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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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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老死床上,不如裹尸而还!”
金属的敲击声让人莫名的紧张,不久汝水关一万人马就站在了沙场之中。沙场四周燃着火把,但是依旧很幽暗,我站在校台高处,脚下是那个传令兵的尸体。
“下面站着都是我荆楚的男儿吗!”我喊道,
“是!”一万人回道,喊声将火焰这震得颤抖。
我将那个传令兵的尸首抬起,“这是我们的兄弟,可是我连他的姓名都来得及没有问!他告诉如今我,我们的王,被宋国人围在雠县,我们应该怎么办!”
“勤王!勤王!”喊声可以将山岳撼动,
我撕开那传令兵的牛皮盔甲,“看看宋国人对我们的同胞都做了什么!”
我的士兵愣住了,他们大多没有上过阵,没有见过那种血柔粘在一起的伤痕。我啸道:“怎么不答话了!难道你们怕了吗!”
宛春先吼道,“没有!”接着,众人都吼道:“没有!”
我仰天大笑,
“荆楚千里,寸土不让;
有熊男儿,自古当强。
汉水东去,授我发肤;
卫我家国,战之以颅。
金古鸣兮,剑戟出砺;
血染衣兮,如瀑如菊!”
我喊着一句,士兵就跟着一句,我知道现在士兵的斗志已经到了极点。
我高举着我的戈,“各位兄弟,可信得过我屈完!”
众人都吼道说相信我,我接着道:“若是信得过我屈完,那可听我命令!”
“如违军令,甘愿领死!”
“好!宛春听令!!”
宛春抱拳出列,躬身道:“儿将宛春听令!”
“命你令汝水关九千兵马,渡过汝水直到拓城!援助斗令尹拿下宋国国都商丘!”
宛春一愣,我喝道:“还不接令!”
“儿将接令!”
“骑兵营留下一千精壮兵马供我调配!那一千人只配发三日干粮!轻装上阵!”我朗声道,可是士兵对我这样的安排显然是不明白,一时间全都愣住。
我轻声一笑,厉声问道,“怎么!你们信不过我!信不过我这个楚国第一名将!”
“属下不敢!”所有的人都跪了下去,
“好!即是如此,大军今夜开拔!”
三军正在整行,准备开拔。
“义父!”宛春闯入我的帐中,
“怎么?”我穿着盔甲,这么多年了,这盔甲还是如此合身——我没有长出赘肉。
“您要一个人犯险去勤王?”
“你也不信义父?”
“不是……可是,太险了!”
“我汝水关只有一万人,就算全部去勤王……长途奔袭,而公孙固是以逸待劳——依旧没有胜算!我知道子目夷此人虽然爱出险招,但绝不是莽撞之辈,他居然只在商丘留那么少的兵,必然还有后手。他以为我会将全部的兵力都去勤王,所以敢如此犯险,你现在去支援斗谷於菟,公孙固必然回撤!”
宛春听完后,只是愣在那里,我看了看他,脸色发白——是啊,他还没有真正上过阵。我拍了拍他的肩,“你记住,只要你把那九千人安全的带到商丘,王、义父还有楚国都安全了……”
宛春点了点头,声色黯然,准备出帐,却有回头问道:“义父,你是不是象当年汝水关勤王那样去救王?”
我叹了一口气,宛春对我的事迹总是那么清楚,“是吧……”
宛春低着头不语,双手捏得很紧。我皱了皱眉,“你想说什么?”
宛春抬起头,“义父,你与王是不是有仇?”
我一愣,“为什么这么说?”
“别人都这么说……要么你立了那么多大功,王却不把令尹之位交给你?还有,王为什么要裁了汝水关的军?”
我拿起自己铜戈,抚着那根银衫木,“春儿,你记着!作为军人是没有资格去恨的……因为军人的罪孽太重!只有守住这片土地,才能恕罪!”
渡过汝水,我就与宛春分兵了,春儿走之前已然不放心我,我望着汝水,只是笑笑而已——汝水这次能不能带给我好运呢。
泓水之畔,我的一千人准备悄悄潜渡,
“地图……”我对着我的副将说道,
副将递上图,我看了一眼,忽地惊道:“雠县夹在汜水和泓水之间?”
副将惊讶的看着我,这等地理,我作为楚国第一名将自然了然于胸,怎么会多此一问。可是我心里想的却是另外的事。
“你命中泛木,与水则活……不过有一天,你被困在两水之间……那就是你的死期……”
“我到此为止了吗?”我惨笑道,“也罢!渡河!”
我知道王很危险,渡过泓水之后,离雠县只有三百多里,要是急行军的话,一天就可到达。可是那样疲惫的一千人是无法勤王的,我忽地想到子目夷与公孙固诈立宋公的法子。于是,我要求我的一千人好吃好睡,轻装轻行,并且放出风去:“说屈完想要立太子,而不想救王。”我要让公孙固觉得杀了王也没有用,这样公孙固会觉得不如多留王几日,因为王被围久了自然会有朝堂之人给我施压,让我去救。
两天之后夜里,我到了雠县。探子回报,王被围在一处洼地,洼地中部有一个小湖。因为湖水很清,当地人叫他明镜湖,我微微放心——这样公孙固断不了王的水源。洼地的东西两侧都有一条小道,都可以进入洼地——从哪里进,哪一条道守备稍弱,我琢磨着。
已经是晚秋了,凌晨我看到一队一队麻雀在那片洼地盘旋。我忽地心念一动,麻雀定是去吃公孙固的粮草去了,那么哪里麻雀起落的越是频繁,那那里的兵马就越是多。
我望天,借着曙光发觉,东边的麻雀起落很是频繁。我看着看着心里打定了主意,“传令,我们绕到东边去……”
“东边?”
鸡鸣寅时,所有的士兵都将马蹄用布包住,我带领着这一千骑兵绕过山丘,准备向东边的山谷小路发起冲锋。
我看了那山谷一眼,感觉到很像多年前的汝水关,难道真的是宿命,我成名战和亡身战出奇的一样。麻雀还在不住的起落,我听说麻雀不只吃粮食,还吃死人。
我骑上坐骑,我的士兵也上了马。将我的铜戈高高举起,他们却将铜戈平放着,正对着前方——这样冲锋时就可以直刺敌人。我望了我的铜戈一眼,在晨曦中,我忽地觉得那种青色是如此苍老,如此厚重,如此没落。我叹了一口气,我知道只要我劈下铜戈,就是发令向公孙固的包围圈发起冲锋。
“这一千要死多少人啊?”我想着,我忽地一惊,我居然会在战前想起这种事来。我自嘲的笑笑,握紧了戈。
“不死人总是好的……”我的心中有人喊着,我微微的闭起了眼睛,“幽儿……我会守住这片土地的……”我叹道。
“将军还不发令吗?”我的副将疑惑道,
我才回过神来,刚要劈下铜戈发出号令,却听山谷有人笑道:“将军果然奇才,在下若是再晚一步,将军怕是就要冲进大营了……”
那声音很老,但是语调却很年轻,像是调侃——就像是街上的小混混在调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