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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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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宜回去得早,陈妃金妃都还没有回来。
提起裙角,正准备上楼,逢着郑仲站在二楼的楼梯口,蓝绸玉带,居高凌下,自然而然的一股君王睥睨天下的气势,“出去了?”
“是。”明宜停住。
“没跟她们一起回来?”
明宜没说自己跟她们本就不在一起,妃嫔自有妃嫔的规矩,明宜今日算作私自外出,只道:“有些累,便先回来了。”
郑仲没多问,看她一直立在楼梯口处。
低垂着脑袋,露出好看的脖颈。一上一下,两个人的距离隔着两层楼梯。
“你过来。”
目光随着她,直至她在他面前停下,捏住她的下巴。
抬头。
明亮温柔的眼睛,像一弯清泉映在石壁上。眸里有他的影子,如同一条墨游的鱼在里面漾动浅影。这样好看的眸子,为何总是低垂着?
目光渐移,落到她温润的樱唇上。
倏地放手,负在身后,命令:“你回房吧。”
点点头,明宜推门进屋。
郑仲临着栏杆,负在身后的手微微一握:他的心居然被她挑动了,而她根本没做任何事。
直至日落,陈妃金妃几个才精疲力尽地回来。观音庙本就是锦州的一大特色之一,除了灵验的送子观音外,毗邻在观音庙旁边的月老祠,姻缘阁也是许多游人必逛的地点,再加上过道上满布的风味锦州小吃和民间特色小玩意,实在不得不让人流连忘返。
一回来,陈妃金妃便立刻命人打水沐浴更衣,她们还是第一次玩得这样香汗淋漓。几位乳娘更是因为照顾脱缰野马似的郑彻和采萱跑得腿断,喊得嗓子冒烟。
直至用膳,陈妃和金妃恢复了以往的端庄,可与以前几次不同的是,采萱滚在明宜身上捂着肚子不住地叫嚷:“好饱,好饱,好饱。”
郑仲扫了一眼采萱的肚子,圆鼓鼓的像球。
陈妃忙解说:“皇上,臣妾今儿个和金妃妹妹,还有彻儿采萱去了这锦州的观音庙,实在是好玩极了。采萱又太高兴了,所以……”抬头向采萱的乳母,“快,让陈太医看看,不要吃坏了肚子。”
“是。”乳母签过采萱的手走了。
扫一眼过去,陈妃,金妃以及郑彻都正襟危坐,搁在白饭碗旁边的筷子都没动。郑仲拿起筷子,也没看他们,“既然你们已经吃过了,就先回去。”
陈妃瞄了他一眼,见他也不像是在生气,便起身道:“谢皇上。”
一转眼,饭桌上就只剩了明宜和郑仲两个人。
沉默地吃了会儿。
“今天下午你没跟她们一起去,那你去了哪儿?”
虽然听起来像是漫不经心的一句话,明宜还是提起了神,“臣妾……随便出去走了走。”瞥一眼,郑仲只是夹菜吃饭,情绪丝毫未动。
“以后不要再随便出去。”不安全。
明宜舒了口气,“是。”
第二日。
正是锦州一年一度的花灯节,连鸡也仿佛鸣得格外热闹,大街上这么早就已经人来人往。陈妃和金妃按捺不住,逢着郑仲今日心情甚好,便答应着和她们一同去。
明宜还是推拒了,一来这花灯节于她并无任何新鲜,二来她本就不喜欢人多嘈杂。
明宜还是回到了明宅中。
过几天,他们大概就要走了,她还是想来看看这里。
陈叔看见她来极是高兴,早就已经张罗好了明宜小时候喜欢吃的点心。明宜吃着家中特有的味道,看着熟悉的家园,心蓦地温定安和。
清风徐徐吹过,这是初夏的季节,万物静悄悄的生长茂盛葳蕤。
假山遮挡住日阴,树叶之间光影淋动。
明宜就坐在假山下的石桌旁,大理石桌有着陈年褐色的纹理,还有被火熏烧的痕迹,明宜的手指轻轻拂过大理石的伤痕。它像所有久经年月的老人眼神一般,不声不响,寂然无声。
身后突然传来声响:“张少爷,您来了。”
“是的,陈叔。”
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明宜回过头,张岚的目光也正好对过来。
张岚着一件蓝色布衫,头发全部用蓝带束在头顶,面容温和,干干净净的书生气,如若手中拿着本书,便像是在庭中摇头晃脑,日夜苦读准备考取功名的秀才。但他身后还背着一筐篓子,篓子里隐约可见各种细碎的小石头。
张岚就是日日背着一筐一筐的小石头来建起这座假山。
明宜缓缓站起身来,陈叔道:“张少爷,您还记得吗?她就是小姐!”
张岚盯着明宜:“记得。”
陈叔从张岚背上接过篓子,“张少爷,我来,您和小姐聊聊。”
张岚递给他,道:“烦劳陈叔了。”
“不碍事。”
陈叔提着篓子走了。
其间风穿过竹林,发出呼啦声响,张岚在原地站了会儿,才道:“想不到还能再见到你。”走到石桌旁,“什么时候回来的?”
两人坐下,“前几天刚回来。”
“怎么不来找我?”
明宜没回答,张岚也自觉失言。
转头观望周围,“看,像不像咱们小时候。”
“嗯。听陈叔说,这后院都是你一人花钱修建的,多谢。”
张岚手指摸着茶杯壁,“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的。”
陷入沉默。
时间相隔得久了,他们又开始到了知晓男女有别,情窦初开的年纪,反而显得尴尬。张岚抬起头看了一眼明宜,明宜正缓缓喝一口茶。
“你倒是没怎么变,跟以前一样。”尽力挑起话题,只有“以前”才是他们现在能够聊得起来的共同话题,瞥了一眼桌上的糕点,“还喜欢吃碧玉糕?”
明宜也随之看了一眼桌上的碧玉糕,酸酸甜甜的,小孩子的玩意,“是啊。”可她现在尝起来仍觉得喜欢。
张岚拿过一块,道:“好久没吃了,尝尝陈叔的手艺。嗯,不错!”语气开怀得就像回到了小时候,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
明宜抬起头,两个人相视一笑。
花灯会正是开始的时刻是在傍晚时分。
锦州有条贯穿锦州城中心的河流叫做并蒂河,因为只有那河中才能长出鲜艳的红色并蒂莲出来,也因此这条河被人们赋予成双成对,缔结姻缘的美好寓意。
花灯会一开始,在河流的上游就会有成百上千只小花灯顺着河水飘下,放这些花灯的大多数是女子,花灯里藏着自己的心愿,如若花灯在水中水流而下,并不熄灭,愿望就会实现。
郑仲他们到这条并蒂河的时候,花灯节已经开始了。河上飘着各色花灯,水光映衬,波光澜影,简直比天上的银河还要璀璨万分。
并蒂河旁布满了提着花灯的锦州女子和少年,人影、灯影重重,罗衣素手,提裙款步,顾盼流转,衣袂生香,真真是人间艳景。
宫中虽然也富丽热闹,却未有在这边自在舒适。一众人在这灯火阑珊处缓缓行走。正至一朱亭处,陈妃突然惊讶:“看,那不是明妃吗?”
郑仲的目光顺着望过去。
“我没看错吧,明妃妹妹旁边——”陈妃观察着郑仲的侧脸,声音反而放低了,“——坐的是个男人吗?”金妃听闻仔细上前瞧了瞧,想也没想道:“可不是。”
明宜和张岚正在朱亭一角处闲聊。
他们本意只是出来逛逛,无意中便走到这边来了。虽然对着花灯节并不陌生,可乍然见到这繁闹人间的,还是不由得让人心生愉悦。
明宜正说着:“……你这样好的学问,为什么不参加乡试?”
“我从小就看家父为官,为人之道,处世之道,接物之道皆是功夫,非得五年十年才能修炼得出道行。可若我真学习这些,又哪有时间研究学问?人这一生最难能可贵的就是自由二字,能想自己所想,做自己所做,才是真自在。”说罢却又叹息笑道:“你大概也会认为我很不可理喻。”
依他现在的年纪,身上居然一点功名也没有,当真是毫无前途可言了。
明宜摇摇头,“不,我佩服你。”父亲在朝中为官,自身才气过人,身上却不沾半点功名,就连为明宅修复假山,也是靠自己买画所得,毫不牵扯自己家中的钱财,是真君子。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并非所有读书人都要做官,做了官的读书人也未必比没做官时更加对黎民百姓有益,人贵自知,根据自己的本性选自己走的路,才能有真正的自由。”
短短一言切中,心中万千激动不已,当真是知己了!
张岚一瞬间目光灼灼,倒叫明宜被他看得不自在。
“什么是士为知己者死,我今日算是明白了。”张岚低头感叹一句,又突然抬头,像是想到了什么,“不知你,我——”
话说不出口,只能上前握住她的柔荑。
他对她有意,不只是今日,更因为她是小宜,从小和他一起长大,一起念着孔孟之道,一起抄着诗书礼易长大的,从今日见她第一眼起,他知道她没变,还是最懂他的。
这么多年,他不就是在等一个懂他、了解他、明白他的人吗?
明宜被他弄得一惊,张岚的眸光在灯火的辉映下闪动,像是酝酿着许多说不出的话。
一瞬间心生出不忍,但明宜还是缓缓抽回手,低头轻声道:“对不起,我已经嫁人了。”
张岚露出失望的神色,明宜本还欲再加解释,眼神突然一愣,立刻起身转到朱亭粗`大的红柱背面去,张岚不解:“你怎么了?”
明宜为难地朝他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