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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番外三 两重秋 ...
孙权接到周老板打来的电话时,是在一个夹生的秋天。洛阳的秋叶已落,南京的秋风刚起。
电话的内容很奇怪,大体是说:“有一封你的信,碰巧漏在我这里,我已经重新寄出去了,过几天你就会收到。”
“怎么会呢?有人写信给我?”孙权从对方的语气里直接排除了不相干的广告、诈骗以及恶作剧者的可能性,聪明的周老板从来不会无的放矢。
“看来是的,而且这应该是一封已经过期了的信,我最近搬馆的时候才发现的……”,说来也是很哭笑不得的一件事,周老板在洛阳开着一间博物馆,收集各种近当代的好玩物件,其中就有一个邮筒。当时或许因为邮筒摆放地过于逼真,让来观展的人误投了信件进去,还不止一封,它们从此悄无声息地长卧在那里,直到近日要搬家时才发现。
孙权听完后好一阵错愕,可就算如此,到底是谁会寄信给自己呢?
“你记不记得大概十年前的时候来过我这里?或许是当时结识了什么人吧,不用太挂心,反正再怎样都已经迟到了,看不到荷花,听听雨声也不错。”那人的口气里带着微妙的戏谑。
果然几天后孙权收到了快递。拆开来一看,里面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号牛皮纸信封,笔迹从未见过,邮票上没有盖戳,仔细瞧真是十几年前的邮款,看来的确是过去时空里的某个人寄来的。
这是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对别人来说或许是丰厚如秋收的岁月,但对孙权来说却是普普通通,眨眼即过,犹如把立体降次为了平面,薄薄的只如一张纸。他小心把信封划开,拈出一片害羞地对折了两次的纸,是早些时候人们常用的双排信笺纸,字迹一眼看去十分稚嫩,有些生涩的模仿痕迹。
匆匆扫过一遍,孙权猜测这是一个女人写的,因为这是一封情书。
也并不至于脸红,他不是没有收过这类的信件,此刻倒是好奇多于心跳。信中落款没有全名,只有一个“步”字,内容更少,只得一首诗:
君住天上月,妾居明光里。
银汉高难致,江河在咫尺。
渡头连舟楫,随处船家子。
同是清波丽,何不相迤逦?
欲溯长流水,放棹乘天际。
流水行且尽,相思莫能止。
相思曾无益,江潮落又起。
感我中心苦,秋风来不已。
步是谁?孙权想了一会,竟不记得自己近年来认识过什么名字里有步字的人。很多年前倒是有一位珍而重之的,但这绝不可能是她,她从不说这样忧伤的话。
要是她……也已经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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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之夜。
曹子桓仰头望着又大又圆的月亮,两眼泪汪汪,他沮丧地发现,自己竟然没有一个可以思念的人。想来诗人不是人人做得的,最低门槛也要有恋可失啊。
“在想谁呢小学弟?”开口就是一阵香风,“怎么不去看表演?一个人躲在这看来有心事啊。”
“又拿我开玩笑了,步姐。”曹子桓作委屈状长叹一声,“唉,哀莫大于没有心事。”
大学姐忍不住一笑,说:“我倒是觉得,乐莫大于没有心事,等你有了心事,你就知道不乐了。”
“学姐这样的女神,只有让别人不乐的份,别人哪儿能撼动你的心啊!”他这样说并不算夸张,从小追她的人不知有多少,已经有好几个人跟他倾诉过求而不得的苦了。
“说的好像我没有失恋过似的,”她拍拍小学弟的肩膀,“世界上只有一种东西比时间更平等,那就是感情,你应该知道的最清楚啊。”
“不会……不会是那个初恋吧?”曹子桓睁大了眼睛,竟然?!
来找他诉相思之苦的多是可怜的男同胞,只除了一次,学姐拜托他写情书,说是喜欢上了一个人,但文笔不好不敢去追。那时还在上中学的曹子桓正处在文艺青年发育期,欣然担下了这个任务,表示必然手到擒来。那人是谁现在他也毫无印象了,不过看步姐点头的意思……
意思就是,那次的代笔很有点呆逼。
曹子桓一时间觉得脸要被月光晒红了。虽然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人家未必还会在意,失恋的人大大方方的,他反而好像被发现了什么羞耻的秘密似的,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看。
“那……那你现在……”
“现在不是很好?喜欢的人不一定要属于自己。”步姐把头发挽到脑后,打了个优雅的旋儿,又说:“而且,我还喜欢过别人呢。”
曹子桓见她没有怨自己的意思,心里轻松了些,但又莫名生出一个念想来,觉得表白出去的话就好似杀手的刀,出手不能不见血,似这般轻飘飘地泥牛入海了,即便不是自己的真心,也叫人放不下。
他又看向悬挂在天上的月亮,不知那个收到信而又没有回复的人,现在会在什么地方呢。曹子桓决定把这个念想当作今年的腊肉,放在秋风里吹干,收进自己的仓库,等哪天时机到了再拿出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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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回电话给周老板时,秋天还未结束,两处的秋景各自不同,就如远人的心思一样难猜。
“哦?原来是这样?”那人觉得饶有趣味。
“可是署名不清,不知道是谁。”孙权说着,他就好像一个已经知道谜底的猜谜人,沉思了十年之久,一抬头却发现出题者已经杳然无踪。
“看来你不打算回信,看来情书写得不好。”
电话微弱的电流声演奏着沉默,过了一会孙权说:“其实我觉得……这很像一个人,你可能没有印象……”
“谁?”
“他……算了,也不重要。总之这回麻烦你了,没有其他人找我了吧?”
周老板说没有,这些年来孙权深居简出,很多网络都是从自己这边走的,但是知道他的人的确不多。正事几句话处理完,两人继续闲聊了些,他忽然说:“或许你的直觉是对的……这是我的直觉,因为我的一生中,遇到的事情大多都恰到好处,找到这封信,或许也是一件恰到好处的事。”
孙权明白这不着痕迹的开解,于是也顺意道:“但愿吧。其它的信你怎么处理呢?”
“我把它们都寄了,不独你一份。”
时间总是在循环之中,有些信迟了,有些信早了,有一些不迟也不早,这是周老板说的话。孙权觉得那完全是胡扯,但还是把信收好,放在有纸笔的抽屉里。它等了十年,才送到自己应去的地方,信犹如此,人若是要等上百年千年的话,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完—
注1:是的,周老板知道孙权的秘密,但是请不要把他想象成那个周瑜,此文里这人就是一神棍。
注2:在《行行至吴会》的设定里,孙权是跨越了漫长时光的不死者,他49年后去台湾待了一段时间,在那当大学教授,正篇里提到过的“子明”,在建国前和他是战友。
注3:博物馆邮筒错投事件,是基于真实故事改编的,某从一位从业人员那里听来的……蛮搞笑也蛮忧伤的呢。
随手渣一发番外~
本文的时间点在正篇之前,也就是说此时孙权和曹子桓还没有相遇,文里也【不完全】是丕权。非常的扯,不过应该不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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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番外三 两重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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