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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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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每个月一次的小区居民聚会,是邻居间联络感情,互通消息的最好时机之一。
“你知道吗?听说前面那条街那个叫雨生什么的日本小青年搬走和一个法国人同居啦,现在的年轻人呀……”
伊斯坎达尔拿起一块三明治啃了一大口,搭着吉尔伽美什的肩膀交换这这几天的新闻。他的表弟韦伯.维尔维特围着一条围裙从厨房里走出来,不太开心地端着一盘刚烤好的火腿三明治放在两人前面。
站在一边的间桐雁夜很是感慨地叹了口气。
他还记得伊斯坎达尔刚搬到这里的时候,是一个生活健康,而且很有文化内涵的人,不但每天早起晨跑,没事还很愿意和邻居们聊一聊莎士比亚王尔德,或者独自仰望天空,深沉地思考一下关于自我本我的哲学问题。
可惜好景不长,自从他和吉尔伽美什黏在一起之后,就再没见他跑过步读过书,而他的聪明才智及行动力倒是在广播宣传领域得到了充分发挥,街区小镇上什么商品打折或者谁家有什么新鲜事,只要问他就知道了。
不多一会,附近几家关系较好的邻居就都聚齐了,作为主人负责招待的韦伯也端来了啤酒。
有饭有酒有朋友,伊斯坎达尔很高兴,自然要有些助兴节目,他就让韦伯推出了上礼拜他特意购置的卡拉OK点唱机让大家轮流点唱。
又提议道:“绮礼是新来的邻居,一定要先表演一首。”
大家纷纷赞同。
绮礼想了一会,选了一首他们家乡的流行歌曲:《谢谢》。
据说这是一位当地知名创作才女十六岁的时候写下的处女作。
作者用音乐表达了对陪伴其一起成长的狗的感谢之情,即使是在座完全不懂日语的人,又配合上绮礼完全没有感情起伏的语调,也能感受到其间的真挚动人。
他唱完最后一句,四周一片寂静。
再看肯尼斯,本来之前就有些神不守舍,现在已然泪流满面。
绮礼自觉发挥得不错,伴随着最后的音乐声冷静道:“这首歌就是我特别送给肯尼斯先生的。”
众人倒抽一口气,一起转头看向肯尼斯。
肯尼斯大声抽泣了一声,低声说了一句:“对不起,我先失陪一下。”
“这……唉。”
一直坐在他身边的迪卢木多想说点什么,踌躇了下也叹了口气,跟在肯尼斯后面出去了。
一开始就走了两人,现场气氛十分尴尬。绮礼觉得有些口干,坐下慢慢喝了口啤酒。
伊斯坎达尔咳嗽了一声,作为主人还是挺身而出,满怀感情的唱了一首十分经典的英文流行歌曲:《沃勒割去的生活》。
他十分豪迈地唱道:“哥听到了耶路撒冷和尚在念经/罗马骑兵文工团在呻吟/你们是哥的照妖镜/你们是哥的折戟龙鳞/哥远去的勇士们啊/是因为不能说的秘密……”
于是在伊斯坎达尔富有感染力的歌曲带动下,大家又忘记了肯尼斯的事,开始高兴起来。
副歌部分由于重复了几次,终于唱到最后两句的时候,吉尔伽美什也学会了,还大声和他应和道:
“自从你们离去/再也没有人对哥真心/这就是当年哥当扛霸子的事情。”
此曲唱罢,吉尔伽美什十分意犹未尽。
接着又自己点了一首十分热情的西班牙歌曲《BESOS》,一边唱一边在下面偷偷磨蹭绮礼的大腿,觉得颇有种偷情的带感。众人虽然都听得云里雾里,也都觉得很厉害。
间奏其间,时臣问他:“原来你还会西班牙语?”
“这有什么了不起。”
吉尔伽美什心情很好,难得十分谦虚道:“只要你睡过五个以上跳佛朗明哥的妞你也可以会的。”
伊斯坎达尔疑惑道:“只要五个就行吗?”
吉尔伽美什认真想了想,道:“或许还有二十个屁股很翘的小斗牛士?”
大家唱歌喝酒聊天,气氛终于又恢复热烈。
正在酒酣耳热之际,雁夜忽然无端站了起来,大家的目光又一齐投向他。
他一贯显得苍白的脸上还带着一些红晕,只有坐在他身旁的绮礼能闻到他身上若有若无的酒气。
他直直地抢过麦克风道:“我也要唱歌。”
大家似乎都没有听过雁夜唱歌,都有些好奇,就安静下来洗耳恭听。不过等到音乐响起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雁夜选的是一首Radiohead的经典迷幻摇滚《Creep》。
不过众人转念一想,又都觉得这首歌那种要生要死的嗑药风格,的确很适合雁夜这种文艺小清新范。
这首歌的歌词是这样唱的:
When you were here before
Couldn't look you in the eye
You're just like an angel
Your skin makes me cry
You float like a feather
In a beautiful world
And I wish I was special
You're so very special
But I'm a creep' I'm a weirdo.
What the hell am I doing here
I don't belong here.
I don't care if it hurts
I want to have control
I want a perfect body
I want a perfect soul
I want you to notice
……
这首歌呢喃着对爱人的赞美以及在爱情里的卑微与纯粹。雁夜其实是有点啤酒喝多了,不知怎么就唱了这首自己曾经十分熟悉的歌。
他想起中学的时候,他找人组成BAND,拼了命的练习,妄想着在毕业典礼上把这首歌唱给台下的一个女孩听。
终于唱了,可惜听的人还是不懂。
如今那个人已经远在他乡,只余下一个遥远而模糊的身影。
他已经放下,但音乐还是留了下来。
远坂时臣此时内心也很是澎湃,其实青春期的时候他也曾经偷偷文艺过:想象着可以在舞台上用尽全力唱出这一首歌向一个喜欢的人告白,甚至为此买了把吉他练习,还录了这首歌的Demo珍藏在床底下。
这首歌也是他最早介绍给雁夜听的,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他还记得这样清楚。
不过,他想,雁夜大概至今也不知道自己第一次听到的这首歌的版本,其实不是Radiohead,而是远坂时臣唱的。
间桐雁夜眼下只觉得很不开心,自己正唱得投入,好端端插入一个人合唱,而且还是远坂时臣,实在是件很别扭的事。
但当着这么多人他又不好说什么,只能赌气似的放大嗓门继续唱,试图压过远坂时臣。
远坂时臣哪知道这些,还道他心情也同样激动,就跟着放大声音迎合。
正好唱到高潮处:“I want you to notice, You’re so very special.”
他实在忍不住扭过头,埋怨似的瞪了远坂时臣一眼,两人目光相触,意味不明地仿佛激荡出一朵火花。
电光石火间,旁边的围观观众们忽然觉得自己悟到了什么。
“Cool!”
歌曲结束,一片沉默中,伊斯坎达尔首先吹了声口哨,众人开始纷纷为这段热烈的表白鼓掌送去热烈的祝福。
时臣和雁夜也都挺高兴又不好意思,觉得自己的歌声得到了大家的热烈捧场。
除了言峰绮礼和吉尔伽美什。
绮礼维持着一副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脸孔,但内心十分纠结。
至于吉尔伽美什,正饶有兴趣地把注意力投在绮礼身上,认真地打着晚上的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