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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贰 ...


  •   徽州城年年闹瘟疫,是天下百姓避之不及的恶土。因为治理无方被罢免的官员都不知有多少。后来徽州终于成为治瘟的前沿,但无数良医的共同努力也就是让徽州的发病频率从一年一次降到两年一次……
      小蝶收拾行李来到徽州的时候,瘟疫还没有大规模蔓延开,但这座城已如死地。能跑的人早跑了,剩下的人惶惶不可终日,看见带药箱的人就想抓住不放,因为救命的稻草太难得了……
      这里才是医生的天堂!
      小蝶在城门下舒展四肢,由衷地微笑。

      但•是——行医三天之后,小蝶终于知道自己失策——这里的病人是不少,但本地的经济状况实在堪忧……她见过吃霸王饭、买霸王货的,在徽州,却是生平第一次遭遇看霸王病的!
      药给抓出去五六十剂,大钱却只收了六个!——刚好能凑起来算一卦。
      把六个大钱往瓷碗里一扔,小蝶翻着《火珠林》傻眼了……
      “啥?事业亨通,财运破败?!老天爷,你没搞错吧?你当我是喝西北风就能大慈大悲过日子的神仙啊?!”
      她怏怏不乐地退回行李前,清点了一下家当:赊出去几十剂药,要是要不回来钱,她的路费盘缠都有困难……
      “大夫,救我……救我!”
      一个佝偻的身影跌跌撞撞冲进客房——小蝶初到此地,暂时在旅店里做游医。
      “大叔,你饶了我吧。”小蝶虚伪地落下两点眼泪,“在下也是娘生的,是要开口吃饭的……再赊药出去,我就算有天大的能耐,不染上瘟疫病死,也得饿死了!”
      “钪啷!”银光一闪,一锭元宝砸在小蝶的脚边。
      小蝶瞪大了眼睛。卦书上不是说我财运破败吗?保不准这么大的元宝是假的?小蝶乜斜着眼睛,怀疑地掂了掂元宝——分量十足。她又看了看卦书,发现后面还有两句:“一遇贵人,转忧为喜”……
      小蝶立刻忙不迭地把元宝塞进袖中,搀扶着这个佝偻的汉子坐在椅子上,还好心地给他铺了厚厚的坐垫,轻声款语:“这位贵人,您哪儿不舒服?”
      汉子的十指蜷曲,即展不开手,又握不成拳。小蝶一见,心里暗暗一动:这是“凤爪花”独一无二的症状。
      凤爪花是金光洞的四大镇洞之宝之一,毒性不至于要人性命,但双手如斯,对江湖人士来说也跟要命一样。这种奇毒,决不会用在平常人身上……
      有“逐出师门”这么惨痛的教训,小蝶总算学聪明了点儿。
      她轻轻点头,宽慰道:“大叔不必心悸,凤爪花的毒虽然厉害,但也不是无药可救。只是……”她摸出元宝来掂了掂,“大叔的手就值这个价钱?”
      一个元宝就想让她以身涉险?别以为她周小蝶是大头!当然,最好也别把她当成心地善良、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善人——她还不想为一个江湖汉子把自己赔进去。当务之急是多敲这个财神贵人一笔,攒够盘缠跑路。
      “不必我多说吧?”小蝶不紧不慢的声音分外阴险,“我要为大叔解了毒,就和金光洞有了过节……当然,我既然这么说了,肯定是要给您解毒的。只是,金光门人我也惹不起,免不了得东逃西窜,这个路费,还得着落在大叔身上——您该不会置恩人的性命于不顾吧?”
      “钪啷啷——”汉子抖抖衣袖,金光一闪,小蝶的眼睛瞪得更大了。竟然是两块金子!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大块的金子呢。
      “一块买在下的手,一块权当恩人的路费。”汉子声音还挺耿气。
      小蝶不废话,收起金子,从行李箱中翻腾了一阵,拿出一红一黑两颗药丸。
      “先吃红的,用冷水服。”小蝶说完,又取出一付金针,待汉子吃了红丸后,在他双手手腕上刺了几个穴位。“吃黑的,用热水服。”汉子吃了黑药丸后,小蝶点了一截棕黄色的木头,散发出恶辣的气味。烧了一阵之后,小蝶才用一种透明的药膏涂满了汉子的手指。
      小蝶一会儿把这根针往深插一下,一会儿把那根针往出拔一拔,忙活了半个多时辰,汉子的双手越来越红,好似里面燃着一盆火。
      “恩人……虽说‘用人不疑’,但您这法子可靠么?”汉子的声音开始有点颤抖。
      “放心放心!”周小蝶若无其事地解释:“我用的可是独树一帜反传统的疗法,疗效好、见效快、无毒无痛无副作用。”
      约摸一个时辰的时候,小蝶把金针一一拔起,汉子的双手渐渐恢复了肉色。小蝶端过一盆热水,说:“大功告成!大叔,洗手吧。”
      汉子疑惑地把手放进水盆,十个手指竟然能活动了!
      他的反应让周小蝶有点意外——是不是江湖人士对治好自己的人都这么古怪?小蝶记得之前那个毒宗的毒人曲光,也是对自己奇奇怪怪的。而面前这个无名氏,反应更让小蝶不快:他炯炯有神的双目狠狠盯着小蝶,神情中既没有激动,也没有感激。
      小蝶这时候才发现:这个人去了那一身病歪歪的惨象,竟然是个精神矍铄的小老头儿。
      “你、你想干什么?”小蝶纵然心虚,面子上却不退让,“你那么凶干什么?噢——我知道了,你是不是觉得中了毒丢人,让人解毒也丢人,想杀了我灭口?哈、哈、哈!”她干笑了三声,“我就知道你们江湖人士是这种狼子野心……你以为本姑……大夫是任人宰割的吗?我实话告诉你:其实解你的毒,只要那一粒黑丸即可。那个红丸是我研制的独门毒药,专防你们杀人灭口!解药只有我有!”
      小老头儿似乎没想到小蝶留了这样一手,一愣之后,鼓掌笑起来:“姑娘真是心思玲珑!不过姑娘未免小看了老夫。那红丸之中似有安神香的气味,只是用来缓解臭淞的毒气吧?姑娘不必害怕,老夫绝非恩将仇报之类。老夫只是对姑娘的手段既佩服又震惊——这凤爪花之毒,百年来无人可解,金光洞仗着这种奇毒和独门解药驰骋江湖,今天终于……”说到这里,他的口气竟掩饰不住唏嘘,“不过老夫打包票,金光门人决不敢为难姑娘。”
      小蝶被他一口一个“姑娘”,叫得有些尴尬,她本来是女扮男装,现在却被人戳破了身份。“他们来我也不怕!”小蝶扁扁嘴,“以为当医生的女人好欺负吗?本姑娘手段多呢!谁怕谁?!”
      “姑娘好胆识。”小老头扶髯一笑,“不知姑娘有何打算?本地谋生实在困难。姑娘是不是要另投他处?不妨跟老夫讲讲,日后老夫报恩,也好寻找恩人。”
      小蝶想了想,去哪里呢?她一时还真没目标。
      “雍州吧。”小蝶叹了口气,“听说那里流行时疫,生意似乎会不错。”
      小老头拱拱手,“老夫告辞。日后我们定会相见。”
      什么?又是“日后定会相见”?怎么跟那个曲光一套词?难道这是江湖人士必备用语?
      “老人家,还没请教您的名字呢——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你可别随口胡诌来匡我。”小蝶趁老头儿还没出门,急忙叫了一句,“日后相见,总得让我知道该怎么称呼吧?”
      老头儿似乎犹豫了一下,回身抱拳,“姑娘说的有理——在下姚辉。后会有期!”
      姚辉?好像在哪儿听过……小蝶呶呶嘴,一边挠腮一边想,忽然灵光一闪:“姚辉?!金光洞主姚辉?!他……他怎么中了本门的毒药?他不是有解药吗?干吗来找我?”
      ……江湖真是复杂。

      ——徽州城外•紫宸观客房——
      “金光使者,把手伸出来,让我看看。”
      坐在上座的青衫年轻人微微动了动嘴,声音听不出喜怒哀乐。他的面孔白皙透亮,仿佛凝脂,在黄昏淡淡的夕晖中泛着柔润的光晕;他的眼睛清亮,时刻都透着机警。然而这张俊美的面孔却始终好像笼在冰中一般,不带一丝情愫。
      姚辉跪在地上,听了他的话,立刻把双手高举过头。
      “哟,真的解了?”年轻人远远地看了一眼,鼻子里哼了一声:“该不会是你害怕毒性沉积太久,无人能医,所以自己服了解药吧?”
      “属下不敢!”姚辉急忙分辩,“宗主明察:金光洞解药以凤爪花的根须为主,有以毒攻毒之意。而这小女子的解药却杂七杂八,既有内服,又有外用,还辅以针灸和熏药……宗主只要验过属下的血液和手上残留的药膏,自然知道。”
      青衫年轻人挑了挑眉毛,左右走上前两个女郎,一个用银针刺了姚辉几滴血,另一个用银刃刮下他指缝中的残渣,都用白玉小盘盛着,送到年轻人面前。
      年轻人只瞥了血渍一眼,就不再搭理,全神贯注研究那微白的药末,“你说,这药膏原本是透明的?”
      “正是。涂在手上略感发热。”
      年轻人捏起一小块残渍,用拇指和食指捻开,看了看指纹间的粉末,又放在鼻尖闻了闻,“有意思……听说她解了白虹使者全身的毒,我还不怎么相信。现在看来,这小丫头似乎有两下子——任绯晴怎么不要她?是不是又怕和江湖扯上关系?这么好的一块材料,放在药宗隐居也实在太可惜。白虹使者——”
      旁边走上前一人,正是害周小蝶被师门放逐的曲光。“属下在!”
      “这个周小蝶,我有意让她入我门下。你们左右留心。”他说到这里,忽然想到什么,又说:“翠霄使者是不是已经赶往雍州?让他去试一试这个丫头也好。”

      周小蝶一直为自己悲惨的身世愤愤不平,期待有人穿越深巷发现她这坛醇香好酒。也许真是“怨”感动天,她终于成了老师最大的竞争对手——日渐垄断江湖药物供应的毒宗——挖墙脚的目标……

      

      小蝶逍遥地一边赏玩山水,一边赶路,终于在一个多月后来到雍州。
      和徽州相比,雍州的情形要好得多——病人虽然有限,但经济条件都不错。唯一让小蝶有些操心的是:雍州已经有三个老头子坐镇三个几十年的老字号,她这个后生晚辈的生意比较冷清。
      真不知道人们都是什么心态!难道医生就是越老越好吗?也不怕他们老眼昏花下错了药……就算他们开的药没错,但他们开方子那种颤颤巍巍的鬼画符笔迹,一般人能认识几个字?恐怕他们自己药房上的伙计也只能当天书来看——不抓错药才怪!
      小蝶一边在心里不服气,一边手脚麻利地在刚租来的店面里打扫。
      不打紧不打紧!她心里说:我在容州的时候,还不是凭着高超的医术,站稳了脚跟?路遥知马力,路遥知马力!
      “咦?‘泰安堂’?这里新开了一家药店。”
      门口来了小蝶的第一个主顾。
      小蝶立刻把扫帚扔到一边,笑容可掬地上前打招呼:“在下初来宝地,不求飞黄腾达,但求有益于民——请各位乡邻多照顾!”
      那圆滚滚的妇人“吧嗒”一下迈着小步跳了进来,左顾右盼,点点头:“地方挺干净,也清静——不像城东那个‘合元堂’,人比药还多,吵吵闹闹,让人家小病也得转大病!”
      那才叫开药店的境界呢……小蝶心里嘀咕一声,脸上还是那副和气虚伪的招牌笑容:“这位大婶,请里面坐!有小弟可以效力之处,您开口!”
      “嗯——这才像医生的样子嘛!医者父母心,真不知道‘合元堂’那个老头子凭他哪点那么拽。”妇人不客气地往药店里布置的红漆椅子上一坐,打量了小蝶几眼,笑眯眯地说:“这个小兄弟相貌可清秀!一看就是有仙缘的人,医术一定差不了!”
      “您抬举我了——”小蝶也打量了妇人两眼,“这位大婶,您面色红润,声音洪亮,分明气血两不亏,健康得很。不知您给哪位求医问药?”
      “哈哈哈——”妇人爽朗地大笑一声,“婆子我一家都体壮如牛,既不求医、也不问药。隔壁打饼的老赵是我家当家的,我是他的老婆子张氏,看小兄弟孤身一人在这里开店……不知道小兄弟的衣食有没有人照料?”
      什么?!小蝶心惊胆战地扫了张氏一眼——她、她想干吗?
      张氏又是“哈哈哈”一笑,“年轻人!想歪了是不?我只是想打听一下小兄弟是自己开灶还是在外买饭——我家当家的很有两下手艺,如果你三餐没着落,不如每月交一两银子,我家管了你的饭;如果你衣服没人浆洗,不如每月交五钱银子,婆子我专给人缝缝补补……”
      才开门就来个自我推销的……小蝶心里仔细算了笔账——不划算!
      银子只要进了她的腰包,就跟孙悟空被压五行山一样,动弹不得。于是小蝶和气地笑了笑:“高邻,您的好意周某心领了。只是周某自小茕然无依,里里外外都是自己操劳,缝衣煮饭不再话下。不须劳动高邻。”
      张氏的毫不掩饰失望,精神似乎也不像刚进门时那么健迈,垂着头,啜啜告辞了。
      小蝶叹了口气——这年头,谁不难?只是她人小力微,省吃俭用才能勉强生活,哪儿有照顾别人生意的本事?

      小蝶在雍州的这家小店,规模不能和容州那家相比——这儿只有一个窄窄的正堂,后院也只有巴掌大,乱七八糟的杂物中半埋的一间简陋的瓦房就是小蝶的香闺……实在很不风雅。半夜蚊子开始猖狂,它们饿着肚子等待多日,终于逮到小蝶这个肉林酒池。但蚊子们的狂欢还没开始,就被一阵熏香送到了极乐净土——小蝶从小招蚊子,所以自己配了一剂超强力的熏香,屡试不爽。
      小蝶好不容易躺下,还没正式开始睡觉,就被隔壁哼哼唧唧的呻吟吵得心惊肉跳。“搞什么啊?!”她翻个身,从床板上抽出半条烂木头,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在墙上狠狠砸了砸:“吵死了!高邻,墙壁薄,你们小声一点行不行?”
      隔壁传来难堪的低语:“阿牛——别叫了,娘知道你难受,你忍着点……”
      “娘……我忍不住!”
      “阿牛,你这样子,娘看着难受。”
      “娘……”
      “阿牛……”
      痛苦的呻吟和絮絮叨叨的安慰一阵阵送进小蝶耳朵里。
      这家人——小蝶气呼呼地起身披衣——我要当面和他们理论!怎么一点公德心也没有?大半夜的不让人睡个踏实觉!
      “梆梆梆——”小蝶气势汹汹地狠狠在赵家的大门上拍了一阵,半睡半醒中的她原形毕露,完全不记得要披上平常那个温文尔雅的画皮……
      开门的张氏一脸憔悴,泪痕还没有擦干。
      “我说大婶!我初来贵地,你可能觉得我说话没什么分量,但是我还是得说……嗯?”
      空气中飘来的药香让小蝶的头脑冷静下来。
      “谁啊?把风车草和灯笼花一起煮。”她撮了撮鼻尖,“这是什么配方?我怎么没听说过?”
      张氏刚才还惭愧地垂首落泪,听了她的话,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大夫,您真是神了……这是偏方。”
      “少来!”小蝶摇摇头,“天下没我不知道的偏方——就是九宫山柳家那个传了十二代、传子不传女、传长不传幼、不到临死不传的天下第一保密偏方,我都在四岁的时候背会了……风车草配灯笼花?这种东西煮一块儿能干吗?你该不会是小孩子玩家家酒吧?”
      “这是城西‘顺元堂’秦大夫给的偏方。”
      小蝶这时候才有些清醒了,卜楞卜楞有些头痛的脑袋,转转脖子问:“有人病了?怎么不去看病?我就在隔壁——难道你们看不上我的医术?”
      张氏急忙摆摆肉乎乎的双手:“不敢不敢——只是,我家拮据,请不起……要不是顺元堂的秦大夫好心,舍了一张方子三帖药,我家连这个也熬不出来。”
      小蝶叹口气,“让我看看——”
      她最近实在闲得慌。以前老天爷还时不时送个头疼脑热的病人给她,但现在——可能是她对医圣不恭敬的态度终于招来报应——连头痛的病人也没有了……
      “大夫,我家……”张氏还要说什么,被小蝶拦住。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咱们住得这么近,也是缘分。”小蝶打了个哈欠,睡意渐渐消失,“再说哪有见死不救的医生?至少我还没达到那种境界。”

      小院的格局和小蝶那边如出一辙,几条晾衣绳上挂着雪白的布单——看来张氏的浆洗工作干得还挺勤奋。
      床上那个大汉约摸二十来岁,体型确实和张氏说的一样:体壮如牛。不过这头牛是白牛,整个人像被张氏浆洗过一样白惨惨、湿答答……
      一看他这浑身流汗的样子,小蝶就知道:时疫。
      “那个顺元堂是什么人开的?”小蝶一边摞起赵牛的袖子,一边随口问。
      “顺元堂的掌柜是秦大夫。他和圣元堂的马大夫、合元堂的吴大夫是一个老师教出来的。”张氏看着这个和儿子形成鲜明对比的年轻人,心里有些怀疑他的能力。他实在太年轻,看起来这么单薄,这种形象在张氏眼中首先就是不健康的典范。他真能看好别人的病?
      小蝶却有自己的心事:看来顺元、圣元、合元三堂的老板是一个鼻孔出气,都是些沽名钓誉之辈——故弄玄虚下一些稀奇古怪的草药,其实啥用也不起;还拿这些不值钱的野草卖人情。他们要真的能克住时疫,瘟神赶快去找块云彩撞死算了!
      小蝶不反对沽名钓誉,但前提是——有真才实学的人的名气要在这些草包之上!
      她冲张氏微微一笑,“大婶,这位大哥的病不妨事!”
      她的微笑充满自信,让张氏略略动心。她眼中闪动着一丝猜疑:也许这个小大夫真有两下子?
      小蝶的眼中却流淌着雄心勃勃的光彩——此举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她绝不能浪费老天送到眼前、让她一鸣惊人的良机!

      

      ——五天之后——
      雍州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传奇人物——周小风大夫!
      “这个年轻人据说是上天的百草仙子下世,专门为克制时疫而来。他这个人神乎其神精乎其精,随便地上捡起来一根稻草在他手里都能变成奇异的香花……”一个黄衫老者口沫横飞,摇头晃脑在茶馆里高谈阔论。
      “什么呀,把我说的好像一个变戏法的。”
      小蝶把面孔藏在斗笠下,潜伏在茶馆的角落里,听着形形色色的人吹嘘他们对自己的了解——没办法,她就是这么虚荣,每天不听一听大家对“周小风大夫”的崇拜,她就寝食不安……
      “这个年轻人啊——了不起!赵家的阿牛大家都认识吧?嘿,话说这阿牛一家,初来此地谋生,老父亲好不容易找到一份给人当厨师的活计,就不幸染上时疫,被主人解雇,卧病在床;老母亲靠给人缝缝补补度日;阿牛就成了家里的擎天柱、紫金梁。谁知老天爷定要给这一家好人一个劫难,一来让他们历经考验,二来为的就是成就百草仙子下凡的第一桩功名……”
      这个说书的说得真好听——真是百听不厌……小蝶抿了口茶,躲在斗笠下面偷着乐。
      “阿牛竟然也不幸得了时疫!一条生龙活虎的汉子,顿时就瘦的皮包骨头……”——小蝶心说:这种说法夸张了点,但这就是评书艺术!艺术!
      “这时候,上天给雍州送来了周大夫。且说那夜,刚到雍州的周大夫夜不能寐,深为雍州百姓遭受的苦难揪心(说书的当然不知道蚊子的事情),正在这时候,隔壁传来妇人的抽泣(他也不知道,要是只有抽泣,小蝶才懒得管)。周大夫心里奇怪,于是起身披衣,往隔壁敲门。那张氏正为儿子的病情烦恼,就听得门板做响,待开门,眼前不禁一花:我的天呀——只见香雾空濛、瑞彩千条自眼前一闪而过,半空中琴音雅乐、环佩叮当自耳边转瞬即逝——一个白白净净的少年书生正站在眼前。那张氏心自疑惑,书生却开口说:‘大婶,我闻得您家中药香缭绕,莫不是有病人?在下不才,以悬壶济世为愿,若有用得着的地方,您尽管开口。’这张氏一听,真如抓住了救命的稻草,连哭带说,把儿子的病情一讲,那书生——就是大慈大悲的周大夫——立刻说:‘大婶,咱两家住在近邻,也是缘分。待我给大哥看上一看——您不必担心,救死扶伤乃是我辈本分,我周某人既然立志从医,自然不能在这节骨眼上与您为难。看这病我分文不取!’”
      茶馆里四面响起深深的赞叹和真诚的掌声。
      小蝶没鼓掌——她的手很忙,正在拼命捂着嘴偷乐。
      “这周大夫前世乃是天上的百草仙,时疫自然难不住他。只见他看看阿牛的面色,两根手指把脉一搭,沉吟片刻,自家中取出药箱,抓了五六样药材——嘿!这真是天下一物降一物,这五六种药正是时疫的克星!那阿牛喝了药,还没一个时辰,就不哼哼,昏昏沉沉睡了过去。待他第二天醒来,好精神!又是生龙活虎大汉一条!”说书的说到这里,端起茶碗喝了一口。
      正在这时,一个高大扎实的身影出现在茶馆门口。
      说书的眼睛一亮:“大家看看,这就是阿牛——谁还能看出来他害过时疫?我说书的没骗你们吧!”
      阿牛没理会这些闲人,在茶馆里四下看了看,来到一个戴斗笠的少年身边,柔声说:“午饭时间到了,回家吃饭去!我娘说了:按时吃饭才能身强体壮——看你瘦的这样儿!”
      少年“嗯”了一声,跟在阿牛身后就走。路过说书的身边,他掂了几个大钱,似乎有些不舍……不过说书的早就记住他了:他每天顶个斗笠来听霸王书,这几个钱又不会要了他的命!真抠门!
      “嘡啷!”大钱往说书的破碗里一扔,少年扬起头,一脸灿烂的笑容:“讲得不错!”
      说书人的眼瞪直了……
      “周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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