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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为仆人 ...


  •   孟纳赫是我的名字,我是一个吸血鬼。

      还记得我的第一篇日记吗?那里写着我想要成为吸血鬼的野心。

      时间已经过去300年了,我很享受我的成果,却也无时无刻不在想起变成吸血鬼之前的生活。

      即便如此,我也从不后悔。

      ——1573年.10月.7日,记

      300年前的英格兰是什么样子的呢?

      是糜烂高雅的贵族生活?是信主求生的乡村教堂?还是每日里在靠岸海口从事特殊职业的女性?

      ……这些本该是生活在历史书本上的“故事”,却真真切切的变成了孟纳赫的生活。

      孟纳赫的父亲是一个鞋匠,平常干的最多的工作是给人擦皮鞋,母亲也是一个踏实的劳动妇女,每天靠给别人家浆洗衣物过活。

      怎么说呢,这个家庭只能算得上勉强维持在温饱的水平线上,生活并不困苦,只能够勉强过活。

      孟纳赫是家里的第四个孩子,上面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下面有两个妹妹。

      这个家庭一共有六个孩子,他不是最需要照顾的,也不是最需要承担责任的那个,他是最容易被忽略那个。

      所以,他想寻死。

      ——他想了三个月,想的肚子都饿痛了,还是没能下的去手。

      他知道,在中世纪生活是很不容易的。医疗技术极其欠缺,交通技术极其落后,食物资源极其匮乏,他一个生活在20世纪的时代好青年,干什么不好,偏偏要去想长生不老?

      还去找一个极其不靠谱的巫师许愿,那巫师卜的卦重来没有灵过,可偏偏就在帮他实现愿望的时候灵了。也不知道是他的业务能力超强,还是孟纳赫的愿望太过强烈。

      只是,为什么他来到古代却没有成功实现长生不老的愿望呢?

      难道他应该去求耶稣?这真是让人搞不懂。

      中午的餐桌上,父亲简单宣布了他对孟纳赫的安排——去镇上当裁缝学徒。

      孟纳赫的母亲的姐姐嫁给了镇上有名的裁缝,那个裁缝经常接触贵族,孟纳赫如果混的好,该是能够出人头地的。

      孟纳赫没有异议,当然,他也不能有异议,这可能已经是父母能够提供给他的最好的前程了。

      尽管以孟纳赫的能力,他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学识获得更高的职位待遇,但是他如今对这个世界还不够熟悉,只能任凭父亲对他的安排。

      这具身体才十八岁,稚嫩的让人一眼就看尽他的底牌。而身体里面的灵魂却又如此壮硕,正是有野心和实力争取权益的年纪。

      父亲找他谈过,即使他每天都在忙着挣钱,但他还是看出了孟纳赫的不对劲。

      孟纳赫的不对劲在于他眼神中的光亮。

      原来的孟纳赫眼里只有茫然和顺从,而现在的孟纳赫则好像拥有了只有在贵族身上才能看到的精气神,他的灵魂好像发生了质的变化。

      “孟纳赫,你还记得我在你8岁生日时送给你的礼物吗?把他拿出来。”

      看着孟纳赫的动作逐渐僵硬,父亲的眼睛慢慢开始眯起来。

      “父亲……”孟纳赫斟酌道,“您是在我十岁时送的礼物,一双您亲手做的小皮靴。”

      父亲得知孟纳赫还是自己的儿子以后,放心的解除心中的防范离开了,可孟纳赫的心中却充满愧疚。

      侵占别人的身体,掠夺别人的记忆,他真的不算强盗吗?

      既然都已经如此伤害人家了,那恐怕更不能用人家的身体自杀了吧?那简直就是不道德到极致。

      或许,他应该去找一位更有能力的巫师把自己换回去。

      镇上距离他们村子不远,父亲亲自把他送过去,姨妈表示会对孟纳赫多加照顾,但孟纳赫看着姨夫阴恻的脸却觉得他的生活并不会好过多少。

      据说古代的女性都是很放浪的,大家只是披着结婚的皮囊,各找各的妖精。孟纳赫相信,自己的姨妈应该不会做让姨夫掉脸子的事情从而迁怒自己吧?

      事实证明孟纳赫的猜测无出其右,姨夫和姨妈的争吵和大打出手简直让他觉得人世艰苦。

      姨妈流产了,孟纳赫带着仅有的钱币离开了小镇。

      姨夫叫嚣着要杀人的神情实在太可怕了,不想回家的孟纳赫觉得自己应该可以自谋生路。

      至于姨妈,她的情夫还在那里,应该不会闹出多大的乱子。

      就现在的局势来说,孟纳赫能够在大城市里漂泊总比困死在小镇好的多。

      从偏远沿海的村落来到繁华多情的塞那罗,孟纳赫一路上都没有用心看过周遭的风景。

      他的身上只有6个先令,到达塞那罗的那天,他只剩下4个先令3个便士了。

      在这里他并没有亲人,可他又急需一份工作。

      跟他坐同一辆马车过来的圆胖男人手里拿了皮箱,他总是和陌生的同行人说着他去过的地方和干过的大事。

      可是若他真的那么有能耐,为什么他的棕色皮箱上还会被老鼠钻了一个窟窿呢?

      胖男人并不知道孟纳赫心里是怎么鄙视他,只以为他是一个腼腆羞涩的年轻人。

      一块黑面包是四个便士,孟纳赫忍着饿一天只吃一个。

      胖男人看出了他的窘迫,试着和他搭话,“年轻人,来塞那罗做什么?”

      他并没有问孟纳赫来自哪里,他只是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能够让如此年轻的男孩放弃安稳幸福的生活,来到塞那罗寻找机遇。

      孟纳赫并没有说谎话,他说自己需要一份工作。

      “工作?”

      胖男人一边咀嚼着黑面包,一边转头看向坐在路边草地上的孟纳赫,询问他,“那你有什么手艺吗?”

      孟纳赫静静想了一会儿含糊其辞道,“只是读过一些书而已。”

      毕竟他父亲的手艺没学上,父亲送他去姨夫那里学裁缝,他也没学上,真是可悲。

      “哦豁?”胖男人惊异地看着他,把乘好水的水囊递给他,“读过书倒是可以,我这里有一份工作。”

      同行的四五人看到孟纳赫有这机遇不由得向他投来羡慕的目光,不是所有人都有学习的机会。

      听到胖男人这么说,孟纳赫心中不由得有几分惊喜,可是又有几分怀疑。

      算了,不管怎么说他一个大男孩也总是不怕拐/卖的。

      尤其是现在工业还没有发达起来,不需要奴隶挖碳,也不会被医学怪人抓去切割,更不会因为黑死病……

      黑死病!不行,他得赶紧回家!

      ……可是,他还得先挣钱找巫师……

      不管了,胖男人白给的工作说不定是他的机遇,毕竟识字这个技能自古以来就很吃香。

      马车原本是到固定地点停车的,可是胖男人多给车夫加了几个便士后,马车便在所有人下车后带着他们兜了一个大圈子,来到一处三层小楼面前。

      小楼的外墙是古典的红棕色砖墙,干净透明的玻璃窗里挂着轻薄的白纱,依稀还可以看到花瓶里插着的干花。

      胖男人说,这家的主人需要一个识字的奴仆来帮他读书,他讨厌羊皮纸上泛起的奇怪气味。

      出门接待他们的是一位举止得体的管家,明显可以看出他出身自半个上流社会,他眼里的矜贵是所有平民的眼里所没有的。

      “管家先生,听说您在找人给子爵读书,我这里有一个人,他恰好识一些字。”

      听说这位男爵选仆人很挑剔,不喜欢小的,不喜欢老的,就喜欢年轻的还必须长得漂亮爱干净。不过贵族嘛,这些小毛病还是可以理解的。

      管家唤来一个女奴请示子爵后,孟纳赫得以留下拥有这份职业,而相应的,胖男人也得到了属于他的佣金,50先令。

      可是孟纳赫怎么总觉得,那是自己的卖身钱呢?

      只是一个中介而已,怎么能挣那么多钱?

      精通人性的管家先生好像明白孟纳赫心里想着什么,简单给他介绍了工作。

      “孟纳赫先生,我们共同的主人是爱尔哈德子爵。您每天都的工作就是在夜晚时为他朗读书籍,因为我们的主人极其讨厌羊皮纸的味道,所以需要您为他工作。”

      “这间房子里一共有十个房间,六位仆人。由于我马上就要离开了,所以您将是这个房子里第六位仆人,入住我的房间。”

      “在这里生活,您不需要太过担心,六位仆人中有两位仆人会处理餐饭,两位仆人处理卫生,还有一位仆人照顾子爵的起居。您的工作只是每晚为主人朗读书籍而已。”

      “爱尔哈德子爵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和他在一起久了,您一定会爱上他。”

      管家先生的言语极其真挚诚恳,让孟纳赫在一瞬间以为,爱尔哈德子爵真的如同管家所说那般尊贵优雅好相处。

      当然,最重要的薪酬问题,管家先生也并不是没有说,一个月35先令,比给胖男人的钱要少得多。

      管家先生当晚就离开了,他好像只是为了等待孟纳赫的到来而在此逗留。

      孟纳赫见到的第一个人是长相极其甜美的欧文米娜,他长得像孟纳赫的梦中情人,脸上除了稍许雀斑,剩下的都是纯真。

      待女孩走后,孟纳赫的眼睛还是黏在她的背影上不肯离开。

      突然,身后距离脖颈极其近的地方有人吐气如兰,“好看吗?”

      孟纳赫心花怒放道,“好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成为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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