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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麻烦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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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灵音山庄忽然事多起来,特别是敖自在和百晓书带人住进来之后,山庄内的仆人们普遍反映有人乱丢果皮,极度影响庄容;山腰负责开垦那几十亩田的佃农们跑来向素玖诉苦,说是蔬菜瓜果被偷不说,放养的鸡也没了好几只;巡山的仆人反应,他的两只看山狗莫名地失踪了,然后五天之后在竹林里发现啃过的狗骨头,上面连肉丝都不剩。
素玖用屁股想,都知道问题出在敖自在和百晓书的那些弟子身上,忍不住向音魔告状。
沉醉在音乐创作之中的音魔感到非常郁闷,不得不出关解决问题,向敖自在和百晓书发出了投诉意见。
“你这山庄里动不动就斋沐,弟子们跟着没有肉吃,实在受不住,只好向外面发展了。”百晓书笑眯眯地回应素玖的愤愤然。
音魔和六商、七徵、八羽论乐时,必然会在前一日做斋沐,接着小斋十日,敖自在和百晓书在山庄里混了一个多月,跟着吃了二十来天的素,真真是受不了了。
音魔气结道:“你们不会到外面去偷,干嘛拿庄里的东西开刀。”
敖自在:“……”
百晓书:“……”
素玖闻言囧然,他眼珠一转,“咳”了一声,将众人吸引力转向自己,施施然道:“既然敖阁主和百阁主的弟子耐不住斋戒,索性这样好了,您二位各掏一百两金作为这一个多月的宿资,我再派人下山给二位及其他弟子请一个大厨子,专门做岭南各类美食,管叫众位满意。”
听了这话,敖自在恍然,闹了半天音魔是没钱养他们。
百晓书则挑挑眉,“如果我没猜错,买灵音山庄的钱是听霄楼的吧?”用听霄楼的钱经营山庄,还管他们要宿资,太没天理了。
百晓书一说,音魔不乐意了,“啪”地一拍桌子站起来,秀气的眉毛竖起,“历代音魔没少为听霄楼贡献财力物力,到我这里拿走应得的,那是无可厚非。少废话,叫你们掏钱就掏钱,不掏钱就滚,要么跟我手底下见真章!”
他一发怒,敖自在急了,忙道:“给钱给钱。”他转头对自己的亲传弟子沐修人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转出去,不一会儿回来抱着个袋子,交到素玖的手上。
素玖打开一看,里面少说有三百两金,够全庄上下三年的日常开销了。这下心满意足,抱着钱笑得见眉不见眼。
音魔一看自己的仆人兼山庄管家高兴了,收起怒气,负手而立,对敖自在和百晓书道:“不说不知道,咱们三个七、八年没过招了吧,可惜陆一名提前见了阎王。”他冲山上努努嘴,“走,比划比划去。”
百晓书本来对掏钱这事儿挺不高兴的,实在是他有个很大的毛病,正如音魔非常懒,而他却是特别的抠,所以敖自在痛快拿钱出来,让他很不痛快。但这种极度的不痛快被音魔的提议打消了,只要赢了音魔,所有的不痛快都变成痛快了!
三人不再废话,出了大厅,各自展开轻功的成名绝技,上了凌霄阁。
凌霄阁是重新修葺过的,为了怕音魔偶尔在上面对月奏乐导致阁楼塌了,素玖特别叫人在廊柱里加了铸铜筋,连顶棚都没放过,外表看上去仅仅是翻新了,其实可以耐得住刀砍剑劈,结实得不得了。
音魔、百晓书、敖自在各自立在阁顶凤檐一端,敖自在的剑、百晓书的判官笔和音魔的“魔骨八音”纷纷出手。
三人的兵器,剑为兵器之圣品,至尊至贵,春秋时薛烛曰:“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剑一出,如金龙吐精,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
判官笔器重无锋,专以猛攻见长,毫无含蓄之意,穿、点、挑、刺、戳迅若猛虎出境,反而与百晓书那股书生劲儿大相径庭,一时间还以为用错了兵器。
“魔骨八音”却是非常特别,它是八个短笛组成的兵器,每个短笛有四个音,可以两个衔接在一起,也可以三个、四个、五个、六个、七个甚至整体衔接在一起,不同的排列组合形成的乐器调子不同,所以千变万化,音诡莫测。
以音杀人,以乐伤人,是音魔最擅长的事情,当一个乐器在他手中不断变化时,意味着他杀人的曲乐和手段越多。对付音魔的办法,一要内功比他深厚,二则必须快。
武以快为尊,只要够快,在敌人来不及变化时抢先得手,出奇制胜。
敖自在与百晓书非常清楚这个道理,所以他们在音魔抽出第一根笛子的那一刻已经出招了。
一剑、一笔,以最刁钻的角度攻向音魔的要害。
“哇,不公平,两个打一个!”素玖站在下面跳脚大叫。
三人立在凌霄阁顶上的时候,山庄里所有的人还有一只狗皆闻讯来看热闹了。
七徵抱臂附和道:“的确卑鄙。”
六商和八羽深以为然,奈何他们这些弟子的武功,最高的也不过就是六商和沐修人,百晓书甚至连嫡传弟子都没带,所以肯定是参合不进去的。
素玖四顾一圈,默默地叹了口气,腾身而起,在空中抽出勾陈鞭,横空拦住了百晓书的判官笔,毫无压力地插入到三人交迸的气劲之中。
破空之声和雄浑的气劲袭来,令百晓书心中凛然,反手撤回判官笔,单手勾着飞檐跳到了另一边檐上。
素玖的足尖在阁顶金锥上一捻,旋身像个陀螺似的舞动起来,鞭子随着他身形转动,抽向百晓书的腰身,如同金蛇狂揽。
百晓书的判官笔向前刺撮,看似散漫,却恰好点在了勾陈鞭上面。
“嗤”的一声,鞭尾的劲气和百晓书的笔撞上,偏向一边。诡异的是,那鞭尾像活了一般,转了个弯竟从反方向去勾百晓书的腰身。
这一回百晓书是真的脸色大变,对内劲和兵器如此强的操纵力,足以说明素玖的武功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究竟这个前齐云阁的弟子有多厉害?据他所知,齐云阁阁主卫净虽然厉害,却不至于培养出如此出色的徒弟。
百晓书当然不知道,尽管素玖的师父是卫净,但是在素玖十五岁以前,教他武功的是齐云阁上一代宗主——十年前已故的金道圣。
金道圣活了一百二十一岁,八十岁之前名满江湖,做了三十七年的武林盟主;八十岁之后辞去江湖,将宗主之位传给年仅二十七岁的关门弟子卫净,即进入齐云山峰顶闭关钻研武学。一次他出关下山巡游,意外救了个被老鹰叼到悬崖缝隙的婴儿,这个婴儿就是素长信了。金道圣不好再收个小婴儿做徒弟,因此交给卫净照看,等到素长信五岁之后,便开始跟着金道圣习武,直到十五岁时为师祖送终,才转头去追随卫净学习。
其实仙人素玖给自己找的托生肉身均有比较奇妙的机缘,奈何世事变化太快,素长信的运气用光了,才被谢长柔给害了。现在好了,素长信重新变回了素玖,人生的轨迹算是真正脱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