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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你爱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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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对他的这场感情的追逐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就是在那时吧,第一次接触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图书馆借来的。绿封面。秋天不用上课的下午。我躺在床上看这本书。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
一位邻家的小姑娘,一个少女,一个夜总会的女人,他一夜的情人,他孩子的母亲。
可是他最终甚至不能完整清晰的记忆起她来。
“阴影不时涌来,又倏忽散去,终于构不成一个图形。他感觉到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可是怎么也回想不起来。他仿佛觉得,所有这些形象他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也只是梦见过而已。”
最终她对于她热爱了一生,奉献掉一生的她的爱人来说,只是一个陌生女人。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被完全震慑住了。感慨以后是恐慌。
我不怪那个作家。谁会记得一个只在身边若隐若现过的女人。
只是我的感情和那个写信的女子又有什么不同呢?
是的我表白过。
但是我从来没有当着他的面向他说过一句“我爱你”!
我用我所有的热情燃烧自己。但是那些热情,哪怕一点热量,一点温度,都没有传递到他的身上去!
我几乎没有为他做过什么。我甚至从来没有追求过他。
我也写信。写信时幻想有一天能被他看见那些文字。期待他会感动。
然后那些信的数量在我的苦闷里不断增加。
到我看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那天时一共是写了14封。厚厚一迭。
每封信自2千字到2万字不等。14封。
我给自己的爱情写下的文字约相当于一部中篇小说。
可是LEE他知道这些吗?
他什么也不知道。
我觉的惶恐。
LEE他不爱我。
我不是鸵鸟,我有睁大眼睛在看。开头他谁也不爱,后来他应该爱上了ALICE。但是现在ALICE肯定已经不爱他了。他的伤口一直作痛到此时此刻。他的心里没有我。一直都没有。
我心里隐隐知道,我甚至不会是他所欣赏的女子。
我喜好的绘画,诗歌,电影,写文章,看种种小说,对他通通没有意义。我的爱好和他的爱好几乎没有交集。
尤其骨子里我是个桀骜不逊,意图肆意妄为的人。
我恃强凌弱,一个人,如果我再三观察,在他身上也找不到一丝能令我敬佩的地方,那么我在心里不会看的上他。行动当中我好象也是这样实施的。呵呵。
对他来说,我太凛冽太狷介。
我也知道即使我再爱他,我也不会愿意在他脚下匍匐。
我始终没有大胆追求过他:开头我以为他喜欢我,我在等他的表示。后来ALICE开始追他,我跟进,却拉不下脸子恳求他哀怜我。他失恋了,我不同情他却希望他转过头来看我。
这段感情的真相不外乎如是。这听起来真傻。我真愚昧。
就在我抛下书本低头沉思的时候,电话响起来。
空空荡荡的异常刺耳。
寝室里没人,奇怪,她们都去哪儿了,最近我老是被一个人留在屋子里。
我从上铺爬下来,接起电话。居然是LEE。
热血不太受控制的涌上脸颊。有点过于激动了。然后我感觉到凄凉。
他说:“我要践约。”
昨天我们在社团办公室当众打了一个小赌,赌一个字的发音。赌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赢。记忆不可能有那么肯定,但我的记忆力基本没让自己失望过。小时候老爸曾开开心心的带着我到处献宝,说:“我女儿能过目成诵,一目十行。”他不知道我的一目十行是偷着看课外小说练出来的。今天早上上课前,我笑咪咪的把翻开的新华字典轻轻拍到他桌子上。他输了。
我说:“好啊,你难道准备在今天?动作要这么快?”
他说:“我不想欠着你什么。”
他不想欠我什么。
这句话听了真让我难过。
然后我们就约了一顿肯得基。下午五点校门口见。
我站在校门口等饭吃时,忽然想到:这是第二次我和LEE单独的出去。
不想把这叫做约会。
呵呵,上一次等他还是为了让他能拒绝我。那时春天还没有开始。现在已经快到冬天。忽而就是半年多。
酸甜苦辣一时间涌上心头。
以至于LEE准点出现时我还在一个人发呆。
他到了,我们一起离开。
结果一路上遇见无数他的熟人。若干次打招呼。玩笑。探询和打量的目光。他真挑了好一个黄道吉日出门。
趁他走在我身边,我悄悄的注视他。
我想我的眼睛里应该不再有火花。我熬的很倦,只是还是不能放下他,此时此刻。还是不能。爱情真像是一场大病。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多么知道同他这样近的距离只能保持片刻。只是在我,明知多和他待一刻在将来会是我的毒药,也早就吞下去了。
我努力和他说说笑笑。反正只是去吃一顿快餐,不需要我坚持太久。
我要了汉堡,生菜色拉和汽水。
吃炸鸡会比较没形象的吧。
说真的,这顿饭吃的我好辛苦。强颜欢笑,粉饰太平。
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
说不定也是这么觉得。
我想我宁愿选择给我个位子,看的见他的位子,让我能默默的看着他,就可以了。
我好象已经无可救药。
也许我真的是粉饰过头了,LEE忽然停了下来,很真挚很感慨的看着我,他说:“我真庆幸那时没有答应你。不然现在我们也会是陌路人,就好象我和ALICE。”
我只觉得一口气往上撞,热血迅速冲上头顶,血液在血管里刷刷的迅速奔驰起来,太阳穴突突直跳。
刚才吃下去的生菜色拉里的葡萄干已经在胃里凝固成化石,一梗一梗的痛。
真庆幸没有答应我!
他是真的庆幸。
一时间我几乎控制不了我的暴力倾向。我幻想着能把杯子里的饮料泼上他那张仍在喋喋不休的脸。
可乐是很难洗掉的。
我终于调匀了呼吸。
不知道我的脸有否上演瞬间七彩变幻的奇观。
我爱他是我的事,他可以不爱我,但是不应该如此侮辱我。即使我也知道侮辱不是他的本意。
在他,这或许还是一句称赞吧。
接下来的谈话我已失去兴致。但是他没有。我发现他只是想找个人听他说话,我在想什么不要紧。
只要我安静的坐在那里,时而点头,时而微笑。
居然只要这样就可以。
晚餐结束。
KFC的玻璃推门外面已经是灯火灿烂的黑夜。
深秋了,浦东的气温一直比浦西要低。
站在街道上迎着风已经很冷。眼泪在这样的天气里好象会变成冰的。
我想回去了。
而LEE忽然就那么蹲了下来。一个有点儿欧洲体格的大块头男人。就那么在人行道上靠着行道树抱住头蹲了下来。
感情像春天的雪花一样崩溃四散。
我只觉得无措和绝望。莫名的绝望迅速的在心里起伏和扩大,大的无边无际。大到我不能抵御。
自己一直深爱的人。我是这样爱他。
他蹲下来几乎蜷缩起来的身影刺的我胸口生疼。
心脏在剧烈的跳动。喉咙发紧。呼吸浓重。我几乎想上前一步,就势从背后拥抱住他。
然而我做不到。我什么也不能为他做。
他不爱我。
而我爱他。
多么害怕如果我上前,他会推开我。
即使可以互相拥抱,两个感情都崩溃的人在一起真的能够得到温暖?我已经伤的太重,我无力救助。
我也蹲了下来。这样的姿势比我呆着一张脸,站在冻死人的风里注视着他要轻松的多。
想起那个不那么遥远的中秋节里他唱的《一无所有》。
我何尝不是一无所有。
我抬手看表。
8点47分。
时间在此凝固。
我表情麻木。我内心动摇。
这一刻,时间似刀锋。
在这个凄凉的夜晚里,我们都注定得不到安慰吧。
LEE终于站了起来。我莫名的松了口气。跟着立起。
从什么时候起,掩饰和埋藏感情已经成为我必做的功课。
我们两人之间的沉默一直保持到我们回到学校。
眼看学校门口在望,我说了句不必他送,同他道了别,迅速快步走开。
耳边迅疾的脚步在风声中终于变成飞跑。
我一口气跑到操场,就这样站在夜深无人的操场中央,在夜风里痛哭起来。
那样绝望,那样伤心。
却连自己也不明了到底是为了什么。
那次不欢而散的晚餐过去以后,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当时我就不能上前去抱住他。近情情怯?还是情到浓时情转薄?
很大一部分原因怕是要归咎于之前他说了那句“真的很庆幸没有答应你”。
新愁旧恨。
我怨愤无已。
试想想:你一直倾心所爱的人,亲口同你讲他很高兴那时他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他很庆幸他当时拒绝了你!多么讽刺。
不管他想表达什么,这句话,对我来说,实在是太过分了。
我想我永生永世都不会忘记。
而且他在拒绝我时欺骗了我:那时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扫帚眉,葡萄眼”的在北京的女朋友。
对此我一直愤愤不平:为什么他就不能对我讲真话。
然而今时今日,当我再回想起LEE那个抱住头蹲下来的身影,是如何的寂寞萧索,我才明白那是他向我发出的信号。
也许是求救,也许是需索。想要被安慰,想要被爱。也希望得到感情的温度。
不然他也不会蹲那么长时间。他是在等待。等待我。
自我认识他的那一天算起,时至今日,那是他在我面前表现的最为脆弱的一次。也是他将内心向我暴露出最多部分的一次。
简言之,那是一个机会。
但是当时我不懂。或者说当他开口说他很庆幸拒绝我,愤怒的烈焰就攫取住我全部的意识和感官。
又或者我未必真不明白他想要传递给我的信息,我的坚持无动于衷和姿态上对他自始自终的保留,也是出自一种微妙的想惩罚他的心理?
因为对我他一贯有所保留。
若干年后,我的男朋友把LEE的那句让我怒火冲天的话翻译成了能让女人听的懂的白话文告诉我:
“那只是说给你听的一幌子,意思就是:如果你有意思我现在是会答应你的。” “换句话说也就是我还是比较喜欢你的。”
当真是这样?
一股痛楚慢慢在心尖上弥漫开去。
而今才道当时错。
我亦无语问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