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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撞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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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一家小酒肆,他打了半斤好酒,摇摇晃晃地回家,一看院子里风尘仆仆的老头,顿时笑声洪亮:“班老三,你来得真巧!咱俩去喝一杯罢。”
被唤作班老三的老头儿笑眯了眼,卸下背上沾满泥巴的箩筐,“成!你爹待会来验货,验完我跟你咪小酒去。”
说起来,班老三是壮族人,也算蛮族一支。
其实在当地,虽说蛮汉矛盾很深,但平常生活中大杂居小聚居,常混在一起,也有许多班老三这样半黑半白、混在边缘地带的贩夫走卒,跟两头都相处融洽。他原是个赤脚医生,经常在山中挖了药材卖给程家,一来二去跟程远志熟悉起来,成了忘年交。
好不容易把一大箩筐雄黄清算完毕,班老三笑嘻嘻地点了点票子,然后跟随程远志在院子里的小矮几坐下,一人一小杯子,开始天南地北聊起来。
聊着聊着,程远志忽然想起一事,便向他探听:“班老三,你常在山里行走。听说你跟黑黎人也颇有来往?”
班老三正闭眼咂巴着回味醇香,闻言睁开一只绿豆小眼,笑道:“不错。小伙子想打听什么?”
他把酒杯一放,豁然笑道:“上次遇到一群黑黎,头子竟然是个年轻姑娘,实在令人惊讶。黎寨里头究竟是个什么情形?”
班老三哈哈大笑,脸上纹路都皱在了一起,明知在汉人面前不该,却忍不住在语气中透出大赞之意:“了不得!你一定是见到了秀兰那丫头!那是咱们百越里头惹不起的人物。”
岭南蛮族之人自然不会把自己称作“蛮”,而是统称为“百越”,与中原汉人相区别。
听他话里似乎有故事,程远志大感兴趣,追问他是怎么回事。
班老三自顾又斟了一杯,喝了半口,这才慢慢道来:“秀兰是黑黎族长的大女儿。她母亲死得早,寨子里的事情都是她帮着老爹撑起来的。相传她十三岁那年,远近的小伙子看上她的很多,纷纷示好想娶她做媳妇。”
甘秀兰从小就是出名的美貌和泼辣。传说中,她先学会骑马才会走路,先学会骂人才会吃饭,先学会舞刀才会拿勺子。虽然才十三岁,已经出落得明艳动人。面对众多的求婚者,她只说赛马比试,谁胜了她,她就嫁给谁!
那一天晴空万里,热辣辣的太阳晒得皮肤生疼。十几匹骏马不安地交头接耳,仿佛也明白接下来将会有一场激烈的竞争。
十来个精壮的小伙子都是各自族里的顶尖好手,互相带着敌意瞪着彼此——过一会儿的赛马,最重要的是把对手击败!在他们心里,胜了甘秀兰是毋庸置疑的,关键在于其他对手。
这么想着,小美人出来了。她一身火红的衣裳,眼睛明亮得几乎把人灼伤。把想当女婿的青年挨个打量后,她翻身上马。十几马几乎是同一时间冲出起点,旋风一般消失在众人眼前。
当时有人问:“老族长,您说谁会成为您女婿啊?”
她爹望着尽头处飞扬的尘土,只叹气道:“唉……只希望那丫头手下留情。”
起初人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半日之后,尽头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马上之人红衣似火,风驰电掣地冲了回来。
刹那间,除了老族长,所有人都惊呆在原地。甘秀兰竟然单枪匹马回来了!
她浑身上下都是血迹,却不见伤痕。只见她神色自若地跳下马,将血淋淋的马鞭一扔:“派人去抬他们回来吧。我都给留着命了。”说完径自离开,留下一众骇然之辈。
老族长摇摇头,招手让手下去寻找。
那十几个青年全是用担架抬回来的,从他们的伤势可以想象赛马过程有多么惨烈。起初大家都想着怜香惜玉,但后来竟是惊险百出、命悬一线,谁也不得不出尽全力了。
这一战后,甘秀兰的名声在百越族中越传越响,连彪形大汉都惧怕她。黎寨里原本不服她管理的人,也全都噤声了。
听了她的故事,程远志端一杯酒在唇边,将饮未饮,啧了一声好生赞赏:“还有这样的奇女子……”
班老三“哈”了声,还待说些什么,忽然一名姑娘袅袅走过来,给他们上了几碟小菜,“少爷和客人喝酒,玲珑自作主张做了下酒菜。”
玲珑就是程家的婢女。虽然名义上是奴婢,但她很小就买进了程家,程氏夫妇又只有一个儿子,所以真心把她当养女一般看待,从来不让她多干活的,倒像小姐多些。
程远志也一直把她当自家妹妹相处,亲厚得很,见她做了菜来,笑道:“你是好心,只是等会娘要骂我,说我花天酒地却要劳烦你。”
白玲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轻手轻脚退下了。
班老三毫不客气,拿起筷子吃了几口,眉开眼笑地大叹:“还是你们汉家女子好!温柔体贴,又知进退。我们那的野丫头比不得。”
“汉地就出不了甘家那样的巾帼。”程远志说这话是真心的。
满嘴油的班老三颇不以为然摇摇头:“年轻人不懂,人一辈子到头来,就求个老婆孩子热炕头。外头争强好胜,哪比得了家里舒心重要呢?女人嘛,还是乖顺的好~!”
程远志笑笑不答话,伸手给他又斟满了杯子,话题转到别的地方去了。
八月底的一日,正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在太阳底下走一遭都要中暑。
这样恶劣的天气,连最爱热闹的初一都躲在了阴凉处。他托腮看着不远处的程远志,不解地嘟囔:“这么大日头,也不怕晒坏了……”他提高声音,“远志哥!歇一会儿吧!其他人都回屋喝凉茶了。”
太阳底下的程远志坚定地摇摇头,继续扎马步。阳光在他赤裸的上身折射出夺目光芒,晶莹的汗珠顺着紧绷的脖颈滑下,人却已经一个时辰纹丝不动了。
外头忽然脚步声杂乱,人声纷杂,有小孩兴奋地叫喊:“看热闹啦~!看热闹啦~!”
初一一听,叫了程远志几声没得到回答,便按捺不住,撇下他自己跑了出去。
没过一会儿,初一兴奋地折回来,脸都红了:“哥,鲁大头抓到了仨彝人小孩儿,现在绑在祠堂柱子上呢!”
“什么!”程远志一愣。
初一没觉察他的惊诧,自古兴奋地说:“哼!大伙儿现在可解恨了,我也要去找几个烂番茄扔他们去!”说完一溜烟跑掉。
程远志心里一阵凉一阵热,随身抓起衣服就往祠堂冲去。
祠堂前的空地聚集了上百个人,围着大柱子议论纷纷,有人甚至往里扔烂菜叶子。
被绑着的蛮族孩子哭得声嘶力竭,大得有十来岁,最小的看上去才五岁,已经奄奄一息了。
程远志紧皱眉头,激动道:“何苦呢,彝人虽然可恨,小孩子却是无辜的。”
圆滚滚的鲁大头睁大眼睛,叫得震山响:“他们无辜~!谁来替他们爹娘的孽帐负责!他们年年来抢咱们粮食牲口,还放蛇咬伤我娃儿。”
“冤冤相报何时了!鲁大哥,你放了他们吧。”
“休要多说,这个仇我报定了!”
“就是,就是!”群情激奋,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人们捡起石子,朝可怜的小孩儿扔去。
很快地,那三个孩童浑身上下血渍斑斑,小的已经哭得没了声气,大的仍然硬撑着,一双眼睛睁得极大,满脸倔强,仇恨的目光极其露骨。
程远志的拳头握得咯咯作响,眼睁睁看着惨剧发生,却无能为力。
当天夜里,龙帮派了几个人看守着三个小孩,防止他们逃跑。结果第二天程远志听说下半夜有一小群彝人来偷袭,把孩子救走了,还把小的那具尸体也背了回去。
听到这个消息,程远志松了口气,却又像是叹息。如此看来,彝人一直在暗暗观察,寻找机会救回小孩的。那么白天汉人围攻孩童的时候,他们肯定也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了。
他感到一丝悲凉,旧恨添新仇,这一桩又结下了,这么斗争下去,到底怎么样才是个头呢?什么时候,两族才能和平相处呢?
这件事过去半个月后,中秋那天晚上,边城里忽然爆发了蛇灾。好多户人家都在房顶或者屋角处发现了蛇,没毒的都被打死或者赶走了,有毒的不敢惹,只好到别家暂宿,希望隔天它能自己离去。
蛇却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生产生活。彝人擅长养蛇。大家都笃定是他们捣的鬼,暴跳如雷却无可奈何。鲁大头还被一条两寸粗的大毒蛇咬了脚,幸亏大夫来得快,整条腿才保住了。
程远志家囤的雄黄很快就卖光,没有存货。龙帮的小子们一商量,决定结队上山挖雄黄,免费提供给乡亲们。
岭南的山林又湿又闷,一群小伙子在班老三的带领下跋涉到深处。
初一擦了擦一头的汗珠,气喘吁吁:“老三哥,没想到,挖药材这么辛苦。你平日轻易就拎一箩筐来卖,我还以为很简单呢。”
班老三气定神闲在一棵树下站定,笑了笑,指着地下道:“这里挖下去一定有雄黄。两个人就够了。其他人跟我来!”
经验丰富的班老三教他们辨认野草,辨认泥土颜色,辨认哪里会有雄黄可挖。一群实心小伙子热火朝天地干起来。
程远志从小就不喜欢医药,但这时也沉下心来,四处寻找大的雄黄矿,想为乡亲们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走着走着,他远离了大部队,来到了一处陌生的密林。当他发现自己落了单,并没有惊慌,只转身寻找回去的路。这一片密林的叶子奇特得很,火红火红的,异常美丽,纷纷攘攘落在肩头,颇有世外桃源的感觉。
程远志抬头观赏赞叹着,忽然听到隐隐约约的声音。
再走几步,离得近了,分明是一群少女悦耳的笑闹,夹杂着溪流潺潺叮咚,瞬间让炎热难耐的天气变得平和可喜。
程远志拨开密密的枝叶,往前走去,柳暗花明之处,眼前景色豁然开朗。山坡下面一条清澈溪流,红叶漂浮,青苔遍布,红绿相映,煞是好看。溪水里,七八个妙龄女子正在泼水嬉闹。
他登时目瞪口呆……甘、甘秀兰!
那群黑黎女子穿得很少,湿漉漉的长发,赤裸的肩头手臂,白花花的大腿,浑然不知道有男性在远处窥视。尤其是甘秀兰,上身只有一条抹胸,配一条小短裙,露出柔软的腰肢和圆圆的小肚脐,脸上少了惯有的冷厉,笑得好似秋日里盛开的海棠。
僵了不知多久,程远志面红耳赤地用力扭开头,正想掉头离开,忽然听得一声突兀之极的鸟叫。他抬头一看,吓得几乎跳起来——甘秀兰那只神鹰栖在头顶不远的树枝上,一双炯炯有神的黄澄澄的鹰眼直勾勾盯着他,似乎洞悉了一切。
程远志立即转头去看甘秀兰。甘秀兰听到了鸟叫,把目光投向这边,神色中带了点疑惑。
就在此时,神鹰又嗥了一声。
程远志无暇他顾,火烧火燎、慌不择路地逃走,这一慌,就在枝叶间弄出了“哗啦哗啦”的响动。
“谁!”甘秀兰的轻叱传过来。
程远志跑了几步,蓦地脚下一空,整个人腾云驾雾,摔进了坑里,发出“怦”的巨响。他狼狈地爬起来,发现自己居然掉进了猎人捕兽的洞。
他还想逃走,然而眼前一花,坑边已然多出了一条人影,赫然就是甘秀兰。她居高临下地俯视下来,冰冷的脸色在看清楚是程远志后,慢慢睁大了双眼。
其他黑黎姑娘也跟了过来,团团围在坑边,怒视着这个登徒子。
“是你?”甘秀兰凝视着他,一字一字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