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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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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俐并不如何美丽,只是她的眼睛总会让人想起那一泓清清的泉水,幽幽的,却不能一眼望穿。
那年高考,她名落孙山。然而,她并不怎么难过。
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便过世了,父亲因她长得极像母亲,对她格外宠爱,待她如掌上明珠一般。
高考失利,父亲什么也没有说,只微微叹了一口气。
有一天,她走到父亲面前,说:“阿爹,我不想读书了。我要去上班。”
父亲抬眼看她,半天没有说话。阿俐知道父亲又想起母亲了,也就不说话,只在风中站着。终于父亲说:“好,我找人帮你介绍一个工作吧!”
就这样,阿俐到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当了一个闲闲的办公室文员。
日子就这样平静无波地过着。有空的时候,阿俐就看看她最喜欢的席慕蓉诗集。
那时候,她最喜欢的是《一棵开花的树》。常常想着,为心爱的人变成一棵树,为他开满花,再静静地凋零。
公司的小院子里有一棵广玉兰。每当春末夏初的时候,叶子还未曾长出,那枝头的白花便迫不及待地开始炫耀她的美丽,那么神气、那么张扬、那么地肆无忌惮。
阿俐时常一个人呆呆地在树下仰望,她想,那棵开花的树,一定就是眼前的广玉兰吧。
然后在她19岁的那一年,她遇见了他,就在这棵树下,她遇到了那个让她刻骨铭心的男子。
那一天,她和往常一样,进公司前先在树下看了一会。突然听到身后有个温文、明朗的声音在问:“请问,XX公司是在这里吗?”
她疑惑地转过身来,是个穿蓝色衬衫的年轻男子,他的眼睛那么明亮,仿佛能看到她的心里去。
在那一瞬间,她知道自己在劫难逃。
那个年轻人就是程。
很多年后,程还常常想起第一次看见阿俐时的情景:她穿着浅蓝色的长裙,用她那纯净如水的眼睛看着枝头的广玉兰;微风吹过时,白色的花瓣落在她蓝色的裙子上。在那一瞬间,他怀疑自己看见了天使。
程是来面试的,很快他便成了阿俐的同事。
办公室的女孩都开始注意这个男子,他斯文英俊,说话声音永远是低低,像银子般纯净。有时候他也会讲几件大学里的趣事,听得大家都捧腹大笑。阿俐也跟着大家笑,只是偶尔她的思绪会开小差,逃到她自己的世界里。
程就常常发现,阿俐常常看着广玉兰树的位置发呆,虽然办公室的墙壁挡住了她的视线。
打印室那个圆脸爱笑叫小微的女孩子很喜欢程,每天带了各种小点心给他当零食。因为大家都知道,程是个工作狂,常常会误了吃饭的时间。
程很大方,每次都和办公室的人共享。阿俐也吃过小微亲自做的红豆糕,甜而不腻,香得会让人把舌头吞下去。“那才是配得上程的女孩子。”阿俐想。
可是程对小微总是客客气气的。偶尔出差回来,也会送件小礼物送给她,来表示对她带点心的感激。
工作的压力很大,每当程从文件堆里钻出来透口气的时候,看见阿俐如花般恬静的脸,就会觉得所有的烦躁都一扫而空了。
渐渐地,阿俐发现一天不见程,心里便空空的。她想自己是爱上程了。
终于有一晚,在广玉兰下,程第一次牵起了她的手。她知道,他便是自己一直以来渴望的那个有宽厚肩膀的男子。那一刹那,他们都听到了花开的声音,在如水的月光中,所有的花朵都为他们绽放!
相爱总是很甜蜜的,日子过得飞一样。
因为所有的老板都不喜欢“办公室恋情”的发生,所以在办公室里,他们不能表现得太亲热;只能趁同事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交换一个眼神和微笑。
下了班,总是程站在后院的广玉兰树下等她,然后牵着她的手在街上走,一直走到华灯初上。那时候,两个人都很穷,最奢侈的事就是到电影院里看一场最新的电影。其余的时间里,经常是两个人手牵手,走在西湖边上。
阿俐最喜欢秋天的北山路。路两边法国梧桐的叶子如黄蝶般飘落,很快地上便有厚厚一层,踩在上面,沙沙作响。
两个人牵着手走在树叶上面,即使什么都不说,心里也是异常地满足。
“程,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下去,走到天荒地老,好么?”阿俐微仰着头,问。
程轻轻地拍一下她的脸,深深看着她的眼睛,说:“好!”
然而,总是相爱容易相处难。
阿俐从小受尽家人的宠爱,外表温柔骨子里却倔强地要命。她喜欢向程撒娇,喜欢他把她永远地摆在第一位。而程,却是一个那么骄傲的人,从不轻易向人低头,连爱人也不例外。
记得有一天,阿俐发烧住院了。程在她身边衣不解带地服侍了一夜。第二天,他要赶回公司去,准备一个企划书——这是经理第一次要他主持的项目。
“不要走嘛,不要走!”阿俐牵着他的衣角,万般不舍。
程俯身亲亲她仍然发烫的额头,说:“乖,我晚上再来看你!”
“不好!”阿俐嘟起了嘴。
“乖,我走了,你好好照顾自己,不舒服就叫护士。”
僵持了十几分钟,程见时间不够了,也顾不上说服阿俐,准备走了。
阿俐的强脾气一下子上来了,说:“好,你走!你以后不要再来见我了!”
程的背影僵了一下,最后一甩头,还是走了。
病中的冷清加上心里的委屈,阿俐躲在被窝里默默地流着泪。她在心里发誓,再也不理程了。可每天起床,她便痴痴地望着病房的门,希望那个人能出现。
然而从那以后到她出院,程真的没有再来找过她。她的心冷了,像燃尽的灰。
阿俐无精打采地跟着父亲走出了她住了五天的医院,一出门,便见到了那个念念不忘却又可恨的人站在了阳光下。
阳光很刺眼,晃得人眼花。阿俐几乎站立不定,那个人,是她的程吗?几天不见,他好象瘦了,一向爱清洁的他,连胡子渣都冒出来了。他也不说话,就那么站着,痴痴地看着她。
时间在那一刻凝固了。
“咦,阿俐!你男朋友来接你了,还不上去啊?”那个小护士在她背后一推:“人家可是天天晚上守在楼下的哦!”
他一直守在楼下么?阿俐呆了一下,没站稳,往前倒去,正好倒入了他坚实的双臂中。
一抬头,看着他比自己还憔悴的脸,听着他在耳边说“不要再折磨我了”,她的眼泪就下来了。
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在吵架中反目,再一次又一次在泪水和亲吻中和解。两人分分合合,走过了五个年头。其间,程跳到另一家公司做了部门经理。
对一个女人来说,男人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还是不够的。他要把他的女人捧在掌心里呵护,她倦了可以在他掌心里睡,不开心的时候可以咬他的手指头。
可是程做不到,他有很多的事要做,他想出人头地,他不能整天陪着阿俐。他没有时间因为说错一句话,而花上三天的时间去讨好阿俐,哄得她破涕为笑。
他觉得累了。
可是阿俐不明白,她的心里就只有程,她可以为程做一切,所以她觉得程也应该这样对她;如果程表现出一点点对她的漫不经心,她就觉得程不爱她了,她就会向他发脾气,弄得程哭笑不得。
而那个小微,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着程。
记不得是为了什么事了,在准备结婚前的某一天,阿俐第101次说出了“分手”两个字,程也在气极之下说:“分手就分手!”
过了整整一个月,他们这次是真的分手了!
白天,阿俐和平时一样安静,谁也看不出她失恋了。可到了晚上,一遍遍读他写给她的情书,听他们一起听过的歌,看他们在一起时灿烂的笑脸,眼泪啊,想擦也擦不掉。
整整五年啊,多少日日夜夜,多少风风雨雨,他们一路走来。这么深的感情,怎能说放就放掉呢?
5月7日,他们相识的五周年纪念日,阿俐终于忍不住决定向程认错了。她要告诉程,以后再也不和他吵架了,再也不那么倔强了,要好好地温柔地待他;要珍惜他们之间的感情;要当他最温柔的新娘。
是的,我要这么对他说,他一定会原谅我的!阿俐想着,天刚亮,就跑去敲程的门。
门开了,阿俐看见小微穿着睡衣,头发微乱地给她开门。她不敢相信她的眼睛了,才一个月啊!
她转身就跑,在泪水落下以前。眼角的余光,好像看到了小微嘴角的微笑。是的,小微等了五年,终于赢了她了!
是的,她是骄傲的阿俐,她决不会在情敌面前示弱。她跌跌撞撞地跑回家,小微的微笑一直在她眼前扩大再扩大,像毒蛇一样啃噬着她的心。
她在家里哭了整整一天,把所有和程有关的东西全部扔到了火中。看着那红色的火焰渐渐地吞噬了她的爱情,她一滴泪也没有掉。
一个月后,下班时,她看见了程静静地在广玉兰下边等她,就如当初刚刚恋爱时一样;他手里,是一张大红色的纸——他和小微的结婚请柬。
她以为已将他忘记,可是看到他的那一刻,她知道,她是永远不能将他从心里连根拔起了。
“恭喜你!”她笑着说,心里却汩汩地流着血。
“阿俐,我们还是朋友吗?”程一如平日的沉稳。
她再也控制不住,开始捶他的胸膛,疯狂地打他。
“啪!”他甩了她一巴掌。她仰着脸,头发零乱,目光疯狂,苍白的脸满是泪痕,神情又是倔强又是可怜。他便再也下不了手,只任她打。他知道,这女子将永远是他心口的痛,无药可医,直到他死。
从此以后,阿俐再也没有见过程。她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
可是即使在八年之后,阿俐还是在刘若英如怨如泣的歌声中向我讲述这一段前尘往事,虽然她的表情漠然,仿佛在讲别人的故事。
“后来,终于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是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在听到这一句歌词的时候,她的眼角有泪光涌动。
“因为太爱他了,所以不能做朋友!”阿俐说。
阿俐仍然没有找到那个牵着她手逛西湖的人,也许是她不想找。“没有男人,我照样过得很好!”她说。
是的,她过得很好,三十出头便做了主管,漂亮妩媚,聪明能干,喝现磨的蓝山,洒“温柔毒药”,抽摩尔烟的姿势让人着迷。可是如果可以选择,我知道,她还是希望变回那个广玉兰下穿蓝色长裙的女孩。
“你看,窗外的广玉兰开得多好!”阿俐幽幽地说。
我随她的视线看去,果然,一树广玉兰开得那么美丽,那么热闹,仿佛一个女子最美好的青春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