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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找不到(吡——),别慌!(副标题)
人类探路者斯科特·莱德尔在帮助银河系移民搞定了六个宜居星球之后,不可避免地出名了。
就像任何一个有名的人一样,他出版了自传。
这本书完全没有提到多少建立家园方面的艰辛过程,也没有赞扬多少人们在努力生存和战斗方面的事,谁喜欢在自传里面写骨质外包的外星人和野兽爆头以后血浆四溅的样子啊!当然有的人喜欢,不过斯科特·莱德尔显然不好这一口。
但作为探路者不写寻找殖民星球的事,他还能讲什么呢?这样的书难道不会空洞得像一本星联海军征兵手册?即便是厕所缺纸也轮不到它的。
但事实上,这本自传卖疯了。
它详细地阐述了现下和未来,如何以人类之躯在新的星系中与已知和未知的外星种族共度浪漫一夜的技巧。很实用,因为这是摆在眼前的很现实的问题,不是每一个未来你即将遇到的人都有明显的途径供你深入探索,如何在床上避免“我该奔哪儿去”的尴尬和迅速进入状态是每个人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在书中,莱德尔以含蓄的语言,融入了真情实感,为人们在寻找洞和丁丁的探索中,以及在自己的洞和丁丁该放在哪里的问题上,再一次探了路。
出版以后,斯科特·莱德尔坚持声称这本书不是他写的,他根本不知道这事儿。
现在,新闻正报道他在书店暴跳如雷抗议的镜头,他站在桌子上跳脚,大声疾呼说这本书的冒名顶替的作者完全是在胡说,他根本没有像书中所说睡遍了半个仙女座的智慧生命,他也没有和非智慧生命在草原上干过除了射击以外的事。这悲惨的抗议现场最终成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签售会,每个顾客都和他握了手。(听说了关于非智慧生命那一段的读者握完了手,都在裤子上擦了手)
没有人理睬他反复强调的,他只有过一个男朋友的事。
操,谁要理他在说啥呢。
斯科特甩上车门,气呼呼坐在座椅上,完全不想看路边那家热火朝天的书店。
飞车的驾驶舱里放满了他喜欢的东西,他抓起一只豌豆射手公仔当锤子到处乱砸,砸得咖啡壶和粉红小马纷纷掉下来。带着铃铛和逼逼叫的挂坠发出惨叫,翻倒在地,音响的开关打到了,一阵悲伤的电子乐在车厢里响起。砸完了,他摊在靠背上,心疼的揉揉豌豆射手的脑袋。
他伸出手,点亮了一张电子照片。照片里拍的是他的自拍,他高高举着手,将卡达拉星球的集市拍了进去,一条胳膊搂着他的肩,灰色袖子的主人在他按下快门的时候突然转过了头,镜头只照到了他的后脑勺。他喜欢他的黑发,越看心情越好。
一抹微笑出现在斯科特的嘴角,这些人懂什么,整个仙女座的人加在一起也比不上这个人的一个微笑,这个不愿进入镜头的人,他的男朋友……呃,他们还没讨论过男朋友的话题,情人更合适,但是他的行踪比较飘忽,也算不上固定情人,更别提他们干的最多的事是参与枪战,还曾经一度想致对方死地,在贸易和走私场生意中尔虞我诈,除去那些互相利用的成分,他们之间剩不下什么了。哪个伙伴会这样啊?那应该叫什么?
我该叫你什么呢?危险的枕边人?
斯科特歪着嘴苦笑,伸手弹了一下照片。这时一条短信进了他的通讯器。
【你的书让我想到,我们也许应该探讨一下如何在未知领域探索的问题,可以从我外套下面开始。你的(新书到手的)雷耶斯】
斯科特笑了出来,也许雷耶斯以为他们是在卡达拉认识的,但他错了。
早在银河系的某个小行星上,他们就见过了——一个像雷耶斯·维达这样的人,他独特的气息就像穿越过真空的暗能量般让人难以忘怀。以至于六百年后他也能轻易地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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