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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   第一次看见齐谙是在一场季恒最喜欢的写手举办的签售会上。
      那天,因为胆怯季恒拉了最好的朋友徐明来当垫背。但是非常丢脸地,他还是出了丑。因为不认路,他们是第一个到会场的,甚至比作者还要早到了半个小时。
      隔楼上的狭小店铺,友好的主人,友好的作者,友好的和自己一样读者。经历过漫长冬日阴雨的南方城市,没有阳光的明亮,依旧有一点冷。作者好到专业的厨艺,自己最喜欢的清淡的广式甜品……舒适到完全出乎意料的氧气充足的空间。
      然后,他看见他背着单肩包走进来,浅灰色棉布衬衫,浅灰色毛衣,深灰色仔裤,帆布鞋,理得很短的发,非常中正的侧脸,修长的手指,肩膀很宽,高并且瘦。这样干净,宛如少年。
      惊讶过后是漫长的局促,所有社交技巧在一瞬间全部消散,季恒发现自己甚至连微笑都变得胆怯了。
      他看到他拿出相机,一边和朋友谈笑一边敏锐地观察着周围的每一个细节,自然而然,行云流水。偶而视线相触的时候,他会给予自己一个淡暖的笑容。
      这是自己太久不曾遇见过的寻常世界中的人与人之间应该拥有的友好。
      第二天,季恒听见他的朋友叫他齐谙,看见他逆光而立,小提琴的声音填满了一房间,知道了他毕业于师范学校的音乐专业。
      那天,他坐在他的旁边和最喜欢他的作者还有许多只见过一面的人共进一顿清净的素食晚餐。快要结束的时候,他问他,我有没有给过你名片。他摇头,然后他从仔裤的口袋中找到票夹,抽出一张名片双手递予他。他亦小心翼翼伸了双手去承接,只因为心底的受宠若惊。
      回程的地下铁里,他站在他右侧,一回头,他看见了他颈畔的一个小小红印。他说,那时儿时夏天练琴时留下的疤痕。
      到站的时候,他告别,却没有看他。
      那时的他是释然的,因为,这仅是一面之缘。
      第三天,季恒在网上找到了前两天活动的照片。然后,竟然看到有人记录下他了的几个瞬间。午后那些落在他鼻梁肩膀上的柔和的光,他轻轻拨琴弦的手指,在他的手腕移动时划在空气中的看不见的线条,他专注停留在指尖的双眼。轻易地,就刺进了他的心。
      他找到了他的主页,然后就看到那些停留在植物建筑物食物人物上的明亮清澈的动人光线,看到了那些曾经在他瞳孔底端停留过的纯净片段。
      于是,他就知道了他是怎样的人,拥有的是怎样的一颗心一个灵魂。
      他们不断地交谈,在页面上,在短信息里,在现实中。通过留言,通过文字,通过真实的话语。唯一不涉及的,只有他自己的过往。因为,这是任谁知道了都无法忽略不计的。
      然后,越是接近他便越是能够感觉到自己在更深更深的地方被逐渐逐渐地净化,逐渐逐渐褪去那些虚假的外壳回归到属于他这个年纪的人的应有的本来面目。
      他只觉得美好,那种久违的正常人该有的被他失落舍弃了的平凡的美好,仿佛终于在污浊的水塘中找回了自己丢失的透明玻璃杯般的美好。
      直到手机中那个久违的再熟悉不过的铃音响起,他才想起了那个从十六岁开始就令自己衣食无忧的大了自己整整十一岁的功成名就有妻有女的男人。
      午夜十二点,季恒在网络的这一头问那个男人,如果,我想要离开。
      如果是真心喜欢,我不阻拦。还记得吗,我对你承诺的,你想飞的时候我一定会放手。那个男人在那边如是回答。
      于是,因为那个男人的宽容,马车没有变回南瓜,玻璃鞋还穿在灰姑娘脚上。
      那一夜,季恒失眠了。凌晨三点,他终于耐不住过度的兴奋拨通了徐明家的电话。在自己持续半个小时将近失控的语无伦次之后,徐明在电话的那头沉默了一分钟,缓缓地对他说,小季,不要忘记掉了你是谁。有的事情,总有一天他是会知道的。
      然后,他在蓦然之间,完全清醒。回首这一段近乎幻觉的时光,他明白了,自己对他,还是无法做到坦诚。即使他不介意,他也早已无法原谅自己木已成舟的肮脏。更何况,他根本就没有那样的自信。他和他,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清澈如他,自己永远都配不上。
      选择喜欢一个人不过是自己的事情罢了,如果可以,就让自己停在此处吧,让自己在他的记忆中永远保持着一颗天真纯净的孩童心,让他在自己的心中永远温柔纯和,这样,于彼此才皆是完美。
      于是,季恒抛弃了网络换掉了手机。然后他才发现,自己和他们之间最坚强的联系也不过只是一根宽带线一个电信网络而已。他们之间的所有都没有错,只是晒在阳光之下反倒拥有了太多的看不清。
      后来,徐明问季恒,他是因为什么而可以做到对一个几乎毫是不相识的人如此地迷恋的。
      季恒没有回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答案在旁人看来会是绝对的无法理解和不可理喻。因为,迷恋就是迷恋。无论是一根抚过楼梯扶手上灰尘的手指,还是一张一半隐没在午后阳光中的轮廓分明的侧脸,亦或者是一条在聆听别人说话时出现在唇角或是眼尾的小小笑纹。只要是那个人出现,你的灵魂就一定会知道。可是那样的缘分就象一片浮萍,一不小心就会消失在流动中枯萎在停滞后。况且,在这个世上,能够因为一瞬间而走到永远的,又能有几个人。
      二十三岁的夏天,偶然地,在市中心的公园,季恒看到了那个一板一眼一丝不苟举着单反相机的背影,那个即使是闭上双眼自己也能够清清楚楚准准确确认得的修颀的背影。
      季恒知道,只要走出这十几步的距离就有机会改变剩下的所有人生。可是,他却在回想,如果那时候自己爱下去了,现在的他们又会是什么样的。
      一个微笑在季恒唇边漾开,转身瞬间,含在嘴里的那颗宇治绿茶凉糖刚好在舌尖消失怠尽。薄冷薄苦,微甜微涩。风景旧曾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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