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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不若初见(上) ...

  •   一
      结果醒来时,我果真来到了古代。
      按照小说里借尸还魂型穿越的典型环节,女主醒来时,理应有一堆人涕泪交流,摇着女主肩膀,万分狗血的欢呼:“小姐,小姐,你可算醒了。”
      可我不,醒来时发现自己身着古装,真的来到古代之后,我首先用掐膀子和发楞半钟头的方式确认了这个事实。
      然后我发现自己身在一所雨漏滴答的破庙,除了一堆快熄火的火堆噼啪作响外,周遭连个鬼也没有。
      我眼珠子转了三圈,急忙忙扑倒一个水塘边,首先要确认自己是本尊真身来到了古代,还是借尸还魂,上了别人的身。
      水塘里映着张脸,粉黛不施的,但眉目清越,比我原先那张人造美女脸不知好上多少倍。
      借尸还魂型的,我嘻嘻笑,还上了个美女身,真是不蚀本。
      水塘里左照右照,接着又审视全身,我发现自己除了胸部略小,大约由原先B罩杯下降为A罩杯之外,简直是完美无缺,正美呆了,庙里进来个人,手里提着柴火和只野鸡,坐下后,一言不发,添火拔毛烤鸡,整一个野外生存高手。
      我顿时差点流出了口水,别误会,不是为那吃了可能致癌的烧烤,而是为了眼前这人。
      按照我对帅哥的归纳,帅哥大致分为两类,分别为酷毙型和帅呆型。眼前这人显然属于前者,五官不甚完美,但绝对深邃,侧脸时,剪影似尊大理石雕刻,眼神冰冰冷,带拒人千里之外的寒气。
      很快,他就以实际行动证实了我对他的分类。在我连“喂”了几十声后,他仍充耳不闻,只顾烤他的鸡,烤完了,撕半边给我,自己吃那另外半只。
      “喂。”我锲而不舍,念在是帅哥烤制份上,暂时忽略烤鸡致癌性和卡路里,边吃的满嘴流油,边一迭声唤他。
      酷毙哥继续不予理睬,吃完了,忽然解开外衣,露出完美的浅棕色倒三角体型。
      说真的,我第一眼注意到的,绝对是他腰上六块我梦寐的腹肌,然后我才发现,腹肌之上,原来还有一道看来很深的伤口,用布条潦草包扎着,而酷毙哥宽衣解带的目的,看来很显然不是要对我施行先奸后杀,而是要换药。
      帅哥受了伤,我当然心痛,凑上前去,左看右瞧,很是关心的问了一句:“你怎么了,受了这么重的伤。”
      显然是被我这句嘘寒问暖刺激了神经,帅哥冷笑一声,话里藏针:“小姐记性这么不好,我怎么受的伤,倒来问我吗?”
      这句话提醒了我,对,按照借尸还魂型穿越法则,这个时候,我应该假装失忆。
      “是啊。”我做楚楚可怜状:“不知怎的,一醒来,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你得从头告诉我,你是谁,我是谁,我们这是去哪,要干什么。”
      “不记得?”他挑眉,全然不信,又自顾沉默。
      半晌,又突然杀来一句:“那么,我是奉主子之命,将你带到偏远地方杀了。”
      “这件事,你还记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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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是听君一席话,差点噎死我。
      拿着那半只烤鸡,我思维停顿两分钟之后,突然发现了他这话里一个巨大的逻辑技术性错误。
      “要杀我,你还把我撂在这破庙半天?不怕我跑了?”
      我哼一声,继续和烤鸡奋战。要吓我,没门,我可不是那省油的灯。
      “跑?”他提高音调:“你莫忘了,来时主人就曾说过,你只要跑了,我传个信,你那许大人顷刻就会没命。”
      许大人?看来这是个关键词,和我有莫大关系。我忙不迭的追问那许氏是何许人也,结果酷毙哥再不多话,一脚踩灭火堆,将我横抱着,强掳上了马。
      虽然和帅哥同骑,贴着他胸膛,我暗自里有些受用。但到底是性命攸关,我可不想为那什么许大人早早结束我的冒险之旅,于是在下马休憩的每一个空隙,我用尽了方法――偷袭他后脑勺,假装如厕,美人计……等等等等,争取一切可能逃跑的机会。
      结果在第十一次逃跑未果,被他揪回之后,他瞧着我,瞧了很久,眼神里开始有了变化。
      “许君山,你的许君山,你愿意为他生为他死的许君山,你真的忘了?这么逃了,不想想他的后果?”
      许君山?挺顺耳的名。还有什么?为他生为他死?未免太文艺腔了吧?
      我摇头,拼命摇头:“真的忘了,大哥,你行行好,放了我吧。回去禀告你主子,就说我死了,反正我也失忆了,不知道你主子是谁谁谁,断不会找上门对质的。”
      我不确定这话是否打动了他,总之他沉默了很久,又强掳我上马,走走停停,来到了某个还算热闹的小城。
      行至一座曲线流畅的拱桥,他终于拿定了主意,下马和我对面立着,一字一句说道:“好,我信你,那日你高处落地,可能真是伤了脑子。”
      “你就在这吧,忘了你是谁。记住,别探究过去,那是一条死路。”
      言毕跨马扬鞭,绝尘而去,留我一个人立在拱桥中央,身无分文,茫然四顾。
      唉,帅哥多无情。
      我长叹,看来此事古今同呀。

      二
      怎么办?无聊踢了一路石子,引得众人侧目之后,豁达如我,也开始有些不安了。
      肚子饿,搜便了全身,半文钱也没有。我该怎么办。
      无亲无故,不知道自己是谁。热能工程专业硕士徐国栋同志,你拿什么换饭吃,教古代人发电,靠传授热力学第一二定律发财吗?
      嘲笑了自己一通之后,我途径一个花团锦簇的妓院,因为肚子饿,居然产生了一个非常不自重的想法,当花魁吧,凭我现在姿色,应该可以,娱乐行业,那可是赚钱多多。
      我甚至连成名曲都想好了,coco的真情人,边唱边扭动电动马达臀,保证惊世骇俗,一炮而红。
      “喂。”我正自展开联想翅膀,陶醉之际,斜里突然插来一个声音:“小姐,那是妓院,男人瞧着色迷迷的,那还算正常,您这样,未免就……”
      “你不色迷迷的瞧着我,怎么知道我色迷迷的瞧着妓院?”我抬头,劈脸就是一句。
      吵架抬杠,那可是我徐某人的强项。
      那人骑着匹高头大马,闻听此言,可能觉得甚是有趣,弯腰下来,笑眯眯的瞧着我。
      我这才发现,这位没事找抽型的大哥,原来也是位帅哥。
      帅呆酷毙型中,他当然属于帅呆一类。
      阳刚加天真,一眼照的透的纯良,这算他最大特点吧,长了张极男人的脸,肩膀宽阔,颇有点不怒自威的气势,笑起来,又偏偏似个三岁孩童,瞧着没半点机心。
      有趣有趣,我暗自偷笑,真是帅哥年年有,今天特别多。
      被帅哥盯着,心里乐开了花,面上还得摆谱,这是斯文败类的典型特征,我也不例外,将腰一叉,假模假式装圣洁:“还看,还看,你和我很熟吗?”
      这位也真是可爱,眨了眨眼,顺口就是言情剧里经典台词:“是眼熟,仿似前世里见过。”“
      “噢?”我挑起我的势利眼,上下打量了这位仁兄,以我眼力,虽则看不出他衣着料做和具体款式名称,但可以看出,至少是剪裁得体,修饰恰当,有七分名牌子货的大气。
      冤大头,凯子…….我脑内接连崩出这样的字眼,于是非常无耻的换了幅谄媚嘴脸,顺竿子直上:“既然如此,那你我算是有缘,不如吃杯水酒,叙叙前世里的缘分吧。”
      这样牵强恶俗的桥断,他竟然甘之如饴,笑得益发灿烂,施施然下了马,点头同意和我杯酒叙前缘了,看来真是色心不浅。
      于是,两个各怀鬼胎的人进了妓院旁侧的什么客如云酒楼,由我作主,点了一老桌子菜。
      开始吃时,我还能勉强保持淑女仪态,到后来便顾不得那么多了,两天只吃了半只鸡,就是九天玄女,吃相也估计不比猪八戒强多少,更何况我呢。
      那位仁兄,开始也和我一样做了个斯文相,到后来,不知怎的也发起疯来,噗呲噗呲象只饿死鬼,最后,经我细数,居然连吃了十八碗饭(注,细瓷小碗,这是高级酒楼,相当于挂牌三星标准)。
      吃完了,我打着饱嗝,他饱得说不出话,各自仰首向天,晃着腿子,哼了小曲,不瞧小二一眼,等着对方付帐。
      一阵沉默之后,两人突然顿悟,眼珠子同时都快瞪了出来,异口同声道:“你不会也没钱,是来混吃的吧?”
      好了,事实清楚,我们两个一样,都是衣冠楚楚的穷光蛋,算计着吃顿白食。
      我算是脸皮厚的了,面不改色,准备相机开溜。
      谁知天下之大,居然还有比我面皮还厚的人,对面仁兄此刻突然一拍桌子,气势如洪,嗓门之大,好比张飞桥前顿喝:“我们没钱,是来吃霸王食的,打手呢?来打我一顿吧。”
      高级酒楼里呼啦围来一圈打手,他道了一声好,象根桩子钉牢在地上,扭头对我说:“你先走吧,门口等我,等他们打完了,我们再来叙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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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吃的白食,最后居然能一人奋勇抗起被众人狂扁的重责,看来此君虽有装阔之嫌,倒也是个真男人。
      对于这点我非常赞赏,于是在抱头鼠窜来到门外之后,非常有义气的等着他挨揍完毕。
      等了许久,他没被人一脚踢飞出来,而是昂首阔步走出门口,半边脸铁青,似只猪头。
      怀揣敬仰之情,我请教了英雄的高姓大名,由于英雄半边脸受了重伤,说话不便,连连解释了好些次,我才弄清楚,他大名秦关月,很有意味的名字,而不是我起初想的那个“情关越”。

      秦关月大侠捂着脸,在将他那匹看来血统不错的马牵来之后,非常关切的问我要去何处。
      我嗫嚅了半天,终于说,我是个可怜女子,孤身流落在外,旁的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名叫徐国栋,京城人士。
      至于为什么要扯谎说自己是京城人士,道理很简单,俗话说,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那酷毙哥不许我探究过去,我偏要。
      而有关我这个肉身过去唯一的线索,便是她的情人许君山许大人。大人嘛,最大的可能就是在京城任职,说不定官阶甚高,是个宰相什么的,到时候,我说不定还能嫁入豪门,实现我人生第二个梦想。

      在听完我的悲惨遭遇之后,秦大侠突然一拍脑勺,大声道:“我也要去京城寻人,这么巧,看来你我还真是有缘,不如结伴同行吧。”
      我不加思索便同意了,我吃白食他挨打,这样的伴,不要可不是傻子。
      于是,我俩便站在路边,非常严肃的讨论如何挣得路费。
      他说,他可以在街头卖艺。
      街头卖艺?我嗤之以鼻,这样技术含量不高的体力活,能挣几个钱?
      被无情否定之后,他点点头,万分期待的望着我,等着我技术含量高的高见。
      一时词穷后狗急跳墙,我慷慨陈词:“你知道哪边是西吧?”(注:这么问是因为徐国栋路痴同志并不知道哪里是西。)
      “据我所知,我们所在的地球是圆的,我们可以低价收购一些陶瓷丝绸,一直往西,遇山过山,遇海过海,如此,终有一日能到达遥远的欧洲,到时候,陶瓷丝绸换黄金,我们就发了!”
      听完我的高见之后,秦关月大侠越发同情我了,认为我不仅失了忆,大约摸还烧坏了脑子,于是重重叹了口气,道:“我看,我们还是先卖艺吧。”
      我心里不快,一旁哼哼唧唧:“卖艺,你会武功吗?”
      “会。”他斩钉截铁,样子不像撒谎:“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我惊讶的一时关不上嘴,道:“那你还被他们揍的象个猪头。”
      他望着我,样子非常纯良,反问:“都吃了人家的霸王食,不挨揍,难道还反去揍人家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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