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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Chapter Five 不要拿鬼当人(1) ...


  •   自李涛从黑夜里出现的那一刻起,冬凌草对他的怨念便烟消云散了。有什么比豁出自己的性命来救一个死人更让人感动的呢?
      小时候就有人说过冬凌草是个“小没良心”,谁给他吃糖就和谁好,于是现在他对李涛忠心耿耿的,早把他的师父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路上李涛问他这些天女鬼对他做了什么,他一时编不出这么多谎话来,只知他该保密与静静的关系,便皱着眉头摇着头,什么都不肯说。这时就靠李涛自身的想象力了,过了会儿李涛闷闷地说:“衣服都给撕得这么碎,你受苦了。”
      虽然不知他脑补了什么情节,但他说这话的时候颤抖着嘴唇,满脸通红,眼里满是愤慨与同情,冬凌草知道他过关了,但实在不懂李涛到底在想些什么。

      冬凌草死后从没享受过这么好的待遇。到了家里,李涛特地为他开了电视机,点击节目回放,就是他常看的那个电视剧,这些天少看的几集。明明大晚上的该睡觉了,楞是给他开足了音量,留够了灯。
      在进房睡觉前,李涛还专程开为他拉上了窗帘:“外头的玻璃碎了没来得及配,你们做鬼的不会觉得冷吧?”
      冬凌草心虚地摇头,此地无银三百两地问道:“玻璃好好的怎么会碎呀?”
      李涛哼了一声:“恶鬼作祟!要是她还有什么动静,你就叫我。”
      冬凌草知道他把玻璃的事情错怪给静静了,立马点头道:“这女鬼太可恶了!你去睡吧,她再来,我打她!”
      李涛斜着一边的嘴唇笑了一笑,不知是觉得他自不量力还是空有勇气,而后打着哈欠进房睡了。这是第一次冬凌草能在客厅里过夜,也是他最后一次在大蒜的围绕中生活。第二天李涛就将家里的大蒜收起来了,做成了蒜泥,辣蒜泡菜,蒜香面包,蒜头拼盘,鲜蒜色拉…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说话是带着味儿的,幸好冬凌草对大蒜味儿并不像其他鬼一般敏感,不然就要吐成鬼干了。

      几天后李涛换洗衣服时,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团团的纸巾,随手丢在一边,去操作洗衣机了。冬凌草正巧路过,见纸团里有一个黄黄的角,角上印着着显目的红——这不是那符咒么!
      犹豫再三,冬凌草走了过去,用鬼神之力将边上的纸巾踢开,露出了那张符咒来。他假装自己还有气,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气便立刻从后面放了出去。他不以为然,捂着眼睛蹲下身子来观察这张传说中能使鬼哭能使狼嚎的符咒来。符咒的正面用红色水墨写了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恭喜发财!”
      这…这不是符咒呀!
      冬凌草想了想,又深吸一口气,将它翻了过来,背面也写了四个红色大字:“早生贵子!”上面还画了一副歪歪扭扭的观音像。
      在他狐疑的时候,李涛端着脸盆走了过来,在他边上停了停,哈哈两声:“被你发现了,好吧,我没有拿到符咒,这我淘宝买的送子符,五毛钱一张,二十张包邮。”
      敢情他是诈静静的,连鬼都敢骗。在觉得李涛无耻的同时,冬凌草更是对他钦佩不已,这心也忒大了点儿。但李涛和没事儿人一样,还和他说:“写字台抽屉里还有十九张,你要是喜欢,全送你了。”
      冬凌草摆了摆手就飘走了。

      这天李涛与冬凌草开了一个半正式的会议,宣布了他收养冬凌草的决定和契机。
      “我正考虑给我的小说加个支线,单独给里面的桃哥出个外传。你看过我的小说吧,那部风靡大街小巷的《沧海捉鬼记》,里面的配角桃哥人气很高,应读者要求写一些他的故事。”
      出乎他的意料,冬凌草摇起了头:“没听说过,有这几个字的我只看过《沧海》,《捉妖记》,《鬼吹灯》和《盗墓笔记》,你是参照这些起的名字吧?”
      李涛面上一红:“总之桃哥是个深居简出的捉鬼人,颇具天赋,深藏不露,长相英俊,经常在关键时刻出现,救主角于危难之中,是个极富魅力的角色…”
      “桃哥?涛哥吧!你也忒不要脸了,这么往自己脸上贴金,怎么不写自己是花果山桃哥呢?”
      “咳咳咳…总之桃哥不拘一格,虽是捉鬼人却养了一只小鬼当式神,由此出入于阴阳两界,无所不能。你就是那个小鬼的原型,我需要你给我当素材,在这段时间里,我可以让你住在我家作为报酬。”
      听到这里冬凌草的眼睛终于亮了:“行呀行呀,那你写慢点…还有,把我写帅点。”

      李涛便开始了他的写作,如醍醐灌顶一般,灵感滔滔不绝,打字声啪啪不断。
      过了两天,冬凌草前去关心:“你写哪儿了?”
      李涛说:“写你和我第一次见面呢。”
      这时他忘了否认自己不是桃哥的原型了,冬凌草也毫不在意,追着问:“给我看看,怎么写的?”
      “你被蜘蛛精抓去了蜘蛛洞,我恰巧路过救了你,你感恩戴德,就此成了我的仆人。”
      冬凌草不理他,盯着电脑屏幕搜索着,终于找到了那段原文:

      “随着一阵天崩地裂的巨响,蜘蛛洞轰然倒塌,很快整个山洞成了一个碎石堆。桃哥手指间夹了一根烟,对尚未冷却的石头轻轻一擦,便点着了,神情自若站在那儿抽烟,仿佛那不是碎石,而是远古时代留下的古迹。
      这时那只年轻的鬼魂从石缝中飘出,桃哥记得他是被蜘蛛精结网捕捉的,刚才险些成了蜘蛛们的食物——这些蜘蛛以魂魄为食。那鬼看向桃哥,感激地拜了一拜。桃哥却只对他微微点头,仿佛所做的一切全都是微不足道。鬼却不肯走了。
      ‘不知恩公尊姓大名?’
      ‘姓甚名谁并不重要,不过是萍水相逢罢了。你就称我为桃哥吧,我喜欢吃桃。’
      ‘只要桃哥不嫌弃我是无用之人,我愿永生永世追随于你。’
      ‘哦?’桃哥微微一笑,颇有兴趣:‘你叫什么名字?’
      ‘我早已死去,无所谓姓名,桃哥就叫我小冬子好了。’”

      看到这里冬凌草不高兴了:“被蜘蛛精抓走就算了,给你当仆人算了,你名叫桃哥是因为喜欢吃桃这破理由也就算了,为什么我叫小冬子,和太监似的!”
      李涛抬起头来想了想,觉得有理,立刻做了修改。
      冬凌草再读:“我早已死去,无所谓姓名,桃哥就叫我小凌子好了…不行不行,小林子也是太监,他挥刀自宫了,我不要这个名字。”
      这次李涛大手一挥,于是成了这样:“我早已死去,无所谓姓名,桃哥就叫我小草子好了。”
      冬凌草急了:“还不如太监呢,我变草纸了!”
      经过讨论,最后还是选了‘冬’字,去掉了个‘子’字,冬凌草在小说里的名字叫小冬。
      李涛说小冬虽然是个十八线人物,却十分重要,每次捅篓子的都是他,这样情节才丰富多彩富有趣味。而每次桃哥有难,就是他去找人来救,别人有难也是他带桃哥去帮忙,是推动情节不可或缺的帮手。见李涛这般损他的样子,冬凌草恨不得小冬不要出场才好,但转念一想自己已经死了,也就没什么所谓了。

      李涛在绞尽脑汁构思情节的时候,冬凌草则兴致勃勃地做起了实验,尝试静静和他说的那些规则。
      先是给李涛展示了他“卧薪尝胆”在静静那儿学的飞翔与抽纸巾的本领,后以穿得太破无法胜任小冬为由,让李涛给他烧件衣服穿穿。李涛也是头一次听说鬼还能换衣服的,立马来了兴致,进房翻了许久的衣橱,终于找到一件破了好几个洞的老头衫出来。
      “万一烧了没用,好好一件衣服就毁了,多可惜。你别嫌弃,就这件还是我存着准备当抹布的。”
      冬凌草接受了,两人来到屋外的空地,放了个做烧烤的铁盆在外头,点起衣服烧了。火从小到大,熊熊燃烧,升起滚滚黑烟,两人辣着眼睛呛得直咳时,冬凌草终于看见衣服的幻影从火盆里飘了出来,他赶紧跑过去,在老头衫飞远前抓住了它。
      “烫,烫,烫!”他边跳脚边捏耳朵,终于把衣服抱在了怀里:“你看到了么?真的可以!”
      意外的是李涛看得见人的灵魂,看不见衣服的灵魂,直到冬凌草把换好了他才瞧见了那衣服。在他的视角里冬凌草原本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长款精神病院病服,摇身一变成了光膀子,一会儿他又有了衣服,是一件同样破破烂烂的老头衫。虽然两件衣服没本质区别,但却是不是同一件了!
      两人如发现新大陆般兴奋地手舞足蹈。
      “涛哥,我能换衣服了!”
      “这真是没想到啊!”
      冬凌草低头一看,原本的精神病服盖着大腿,现在换了件老头衫,下面成了光腿了:“快给我烧裤子,烧条长的!”
      没想到李涛还真是抠门的,给他烧了条过了时的旧裤子,松松垮垮的,腰头大了一圈,于是冬凌草要求再烧根皮带。李涛灵机一动,给他烧了根麻绳进去,说反正一样用,可惜麻绳不属于服装类,没有灵魂,一烧直接没了。李涛只好忍痛割爱,果真烧了根皮带过去,心疼得他胃都抽搐了。这时冬凌草才知道为什么静静这么宝贝她的麻绳脚铐了,实属鬼中难得一见的珍品。

      穿上破旧的老头衫大裤衩,中间系根裂了纹的皮带,拾荒者小冬开始打牙祭了。
      “走,到我家吃饭去!那儿有我的灵牌,我们坐一桌吃。”
      既对鬼怎么吃饭感兴趣,又十分想念冬家的美食,李涛欣然同意,连小说都顾不得写了,立刻打了个电话去冬家,换了衣服出门。

      到冬家的时候,正好赶上晚饭,冬家阿爸推着老花镜开了门:“来啦?快进来,快进来!老太婆在烧菜,马上就好。”
      果不其然,五分钟后,菜好了。三人一鬼,五菜一汤,热气腾腾。冬妈催促冬爸去拿碗筷,自个儿则穿着围裙坐下了:“李先生,这一路过来挺远的吧,辛苦了。一会儿多吃点肉,补一补。”冬父拿着碗筷出来的时候,她又埋怨道:“五副碗筷,五副!你忘了我和你说啦,小草也要吃饭的!”冬父一拍脑门,又进去取了一次,这才在饭桌上坐下了。

      李涛看着桌上的饭菜已经流口水了,但不好意思先动筷,冬母又一句句地与他聊天:“李先生,最近过得怎么样啊?”
      “挺好的,在写新书。”
      “呦,厉害呀!写好了告诉我们啊,我们去书店买来看看。”
      “早了,写完了一定告诉你们,但我写些鬼鬼怪怪的你们不一定爱看。”
      “灵异小说我们爱看的呀。小草啊,你听着,人家李先生写作的时候别吵着人家,有什么鬼怪的事情,你知道的就告诉人家。还有要是遇到什么其他鬼了,别忘了多打听打听人家的故事,都可以给李先生灵感的,就和蒲松龄一样的,知道吧。”
      冬凌草坐在他的位子上,不情愿地哦了一声。李涛这才意识到人家父母问的不是他,而是自家儿子呢,立刻纠正过来:“今天小冬学会换衣服了。”
      冬父冬母可乐坏了,好像冬凌草是个刚学会穿衣服的幼儿一样:“哎呦呦,太好了!这真是太好了!竟然学会换衣服啦!现在穿着什么呢?”
      李涛看着冬凌草一身的破烂,讪讪道:“现在穿得比较随便,出门前刚给他烧的,没来得及搭配。”
      “现在是在家里,是要随便一点的。李先生,能不能告诉我们怎么烧呀?是烧衣服还是烧纸头呀?小草家里还有好些衣服留着呢,不管是衣橱里的,还是抽屉里纸糊的。”
      “一会儿我带些他的衣服回去烧吧,我家那儿地大人少,烧起来方便。”
      “好呀,谢谢小李啊。赶紧吃吧,菜要凉了。”

      终于等到这句话,李涛第一筷夹的是红烧肉,肉质紧实,入口酥软,肥而不腻,香甜不已,可以和大饭店里的媲美了。第二筷献给了三杯鸡,浓油赤酱,蒜香四溢,鸡肉嫩滑,没有一点儿腥味。在他下第三筷子的时候冬凌草说话了:“涛哥,你一会儿再吃,先把我的牌位拿来,帮我点支香。”
      李涛这才不情愿地把筷子放下,给他拿了灵牌和香炉过来,又用打火机点了一支香。香缓缓升起的同时,冬凌草瞧见桌上小菜的灵魂了,就像强光照射后的一抹重影,虚虚幻幻,若隐若现,随着窗台送进来的微风微微摇曳。
      冬凌草一拍大腿:“有了有了,给我盛菜!”
      李涛什么都没瞧见,怀疑地给他往碗里装了两块红烧肉,一块鸡,将碗朝他面前推了一推。冬凌草闻着这股香味,直接就上手了。他用拇指和食指夹住肉上的那层幻影,轻轻往上一提,那层影子便被他捏了起来,还真是一块肉的模样。手上的触感不像真的肉一般有其纹理,只觉得捏着一团热乎乎的空气。顾不上观察,冬凌草抬头把它往嘴里一扔,和吸进一口热气一般,红烧肉的美味瞬间就弥漫了整个口腔,一时间香气四溢。
      见冬凌草一脸享受的模样,李涛问他:“怎么样?”
      冬凌草又回味了会儿才说:“虽然不能咀嚼感觉有点怪怪的,但是非常好吃!”
      冬凌草品尝完,肉的灵魂便不在了,那块肉还完好无损地留在碗里,李涛给他的碗里满上的各种菜,把他尝过的食物扔进自己的嘴里:“不要浪费,我帮你吃完。”
      没嚼几口李涛便把那肉给吐了出来:“怎么一点儿味道都没有?”
      冬母也夹了一块冬凌草吃过的菜到自己的碗里,一会儿也吐了出来:“还真一点味道都没有了,和嚼蜡一样。”
      这时还是戴眼镜的人有见地,冬父推着眼镜说:“看来食物的灵魂就是味道。”
      这一桌人鬼才恍然大悟地一齐哦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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