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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乞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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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阳城是齐国顶顶繁华的一座城池,一大早的,就有养家糊口的贩夫走卒三教九流们摆摊干活了,这三教九流中,自然也包括下九流的乞丐们了。
肖春华天不亮就起来了。
春寒料峭,养育她的老乞丐老七头这两日偶感风寒,身体不适,她得赶在早市开门的第一波,去城西的济世药堂给老七头换药。要是去晚了,药堂的客人多了,跑腿的药堂小二可不乐意看到一个小乞丐随意的出入药堂,怕污了客人们的眼。
所谓的换药,自然是以药换药了。
肖春华栖身的地方是一方破败的只剩破瓦残垣的寺庙,既不能遮风,也不能挡雨。好在她人小,除了闷热的夏日,她都是窝在老七头的怀里睡觉,有老七头给她遮风挡雨,她身体倍棒,年年连个喷嚏都不带打的。
就是苦了老七头。
老七头年纪大了,身体败坏了,还没等她长大孝敬他,他就撑不住一场春寒,病了。
寺庙后头有一畦菜亩,里面除了种着稀稀拉拉蔫不拉几的青菜萝卜之外,涨势最好的,乃是一小片当归田。
当归,药材的一种,是低温高山植物,对生长环境有一定的要求。不管有什么样的苛刻与不苛刻的要求吧,反正,在这气候干燥地势平缓的渭阳城是种不活的。
但偏偏的,她就是种活了,不仅种活了,她还已经种了快三年了。
咳咳,她今年虽然才四岁,但已经是一个老药农了呢,哈!
因此,这里的一片,已经是老当归了。
她曾经好奇挖土悄悄看过,埋在地底下的根肉浑圆饱满,长势喜人,还泛着玉质光泽。她是没见过别的当归长的什么样子,但她就是觉着,自己种的这片当归,绝对不同凡响,挖出去卖给药堂,即使是新鲜没有炮制过的,也是值老钱了。
她想,只要一株,别说给老七头买药了,就是请济世堂里的坐堂大夫金一针亲自来给老七头看诊,他也是愿意的。
物有反常即为妖,这破庙后头的当归绝对不简单。肖春华并不是懵懂无知的四岁小童,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
但是,老七头眼看着从生龙活虎的倚在墙根晒太阳的糟老头到奄奄一息眼皮子都睁不开的破老头,也就一两天的功夫,这变化之巨,着实吓坏了肖春华。
人老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疾病很可能就会要了他们的老命,老七头是她此世的唯一亲人,为了救他的命,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再者,没有老七头护着,以她四岁小娃娃的年纪,说不定老七头这边才咽气,那边她就被其他乞丐抓去烤了煮了吃了,这后边的十来株当归,自然也是保不住了。
药拿出去了,顶多就是被人质疑这药的来历,要是不拿出去换钱换药,老头必死无疑,她更是得不了好处。与其被人要了性命,还不如让人窥探这药材的来历呢,毕竟,命没了,那可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肖春华想的很开。
肖春华就着微露的晨曦,用老七头给她做的小锄头,挑了一株长势最孬,植株最小的一颗开挖。挖出来一看,不免稍稍放下了心。手里的当归又瘦又小,虽然也是白玉一般的模样,但跟它的兄弟姐妹们比起来,简直弱爆了。
就你了,瘦弱可怜的小当归!
肖春华匆匆的用一块破布包裹住这救命的药,猫手猫脚的穿过寺庙大堂,就要出门。
“花儿,天还没亮呢,当心被拍花子的拍了去。”声音虚弱几不可闻,是睡在墙角草堆里的老七头。
肖春华忙转头小跑到他们睡觉的墙根边,巴拉开盖在老七头身上的茅草,想看看他的脸色,但庙里实在太黑了,看不到,她伸出冰凉的小手去摸,结果摸到的皮肉比她的手还要凉,就像是摸到了一大块冰坨子。
肖春华瞬间泪崩。
一只冷冰冰的手给她擦去眼泪,肖春华忙紧紧握住这只手,睁着大大的眼睛努力去看,却是什么也看不到,心里又怕又急,被她捂在怀里的大手,又冷又干又僵,跟死人的手也没差了。
她怀疑老头夜里已经死了,现在是诈尸了。
因为放心不下她,死了都不安生,所以诈尸了!
尸体说话了:“傻丫头,哭什么,我还没死呢。”
肖春华:醉鬼都说自己没醉,死人,应当也是认为自己没死的。
肖春华一边流泪一边安抚道:“好,好,您没死,您活的好好的呢,别怕啊,我就在这呢。我刚才从后院挖了一株当归,原本是想给您买药的,现在,我去卖了这药,去给您买一副棺材板儿,再买套寿衣,摆上五谷三牲贿赂底下的小鬼们...您放心吧,我会好好送您上路的,下辈子,下辈子就别做这没着没落的乞丐了。”
“呵呵呵呵......好...咳咳咳......”老七头笑了起来,声音低哑沉闷,一边笑一边咳,就连咳嗽里都带着笑意。
肖春华眨巴眨巴大眼睛,这是,这是,老七头还没死呢!她还没听说过死人也会咳嗽的。
肖春华大喜,她忙去摸老七头的脸,想试试他还有没有气息。
另一只大手托了托她小小的身子,把自己的脸放在她的小手下,肖春华胡乱试探了一番,终于找到了鼻子,把手指放在鼻子下头,仔细感觉老头温热的鼻息,气息是热的,虽然仍旧是冷,但总算呼出的气息是热的。
老头真的没死!
肖春华心下大定,她挣扎着起身,一边把手边的茅草胡乱的朝老七头身上堆,一边嘱咐道:“老头儿,你先撑着,我这就去换药。放心吧,你就是得了一点子风寒,有金一针开的药喝着,没几天你就好了,等我回来啊。”
说罢,就一头朝破庙外头扎去。
老七头看着小腿捣腾的飞快的小孩儿跑远,笑骂道:“真是个急性子,哪里就这么快死了。”又一想,自己早晚都是要死的,他若是死了,这个丫头可怎么办呢?
肖春华赶到城西的济世堂的时候,药堂里已经有客人来看诊了。
肖春华站在墙根等了好一会儿,才瞅准一个空档,进了药堂。
药堂里的桌椅,对小小的肖春华来说,有些太高大了。
跑腿的药堂小二不知道从那个犄角旮旯里蹿了出来,叉腰站在她面前,斜眼鄙视道:“哪里来的小叫花子,去去去,这里是药堂,不是你讨饭的地方!”
肖春华忙露出一个乖巧讨喜的笑脸,讨好道:“小二哥,我不是来讨饭的,我是来卖药材的,当归,当归你知道吗?”
小二哥嗤笑道:“你个小叫花子还问我知不知道当归,你这是从哪个路人嘴里听来的药名儿,就敢来你爷爷跟前冲大半蒜了!快走,再不走,小爷我就打你了啊!”
肖春华忙后退了几步,满脸的惧怕,嘴上高声道:“不是听来的,我真的有。”
说罢就掏出了一个扎的结结实实的破布包给药堂小二看。
肖春华不是给这药堂小二看的,她是给后头的坐堂大夫看的,也是说给他们听的。
果然,她这一提大嗓门,他们这边的吵闹吸引了药堂掌柜和后头大夫们的注意。
药堂小二变了脸色,一边骂道:“好不知死活的小叫花子...”一边伸手去逮她。
肖春华早防着他呢,一个矮身,哧溜一下从他的胳肢窝里穿过去,进了后堂。
她快速的张望了一下,跑到一个胡子最白的老大夫那里,脆生生道:“老神仙,这是我从西林山上采的药材,叫当归,您看看能不能换药,我爷爷病了,急等着吃药呢。”
果然,人老了,脾气就好。
这胡子花白的老大夫并不嫌弃她的冒失,也没因为她是个浑身破烂的小乞丐就让人丢她出去,只是捋捋长长的白须,笑呵呵道:“当归山上有的是,可不值钱呢。”
话虽如此说,但还是接过肖春华手里捆扎的结结实实的破布包,惊讶了一下这布包的破旧和洁净,便随手打开了来。
满室药香!
在看到展露出来的药材的一瞬间,老大夫疏地睁大了眼睛,激动的手都颤抖了,他小心的拿起这株当归仔细观看起来。
肖春华闹出的动静不大不小,早就吸引了众人的视线,不免都对她品头论足指指点点起来,药堂小二更是跑进来试图抓住她,但等老大夫打开布包,拿起当归药材的一瞬间,满室寂静,接着就是三三两两的吸气声。
“这,这品相,得有一百年了吧?”
“一百年可没有这么莹润的光泽,我看啊,至少两百年了。”
“我见过两百年的药材,没有这个药香劲道,恐怕五百年也是有的。”
“嘶!五百年,这丫头哪里来的五百年的药材?!”
......
药堂的小二早就惊呆了,只顾着去对那株当归流口水,也不去抓肖春华了。
肖春华则是有些蒙圈。这当归在地里种着的时候,她看的严实,明明从下种到长到现在,也就两年八个来月的时间,哪里就五百年了?
五百年的药材,恐怕只有仙人居住的洞天福地里才有的吧?怎是她那小小破庙里种出来的?
她四处看看众人望着药材痴迷的眼神,悄悄咽口唾沫,给自己打气壮胆,挪步到老大夫身边,拉拉他的衣袖,怯怯道:“老神仙,我爷爷病了,要看病吃药呢。”
被她一拉,老大夫从手里药材中清醒过来,听到她的话,众目睽睽之下,把那药材往衣袖里一塞,捞起小丫头,对堂中众人道了一声:“老朽失陪了。”就往后院去了。
被夹在胳肢窝里离地两尺的肖春华:行吧,省的我走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