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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男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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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傻,我本以为天下第一的会更美味呢。
啊,果然还是一直看在眼里的更好,真等不及品尝你的滋味。
——亚彻
离开森林后,贝瑟卡和亚彻暂时迈向了各自的方向——这一迈步就是三年,他的确在人类中掩藏的很深,没有被发现身份喊打喊杀。
当初约定(贝瑟卡提出,亚彻赞同),分头去看世界认识世界,如果双方过了几年都没有对象,就干脆凑一对,贝瑟卡总觉得虽然自己没找到合适的,但是亚彻总该……酒池肉林开后宫,他想这个想很久了,儿时老是对着一本翻得卷边的小画书意~淫,应该努力把梦想变为现实。
结果他实现“吃世界第一英雄的肉”这念头后,居然想到了贝瑟卡。
食人魔这个种族濒临灭绝。
对人类说这是大好事。
对大自然来说,这只是优胜劣汰的一个环节。
贝瑟卡不能指望大自然突然把亚彻给灭掉啊,就他的身体状况,再活个百八十年杠杠的。
一个齿轮推动另一齿轮,命运就是碾压人的战车,附带十万吨大锤子可以砸出个肉饼,来得如此不合时宜又不可阻挡。
贝瑟卡能够清醒地判断对手的力量和成长性——小时候他总打不过她,因为他长期营养不良,无法百分百发挥食人魔的天赋,瘦巴巴的身材,然而在满是人的城市过三年,早补充好营养了。甭管他怎么吃掉了世界第一英雄,保守估计他实力在英雄榜可以位居前列。
想到要和亚彻当情侣,贝瑟卡就眼发黑——被食人魔抚弄舔舐随意摆布做些啥……她对亚彻根本没有往恋爱发展的意思啊,她不想委屈自己。
问题是人类和食人魔不那么好沟通(想想看猪和人类沟通了几万年照样是被吃的命运),所以贝瑟卡想到的对付办法就是赶快找个男友,而且必须是武力值和亚彻差距不那么远的。
鉴于英雄榜冠军已经被亚彻消化了,她只能把亚军列入目标,于是花时间研究奈特,并且依靠书本得到的知识加女性直觉,发现他是条龙,这点小事儿没有扑灭她弄虚作假的野心:在当屠夫的父亲往上多算几辈,还有豢龙和屠龙的祖先呢,她家和龙的关系源远流长,上辈子她是龙的传人,这辈子把龙手到擒来——手牵手肩并肩心连心一起去糊弄搪塞食人魔,然后她就自由了幸福了开心了。
可是,她对龙的知识不足已让她在发出信件前明白奈特是雌龙。
迟了。
追不回那寄给亚彻满篇幅夸耀男朋友多么温柔体贴秀恩爱到闪瞎人眼的信了!只能闭着眼走到底!
和母龙恋爱……根本是变态吧。
眼睛直直盯着奈特,贝瑟卡心里转了好多念头,抬起嘴角开口,心很虚的求着:“……我想过了,反正大家都当你是男的,就帮帮我装我男朋友吧。”
现在已经是糟糕之最的状况,从光明面看反正也不可能更糟了。
“你的眼睛会闪闪发光。”奈特拍了拍贝瑟卡的肩膀,四目相对,和颜悦色:“见到你第一眼,我就想把你养起来。”
面对娇嫩的脸蛋和纯真的笑容,贝瑟卡心头浮出一个问题,并且立刻把问题问出口:“奈特,请问你多大年纪?”
“四十岁了!”她的声音脆生生的。
“这么年轻啊。”龙到一百岁之后才考虑婚嫁,贝瑟卡脑内算这道数学题,人和龙是完全不同的物种,如果按照人类标准,奈特相当于十四岁以下。
按理说她该和父母分享领地享受童年。
贝瑟卡两只眼睛瞄着奈特搂住自己的嫩胳膊还有那心满意足脸——这……把自己当洋娃娃吗?
当洋娃娃就好办了!
“奈特,只是装一下我的男友,不难的。”贝瑟卡哄着龙妹妹,“拜托了,我给你买好吃的,给你买亮晶晶的饰品,陪你玩。”
“好吧。”奈特闭上眼睛,她习惯早睡早起,“不要说话了,睡觉。”
搞定了!
龙比食人魔好对付一百万倍啊!
放松下来后,贝瑟卡很快感觉到倦意,立刻就睡了。
清晨,迷迷糊糊,浑身乏力,贝瑟卡抓着床柱不松手,声音里满是睡意:“再睡一会儿,再睡一小会儿。”
她打了个哆嗦,觉得肩膀附近好凉啊,眯着眼,眼角的余光看到奈特拿着什么在比划着,摆弄着。
她再次感觉身上凉飕飕的。
她晃晃脑袋,手往头发后面捋两下,把凌乱的毛发弄得柔顺些,也顺便抓了抓头皮,努力让自己清醒和明白。
啊?!
她警觉自己啥也没穿。
毫无遮挡的啥也没穿。
唯一的嫌疑犯奈特拿着缀着乱七八糟发亮物件(翠绿,绯红,五颜六色)的床单在她双腿附近比着,估摸着怎么围上去比较合适,脸上流露出一种很深思的表情。
我真的成芭比娃娃了?可是芭比娃娃拥有的是名家设计的不计其数的漂亮衣服,而不是旅社的无数人睡过的床单!
“奈特,请问我的衣服呢?”贝瑟卡双手护胸,因为还要有求于人,所以连声音音量都不敢抬高,矫揉造作捏出很柔的音调。
“我不喜欢那个!”龙坚持自己的审美,把床单披到了贝瑟卡身上,就和裹木乃伊一样裹了几圈,扎上一条翠色缎带。
左看右看上下看,安静的注视着。
贝瑟卡头发都要炸起来了,她没办法裹着这布块出门,人和龙的欣赏水平真的很难平在一条线上。
感谢她和食人魔共度的日子,她的耐心比同龄人高无数倍,于是挺直腰杆尽职尽责当换衣娃娃,随便奈特折腾,改变床单的位置和缎带打结的式样:“还有其它的吗?”
“我们一起去服装店。”奈特显然对自己的搭配并不满意,她需要更多的素材。
“我能先换上昨天的衣服吗?”反正不能穿床单出去。
“不要,好丑。”奈特沉吟一下,“你试一下我的铠甲。”
贝瑟卡试了:沉重,憋闷,最要命的是胸铠太紧绷,硬是塞进去后气都透不过来——简直就和拿大锤子猛砸胸效果差不多。
“这个好!”奈特嘴角出现一抹赞赏的笑容。
“这是你最常穿的,我不能夺人所好。”贝瑟卡完全不想穿铠甲,光着身子穿铠甲超不舒服,而且她的胸已经磨的痛了,每动一下还会发出金属的声音:想象世界里她变成了一个需要上油的机器少女。“我还是去服装店试一下衣服吧。”
“给你穿!你穿着好看。”奈特越看越觉得亮晶晶的眼睛搭配金闪闪的铠甲美极了,气韵动人哇。她嘴角扬起,笑得很开心。
“说实话,这不合身。”贝瑟卡脸发青,气息不稳,“我卡住了。”
比嗓子里卡鱼刺喉咙发炎还疼啊!
连拖带拽,终于从铠甲里脱身的贝瑟卡挤出笑容:“我很期待你帮我挑的衣服。
奈特,请问我的背包在哪里?我想拿点东西出来。”
药膏,治疗擦伤的药膏,贝瑟卡急需它——她的胸怀璀璨(因为擦伤红红紫紫)的触目惊心。
奈特从床底下把皮质的包袋拉出来,平静的说:“里面有让我很不舒服的东西。”
贝瑟卡干脆把包整个儿清空,什么东西都摆在外面:“斗篷,外套,内衣,钱包,水壶,网……
匕首,你不喜欢这匕首?”
这是把长得无比普通很地摊货的匕首,甚至没有附带任何魔力。
贝瑟卡握住匕首,手腕灵巧转动半周,匕首的刃泛起了紫光,长条金属陡然增加了森冷的威胁性,奈特禁不住一个寒颤,而贝瑟卡拿匕首划了一个弧,解释:“传奇工匠晚年最后作品——七灵器“彩虹星期系列”其中之一。
那位工匠把这七件武器用一星期的每一天结合彩虹颜色和人类的情绪命名,这个叫‘周日紫惊’,砍肉和骨头(还有头发)的效果很不错。”
彩虹星期系列分别为周一赤喜、周二橙怒、周三黄忧、周四绿思、周五青悲、周六蓝恐、周日紫惊。
这什么命名才能啊,还不如叫倚天剑屠龙刀离别钩呢!
“周一赤喜”本来在兰彻手里,他快死的时候传给了亚彻——那其实是一根装饰复杂的粗棒子,可以捶打敌人或者集中魔力当魔杖使用(贝瑟卡叫那武器“赤喜之杖”,而亚彻对它的昵称是“真高兴”)。
他们的看法永远不统一难调和,例如对‘周日紫惊’,贝瑟卡叫它“紫惊刀”,而亚彻称为“剁得开”。
“丢掉!”奈特诚实的表达情绪。
凝视那匕首会让龙打心眼里不爽。
“这是我祖传的!很有纪念意义,而且实用价值也高。”它近十多年主要功能就是切割动物肉和人肉,据说它最辉煌的时候切开不少珍稀动物的身体:独角兽美人鱼牛头怪……还有好多好多龙。某先祖主攻方向就是杀龙,独角兽或美人鱼只是捎带的。“我把它收好,压在包包最下面,不给你看到。
我们赶快去买衣服吧,去新都还有很远的路,有那么多事情要做呢。”
最重要的就是让亚彻看到自己的新男友,彻底让他明白他们没有相恋可能。
奈特斜着眼,还是有些不满意。
母龙啊,你们有尖牙厉爪,就算使用石头和木棍子也能打得很精彩,我这个普通人类需要武器防身和壮胆啊。
贝瑟卡可不想惹龙不开心,赶快想办法转移她注意力:“奈特,我们先来玩医生和病人的游戏——你帮我涂药好不好?”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