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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51章 ...

  •   “好的,四点,我一定到”,接到萧思悦的电话,我一点不意外,三年前,丛溪离开后,秦殇到来前,陪着我最多的是他。
      他不劝我,也不再说喜欢我要和我在一起的话,我喝酒,他跟着喝,喝的比我多,我开快车,他不系安全带,把身子探出窗外去,耀武扬威张牙舞爪。
      他问我,“皓,你说迎面来一辆快车,没看到我,错身而过,会不会把我拦腰截成两段?”
      我不说话,但是减了速。
      我一听说有丛溪的消息,疯了一样跑过去的时候,他就跟在后面,直到无疾而终,他拉着我跑到江边,飘雪的季节,两个人在江边烧烤,肉没烤好,我和他已经冻得成了冰棍。
      不可否认,萧思悦的匪夷所思,不按牌理出牌,在那段时间确实能短暂的让我忘掉丛溪。
      三年的时间,我和他已经不再想当初那样相对就是剑拔弩张,确切的说,我们已经成了彼此在某一方面不可或缺的一人。
      因为,我见过他的最痛,他也见过我的最荒唐。
      分享了彼此生命中的最低谷,也许就连仇人也会变得相容,更何况我和他本来就没什么仇,于是,顺理成章,我们现在该是算朋友了,很好的朋友。
      萧思悦的各种奇怪行径,我早就领教过了,只是怎么也没想到刚才那一通电话竟是来自九千米高空,这家伙不知什么时候跑去了加拿大,而且还带回来了敏伟和林宁,电话里居然让我猜,有什么好猜的,Happy一个劲的狂吠,难道我还听不出是那两个祸害回来了?
      看看时间,还有几个小时,不用想那几个人一定又会全都赖在我家里,既然如此,不如早作准备,免得到时候再被他们使唤。
      我拿了钥匙,开车去超市购物。
      林宁爱吃正宗的中国菜,买好材料给他做,敏伟比较随意,和我一样爱吃辣的,至于萧思悦,死爱喝顶级蓝山,我拐到咖啡店,买了咖啡粉,托他的福,我已经会自己煮咖啡了,只是付钱的时候,觉得肉疼。
      好不容易毫无遗漏买好了一切,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我直接开车去机场。

      还是那样,人未到,狗先至。
      Happy已经长大到让我完全不认识了,但它还记得我的味道,一扑而来,遂不及防之下我差点被它扑倒在地上,它伸出舌头不停舔我的手,神态亲昵,这孩子还真不记仇,三年前,为了丛溪,我可没少把它关到浴室里,没想到再相见,竟像是分开了太久的老友,欢喜的不得了。
      萧思悦、敏伟、林宁随后而到,三个家伙轮流给了我一拳,这就是他们打招呼的方式。
      我拉着Happy走在前面,走到停车场,打开车门,不出所料五秒之后听到了三个高低起伏的欢叫声,三人不停称赞我的同时,已经钻进车内坐好,一人抱了一个购物袋开始翻找有没有遗漏,他们嘀嘀咕咕说个不停,完全忘了Happy的存在,可怜的萨摩,骄傲的抬了抬下巴,煞有介事的摆动他高贵的身躯,坐进了副驾驶座。
      我憋笑憋的快内伤了,一踩油门,车子飙了出去,身后传来哇哇大叫,随即响应的是Happy的叫声,我听着觉得它很高兴。

      回到家后,几个人已经分裂,林宁非要出去玩,敏伟和萧思悦累得够呛,说在家吃火锅将就一下,而我,完全没有发言的权力。
      敏伟难得的不顺着林宁,林宁气的跑到客厅角落,抱腿坐在地上,委屈的不得了的样子,萧思悦火上浇油,自己拿出了锅子和电磁炉,已经开始动手做了,而鉴于人多这一方的提议实在很符合我的口味,于是在这两人和林宁舌战之时,我已经偷偷摸摸往锅里投入了不少我爱吃的东西。
      俗话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林宁这个外籍人士,怎么压得过伟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强龙,更何况还是三头,所以,最后的结局就是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被拖了过来,黑着脸吃东西,并不时对唯一一个他可以欺负的对象Happy发出怒吼,原因是,Happy也极喜欢吃火锅,还不断发出可以称得上欢喜的声音。
      我目瞪口呆看着Happy,觉得他真是一只极品、极品、非常极品的萨摩!

      那天,三个人直接用酒精把自己彻底麻醉了,敏伟、林宁睡客房,萧思悦睡书房,我爬回卧房,正准备睡个昏天黑地,秦殇回来了。
      他看了看一室的狼藉,让我先睡,他收拾干净了才进来。
      我有点内疚,想帮忙,但头疼的实在厉害,还是没能撑住,闭上了眼。
      第二天睡到下午才醒过来,秦殇早已经起来做好了饭菜,我走出房间,就看到敏伟、林宁和萧思悦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冲我挤眼,脸上是暧昧不明的表情。
      这几个家伙,我懒得理他们,自顾自的刷牙洗脸吃饭。
      填饱了肚子,几个人提议杀到小妖那里去,看他们兴奋不已的样子,我的头又开始疼了。
      但还是打电话通知了小妖,谁知他比这些人还兴奋,冲着电话就开始了惊天动地的欢叫,害得我赶紧挂了电话,实在怕被他吼聋了。
      出门的时候,萧思悦偷偷和我说,想让我陪他去一个地方,我看懂了他眼中的哀求,把车给了敏伟,让他们先去,秦殇看了看我,欲言又止,我摆摆手表示随后就到。
      可我没想到的是,萧思悦让我陪他去的地方是他母亲的墓地。
      走进那阴森冰寒的地方,我想起了三年前,丛溪也常让我陪他去看一个已经不在人世的人,如今萧思悦也是如此,难道我的气息和这种地方很般配。
      突然冒出的想法让我吓了一跳,我赶紧站起来甩了甩头,甩掉这种奇怪的想法。
      萧思悦在墓碑前跪了很久,久到我站的脚都痛了,他还是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反应。
      无奈之下,我坐到了他旁边。
      萧思悦斜眼看我,“如果是丛溪,你不会这么不耐烦吧?”
      “怎么又提他,再说我也没有不耐烦”,我拧开一瓶矿泉水递给他。
      萧思悦勾唇笑了笑,坐到地上,猛灌一口,“为什么提,当然是看到了才提啊!”
      “什么?”我猛地抬头,盯着他看,见他直愣愣望着一个方向,意识到什么,立刻转头去看。
      蓝天白云之下,清风之中,石碑林间,一个穿着格子衬衣的男孩正一步步往远处走去。那件衣服,我太熟悉了,是我第一次为丛溪买的衣服,虽然不是他钟爱的帽衫,但他仍是视若珍宝,他说,那是他收到的我送他的第一件礼物。
      几乎是立刻,我站起来冲了过去。
      只是站了太久,腿脚麻痹,踉跄着好几次摔倒。
      但我仍然卯足了劲去追。
      不能再让他从我生命中消失了,这个念头占据着我整个大脑,萧思悦在后面狂喊,但那个声音像是来自另一个时空,而属于我的世界的,就只有丛溪越走越远的身影。
      我不要命的追,速度却实在称不上快,好几次不知道踢到谁的墓碑,痛的我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可一看到丛溪的身影渐渐消失,我真的就想哭出来了。
      三年了,三年了,难道他又要这样走出我的生命,他怎么这么狠心,我一直喊他,一直大喊,他听不到吗?还是听到了,却更加快了脚步。
      一刹那,三年来所有的日思夜想都翻涌了上来,心脏的地方抽痛的厉害,可不管我怎么喊,怎么追,那个身影仍是渐行渐远。
      那种明明看得见,却怎么努力也抓不到的恐慌席卷了我全身,视线渐渐模糊,明明就强忍着的,我所有的心思只是追上他,抓紧他,再也不要让他不见了,但泪腺却奇异的酸疼着,不停往外分泌什么东西。
      丛溪走出了陵园,往路对面走去,他纤瘦的身影在阳光下发出刺目的光芒,好几次,我想闭眼,缓和双眼剧烈的酸痛,但又怕一眨眼他就不见了。
      眼看着一辆公车开了过来,丛溪就要走上车子,我更加拼了命跑过去……
      但却在下一刻,顿住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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