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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这本书好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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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读完就迎来了第一节语文课。
语文课的老师是一个戴黑框眼镜的中年男人,看上去有些温文儒雅,身上时时刻刻会散发出一股大文豪的气息,简称:书卷气。
这个老师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严肃,说话有那么点幽默生动,大概是考虑到这种课比较枯燥乏味,他开始讲述昨天看过的一本书籍。
这本书的背景是一个战乱的年代,因为一个国家的破落导致朝中人心动荡,有一个人提出废除少帝改立新帝,自此架空了这个国家。
在他的暴虐统治之下,各地都有人起义,其中一个专门卖草鞋的男人阴差阳错认识了一个打枣的江湖好汉,一个杀猪的市井莽夫,他们结义于桃园,并发誓一起打天下。
为了心中的雄图霸业,他们必须有一个合格的军师辅佐,于是三人一起到一座草庐前求见一位隐世的高人,整整求了三次,不论风吹雨打都不放弃,终于求得这个高人出山……
“这本书可是最近历史学家们才解读出来的新作品,只有短短三分之一,老师我有幸可以品读,实在是荣幸之至啊!”语文老师双眼放光,似乎还沉迷在这个故事的情节之中。
倒是金凌撑着下巴看着前方,他越听越熟悉,这本书不就是“演义”吗?
身为在海蓝星上生活了近20年的人,金凌自然知道鼎鼎大名的四大名著,连电视剧都翻拍多次了。
“这本书可是旷世奇书,据说背景也是真实朝代,曾经我们的祖先到底经历了什么,是不是就如书中所言一样?同时老师也很庆幸,因为我们大家都生在和平的年代。”
“所以同学们都不要光顾着玩游戏了,好吗?”
有些学生听到后低着个脑袋不敢抬头,看样子又有父母将孩子偷玩游戏的情况告诉了班主任。
语文课很快就结束了,接下来是数学课,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数学课远比语文课更乏味。
这个高科技年代,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在家里学习,但国家认为如果长期在家里学习,孩子们将会缺乏社交,生活的圈子可能就变成了身边的人或是网络,而不能在现实中结识各种层次的人,所以即使是高科技年代,学校的存在仍然是必要的。
不过现如今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课程并不如以前那么繁杂,比如文化课就只有语文和历史,另外只有数学和物理化学,其他的课程完全可以看个人意愿决定要不要学习。
到了高三这个关键时刻,其实学生们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刷题,只要题目刷的多,高考才更有把握,老师给的只有知识,而实践经验却是需要学生们自己摸索的。
作为曾经的学霸,金凌自然是个刷题大王,即便是很多人闻之丧胆的英语课,他的口语说得都比老师还要标准,只可惜现在用不上。
一边听老师讲课,一边回忆曾经的知识点,金凌听得津津有味,连一旁的吕小胖都被感染了。
结束了一天的课程,每一个老师都发了一堆试卷,有些学生已经趴在桌子上不愿动弹,有些学生仍旧奋笔疾书。
在这样变态的环境之下,金凌的心态却是好的不能再好,可以再一次体会高考的酸爽感,真的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
同学们:……
回家的途中,金凌看到了一家超市,上面正写着超市大甩卖最后一天。
本着看热闹的心思,金凌走进了超市,直接来到了果蔬区域。
草莓、哈密瓜、芒果……各种水果的清香在鼻息间弥漫,在这个时代最大的好处就是每一个季节都能吃到所有水果,更新鲜更具营养价值,不用担心各种色素或打了药物。
只是可惜由于文化的遗失,让曾经的八大菜系分崩离析,留下来的菜式并不多,就连原主母亲的水平都能赶上外面的五星级了。
他挑了几个大番茄,小黄瓜,买了一些简单的蔬菜,从冷冻柜里挑了一块牛肉,一块猪肉,再跑到调味料区买了一些调味料,就去柜台付了钱。
零零洒洒的一堆东西才花了200星币,倒是挺便宜的。
一出超市门,金凌遇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并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同桌吕小胖,目的是来超市扫荡零食。
“你家居然还自己做菜?”
因为一出生就是富贵之家,小胖子的日常饮食都是佣人们做的,自己也从来没有进过厨房,所以第一次看到生的,并未制作过的食材倒是新鲜的很。
金凌也知道吕小胖的性格,并没有觉得受到嘲笑。
“对啊,我们家就我和我妈两个人,只能自己动手做。”
吕小胖对金凌的家庭情况也是略有所闻,倒是没有多问。
“那我可以一起吗?”一双绿豆小眼被肥肉挤压,也不知怎么的金凌还是从中窥到了一丝可怜兮兮。
其实吕小胖也不想这么掉份,只不过他朋友都是酒肉朋友,真心的没几个,而且长的也没眼前的人好看,每次都会被人说成是物以类聚。
他也想找个好看的朋友改善一下基因!
金凌犹豫了下还是答应了,他觉得吕小胖不是一个多嘴的人,光是这一点已经是个合格的朋友。
金凌的家只是一座简单的租房,二室一厅一卫,还有一个小阳台,简简单单的并没有多余的装饰。
原主分外嫌弃过,倒是小胖子并没有在意,还觉得挺新鲜的,一个人蹲在那边看着饮水机、燃气灶和扫把这些古老的家居用品。
金凌则一个人进了厨房,将买来的冷冻牛肉和猪肉放到水中等待化开。
他虽然曾经也是一个富二代,但有一段时间因为和父亲怄气,出门一个人租房子住,本来就是四肢不勤,什么也不会的公子哥硬是将自己逼成了一个“做菜高手”。
那些摆盘高难度,很复杂的菜式他不会,简单的家常菜都做的不错,至少比起原主的母亲是更高一筹。
等到牛肉化开后,他将它片成一片片的,而猪肉是切成一块块的,他准备做一道番茄牛肉,一道东坡肉。
其实很多地方都管东坡肉叫红烧肉,做法各有不同,比如江浙地区很多人爱吃酸甜,红烧肉会放很多糖,而偏北一些的地区他们做的红烧肉会切得小一点,还会放辣椒,比起这种甜腻的菜式,他们更喜欢葱姜蒜重口味的。
两道菜做完后,金凌觉得太过油腻,就将买来的黄瓜切成小段,做了一道拍黄瓜。
最后一道汤就用了冰箱里剩下来的豆腐,加了两个鸡蛋,细细的豆腐丝加上散开的蛋花,倒是另有一番滋味。
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间,心想原主母亲应该快回来了,果然耳边传来了一阵开门声。
衡秋进门的时候看到桌子上摆了三菜一汤,连米饭都盛好了,顿时有些不知所措。
小胖子热情地喊了一声阿姨,将衡秋的视线转移了。
“阿姨,我叫吕小胖,是金凌的同桌,也是好朋友哦!”
吕小胖的形象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衡秋第一眼看到他就很喜欢,再加上这是第一次儿子带人来家里,她非常高兴。
没有一个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孤独的。
“妈,洗洗手就可以吃饭了。”
三人坐在餐桌前,餐桌上的菜式并不精美,却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香味。
吕小胖想动手夹菜,可主人家还没有动手,作为客人自然不能动手,这点礼貌他还是懂的。
金凌夹了一块东坡肉放到衡秋的碗里,另外又夹起一块给了吕小胖。
吕小胖嗷呜一口塞进了嘴巴里,快速地咀嚼起来。
天啊,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美食果然是会让人幸福的东西,吕小胖看金凌的眼神已然变了,如果说先前他只想交个朋友,那么现在他想抱大腿。
衡秋咬了一口,也很惊讶,没想到儿子的厨艺这么好!她欣慰的同时也有些心酸,以前在金家他的儿子从来不用动手做菜。
“妈,你多吃点!”金凌看出了她的想法,说道:“以后我回来的比较早,晚餐都由我来做,你也不用那么辛苦……”
金凌并不懂得如何安慰人,他只是想为原主的母亲做些什么,他也想好好用如今的身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