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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质 ...
第十四章
明少的有钱有闲党阶级地位决定了他的想法和袁子璇这种小市民是不同的。
袁子璇拿着明少让她去要么找快递小哥限时投递要么捆上砖头扔进警局窗户里飞车跑掉的大信封,去找了李姐。
她知道,常新很危险。也许今天晚上还要去觅食。也就意味着,今夜可能又有一个在红灯区工作的姑娘会从此在这个地球消失,但是,她觉得,不管怎么说,常新至今没动李姐,这说明他对她还是有感情的。这样一个有感情的男人,在这个年代,比什么能从嘴里放出三千乌鸦兵的异形还罕见。
所以,她要让李姐有一个优先选择的机会。
当然,在我看来,这主意蠢毙了。
“唉,蠢货,他至今没动李姐是因为如果李姐突然消失了她的家人会报警的,到时候作为丈夫的他就会成为第一嫌疑人。看了这么多美国凶杀剧你就没记桩妻子的失踪/被杀必定和丈夫有关’这个规律么?”
“吉尔殿,我有种直觉,常新是爱李姐的。”袁子璇固执起来像头猪。她不再理会我的警告,把车开到了她从前工作的银行楼下,给李姐打电话让她赶快出来,就说家里有急事。
李姐急吼吼的跑过来,跳上车,问袁子璇,“拍到那个狐狸精了?”
“呃……”袁子璇叹口气,决定先稳住李姐,“李姐,你听我说,常新没有小三,也没有去嫖。”
李姐大喘气。她像是猛跑了100米快到终点了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用参加这场赛跑一样瘫坐在副驾驶座上,她捂着脸哭了两声又哈哈笑了,然后看到袁子璇依然深沉严肃的脸立即又给吓得一哆嗦,“难道……他是去贩·毒了?”
= = 我靠,姐你这思维。不过虽不中亦不远矣。
“不,他没去贩~毒。”袁子璇长长出一口气,把信封里的照片取出来,“李姐,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我接下来要给你看的东西,可能会引起你极度的不适和惊恐。”
李姐一听自己老公没去贩毒,又轻松了,她拍拍袁子璇的肩膀笑,“哎呀,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啊,需不需要在家长指导下……啊啊啊嗷————”
袁子璇这傻缺因为手里没有播放装置,就把明少印出的那些照片捏紧一角在手里一拨拉,照片快速翻动就跟播动画片一样的效果,立刻把李姐给吓尿了。
李姐持续尖叫了几声之后,突然没电了。
她盯着那些照片看了一会儿,一把夺过来,仔细翻看。
没错,照片里的人就是你老公常新。
“这是今天凌晨拍的。”袁子璇拿出昨天拍的照片,“昨天他带走的是这个女孩。她叫阿红。我亲眼看着他变成了阿红的样子,骑着摩托车回到了你家的面包店,摘下头盔又变回自己的样子了。”
李姐沉默了很久,把照片又仔细翻了一遍,跟袁子璇说,“谢谢你。余款我会打到你们帐上的。”
她说完就下车了。
袁子璇自己坐在车里,在停车场又发了会儿呆,然后发动车追上了李姐。
“李姐,上车!”袁子璇对着她大叫。
李姐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犹豫了一下还是上了车,“小袁,我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袁子璇把明少车里的纸巾盒递给她,“别哭啊李姐,你那时候不是劝过我么,哭没用的,要把眼泪化为行动力。”
李姐擦了擦脸,冷静下来,“我要去找常新,我们夫妻一场……我……我必须当面问他。”
她说完又向袁子璇道谢,“小袁,谢谢你。你回去吧,我……”
袁子璇把车门上锁了,“李姐,寄上安全带,我陪你一起去。”
李姐摇摇头,她还想拒绝,袁子璇已经拿出把混混们当保龄球瓶乱撞的气魄开车了,李姐吓得赶紧系好安全带。
李姐在她最艰难的时候帮助过她,现在,恐怕是李姐最艰难的时候了,袁子璇觉得自己有义务陪着她,哪怕给点精神上的支持也好。
袁子璇把车停在面包店外面,跟着李姐走进去。
常新的店里这时没客人,他正坐在柜台后面算账呢,一见到李姐,先是微笑,然后立刻意识到有什么不太对劲。
他走到李姐面前,低声问她,“小云,你怎么了?不舒服?”他带着疑问看看袁子璇。
他不认识她。
袁子璇也不跟他啰嗦,这面包店对着大街,一面墙全是玻璃,路上行人不断,想来常新也不敢在这表演奇幻特技。
她从包里拿出一张阿红的照片,“我叫袁子璇,是李姐从前的同事,现在在一家侦探社工作。”
常新接过照片,只看了一眼脸色就变得灰白。
李姐眼泪汪汪的问他,“这些都是真的?”
他默不作声,停了几秒钟点点头。
“为什么?”李姐又问。
唉,照我看这问题十分多余。你怎么不问老虎为什么吃肉牛为什么吃草呢?
常新呆呆看着他老婆,其眼神中的复杂信息是我这个波无法理解的。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倒是我能够理解的。
他的眼睛里突然涌出了许多液体——他哭了。
然后,他一下子就哭的声音都哑了,“小云,我知道,这一天迟早都会来的……我……”他从口袋里拿出钱包,取出一张银行卡,“这里面是70万,咱们以前攒的钱都在里面,密码是你生日。我这就去自首……我、我……”
他哭得说不出话了。
李姐也哭,“究竟是为什么啊?”
怎么又来了,不是说了老虎一定要吃肉嘛!
常新在他老婆的为什么为什么连续攻击下,嗷嗷哭着艰难的解释,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从他青春期开始,他就总是做一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一只大蝴蝶,破茧而出。
本来嘛,这梦听起来还挺美的,但是呢,常新最近发觉自己有些不对劲了。
有一次,他正和他老婆和谐恩爱的时候,他突然出现了幻觉,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进入了她的嘴里,然后从她的身体里重生。
这幻觉吓得他在她身上打了一个哆嗦。
哆嗦完了,他老婆只是娇羞的说,你这次的量好大呀,并未发现他有什么异常。
可是他自己知道,自己身体里有种深切的欲~望正在萌动,无法阻挡。
这就像是藏在茧中的蝴蝶蛹在合适的时候自然会苏醒,咬破它的茧,奋力爬出来,在晨风和阳光中晾干翅膀,然后在花丛中翩然起舞,寻找配偶。这是种生命的律动,是一种刻印在基因中的本能。
“那你知道你自己做了什么了?”袁子璇插嘴问。
常新黯然垂眸,“知道。”
就在那天晚上,李云睡熟之后,常新被这种本能的冲动驱使着,悄悄离开家。
在城市深夜的灯光下,他发现自己在用一种全新的方式看这个世界。
任何一样东西都看起来和从前不同,究竟怎么不同,很难解释,如果非要付诸于语言,就是,他像是同时分裂成了许许多多的片,看到的东西像是由数以千计的小孔拼接而成的。
袁子璇听到这里,回忆起经过1000倍放大的画面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小飞虫,低声说,“复眼。”
不管怎么样,他知道自己急需找到什么。至于他急于寻找的是什么,他的本能会在他找到之后告诉他。
他晕晕乎乎的骑上摩托车,向这城市最肮脏也最五光十色的街道飞驰。
在那里,不需要他去追逐,立即有猎物主动走到了他的面前。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和我们在旅馆看到的一样,唯一的不同,是常新一进房间就“吃掉”了那个女郎。
“这感觉……很古怪,我能看到自己变成了一团黑雾,飞进了那个女孩的嘴巴,又能看到自己飞进去之后立刻分散成数不清的小细胞,然后……那种感觉,就像是冬天午后晒到太阳一样舒服。”他说着,脸上露出十分陶醉的表情,袁子璇赶快把手伸进包里,握住她那支防狼喷雾。
“然后呢?”
“我又能看到自己变成了那个女孩的样子,很渴,很渴,要一直喝下去喝下去……”他忽然又大声呜咽了一下,当男人发出这样子的呜咽时,总是会让人感到一种走投无路的酸楚。
“我终于又变回了我自己,这时候,我觉得前所未有的舒畅,就像是终于吃饱了的感觉。可是我立刻又饿了,但是我告诉自己,不可以再这样了!”他抓着自己的头发,“我也不想这样!我不想这样!可是只要一开始吃就停不下来。第二天晚上我饿得不行了。不管吃什么都不觉得饱。我越是……”
他“吃饱”了之后,很想和他老婆和谐。可是和谐之后,又会觉得饥饿难忍。于是又得偷偷跑出去觅食。
渐渐的,即使他竭力忍住不和他老婆和谐,他还是会觉得饿。不管吃什么都不觉得饱。
“如果我不和我老婆那个,我只要吃一个就行了,但是……但是,我要是……我知道,我就必须吃很多。我已经很努力的在控制了,最多每天只吃一个,可是,可是根本不够!一个根本不够!我好多次都想死,可是我又放不下,我放不下我老婆啊!”
李姐一直哭一直哭。
“小云,老婆,你拿着这些钱……我父母早就没有了,你自己……”他说不下去了。
李姐嗷嗷哭着扑过去抱住他老公,两个人抱头痛哭。
“吉尔殿,怎么办?”袁子璇看着他们两人一筹莫展,“明少刚才给我打了两次电话,他肯定已经知道我没去警察局。也许警察叔叔又去找他了,没准这时候已经看过常新的特技视频了。”
“这时候才想起我!你又想在明少问你‘怎么回事’的时候说是吉尔殿让你这么干的对不对?我以前就是太善良了才被你给骗了!”我怒气冲冲。
按照常新的说法,如果他说的都是真的,我想他应该是某种昆虫类的生物,现在到了繁殖期,急需能量蜕变。而他完成蜕变的方法就是彻底从细胞层面吞噬某个生物,然后将之作为蜕变的“茧”。但是,常新控制着自己每次只吃一个,一直没能完成蜕变,反而越拖越久,吃掉的人总数更多了。我猜他要是第一天晚上顺从本能,吃饱了,之后就没事了。唉,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
“你问问他们,是不是最近打算要孩子。”
袁子璇问了,他们说的确是这样。
我叹气,“让他们走吧。随便躲在什么地方,再吃几个人估计常新的蜕变就完成了,记得一次吃到饱,然后他就不用再吃人了。”
袁子璇在脑内大叫,“怎么能随便让他吃人呢?再吃几个就不用吃了是要吃多少啊?什么叫一次吃到饱啊?”
“蠢货!你这是要赶在常新前面进精神病院么?为什么到了今天你还是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蠢货大声说,“常新,你并不是唯一的异类,我的脑袋里此刻正寄生着一个自称是光波形式生命体的家伙!随便住进人家的脑袋里也就算了,还一直称呼我为蠢货!”
这次,轮到常新和他的小伙伴惊呆了。
→ →我一点脾气也没了。
“好吧,既然这样你就告诉他,他故意压抑着不一次吃饱,这才使他一直处于无法彻底蜕变的阶段,一旦一次吃饱完成了蜕变,以后就不用吃了。”
“吉尔殿,这么不负责任的话告诉他……我们真的不是在教唆杀人么?”
“你可真麻烦,你究竟想怎么办?我告诉你,蜕变已经开始了就不可能停下来,要么死要么活,他是不可能停下来吃人的。”
“那……我告诉他,让他吃几个恶棍?”
“你……我能爆粗么?”
在我看来这真是一厢情愿的伪善。
《动物世界》里,猎杀动物捕猎,选的猎物永远都是老弱病残幼,谁没事去挑战年富力强一脚能把狮子脑袋踢碎的公斑马呀?
常新最开始去选择红灯区工作女郎作为猎物也是因为这样。她们体力不如他,很好控制。而且,就如明少说的那样,她们就像浮萍一样,有些还有毒瘾,即使消失了也不会有太多人在乎。看那些警察就知道了,如果是普通的市民,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一下子失踪了十几个,恐怕早就上报纸并且全市大搜索了。
所以,他才不会去挑战背上全是刺青的山口组老大呢,对吧?而且,看他化成黑雾之前的样子,使用的明显是性诱惑之类的技术。这招对山口组老大有用么?老大要是基佬的话可能还能试一试?
蠢货听我说完,沉默了好久。
不告诉常新正确的吃人方法,他也许会吃更多的人。告诉他一次吃饱的话……受害者的总数还会少点。
袁子璇还在挣扎,明少又打来电话了,她一没主意就想把明少也拖下水,于是这次很迅速的接了电话。
可明少只说了一句话就把电话挂了。他说,“林竟他们正在去常新的面包店的路上。”
他显然推测到了蠢货在干什么,又为什么一直不接他电话。
袁子璇傻脸了。
她只好对李姐他们说,“警察就快来了。”
常新又开始哭了。他是真舍不得他老婆,可是又从没想过要暴力抗警。
这个时候李姐终于显露出投行女白骨精的果断本色了,她一把拽起她老公,“常新,我们赶快走!现在就去长途汽车站!”
她说完,看着袁子璇,“小袁,你是不会说出去的,对不对?”她的目光里有种很奇怪的东西。
袁子璇一看这种眼神,心脏扑扑猛跳几下,背后突然流了好多冷汗,她抿紧嘴唇,摇了摇头。
李姐没多啰嗦,她拉着她老公从后门跑了。
袁子璇站在原地,四肢僵硬,没敢追也没敢喊。
最近身体总是不好今天又莫名其妙发烧了。WPS还崩溃了。我去。
常新和他老婆是真爱真爱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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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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