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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惨叫声是凶徒发出来的,怒骂声则是另一名男子发出的,听起来和她的年纪差不多,有点儿……东北口音,她听不太准,反正不是当地口音就是了。
      “老王八犊子,光天化日就敢杀人,没王法了!我要不揍死你,我都不是我妈生的!”
      凶徒松手的一刹那,岳永红的身体脱力般向前扑去,好在她及时伸出双手,让自己以着最标准的磕头姿势,跪倒在枯枝败叶上,而非整个身体直接亲吻大地。
      一手拄地,一手抚上脖子,岳永红跪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呼吸。刚才她差点儿就憋死了。原来,能够自由呼吸是如此美好。呼呼地喘了一气,岳永红双手按地,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几米开外,救她的英雄正骑在凶徒身上,怒气勃发地表演着武松打虎。“我让你耍流氓!我让你杀人!”拳头伴随着怒骂,挂着风声,一次次砸下。
      稳了稳突突乱跳的心,岳永红脚步虚浮地向前紧走了两步,看清了青年和凶徒的面孔。青年是副陌生的面孔,从来没见过。凶徒则是她们向阳公社的老羊倌,五十多岁,一个人住在公社羊圈外的小窝棚里,性格孤僻。
      岳永红看了眼老羊倌,老羊倌满脸是血,门牙被青年打掉了一个,在青年一记记重拳下,鬼哭狼嚎地叫着,早没了掐她脖子时的神勇。
      “别打了……”岳永红站定在青年身旁,捂着胸口,手下是依旧狂跳不止的心。
      青年像是没听见岳永红的话,拳头不停。
      “别再打了!”见青年不搭理自己,岳永红微微弯下点儿腰,双手拉住青年的一条胳膊,然后她和青年都愣了那么一下。
      青年长着一张干净的脸,算不得特别英俊,然而眉眼分明,鼻梁高挺,是个很阳刚的长相。看清青年面孔的一刹那,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从岳永红的心底涌了上来。
      一眼过后,她有些不自然地别开眼看向别处,轻声说:“别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
      这句话让青年从怔愣中回过神来,胡乱地眨了眨眼,他垂下眼去看身下的老羊倌,浓黑的眉毛随即厌恶地皱起,打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疙瘩。
      “起来!”青年站起身,大声喝令老羊倌起来。
      “你要干什么?”岳永红很怕青年把老羊倌送到公社去,那样的话,她看黄色手抄本的事就露馅了。
      果不其然,青年的回答证实了岳永红的想法,“当然是把他送到公社去,像他这种坏份子,一定要狠批,狠斗,要踏上一万只人民群众的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说着,他配合着语言,照着坏份子的胯骨就是一脚,踢得坏分子“啊”的一声惨叫。
      岳永红低头看了一眼已和烂泥差不多少的坏分子,然后抬起头飞快地看了一眼青年,又迅速把视线移开,“能不能……放了他这一回?”
      青年诧异地瞪大了不怎么大的眼睛,“为什么?”
      岳永红咬着下唇有些为难,不知如何开口。《第二次握手》是黄色手抄本,她一个十六岁的女学生看黄色手抄本,而且还是资本家的孙女,反动学术权威的女儿,这要是传扬出去……她不敢再往下想。
      “说啊,为什么?”青年歪着头,不解地看着岳永红。
      岳永红决定豁出去了,让一个人知道她看黄色手抄本,总比让所有人都知道强。
      “你等一下。”她转身走到枯树旁,拣起掉在地上的日记本走回来,稍一犹豫,把日记本递了过去。
      青年望着岳永红手中的日记本愣了一下,接过日记本打开一看,他的嘴角很快现出了一丝笑意,然后那笑意越来越大,最后他合上日记本对岳永红扬了扬,“就为这个?”
      岳永红红着脸,斜出目光不肯和青年对视,“对。”被一个素不相识的异性发现自己看黄色手抄本,还有比这更丢人的吗?
      “行。”青年痛快地点了点头,“我答应你,饶了他这回。”说完,他又踢了老羊倌一脚,“起来!赶紧滚!”
      老羊倌倒是也想赶紧滚,奈何让青年揍得骨软筋酥,两眼连窜花带发黑,蹬了好几次腿也没能站起来。青年看他呲牙咧嘴的样儿怪碍眼,一弯腰扯着胳膊把他拉了起来,随即抬腿照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踹得老羊倌唉呀一声,向前一抢,险些来个大马趴,不过最终还是没趴。
      稳住身形后,老羊倌顾不得周身上下的疼痛,用他现有身体条件下的最快速度,头也不回地滚了。滚得高一脚低一脚,好几次差点儿扑倒在地。
      “老瘪犊子,你给我小心点儿!再让我抓着你干坏事,我直接送你回老家!”青年望着老羊倌仓皇逃走的背影,扯着喉咙大声喊。
      “你喜欢看这个?”待老羊倌滚得完全不见了踪影,青年收回目光,晃了晃手中的日记本问岳永红。
      岳永红的脸火烧火燎的,她没有回答青年的问题,而是伸手把日记本从青年的手里拿了回来。
      “你能保密吗?”她垂着头,“这书……不是我的,要是说出去了,很多人会受牵连。”
      说完这句话,岳永红听到头顶传来“呵”的一声笑,然后听到青年带着笑说:“这书是我的。”
      岳永红顿时把头抬了起来。
      “咋的?不信啊?真是我的。”青年看着岳永红有些呆傻的表情,笑容越发大了。
      “我叫张劲松,东升公社的知青,天津六中的。”张劲松大方地向岳永红伸出了手。
      岳永红犹豫了下,别别扭扭地把自己的手也伸了出去,“我叫岳永红,天津二中的。”停了一下,她小声补充,“向阳公社的。”
      东升公社挨着向阳公社,两个公社是一个乡的。张劲松的初中同学在向阳公社插队,周日集体户没事,他来看同学。回来的时候,想穿小道省点儿时间,正巧撞见老羊倌欲行不轨。
      两只年轻的手,在晚春的微风中,不松不紧地握在了一起。两颗年轻的心脏,在两手交握的一刹那,在各自的胸腔里怦然而动。
      两个人都以为这是他们的第一次握手,却不知,其实是第二次。他们的第一次握手,发生在几十年前,那时的他,握着她的手,在微寒的春夜中,一边求生,一边腐烂。
      那时的他不叫张劲松,她也不叫岳永红。那时,他叫张显宗,而她,叫岳绮罗。
      张劲松眨巴着黑亮的小眼睛,打量着眼前的女生。女生不高,才到他的肩膀,身体单薄,风稍大一点儿就能吹倒了似的。不过,女生长得很好看,大大的杏核眼,眼睛黑黑的,皮肤白白的,嘴巴小小的,像颗熟透了的红樱桃。越看,他越觉得眼前的女生眼熟,却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岳永红被张劲松看得有些不自在,左边的腮帮子隐隐疼了起来。左边的槽牙是颗蛀牙,一紧张就疼。她的手,不由自主捂上了左腮。
      “咋的了?”
      “牙疼。”
      温暖的风从远方柔柔吹来,吹过一棵棵树,一株株草,一朵朵花,吹过岳永红和张劲松年轻的脸。
      那年,他们在春天里分离;而今,他们在春天里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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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滚滚红尘》歌词(个人以为非常适合作这个文的背景音乐)

      女: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男: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女: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男: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
      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女: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
      男: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女: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
      合: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女: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
      合: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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