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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第十章 ...

  •   “盗贼日记?”卡勒斯摘葡萄的手顿了一下,他知道,所谓的“盗贼日记”就是所属盗贼一生的记录,盗贼们接受的任务一般都不是什么能够见光明神的东西,他们即使做过再多再值得夸耀的事,也只能一辈子在人前隐姓埋名,默默无闻的直到死去,所以很多高傲的盗贼都会把自己曾经做过的一些比较有价值的任务,记录在册,在他们临死之前,托付给某个吟游诗人,以期名扬天下,不负此生。
      “是的,一本盗贼日记,属于朱利安兄弟。”雷蒙解释说:“也许你不知道朱利安兄弟是谁,但是大名鼎鼎的‘猫爪’你应该听说过吧。”
      卡勒斯立刻从货顶上跳下来,双眼闪烁着非常感兴趣的光芒问道:“朱利安兄弟就是那个盗贼公会近千年以来最神秘实力也是最牛的新一代盗贼的领军人物‘猫爪’?据说他们在盗贼公会的内部的任务积分能挤进排行榜前十,除了那些个失踪已久的传说级人物,没人能超越他们,他们死了?”
      “嗯,他们死在了精灵王宫,这是得到日记的人,按照大陆的规矩在最后补充的。”雷蒙点点头。
      “日记怎么落到你手里了?要知道,如果公开他们的日记,必将在盗贼公会掀起轩然大波。”卡勒斯一边说一边翻找着钱袋:“它在你的钱袋里么?”
      “当然。”雷蒙点点头:“但是,你这样是翻不到的,它属于二等价值品,与金币食物这些东西不一样,我设定了空间开启咒语。”
      “啊?空间开启还有咒语么?”卡勒斯好奇了:“据我所知,有些空间物品具有标记绑定功能,但是我从没听说,那个空间物品里面可以再用鉴别咒语分层的,空间天赋真神奇。”
      “那当然,流传出来的空间物品都是龙岛之主随意弄的东西,怎么能和我精心制作的钱袋相比,”雷蒙得意洋洋的说。
      “你怎么知道是龙岛之主胡乱弄的东西呢?也许空间斗气和魔法总是不一样的。”卡勒斯为了队长的自大撇撇嘴。
      “好吧,也许你说的有道理。”雷蒙不是很在意的说:“别管我的空间了。”然后他的左手在空气里一抓,一本大红色的厚厚的看起来有些年代,页面已经泛黄的本子出现在了他的手上:“诺,这个就是。”
      卡勒斯一把拿了过来,又跳回了货顶上:“这本日记你看过了吧,作为赫赫有名的‘猫爪’,里面一定叙述了不少关于宝藏的消息吧,据我所知,至少有五六个举世闻名的宝藏据说落入了‘猫爪’的口袋。”
      “那当然。”说起宝藏,贪财的队长立刻变得兴奋起来:“精灵王宫就是日记中提到的一个,‘猫爪’说里面存放着‘精灵权杖’哦~但是也是最危险的一个——‘猫爪’都被困死在里面。”
      “那么你觉得仅凭我们两个,在寻宝方面能比过以盗贼为职业的‘猫爪’么?”卡勒斯一边翻开盗贼日记,一边为自己队长的胆大妄为叹气。
      “啊谁说我们准备进去精灵王宫了?”雷蒙故作迷惑的说:“要知道那对兄弟死之前一个是九阶初级,一个是九阶巅峰的修为,以我们两个八阶的修为就去闯,那不是自寻死路么?”
      “无耻的家伙,你刚刚明明说,找到一个抢劫的好地方……”卡勒斯嘀咕着,目光落在盗贼日记的扉页上——“它属于最伟大的盗贼阿桑摩尔•朱利安,戈洛•朱利安兄弟,我们使用同一本日记,因为我们从不分离。阿桑。
      别傻了,难道不是因为缴纳了入会费之后,我们的钱只够买一本最便宜的公会日记么?戈洛。”
      “我说的是,我找到了一个帮助我们抢劫的好地方。”雷蒙狡猾的说。
      “你没有说‘帮助’!”卡勒斯不满的强调:“我记得很清楚,别糊弄我!”,他翻开日记的第一页。

      “四九一三年,四月七日,大雨
      这是划时代的一天,天空中瓢泼一样的大雨,一定是为了庆祝伟大的盗贼‘猫爪’的诞生。
      阿桑。
      别胡说了,现在我更想知道,我们怎么填饱肚子,以及晚上去哪里过夜!如果不是你,现在我们应该能够接到第一单任务了。
      戈洛。
      亲爱的戈洛,别这样,一切都会好的,我们以后会像凯瑟琳小姐漂亮的毛皮裙子一样活的光鲜。
      阿桑。
      我不这么认为,亲爱的大哥,如果不是你非要救这只野猫,我们不会有“猫爪”这种可笑的代号,那几个口袋里有我们急需的铜子的可爱先生也不会觉得我们是傻瓜,而拒绝让我们领取他们的任务。
      另外,我不喜欢在暴风雨中的房檐下过夜,也不喜欢这只猫叫凯瑟琳,如果被凯瑟琳知道你拿她的名字开玩笑,你知道后果的,而且这只猫的毛一点也不好看!
      戈洛。
      她不会知道的,这里离村子足足有一百多公里呢。戈洛我想凯瑟琳了。
      阿桑。
      你是想念她们家的面包吧。
      戈洛。
      也可以这么说。
      阿桑。
      哥哥,我也想念她了,小麦味道的,新鲜出炉的,上面涂满了野莓酱的,像云朵一样绵软的——
      戈洛。
      别说了,我口水都要把纸张打湿了,我觉得,今天那个嘲讽我们的胖子,也许愿意资助我们一点铜子。
      阿桑。
      他会愿意的,创世神在上,人们应该互相帮助。
      戈洛。

      感谢胖子,感谢他的警觉连安妮大婶的百分之一都没有。
      阿桑。
      也许城里人都很迟钝吧,美味的苹果酱,够我们涂抹五十片面包——而旅店的老板一无所知。
      戈洛。
      柔软干净的棉被,酸酸甜甜的睡前甜点,这才是我向往的生活。
      阿桑。
      你吃掉了二十片面包的果酱!但愿传世神保佑你的牙齿!
      戈洛。
      我并没有,凯瑟琳至少吃了有十片!当然,你可以吃掉剩下的三十片,亲爱的戈洛,创世神当然会保佑我们,我坚信。
      阿桑。
      我也坚信。
      另外,这本来就是我带给那只猫的晚餐!
      戈洛。”

      在朱利安兄弟的第一篇日记,旁边的空白处,有着几行歪歪扭扭十分难看的小字。

      曾经我的理想在威风的佣兵和神秘的盗贼之间犹豫不决,但是如果,盗贼就是和一只猫抢食物的话,好吧,我还是成为一位伟大的佣兵比较好。
      雷蒙•布莱克

      “……哈哈,我还是成为一位伟大的佣兵比较好?”卡勒斯一边笑,一边大声的把看起来似乎是雷蒙小时候的涂鸦念了出来:“这就是你成为佣兵的原因?”
      “哦,那个啊,那是我六岁的时候,我们村庄来了一个吟游诗人,他讲了很多的关于盗贼的传奇,于是,村子里的小孩都想当盗贼,我也不例外的受了影响,不过村里对我很好的一位伯伯年轻时是个佣兵,他也给我讲了很多佣兵的故事,所以我很矛盾,最后我爸爸知道了我的闷闷不乐的原因,给了我这个。”雷蒙耸肩:“在翻看了著名的‘猫爪’的日记的第一页之后我就决定,还是佣兵比较好。”
      “我猜,你那个时候,并没有看完这本日记。”卡勒斯扬了扬手中的日记,继续往后翻。
      “很显然是的。”雷蒙点点头:“你不能指望一个六岁孩子的识字能力以及耐心。为了看懂第一篇日记,我花了三天的时间,好多字我都不认识,好多话我也不明白意思,必须请教我爸爸。”
      “等到你可以真正了解这本日记代表着什么的时候,你的年龄已经不适合,从头学习盗贼的技能了。”卡勒斯摇头叹道。
      “是啊,然后我学会了,在没有真正了解一件事之前,就下结论是多么的错误。”雷蒙气愤的说道。
      “伟大的教育方式。”卡勒斯偷笑。
      雷蒙回应队员调侃的是一个大大的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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