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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第六十五回 ...

  •   山洞外的天色像是被翻倒进入水中的墨,浓墨重染,一片青天已经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月黑风高,没有明月高悬,是人间阳气最为薄弱的时候,不仅心怀鬼胎的凡人惯于此时出没,妖魔鬼怪,魑魅魍魉,连一些畜生野兽,也最喜欢在这种时候作怪。

      山洞里火光闪动,熊熊烈焰张牙舞爪地燃烧着,火堆里的树枝被烧得噼啪作响,橘红摇曳的火光投在石壁上,隐隐约约映出两个人的身影,他们靠在石壁下,安静地坐在火堆前,偶尔有一个人抬手拨了拨火堆,将没有燃尽的树枝挑进火里。

      殷孽挺直腰背,安静地盘坐在铺了干草的地上,均匀吐纳,汇聚体内的气,运行了几个小周天后,缓缓睁开眼睛,不由自主地看向了洞中的另一个人。

      “白蟾宫,你是如何运用白龙珠的?”他知道龙珠此物是有毒的元丹,汇聚着历代龙魂的精髓之气,也正因为那层毒衣,没有人敢轻易对它抱有非分之想。

      他曾收集资料,仔细研究过白龙珠和护珠蛊女,虽知晓蛊女可以抑制龙珠上的毒性,但却不知道蛊女是为何可以不受龙珠毒性的影响。

      殷孽曾经猜测,蛊女的血或者皮肉是一种灵药,与龙珠的毒性相制。又或者,蛊女本身天生具有容纳龙珠的力量,毒性对她们来说根本就不起作用。

      只是,他曾得到过一些白龙女的血和肉,非常仔细地查找过,与其他的龙族相比,令人失望的是,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因此,当怀疑眼前的白蟾宫已经取回白龙珠,并据为己用,却又奇迹的没有产生排斥,且运用自如时,殷孽十分好奇,白蟾宫是如何没有中毒而亡的。

      如果他知道方法,待他日取得白龙珠,就不必大费周折寻找使用龙珠的方法了。

      “你就这么想成仙神,成了仙神到底有什么好?”白蟾宫似是随口问了一句,盯着火光的目光并没有移开,“家师七渡神劫,都不愿意蜕脱皮骨,受其神骨神格,你为了一个小小仙名,觊觎他人之物,连最起码的羞耻心都没有,那还修什么仙,论何种道?”他刚说完,想起什么,又自嘲似地哼笑了一声,“也是,你早在多年前,就不顾万物生灵,强取豪夺,吸尽了一座大山的灵气,又怎会在意一个小小的无主之物……”

      殷孽听他提起长生真人,心底有些不舒坦:“蜀山那小孩儿不是已经将你逐出师门了?怎么你还唤他师尊?那种迂腐的人,你跟着他,也难免不学得一身怪癖。”

      当年他第一次见长生真人时,长生真人还是个跟在前任掌门身后的奶娃娃,相较于前任掌门的做事果断和除魔卫道的正义凛然,这个长生真人,虽天赋异禀,但太过偏执孤傲,三界六道都不怎么放在眼上,竟是连神界的人也都瞧不上了。

      这种人,比之白蟾宫更加可恶,也难怪是白蟾宫的师尊,凡间常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正是这个意思么?

      “虽然师尊已将我逐出师门,但白蟾宫一生只有他一个师父。”每次提起此事,白蟾宫都极为可惜,甚至有些心痛。

      在他还是江月,连小命都差点保不住的时候,如果不是师尊收他为徒,他恐怕早就魂归西天,轮回转世了。

      只是,他是先遇见白龙女的,身不由己,情不由衷。

      殷孽并不想听白蟾宫怀念那个幽居蜀山悬天仙宫的的道人,毕竟同样修道,两人的际遇却是云泥之别。想到他,再想到白蟾宫曾经拒绝转投于自己门下,到如今都对他念念不忘,殷孽就更是不想提起这个蜀山的大掌门人。

      他理了理衣袍上细微的褶皱,下午白蟾宫带他来到此地时,曾途经一条小溪,他再也忍受不住自己浑身土石灰尘,跳进溪水里洗得干干净净,只是烘干的衣物某些地方被水洗过后有些不太工整。

      他想起白天白蟾宫对黑帝五子那帮人说的话:“你为何要撒那么拙劣的谎?”那个谎话一下就被黑帝五子身边的小山神识破了,白蟾宫居然还硬是圆了它,“你们所说的孩子,明明就是顾临娘的骨肉,你为何说不是?而且,那个孩子并不是求那罗什的孩儿,而是流着当年那个书生的血。”

      殷孽口中的书生,并非指褚宁生,而是当年对顾临娘痴心一片的穷书生。时间过了这么久,不仅是殷孽,连白蟾宫都快记不得有那么一个人存在了。

      只是隐约记得那个书生极为喜欢顾临娘,但是时运不太好,科举落第,用尽了盘缠,从帝都一路讨饭过来,因为顾临娘好心施舍的一碗饭,对顾临娘动了真情。

      之后他想尽办法替顾临娘赎身,竟连书也不读了,跑到艳馆做了龟奴。

      顾临娘是阴差阳错下,怀了书生的孩子的,但因她重回艳馆性情大变,得罪了不少达官贵人,在有人知道她怀有身孕,还偷偷将那个野种生了下来,便寻了个没人的地方,言辞模糊地假装她的情郎,将她骗去活活打死了。

      至于之后的身首异处,那般恶毒的埋骨手段,确实是白蟾宫所为,因为他要利用顾临娘来刺激求那罗什。反正顾临娘都已经死了,那尸身借他一用又有何妨?

      回忆中的一幕幕,慢慢在脑海里闪现,一个画面闪过,白蟾宫忽而记起一事。

      那个他不太喜欢的艳鬼倌兴哥,似乎也和当年的书生有染。

      并且,倌兴哥自己的死,和书生的死,都和倌兴哥本人应该有着直接联系。

      白蟾宫没兴趣管别人的闲事,因此这个想法只是在脑中闪了一闪,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回答殷孽:“我只是想,就算求那罗什死了,他的金身也被我用来重塑青兆,我也要让他身败名裂,声名遗臭万年。”

      殷孽心头一震:“你很恨他?”

      白蟾宫移开盯着篝火的目光,抬头看向殷孽:“若说恨,我应该恨你更甚。”

      江郦村百余条人命,白龙女的魂飞魄散,自己的生不如死,一切,都是他一手促成。

      若说起恨,他最该恨的就是殷孽。

      殷孽满不在乎地收回看着白蟾宫的目光,语气冷淡地说:“慕长宫,你扪心自问,那时若非你江郦村一干人死守一片枯土,食我千百子孙血肉,怎会染上蛇瘟,迎来一场灭顶之灾?就算白龙女之死有我推波助澜,可当年的形势,你很清楚,就算没有我,她和荣兆也绝对没有好下场。再者你自己,我说过收你为徒,但是你却拒绝贫道的好意,也怪不得贫道那么对你。而且贫道眼下这副样子,你早就应该满意解气了不是吗?”他顿了一下,倏尔抬起头来,意味深长地看着白蟾宫,“贫道这副皮囊在你身上魅力剧增,连盛名风流的黑帝五子都没逃过你的手下,你不应该恨贫道,应该感谢我才是。”

      白蟾宫漆黑的眸子微微一寒,篝火闪动的火光映照在他的瞳孔里,上上下下,忽明忽暗:“感谢你?呵,殷孽,我只问你,当年你鸠占鹊巢,也是对的了?”

      殷孽一下甩起袖口捏住,四下检查还有没有没有抚平的地方,脸上没有丝毫愧意:“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凡人就是因为过于渺小,才会对得失如此看重。还是那句话,就算当年没有我,等再过个几十年,甚至百余年,那座山也终有灵气耗尽的一天,如果江郦村的人,那时还是不愿意离开,死守着所谓的老祖宗的土地,同样是死路一条。我的出现,只不过是将你们的选择提前了罢了,既然你们选了一条死路,就不应该怪我没有给你们生路。慕长宫,凡事不能只看表面,我相信这个你比我更清楚。当然,如果你非要认为这一切是我的错,贫道也无话可说。”

      白蟾宫脸色有些不太好看,道:“你说得真轻巧,这么善于替自己开脱罪状,也难怪了活了这么久。”

      “我不过实话实说,你不愿意听我也没有办法。”

      白蟾宫却收起情绪,不愿再同他多说,挥了挥手:“行了,休息吧,明日我们要回伽蓝寺。”在石壁下选了一个地方,靠在上面闭上了眼睛,半晌都没有动静,也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在闭目养神。

      殷孽沉默地看了他片刻,收回目光,也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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