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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爱我 ...

  •   人要自爱,然后才会被爱。

      但其实一旦人明白自爱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也就不会那么在意有没有被爱了。

      我每天早晨起床花费半个小时洗脸护肤,一个小时化妆,穿上自己昨天晚上就花半小时搭配好的衣服,站在镜子面前的时候,就能感受到无限的满足感。

      此时此刻如果我的发小还没有出门上班,就正好能用她语文考了139的文采素养夸赞我的美貌,从来不重样——那我就能更开心了。

      这种高兴的情绪会一直持续到我收到直男男朋友的第一条回复信息。
      狗男人:早。

      我与狗男人…咳咳,林思齐谈恋爱大概有五六个月了。一开始我对他…的脸一见钟情再见倾心,追了约摸有小半年,终于在一起。这男人一直很矜持,说话基本都只有三五个字,我的信息刷屏之后他才嗯嗯啊啊一两句。

      换了其他人我早好聚好散,问题是林思齐他……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一张脸满分十分,他素颜就可以打九点五分,只要在收拾一下妥妥的满分极品。身材没得讲,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还都是精瘦又流畅的肌肉。
      就如同吃烧烤的时候就算老板脾气再怎么臭,只要他烤的串好吃,照样客流量爆棚。男人也一样。长得不好的就得要求温柔体贴,长得好看的那就算是冰山也有大批渡轮想往上撞。

      交朋友要走心,交男朋友么…肾眼心随便走一个就够了。其中饮食男女追求肾,只要满足了身体的一半,其他地方马马虎虎也就能过。颜控协会要走眼,只要看的顺眼赏心悦目,一切ok。好比买了一副油画挂在家里,除了欣赏你还想图别的?
      至于走心……那是高端需求。一般来讲往往出现在天真的少年少女和成年人的键盘与笔下。心肠好或者人品好的女孩子可以追求一下,像我那还是看看快餐小说满足一下幻想就够了。

      不是我说哦,讲道理,如果追求真心的话,女孩子不如花时间找个同性朋友,合脾气对三观,只要你对她好,她绝对会一辈子对你好。哪像男人,就跟扫雷似的,就算概率低,一百个格子里就只十个雷,倘若不懂规则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砰的一声被炸的粉身碎骨。
      何必呢,没必要,纸片人不香么?女朋友不香么?

      “小疯子。”屋外有人敲门叫我的名字
      我,楼冬枫,最著名的三个绰号分别是“小楼”、“冬冬”、“小疯子”。其中最后一个只有我发小柏梦歌能叫,她就是我的心我的肝我的大宝贝。

      “干嘛呀大宝贝?”我打开房门冲她笑眯眯的。
      柏梦歌是个狠人。她小时候爹不疼娘不爱,她爹酗酒家暴,她妈软弱又神经衰弱,有天晚上她爹发酒疯提起装修省的钢管要打她,她夺门而出跑了三公里的路到我家,那天干打雷不下雨,她拍门的声音全藏在了雷声里,但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悄悄跑出房间打开门,就看到她双眼通红,我吓了一跳,放她进来,小声问她,“你怎么啦?”
      她声音里带着哭腔,重复的只有一句话,“谢谢你,小疯子,谢谢你。”
      那段时间我一直跟她挤一个被窝,吃同一锅饭。我父母每天在外打工,并不知道这事儿,给我的生活费一如既往,但我坚定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有她一口。

      我说这事儿…其实重点并不在她的惨淡家世,而在于这个女人即使在这种境地下,也能考上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学的金融系,跳级毕业还开了自家的公司。
      她,金融新贵,商业鬼才,以及……唔,供养我的富婆?
      我本科学校不好不坏,中上等一个大学,学的跟她公司有关的能源材料,每天就混吃等死等着去她的公司朝九晚五。

      结果本科读到一半保研了,研究生还读着呢不过估计会继续读博。我父母都不太乐意让我继续学下去,只有她跟我讲,“喜欢就读吧,反正我供着你。”

      我不喜欢社会。太复杂了,我觉得我不适应。所以就一直在乱七八糟的读书。
      我是软弱的藤蔓,柏梦歌就是参天大树,她跟我讲,“没关系,你可以一直依附我,只要我还在这里。”

      唉,我好会煽情。
      她明显看出来我神思不属,戳了戳我的脑门,“想什么呢你?今天没课么?”
      “今天周日休息啊,你是不是上班上傻了?”我歪头,又跟她讲,“我做了个梦。”
      “噩梦?”她有些担忧。
      “噩梦……算不上吧,感觉像个拍的又臭又长又俗套的狗血肥皂剧。”
      “哈哈哈,你怕不是昨天看小说看傻了。”
      “也有可能吧。”我撇撇嘴。
      “所以今天,你也不跟你的狗男人约会了?”
      “不了,他昨天以一种非常呕的姿态出现在了我的梦里……我暂时不太想见他。”
      “你是小孩子吗,还迁怒。”
      “哎呀,人家永远十六岁啦。”
      “……你才是最呕的那个好吗?”
      “啧,女人,你成功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今天,你别想去上班了。”我扯住了她的西装袖子。
      “那你负责赚钱养家?”柏梦歌完全不吃这一套。
      “……再见,慢走,欢迎老板下次再来!”

      好了,柏梦歌走了,现在让我躺在沙发上一边撸猫一边回忆一下昨天做的这个梦。
      梦里,我是个爱别人爱到疯狂的恶毒女配。
      虽然……一听人设就不太像我,可是为什么梦里会出现一堆我认识的和不认识的那么清晰的形形色色的人呢?
      我父母,林思齐,我前男友方书追……以及我没见过面的方书追的妹妹方书忆、同样没见过面的方书追的双亲。

      梦是人的潜意识。但是根本没见过的人谈何潜意识?尤其那些画面那么清晰,清晰的不像是梦,像是几百页的汇报PPT。

      右手的布偶猫“大小姐”估计是被我撸的不满意,“咪呀咪呀”的在叫。
      我叹了口气,决定给我和平分手的前男友发条讯息。
      “你父母和你妹妹方书忆的照片,能不能发我几张?”

      此时此刻,我还没有回林思齐的那条“早”。
      这是我们交往小半年以来,我第一次没有秒回他的讯息。
      不过估计不会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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