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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二十) 流浪少年 ...

  •   杜青染听到声音,虽然仍是收腿不住,力道好歹减了一半。丹尼的情绪本来就比他正常,这时赶忙后退,钩拳就此落空,不过杜青染踹在他胸口的那一脚也算不得重,属于可以承受范围。

      林峰站在玄关看着他两个,莫可奈何──他刚刚按了门铃,连个回音都没有,还以为出了意外,哪晓得是两个人打得太投入,没人理会他。
      其实杜青染缺乏经验,还没学会一心两用,加上情绪有些失控,根本没听到。丹尼倒是有听到,可惜杜青染不要命地扑上来,他保命更要紧……
      现在轮到丹尼怒气冲冲了,他看着林峰,憋着气几乎是以一字一顿的方式慢慢说道:“阿峰,把你养的看家□□好了!”
      杜青染的怒火有一大半系在林峰的安危上,这时见林峰没伤没残地站在玄关,一颗心立时落了地,听了丹尼的话,脸上一阵恼怒,不过看看被自己搞得一团糟的吧台,还有对面头发倒竖脸色发青嘴角红肿、胸口上一大片澄色酒渍、中间还印着一个醒目鞋印的丹尼,眨了眨眼睛,终于不声不响地转开脸去。
      丹尼说完话,转身进了吧台,进去前用力扯下身上的衬衣一把撕开,透过他身上薄薄的紧身丝质汗衫,背上一大片青紫清晰可见,颇有些触目惊心。
      林峰头痛地摸摸额头,进到客厅,把手中那台袖珍电脑递给杜青染,轻声道:“我先去看看丹。”
      杜青染不情不愿地哼了一声,接过电脑黑着脸往沙发上一坐。
      林峰装作没看见,向吧台走去──这个祖宗发起脾气来的情形,他是领教过的,丹尼今天肯定吃了大亏,十多年的朋友和搭挡,他不能不管不顾。
      林峰刚到吧台,房门突然打开,一个高大的男子出现在门口。
      杜青染吃了一惊,林峰却没啥反应,倒是正在用冰箱制冰的丹尼,回过身皱起眉问来人:“酒会这么早就结束了?”
      杜青染明白过来,此人多半就是酒会的主办人,没准还是这个房间的真正主人,心里一动:他该不会和阿峰那些乱七八糟的朋友一样,又是个“超人”吧?
      来人看着一踏糊涂的客厅,怔了怔,再看丹尼,眼睛瞪得更大:“刚才有朋友打电话说看见你好象喝醉了……你嘴怎么回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丹?”很标准的伦敦腔英语。
      丹尼这时把一小杯冰倒进从衬衫上撕下来的那块衣料里边,面无表情地回答:“被条疯狗给咬了。” 说完话,用刚刚做成的“临时冰袋”捂住红肿的嘴角和左腮。
      男子的眼睛眨了眨,显然在掩饰笑意,转过头看林峰,眼神戏谑:“是这位Jason吗?”
      “是他养的。”
      男子眼睛一亮,开始打量杜青染:“这位……”
      林峰没啥过激反应,非常有礼也非常生疏地为二人做介绍:“他是青染.杜,我男朋友。青染,这位是杰夫,丹的……朋友。”
      大大咧咧坐在沙发上的杜青染,这时候有些明了三人之间的关系了,他从沙发上站起身:“你好。”
      ──单从叫林峰Jason这一点上就可以判定,他不是林峰那个圈子里的人。
      名叫杰夫的男子眼睛眨了几眨,看看林峰,又看看杜青染,再回头看看面色不善的丹尼,突然间,笑逐颜开:“你好你好,认识你很高兴。”
      丹尼鼻子里哼了一声:“阿峰你回去吧,今晚我住这儿。”转身大步进了两间卧室中的一间,重重关上房门。
      “他背上又是怎么回事?”
      “可能是喝多了撞到了背,擦点酒的话,有助于恢复。”杜青染一本正经地解释,然后看回林峰,“我们还有事,就先告辞了吧阿峰?”
      一个摔了房门,一个言称告辞,旁边还有个虎视耽耽巴不得他从今往后再不出现最好,林峰只有苦笑。

      入冬以后,沙漠的月色异常迷人,今晚也不例外──纤尘不染、干净得如同一大块深蓝色宝石的夜空,月亮嵌在当中,又大又圆又亮,美得几近失真,让人怀疑是不是有人用画笔画上去的。
      对于生长在大都会抬头只见高楼难见明月的杜青染来说,这样的明月夜,很陌生。
      杜青染的母亲是舞蹈演员出生,年轻时还曾在国际比赛中获过银奖,可惜杜公子空长了副多情公子的好模样,他既不伤春悲秋更不顾影自怜,对于月亮这档子事,从来没有放在过心上……其实象杜青染这种男人,绝对不少,不过别人为了哄恋人,多半会做做样子装装腔调,杜青染却从来没干过那种事,无它,实在是没那个必要。
      可以想象,这个样子的情人,对于妙龄少女来说有多乏味。
      只是太阳虽然不会从西边升起,一江春水却很有可能向西流,所以杜公子今夜突然对明月发生了兴趣,一点也不奇怪。
      其时杜青染和林峰正后背抵着后背地坐在林峰房间的地上,一人手上一只啤酒瓶,杜青染手上还多了只烟。
      房里没开灯,月光自落地窗流泻而入,满满地盈了整个房间,烟头上的火光,在满屋的银色月光中发着微弱的红色光亮……
      这样的夜晚,如此美丽,这样的月色,如此柔软,柔软得让人感动──透过落地窗看着窗外那轮圆月,有那么一瞬间,杜青染心底突然生出一种几乎可以叫作柔情的东西。

      柔软的,还有他和林峰的娓娓夜谈。
      “你那么小就贩毒?”
      “哪能叫贩毒?干过那种事的男孩子不少,不管学校好不好,几乎每个学校都有几个卖大麻的学生,大都是想挣点零花钱。我一个人住个大公寓,我妈她人我看不到,钱倒是给得不少,我不缺钱花,只是日子过得无聊,觉得帮他们卖大麻刺激好玩,还可以交一帮子很酷的朋友……现在想来,我这个人大慨天生就不安份,这点倒是跟我老妈很象。”
      杜青染一声轻笑:“你象你老妈的,岂只这一点……后来呢?”
      “我在学校卖了半年大麻,居然没被抓住,后来就跟那几个□□的混熟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哪会认识□□大哥?都是些小喽罗。其中有个大块头,他拳打得很好,听说年轻时打过黑市拳,年纪大了脑子也不好,就流落成了□□的打手。他很喜欢我,经常指点我打拳,我练了那么多年的舞蹈,动作倒是学得又快又规范,就是把打拳当成了舞来跳……”
      月光里立即蹦出一个跳着“拳舞”的小帅哥……杜青染忍俊不禁,噗的一声笑了起来。
      林峰也笑了:“其他几个人经常看得发笑,他倒是从来不恼,还是很认真地教我,说我年纪小没力气,等长大了有劲了,就会打得很好……倒真是个好人。”
      “那你现在是不是很厉害?” 当日初识之时,二人曾经并肩作战,可惜那时杜青染没功夫看林峰。
      “看跟谁比,遇上专业玩拳的,肯定变成长跑比赛。”
      杜青染又给逗乐了,问他:“这个人你还有联系?”
      林峰沉默片刻,再开口时,语气已经黯然:“就是因为他,我十三岁的时候离家出走了……”
      “因为他?”
      “也不能说是因为他,那种事迟早也会发生,只是碰巧是他。”
      “……?”
      “那天吃了晚饭,我无事可做,就跑去找他学拳。我的直觉一向很灵,不过那时我也不懂直觉什么的,只是一靠近他们几个合住的房子就觉得不对,然后就发现门没关,当时只感到心惊肉跳……没敢出声,我悄悄溜进去摸到客厅,然后就看见他倒在客厅的壁炉前,一动不动,上衣都给血染红了……我吓坏了,想跑,又怕他还有救,后来一想还是赶快跑出去求救,刚一动身,就听见有人从后院进来,我抬头看了一眼,结果正好对上那个人的眼睛,那个人手上有枪,还好,我当时反应很快,他还没抬手,我已经开跑……”
      “他……没追?”
      “追了,没追上。我对那一带很熟,几分钟就把他们甩开了。”
      “你没去报警?”
      “青……我在卖大麻呢,身上还有两百块钱的赃款……现在我当然知道不会有事,但当时我只有十三岁,又一直跟□□混,早把条子当成了敌人,哪会想到要报警!”
      “你就那么……跑了?”
      “对,就那么跑了。我害怕他们追到家里杀人灭口,连家都没敢回,一件礼行没带,身上就只有两百块现金。我在公路拦的顺风车,换了七八辆,最后跑到圣迪亚哥才停下……现在我觉得自己还真是个超人,看见凶杀现场,又和凶手见了面,居然没被吓疯。”
      “你……再也没回过家?”
      林峰喝口啤酒,轻声道:“没有。从那时开始,我就没用过我妈一分钱,我再见她时,都快二十岁了。”
      “那……你靠什么为生?”十三岁的小孩离家出走,到现在还混得人模人样,在杜青染看来,简直是天方夜潭。
      “象我这样的流浪儿这个国家不少,什么样的原因都有。好在这个国家还算富有,很多人也很大方,慈善机构又多,就算是乞讨一般也不会饿死,只要不沾上毒瘾就成……不过我倒没怎么要过钱,刚开始时,主要在加油站和洗车场帮忙……”
      “不是说没有固定住址找不到工作吗?”
      “那倒不一定。并不是每个人都规矩守法,有些老板想省税,再说我一个半大孩子就是个帮忙的,没那些正规手续,老板看我手脚干净,都比较照顾我,后来有个洗车场的老板还让我住在店里。”
      “也没人通知社会福利机构?你那么小应该送代养家庭啊。”
      “青,你肯定不清楚代养是怎么回事。说是代养,其实家境好的人家一般都会直接收养,肯代养的大都是穷人,有不少人是为了政府的补贴才代养小孩,那样的人家,小孩哪里过得好?给我工作的那些人,对社保系统熟得很,有些自己就是代养家庭长大的,大都不抱好感。”
      “那……你怎么干上这一行的?”
      ──洗车是无论如何也洗不成一个商业间谍的!
      林峰又喝了口酒:“那些工没干多久,我就找了个‘高薪’工作──我喜欢跑到一家专门为teen(青少年)开办的溜冰场玩,有天一个人过来搭讪,问我会不会跳舞,我说我没成年不能去那些场所干那个,他说他会帮忙,结果我就开始在夜店跳舞。”
      杜青染夹着烟的手一下子凝住:“脱衣舞?”
      “是,不过不用脱光。那家夜店虽然给我搞了假的出生证和驾照,但我那个时候刚满十四岁,一看就露馅,他们也怕闹出大事。”
      “你……就没想过向你妈求助?”
      “我跟我妈根本不熟,她对我来说比个陌生人好不了多少,再说我完全可以养活自己,觉得日子过得很不错,想都没想过她。”
      “你在那里跳了多久?”
      “三四个月吧?记不清了。一有警察来我就得躲起来,当时躲得烦了,又听同行说墨西哥再没这种麻烦,我就干脆跑到墨西哥去了。”
      “你他妈的……屁大个人,胆子倒不小,也不怕人把你卖了!”杜青染吸进最后一口烟,把烟头在接烟灰的盘子中掐灭,笑着骂他。
      “嗨,我当时已经算个老江湖了好不好!”林峰把头一仰,用后脑勺轻轻磕了磕杜青染的脑袋,接着说,“我就是在墨西哥城认识金的。”
      “他也跳舞?”
      “金那根木头能跳什么舞?”林峰笑了,“他那时候赌术还不过关,有次出老千失手被人追得到处跑,正巧给我碰上,帮了他一把。”
      杜青染的手再次僵住,这次是握啤酒的那只:“他也是流浪儿?”
      林峰点点头:“他很小的时候就父母双亡了。金那个时候好玩儿得很,一门心思要跑到拉斯维加斯发大财,他说美国是天堂,偷渡就是他的梦想!”
      杜青染终于大笑,笑过后又觉得不对:“金是白人啊,怎么会流落到墨西哥去了?”
      “他的白人血统倒是不假,只是白人也有穷人啊。他爸好象是犯了事逃到墨西哥去的,在那里认识了他妈,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但金肯定是在墨西哥出生的。他爸又不敢说自己是美国公民,所以金就成了看起来很不象墨西哥人的墨西哥人。”
      “大乔呢?你们又是在哪里认识的?”
      林峰一瓶酒已经喝光,扔开酒瓶,索性躺倒在地毯上,伸手握住杜青染的手:“你倒会举一反三……大乔是在阿根廷认识的。流浪是会上瘾的,特别是半大孩子。我在墨西哥城不久,就在一家很大的夜店找到工作,开始还以为是脱衣舞,结果是拉丁舞表演。那里的老板原来也是个跳舞的,他说脱衣舞的档次太低,要诱惑,男人就得跳探戈还必须是阿根廷探戈……等到明白我可以靠一身舞技走遍天下之后,我就开始到处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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