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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排队等死要有耐心 ...

  •   写在前面的话:
      亲爱滴读者小盆友们,超大的连环坑和大家见面了。

      在阅读此坑前,有几点我要声明的。

      第一是,这是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的同人文,为了使整个小说中的战斗看起来不像是一篇战斗记录,我强行取消了所有职业的复活术、战斗复活、干涉等等技能。并且所有的治疗职业均无法在战斗中治疗,(要治疗的话需要远离战场)。所有职业保留基本的、具有标志性的技能。此外,取消血量的概念,超级牛逼的人,如果被一刀捅了心脏也会死,所以不要说XXX被OOO打一下死不了的之类的话。

      第二是,我还没有看完所有的官方小说,我的时间线可能与正史有所出入,打过游戏的朋友们,大家领会精神就可以了。

      第三是……本书的某些章节需要您满足以下条件:请确保您已经年满十八岁,并且对耽美文化以及同性之间的某种行为抱有认同,如果您未满十八岁,在看到某些不懂得情节时,……请跳过,千万不要在家长的辅导下观看此书。

      -----------------------------以下是正文---------------------------

      本周以来,丧钟镇负责烧尸体的摩尔多大叔已经婉转的提醒我多次,一个血精灵是不可以像亡灵一样在此沉睡。我看得出来,他的眼神里虽然有着被遗忘者特有的黑色幽默细胞,但是更多的是写在脸上的:你是神经病,这五个字。

      于是我耐心地告诉他,我可以等。

      摩尔多看了看我,他的眼珠一闪而过一缕金色的磷火,歪了歪嘴,苦笑一声走开了。谁都会死的,被遗忘者有的是时间去等待一个从生到死的过程。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的确是一个被遗忘者,一个真真正正的亡灵,但是我的故事没有人会相信的,或者说,我也绝对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这个秘密——一个被遗忘者的灵魂怎么会在一个血精灵身上的秘密。

      当然了这个故事很长,为了解释清楚这件事,我只能简单扼要的说明一下我现在的状况:我的名字叫弗莱雅-雷德帕斯,曾经的达隆郡人士。

      我觉得,有一点可以把我和所有达隆郡的姑娘们区分开来。

      那就是你从来都很少在我的家乡见到一个望女屠龙的父亲,尤其是他还是个民兵教头。什么?这很普通?不,我想我如果说出他的名字叫约瑟夫·雷德帕斯,你的看法也许会有所改观。

      啊,好了,我看到你们怜悯的眼神了,老兄,想点开心的,否则我就不讲故事了。

      ---------------------------------------------------------

      两岁的时候这个名叫约瑟夫·雷德帕斯的男人打了我的屁股,因为我还尿床;

      四岁的时候他拿拖鞋抽我,为了我放在姑姑座位上面的咸鱼;

      七岁的时候他用拳头揍我,因为我和邻居小孩打架输了,顺便说一下那小子的上臂有我大腿粗。

      十岁的时候他用战锤揍我,因为我和邻居家的小孩打架赢了,他妈带着他上我家告状,顺便说一下那小子的上臂还是有我大腿粗。

      十二岁那年他给自己加了力量祝福,拿着一根形状有点像狼牙棒的武器追了我两条街,因为我没能通过圣骑士的基础考试。

      十三岁,这回他除了力量祝福外还骑着战马追打我,因为重修一年以后我再次赴考,依然失败,我对他说,圣光就是一坨屎。

      十四岁,他不揍我了,我开始揍别人。

      那一年发生了两件事,一件事是洛丹伦的阿尔萨斯王子传来捷报,不日凯旋;另一件是我父亲收下了一个女弟子,非常年轻的女孩,还没我的剑高。

      十五岁,我爸忙得没空揍我,我忙着揍别人,活人,死人,谁惹了我——弗莱雅·雷德帕斯谁就要倒霉!

      这个名叫约瑟夫·雷德帕斯的男人和我之间的联系是一部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史,在经历的时候我对父亲充满了恐惧和厌恶,现在想起来,我父亲还真是个赶时髦的人。

      那段时期所有新兵聚在一起聊天,话题中肯定有一项是这样的:嘿,昨天我被雷德帕斯队长揍了,你呢?噢,我也被揍了。还有我,我也被揍了……

      这时候难道我要说:昨天我父亲给我买了新裙子?他们一定会惊悚的看着我说:你穿裙子?或者你居然是女人?

      还好我没有被从时髦话题里面出局,我有很多朋友,这都是我父亲的功劳。但是所有男性都喜欢叫我兄弟、哥们、伙计,这让人很困扰。可怜的卡林叔叔不止一次地抓住我父亲摇晃,然后尖叫:“醒醒吧,兄弟,你真的生了个女儿!”

      十六岁,阿尔萨斯王子叛变,天灾把达隆郡围困了一个月。

      所有人把希望压在了我父亲身上,他是所有人的支柱。没有人还会想起他只是接受了一些骑士的训练,并没有被国王批准加入骑士团。他每天早上会在自己的房间静坐一会儿,然后带着民兵出城战斗。

      他越来越沉默,敖红的、泛着血丝的眼睛里隐约藏着一丝疯狂。这意味着什么,我不清楚。

      有一天,我在早晨走进他的房间,在他身边坐了一会儿。他闷了一会儿,说:“弗莱雅,我不该把你当男孩养大的。”

      我说,没关系,这样挺好。

      然后他说:“我的徒弟,丽莉·阿吉斯特就托付给你了,想办法带着她逃到南方去,你们都要平安。”

      我说好。

      他带着民兵出城了,这一次谁都没有回来。

      第二天,镇民们出城带回了父亲的副官——他的尸体,尸体上插着我父亲的剑。没人知道我父亲是什么时候被天灾感染的。

      我知道不能再等了,我带着六岁的丽莉连夜出了达隆郡。诅咒军团的侍僧发现了我的踪迹,我只能让丽莉骑马先走,自己回身应战。

      两年后当我回到东瘟疫之地,已经是一个亡灵战士,我为女妖之王希尔瓦娜斯而战。

      不过这已经不是我要叙述的重点,重点是……我是怎么来到这个身体里的。

      -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不得不提到丽莉,没错,她已经通过了骑士的试炼,在银色黎明服役,她仍然记得我。而我的第二次死亡就是为了掩护她摆脱考林路口的憎恶……

      任何人都会以为我疯了才会这么做,事实上我很清醒,如果我是个男人,我将会去追求她,可是…好吧,你们都看到了,就是这么回事…

      原本我以为我就这么玩完了,而我童年的好友马库斯却找到了我即将消失的灵魂,运用了某些巫毒法术和炼金术把我的灵魂钉在了一具男性血精灵的新鲜尸体上。

      我曾经以为是马库斯为了救我而杀了人,事实上的确没有,因为后来我发现这个血精灵并没有死,他的灵魂在潜意识里封闭了与外界的联系,也就是一种假死的状态。重生后我一直在银色黎明服役,在一次斯坦索姆的援救行动中,我被恐惧魔王巴纳泽尔打上了一个印记,它间接导致了这个身体原本主人的苏醒,刚苏醒的他神智不太清醒,而且虚弱,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做弗雷-迪恩。

      -

      让我费解的是,他并不想夺回身体的归属权,相反,他想尽一切办法继续沉睡,我们处得并不好,他总是怀疑我用他的身体啃过尸体,我们总是争吵。

      后来,变成了男人的我对那位女骑士提出了交往的要求(似乎是很傻的一件事),虽然都是银色黎明的一员,但是她还是没能跨越种族的障碍拒绝了我,这一点我能理解。再以后……我就在这里了,被遗忘者特有的、治疗心灵创伤的方法,就是沉睡。

      睡个几年,足够忘记一切的烦恼,等到我再次从墓穴爬出来的时候,又是一个女王忠诚无情的战士了。但是我并不清楚这个身体能否承受长达几十年的沉睡,(虽然血精灵都能活个几百年),所以我在等,等那个别扭的血精灵再次与我对话。

      于是我塞给丧钟镇开武器铺的兄弟一些钱,他们便收留我在此居住,三餐自己解决。时间久了,他们便懒得再管我,我也乐得住在如此清闲的地方。

      -
      丧钟镇最像样的建筑应该是山脚下的破教堂了,每当阴雨连绵武器铺开始漏水的时候我就去教堂避雨——就像今天。

      “早安,马奎尔。”我走进教堂,向从里面走出来的亡灵牧师训练师马奎尔-乌木打了个招呼,我不指望寡言的她能回答我。

      “哦,弗雷。”马奎尔端着一个餐盘,我偷偷瞄了一眼,里面是积了好多灰的牛奶和被老鼠啃过几口的面包。

      “祝你好胃口。”我随口说。

      “等等……”她把餐盘举到我面前,“这些面包似乎还能吃,你要一些吗?”没想到她开口了,这倒让我受宠若惊,她平时没事是不会和别人说话的。

      “不了,谢谢……”我怕这个身体受不了,如果是原来的身体,我也就笑纳了。

      “欧,那可真浪费。”她沙哑的嗓音不无失望,“算了,我去问问鲁道夫要不要。”

      是的,我认识她。活着的时候她曾经在我父亲的军营里寻求庇护,马库斯每次见到她都傻笑个没完。马奎尔喜欢酒和烤蝙蝠肉,拿着面包我能理解,但是她从生前开始就不喜欢牛奶,这点我记得很清楚。

      “你有客人吗,马奎尔?”

      “客人?”她停住了往外走的脚步,“我倒是希望那能叫做客人,……或许我该给你个建议,血精灵最好别扎堆跑到这里来等死,丧钟镇不是自杀圣地。”

      “等等……扎堆是什么意思?”整个丧钟应该只有我一个血精灵而已。
      “算了,反正那人也是来等死的,给你看看也无所谓。”她回身上了楼,木质楼梯发出不堪重负的支噶声。
      我跟上她,在推开一扇斑驳掉漆的门之后,我看到了一个散发着腐烂发霉味道、到处挂着蜘蛛网的房间,在壁炉里居然燃着一团无精打采的炭火,而壁炉的烟囱因为常年不曾使用导致通气不佳,烟灰的气息倒灌回房间里。

      被遗忘者不需要取暖,所以这间房间一定是住着一个活人。我四下打量,终于在一床发黑的、满是积灰的被子里发现了一个凸起物。

      我犹豫了一下,伸出手掀开了被子,果然看到了一个马奎尔所说的、“扎堆来自杀”的血精灵。见多了尸体的我看到了这个人以后也有些犹豫——这真的没死?

      一个血精灵男人斜倚在墙上,低垂双眼失神地看着前方,一头长长的金发因为多时没有清洗,像稻草一样披散下来,脸上有血迹和殴打留下的瘀青,血和汗水混杂在一起,有的血块从脸上蔓延到头发里,和头发凝固成一团,绿色的眼眸已经泛灰。他发着高烧,体温已经烫得吓人,但是手指还是冰冷的。

      情况很不好,我接近他的时候完全没有感到一丝求生的意志。

      “我不得不说如果你也是来等死的,那么他的效率比你高得多。”马奎尔慢悠悠地说。

      看起来是这样,我苦笑了一下。

      “你天天给他送吃的吗……”如果他的确是来等死的,那么马奎尔根本不用给他准备食物。

      “是的,可是他根本什么都不肯吃。”

      不是不肯吃,他怕是已经咽不动食物了。

      “前几天有人到我这里来,要把他留在我这里,”马奎尔说,“还塞给了我一点钱,说让我收留他,让他活着就行。”

      “你就收下了?”我把目光从他身上收回来。

      “5个金币。够我把教堂的屋顶修缮一下,还够……把卫兵的盔甲换一批新的……”马奎尔把双手互握在身前,她在该不该收留他的问题上有过挣扎,最终选择了同意。丧钟镇靠的是每个月来自幽暗城的一小笔经济补助来维持日常开销,但这样是不够的,5个人都不到的卫兵队要修缮盔甲、更换兵备、要训练,客房要采购食材、房子坏了要修、同时这个镇子还要纳税……

      所以常年住在丧钟镇的人都会想办法赚外快补贴一些钱,顺便捞点零花钱。

      但是身为被遗忘者的她显然不懂如何照顾一个病人,这个人在送来的时候,情况就不乐观了。

      “要不了两天他就会死了,要准备棺材的话趁早。”我不打算继续忍受房间里焚烧潮湿木炭,以及病人身上发出的腐烂臭气混合在一起的味道,站了起来。

      “他真的会死?”马奎尔追问了一句,她脸色不太好,左手的拇指用力掐在右手的虎口。

      “他现在和死有什么两样?”多管闲事无益,我索性从那房间走了出来,马奎尔闷闷不乐地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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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1、排队等死要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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