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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光下的华尔兹 ...

  •   朝歌,号称是一只出生于商朝殷纣王时代,已经有三千多岁高龄(对人类来说)的高贵天鼠,有着一身非常漂亮非常柔软的金黄色皮毛,体重二斤五两(足见它身上的肉有多厚,脂肪有多肥),自谓乃是妖中之妖,法力超群优雅无边。
      不过,每当朝歌强调它的高贵天鼠血统时,秦米总是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什么天鼠,还不是自己养的一只宠物鼠而已?要不是那一身金黄的毛发和肉乎乎胖墩墩的身材让它显得分外可爱的话,秦米早就把朝歌扔去喂猫了。

      秦米是在崂山的最后一天遇到朝歌的。
      那是个美丽的夜晚,正是农历十五月圆之夜。
      在这样的夜晚,对秦米来说,吃饱喝足后第一件事就是捧着圆滚滚的肚皮,爬上旅馆房顶去消食。
      崂山上的旅馆是居民改造的自住房,居于高山之上,临海而立,房顶是平的。躺在房顶赏海景的同时晒月亮,舒服又拉风,正是懒人消食的好地方。
      秦米刚刚把头伸上房顶,一轮圆月立时现在眼前。只见明月当空,天地间山水苍茫如烟,亮如白昼的月华倾泻而下,远处广袤的海面上金色流离,波光粼粼,直生出挽一叶小舟荡于天海之间的心念来,那句诗怎么说来着?“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自己怎么说也是全上海第一有风度的淑女,怎么着也得吟诵一首显示自己的风雅才骚。秦米刚想酝酿一下情绪,就闻到一股浓浓的咖啡香味,顺着香味看过去,“咔嚓”一声,秦米听到自己的下巴掉了。
      亮如白昼的月光下,房顶上站着一只看起来非常可爱非常迷你型的胖乎乎圆滚滚的小动物,胖得甚至看不清它的下巴,肉乎乎的两只小爪子正摆着姿势,晃动着肥胖的身躯,那一身漂亮的金黄色皮毛在月华下微微闪着光泽,秦米感觉到它在以一种非常沉醉的神情,在房顶上优雅地扭着单人舞步,就好象它身上穿的是燕尾服一般,那舞姿的节奏赫然像极了华尔兹!天呐,活脱脱一个小可爱啊!
      而小可爱的旁边,放着一只很小的杯子,里面散发出一股浓浓的咖啡香气——这摆明了是好莱坞梦工厂里典型的宠物明星造型!
      最后,那小可爱是一只老鼠!

      秦米瞪大了眼睛,我是在做梦吗?
      就算它是一只很可爱的老鼠,就算它的毛色很惹人爱,就算它的神情很萌人,但是,这里不是好莱坞,不是电视机,不是电影,它是一只现实中的老鼠好不好?
      那只老鼠似乎也猛然意识到人类的出现,徒地顿住舞步,梦游般立在原地瞪着眼前的秦米,就仿佛一个做错事的孩子突然被人发现。
      在秦米看来,那只老鼠的眼神分明是愕然。可是,这个时候,究竟是看到一只会跳舞并且喝咖啡的老鼠的人更震惊呢,还是老鼠会因为被人类突然打扰而显得更尴尬呢?
      就这样,两个生物在房顶上你瞪着我我瞪着你,大眼瞪小眼,人眼对鼠眼,在震惊与尴尬中足足对视了一分钟!
      最后,以秦米无法相信眼前的景象,在震惊过度后终于使劲尖叫了一声“啊——!”,惊得那只会舞华尔兹的老鼠一跳三尺高,正式结束梦游状态,开始醒过神来没命的奔逃,先是发疯似地沿着房梁向楼下逃窜,不到半秒钟的时间就从秦米的眼前消失,尔后又在不到半秒的时间内不要命地跑回来,以疯狂的速度扑向那只小杯子。
      秦米再次尖叫起来,那尖叫声让刚拿到杯子的小毛球老鼠立时抽搐了一下,小杯子掉了下来,落在房顶上直打着旋儿转圈。小毛球的爪子颤抖个不停,它哆嗦着往杯子跑了几步,貌似感觉不妥又往相反的方向爬去,爬了几下又返回来,如此往返了数次。看样子小毛球已经吓蒙了,不知道它自己该怎么办。
      秦米看着这只老鼠来来回回的跑,好奇心终于战胜了震惊过度导致的尖叫,开始观察这只可怜的小动物到底想干嘛。
      于是,在秦米的注视下,我们可怜的已经吓蒙了的未来英雄朝歌,在脑子混乱的情况下,终于做出了决定:朝歌一口扑过去咬住小杯子,然后直接从房顶上跳楼了!
      根据朝歌后来的描述,那晚是它自出生三千年以来最倒霉的一晚,不经意地在人类面前暴露了妖的存在,而秦米的尖叫更让它意识到自己让人类受到了惊吓,慌乱间不知该如何补救,以至于脑子混乱,最终从房顶直接跳楼狼狈逃走。(朝歌语:如果早知道秦米是那么没脑子的人,我一定会坐在房顶慢慢喝完咖啡再走。秦米语:去死!鬼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妖怪!鬼魂语:宁可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秦米的一张嘴!)
      朝歌万万没料到,那晚只是它厄运的开始。

      秦米曾经以非常惊叹的语气将月夜下的华尔兹遭遇讲述给罗裳听。
      “会跳华尔兹而且喝咖啡的……老鼠?”罗裳疑惑地睁大了眼睛,“现实中会有这样的老鼠吗?”
      秦米摸了摸鼻子:“管它呢!也许是一只宠物仓鼠吧?别让我下次碰到它,否则我一定会抓住它关进鼠笼子里当宠物养!”
      罗裳怔了怔:“这样合适吗?它会不会……不过,我想你再碰到它的几率不大。”
      可秦米偏偏就又碰到它了。

      第二次见到朝歌是在一个月后的上海。
      从崂山回到上海后,秦米恢复了上班族的日子,只不过在生活之余加进了调料——修行。
      根据罗美女的说法,元神和神仙、妖怪、鬼魂等统称为法界众生,普通人类是看不到的。只有少数拥有天眼的特殊人类才能看到他们,而她自己的帅哥元神,即使是裹在黑雾里,貌似也没有出现在人前的兴趣,不知道他平时都躲什么地方去了。
      以秦米目前的状况,她可以看到或者听到这些法界众生,却还没有能力同对方交流,要想召唤自己的元神就必须得提高修为。
      虽然这是攸关自己小命的事情,但象秦米这样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来说,那还是比较遥远的,至少目前没有正在发生。所以,生活还是要好好享受的,修行么,想起来就念两句经文吧。
      更甚的是,当秦米知道鬼魂是一直以来原本就存在的东东后,反而看到它们也没恐怖的感觉了,再说,一旦自己小命不保,弄不好自己很快就会成为它们的同类了,既然大家都是同类了,那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们爱干啥就干啥吧,偶就当什么也没看见。某些鬼魂发现秦米能看到它们时,它们也会盯着秦米研究半天,这个时候,秦米就朝它们做个鬼脸吐吐舌头然后掉头走人。
      直到某日,秦米在街头与那只金毛老鼠意外重逢,秦米的逍遥懒惰日子从此画上了句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月光下的华尔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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