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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1章 夺舍(修) ...

  •   人们都说群仙山上住着一群神仙,谁能上山就能成仙。数百年过去了,无数之人想要登山,却没有一个人能成功。
      没有人知道群仙山上没有什么神仙,只有一个名声不显的宗派,群仙殿。不对,准确的说在很多年前,群仙殿是整个大陆上最强大的宗派,而不是之一。但是现在,只有用垃圾两个字形容了。
      群仙殿里有一个长老,他有个‘儿子’,长得眉清目秀。因为出生的时候是在夏天,本是树木长得最茂盛的季节,满殿的树叶却成群飘落。所以他爹给他取了一个名字,金叶群。
      一个长老的儿子,地位总是不一样的吧。可偏偏这个金叶群凡命、凡体、凡寿。就是在山脚下随便拉一个人来都可以达到这个程度,可想这个废柴是多么废了。
      和往常一样,金叶群早早的来到后山,摘几个果子来当早饭。
      ‘咚’
      一个石子从树上掉到头上,砸的他耳边直响,伴随着的是几声大笑声。
      “废人金小子,你又来摘果子啦,怎么样,摘了多少了,要不要我们帮忙呢?”
      夸张的声音在上方响起,少年从树上一跃而下,‘嗖嗖’的破空声,在他的身后站着两个少年,都是十五六岁的模样。
      邵琦看了最初说话的人一眼,冷声道:“王大哥,不要和他废话了,像他这种废物,应该赶出我们群仙殿才对。”
      “对,如果不是仗着他老爹是个长老,早在他来我们这儿的时候就该被丢弃了。现在他老爹都死了不知道多少年了,我们群仙殿也照顾他照顾够了,像这种废物根本没资格生活在这里,”另一个少年也说道。
      对于他们的话,金叶群似乎没有听到,在摇晃了脑袋发现耳朵并没有震痛的感觉后继续往前走去。这可惹恼了邵琦,腿一伸将他绊了一个跟头,直接倒在了地上。
      “你这个废人,还不快滚,滚出我们群仙殿。咦,这小子怎么不起来,难道是死了?”邵琦怒骂,见地上的人一动不动,忙看着旁边两人,心中有了一丝慌乱。虽说这个小子是个废物,但宗派中还是有人照看他的,如果被人知道自己打死了他,恐怕就是自己也逃不了一顿打。
      姓王的少年是个心狠的,面色不改道:“不管他,我们走。”
      很快,整个山头就剩下了躺在地上的少年。
      几个时辰过去了,地上的少年睁开了眼,从地上坐起来。黑眸朝四周张望,还是那张脸,却好像有什么不同。本是沉寂的眼眸透露出与其年纪不符的沧桑。
      “原来数千年过去了,”金叶群长叹,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九尾狐。就在刚刚,她成功夺舍了这具孱弱的身体,别怪她无情毕竟谁想死呢,而且就算没有她,这个身体的主人也活不久了。细细的整理起脑海中的记忆,金叶群嘴角略弯,勾勒出一丝冰冷的笑容。呵呵,金灵么,这个身体的堂姐。放心,作为得到你身体的代价我会给你报仇的。
      似乎是明白她的心意,身体本出现的躁动感消失了,原主最后的意志彻底消散在天地之间。
      金叶群近乎贪婪的呼吸着空气,这处大地有他很熟悉的味道。拖着身体,她找了一条小溪,把套在手上的十几年的镯子拿掉,原本算的上清秀的脸蛋立刻变得夺目照人。如果说之前这张脸算的上小家碧玉的话,那现在就足以用绝色倾城四个字来形容。
      没错,金叶群是个女人,一个货真价实的女人,却从小掩藏住了性别、容貌。也对,这样的容貌却是这样的资质,实在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又有哪个女人不爱美呢,更不用说本就貌美的九尾狐!
      只不过真是讨厌呢,这小娃娃竟然被人篡天改命了,想到脑海深处的场景,金叶群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但很快她又沉浸在自己的美貌之中。
      不得不说,她是一只自恋的九尾狐。
      独自欣赏了一会儿,她将镯子重新戴上,洗了一把脸,走回自己的住处。
      金叶群所居住的山峰是整个群仙殿灵气最匮乏的地方。甚至,殿里的弟子都不愿意路过这里,也幸好是这样,要不然还得解释这次回来早的原因。
      简陋的屋子,连最简单的护法大阵都没有,随便一个命宫修士都能把这屋子轰个七八烂。
      金叶群站在屋子面前,脸上有着旁人无法理解的缅怀。这个世界上恐怕只有她知道,在这之前,这里曾是群仙殿的炼丹房。想当年,多少炼丹大师前仆后继的来到这里,只想一睹炼丹帝师的风采!
      但现在,已经变成人去楼空。
      没有管路上杂乱的货物,一直向北,走进了最北的房间。房门早已不翼而飞,一个接着一个蜘蛛网挂在房梁上。金叶群却仿佛没有看到这些,拿着铲子就对着墙角处一阵铲。
      就这个劳力花了近一天的时间,直把墙角挖出一个足以埋掉自己的坑。终于,一个铁盒露出来。
      呵呵,丹帝啊,当年我们还开玩笑说以后谁能得到这个就可以成为你我的传人,没想到转来转去最后还是转回了我的手里。金叶群暗叹。随之打开了盒子。一个金色的蟾蜍静静地立在那里,当金叶群摸向它的时候,蟾蜍原来紧闭的双眼似乎眨了一下,瞬间又恢复原样。
      蟾蜍的旁边有一颗金色丹药,只有拇指般大小,单是远远闻着都能感觉到强烈的药香味。这实在是让金叶群惊喜,本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颗丹药早已失去药性。凑近鼻子嗅了嗅,恩,还保留七分药力。
      将东西放好,金叶群走进了另一个屋子。那是原主睡觉的房间,直奔床而去,从床下拖出一袋子东西。
      不得不说,原主的老爹还是非常宠这个女儿的。不仅给了她能隐藏性别容貌的仙器,哪怕死了还留下这么多东西。只可惜原主就算是知道也不知道该如何用。
      这是七十年份的乌首,这是六十年份的仙藤草,这是九十年份的亚丁……虽然没有一样是超过百年的,但苍蝇身上也有肉啊。金叶群是非常满意的,尤其是发现这些东西正好能煮一锅药就更满意了。
      没有浪费时间,金叶群把这些东西掺些水倒在大缸里,底下放满柴火,点燃,就坐了进去。
      世人皆知丹药可以帮人快速修炼,殊不知还有一种方法,煮。人体皮肤表面本就有一个个小毛孔。煮可以将药效通过毛孔迅速传递到全身。但这种方法也是最痛苦的,常人根本无法忍受。
      但现在金叶群的魂魄早就换成了九尾狐,九尾狐是谁?虽然本尊没有成为帝尊,却培养了大陆上出现的一大半帝尊。单是本身活了万年,什么困难事没见过,这种痛苦自然不在话下。
      药水开始沸腾,一个个气泡翻腾而上,扑面而来的热气让她后背滴下一滴又一滴汗水,然后重新变成热气。这是一种循环可以促进药液更好的融入体内。
      胎是人的最初形态,在母体孕育之时,人是没有意识修炼的。所以得造胎。无论是谁有没有修炼的根基都是要看三样东西,命、体、寿。若是天才最起码得有一个是宝,若同时宝命、宝体、宝寿,那就不是天才可以形容的了,那是天才中的天才,如果其中有一个是仙,那就更不得了了。至于帝,那是传说中的存在。而像金叶群这样的三凡资质,用废柴二字形容都嫌高。
      但金叶群偏偏有旁人无法比拟的道心,万年的生命早就让她产生了自己的道,在这一条路上无人可挡。
      第一次造胎没成功就来第二次,第二次没成功再来第三次……周而复始,等到一千次的时候,一天过去了。大缸下的火早已熄灭,药水变得冰冷。
      ……三天三夜过去,她终于成功。
      若是常人,这个过程最多只需要两天两夜,若是天才只需一天,若是天才中的天才,半天的时间都不需要。金叶群足足花了三天三夜才造胎成功,实在是没有辱没废柴二字。但金叶群很开心,最起码这是踏上修仙的第一步了不是。
      当走出屋子的时候,整个山峰依旧没有人。她也不是很在意,朝记功殿走去。
      按照原主的记忆,群仙殿里的弟子只要修炼成功了一级,便可领取相应的奖励。灵谷就是造胎的奖励。
      “咦,这不是金叶群吗?不是说她死了,怎么又出现了,还朝记功殿的方向走。”
      一路上,遇到几个人就得到几个人的指指点点。就是金叶群这把年纪也有点不好意思了。走到一半,明显的感觉到一道恶意的眼光,抬头看去。
      那个人并不陌生,正是三天前绊原主一脚的邵琦。只不过他现在的状态不是很好,鼻青脸肿的,定是因为那件事受到了惩罚。
      收回视线,金叶群走进了记功殿。毕竟是拿东西的地方,殿里排了一个长长的队伍,最前面有一个老头,正对着一个个功点发送相应奖励。
      轮到金叶群的时候,老者头都没抬一下,知道她造胎成功,这才抬头看了一眼,然后又很快的低下。吩咐金叶群把手放在一个石头上,确认无误后扔给了她几袋灵谷就喊下一个。
      若是以前有人以这样态度对她不用金叶群出手就有人把他打得魂灭,但现在,她揉了揉鼻子,没说话,离开了记功殿。刚走几步,被人喊住了。
      “叶群,真的是你。刚才听到有人说你没死,我还以为是假的。正好,长老们本来商量退掉你和罗幕的婚事,现在好了,你没事,这婚礼可以照常举行了。”
      来人是个中年男子,一身黑衣。金叶群知道这个人,林修,平日里唯一对原主算得上关心的人了。只是在听到他的话后有点犯傻,她倒是忘了原主身上还有一桩麻烦事。
      可能是知道自己活不久,老爹在原主很小的时候就替她定下了一门亲事。绝煞宗的少宗主罗幕。
      和现在的群仙殿不同,绝煞宗绝对可以算是一座巨擘,单单仙人就不是双手可以数的过来的。而绝煞宗的少宗主罗幕也是一个狠角色,拥有宝命、宝体、宝寿的绝世天才体质。早几年就被人称为圣子。
      可是,金叶群对外的身份是个男人。龙武大陆上娶男妻不是没有的事,但那都是穷苦的找不到老婆的凡人。至于修士,如果道侶是个男人,绝对是要遭人耻笑的。这让金叶群不得不佩服那老儿,竟然在女儿变成废人之后还能求得这么一个亲事。
      “叶群,怎么不说话高兴傻了?对了,你这几天在哪里的,大家都说你被邵琦那小子弄死了,”见对方迟迟不开口以为被邵琦教训惨了,林修忍不住道:“我就知道那小子不是个好的,下次得找机会好好教训他一顿。”
      “放心,我没让他讨到好处,对了,告诉你一件事,我造胎成功了,”金叶群没打算瞒这个人,说出了这几天的成果。
      “真的?”林修一脸惊喜,迅速的抓住对方手腕,仙力一探,果然是造胎的实力。但紧接着面色变得古怪起来,“你不会这几天一直在造胎吧?”
      金叶群收回手臂,伸出三根指头,点头道:“准确的说,我花了三天三夜。”
      “好,”林修脸上的表情更古怪了,他没说的是,宗派里最愚钝的人造胎也只不过花了三天。
      金叶群却是不知道他的想法,就算是知道了恐怕也不以为意。虽然这个身体因为改命资质不行,但是她有一个无人能比的道心,这个有时候足以比拟一切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1章 夺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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