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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想念的怪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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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席上每个人都充满了期待。
期待着最后的压轴演出,那必然会是更热烈、更激动人心的表演。声音汇集如海浪,汹涌地扑向了宋熙晨。他坐在VIP席上,背脊僵直,紧紧地抿着嘴唇,手中握紧了拳头,神情淡漠,无视人群的欢呼。
宋熙晨只觉与梅苏的距离越来越遥远。他曾认为自己的心只是不完整的四分之三,她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填满了剩下的四分之一。可惜,她不愿意。她选择离开时,便决定再也不与过往的人与事有任何的交集。
她一定会说,熙晨,过去的那些,都算什么。
他太蠢,心甘情愿地单恋。
心太敏感,太偏执,然后变坏,最终无法医治。
“我要让梅苏和我一起合唱。”
沈墨话音刚落,后台就好像油锅一样被炸开。
“什么?!”安意一副不可置信地看着他,“我没有听错吧?”
“反正没有嘉宾了啊。”
“那也不可能是梅苏吧?”
“要不然,”沈墨一边漫不经心地理了理衣服,一边说,“要不然,安意姐来当我的演唱嘉宾吧?”
“你——!”
“安意姐,”沈墨凝视着她,“她是能带给我灵感的女子。”
她惊呆,想起了过去的那个承诺。
五年前的,她与沈墨在唱片公司的办公室内。
安意拿着厚厚的合同放在沈墨面前,轻声说,
“以后你就是我们旗下的艺人。”
他略微地翻开了合同,爽快地答应了:
“好。”
“公司会尽力把你打造成华语乐坛的巨星。”
“我会努力的。”
“你有什么要求吗?”
“恩……”他明媚地轻笑,“如果某日有一件事情可以给我带来灵感,我希望你不要去阻拦我。”
五年后,演唱会后台他。
眼神清冷,身旁一片庞大的孤寂。
他突感万念俱灰,仿若站在悬崖边上,强烈的孤立无援感几乎要击败所有。此时,只有那个女子,才可从新唤起那颗失落的心。所以,他要求安意完成那个诺言。
安意无奈地叹气,“好吧。”
“安意姐,谢谢你。”他朗然一笑。
沈墨对安意而言,是一件作品。
有时,为了不毁掉这件作品,不可过于急切地打磨,而是停下手中的美工刀,允许他有一些自我的思考。
“走吧。”沈墨一把拉起梅苏,“当我演唱会的嘉宾。”
梅苏企图甩开他的手,质疑地问,
“什么?”
“当我的嘉宾,和我一起唱歌。”
“不要,”她倔强地望着他,“为什么?”
“没有你,就没有办法唱下去。”
“我不喜欢人群,不喜欢表演。”
沈墨眼神透亮,散发出催眠般的幽蓝色:
“就一次,好吗?”
沉默。
良久。
很多很多的良久。
她怔怔地看着他,体内被一种力量驱使着,毫无意识地说:
“好。”
沈墨笑了。
像个孩童一样单纯。
像个从获得新鲜血液的吸血鬼。
他牵着她,来到了舞台中央。
华丽的水晶舞台,耀眼的灯光,梅苏看不清楚台下的人,亦听不清楚背景音乐。她似乎先天带着缺陷,体内缺少了某种基因,导致她无法在人群中拥有安全感。
她不喜欢陌生人,不能在陌生人面前展露自身的情绪,甚至厌恶那些欢呼声。她看见身旁的男子脸上浮现出不可言喻的欢喜,觉得一阵一阵的恶心。被迫站在舞台中央,被迫唱歌,被迫改变自身,自身的警觉程度胜过于对他的喜爱。
台下,宋熙晨紧紧地咬着嘴唇,心脏被掏空,体内的悲伤汹涌而至。舞台上,那个熟悉的女子,身穿着黑色的棉布长裙和最简单的匡威球鞋,脚裸上带着银色的镯子。
她脸色苍白恐慌,拿着麦克风轻声歌唱:
“……
你是否受到甜蜜的香味所吸引而来?
你是否因为一路寻找面包屑而迷途?
从刚才起就一直很好奇
你说你想继续做一个害羞的男孩
其实脸上明白写着你想要
……”
梅苏的歌声中带着微微地颤音,空灵甜美。
空气充满了一种淡淡地惊惧,人们呼吸着空气中的孤单,心慢慢地变得微缩与孤单。宋熙晨有一种冲动,想抱起薄弱地,似乎马上要倒下的她。
“……
即使闭上眼也不会消失的
梦,现实
界限如此的暧昧
诡异而闪耀的
假装自已迷了路
不断地
糖果搭建的城堡
……”
沈墨带着赞赏的眼神看着梅苏,眼中是浓的化不开的喜爱。
其实,她只想逃跑。
他忘记了,她根本不是属于舞台的人。
她假意欢笑,实则泪盈满腔。
她强迫自己唱歌,亦只是为了眼前的男子。
“……
有如迷宫般的世界
哪个才是正确答案?
假如有太多的不顺心
何不想像自已成了另一个人? ”
演唱会完美地结束了。歌迷们被奇妙的音乐所感染,不可自拔。他们久久地鼓掌,为这场不可多得的传奇。
梅苏丝毫不留恋,决绝地转身,离开了这个舞台。原来,她太高估自己了,以为自己能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到头来,仍然无法战胜。
“今天辛苦你了,又要你设计衣服又要你当演唱会嘉宾。”安意笑眯眯地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肩膀,“没看出来你这么会唱歌啊。”
“恩。”
梅苏淡淡地回应,脸色阴冷,平静地收拾着自己的工具箱。她想,我,根本不想成为聚光灯下的某某。
沈墨换下衣服,走到她面前。
他一脸笑容灿烂,说:“不高兴吗?”
“没有。”
“干嘛不笑?”
梅苏冷冷地说:
“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他们很喜欢你的表演。”
梅苏淡淡地回应:
“谢谢。”
“你不喜欢唱歌吗?”
“不喜欢。”
“你唱的很好。”沈墨微笑地看着她,说:“你不如当歌手吧。”
“不要。”
沈墨的眼中闪耀着亮亮的神采,蹲下身轻抚着梅苏的长发,柔声地说:
“和我在一起唱歌,不快乐吗?”
梅苏定定地凝视着他:
“不快乐。”
“你不喜欢唱歌?”
“是,不喜欢。”
“女生难道都不是喜欢被捧在掌心的感觉吗?”
她淡淡地说:
“不是。”
“记得那天在排练场第一次听你唱歌,我有被你所感动”
“是吗。”她心不在焉地回答。
“你真的是不想唱歌吗?”他反复地问着这个问题。
梅苏只觉得罗嗦与厌倦,没有说话,低头继续整理箱子。
“难道你想一辈子做幕后吗?”他继续追问。
“是。”梅苏拎起想箱子,冷冷地说,“我就是讨厌唱歌,讨厌人群;那天晚上我唱歌,只是因为兴致来了。请不要将你的思维强加到我的头上。”
沈墨大惊,喉咙抽紧。
“你不懂我。不是吗?”她淡淡地说,“我是个设计师,为制造出最好的创意而活着。”
“我……”
“我今天唱歌只是为了给你鼓励,不代表我喜欢。”
沈墨的表情僵住。
她自顾自地说话,声音冷的像一把冰刀,“不要说服我,不要改变我。”
他走进她,轻声说:
“梅苏,你只是太害怕了。”
“我没有。”
“两个人相处,本来就是要互相妥协一些的。”
梅苏扬起头,眼神中是不退让的骄傲:
“没有人,可以强迫我去做一些我不喜欢的事情。在你眼里看来是很小的事情,而我却可能觉得那是原则问题;我今天已经妥协一次了,但我很不快乐。”
她仍然目不转睛地看着沈墨,平静地说:
“在你看来服装设计师只是卑微的幕后工作,而我的眼里却觉得这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工作。怎么可以用你的价值观来衡量我呢。”
沈墨皱着眉头,眼眸中的晃过慌乱:
“你既然不想唱,以后就不唱了。”
他们的距离很近。
闻得见彼此的气味。
梅苏觉得心头有说不出的疲倦,说:
“沈墨,我想先回家了。”
“我送你吧。”
“不要了。”她摇摇头,“一会儿,我想回工作室做完报告。”
沈墨微怔,随后淡笑说,“那也好,路上小心一点。”
“再见。”
“再见。”
体育馆外仍然一片喧哗。
这个城市像是巨大的洞穴,黑暗,无边。
昏暗的路灯下,光线迷离。人们知道自己活着,却不知道为何而生存,只是盲目地跟着光线挪动脚步。
风轻轻地吹。他们的意识,不见得是清醒的,眼神中总带着失落的痕迹。马路旁,一对情侣在热烈的接吻。街角,弱小的女孩卖着几朵皱巴巴的玫瑰花,仿佛预示着爱情热烈性感,却是毫无用途的玩具。穿着呢格子大衣的女子,蹲在路灯下,默默地哭泣。
每个人,都带着面具活着。他们的笑,他们的泪,他们的悲哀,不必在乎,那只是在演戏。
爱情,也是演戏。
以为自己爱上一个男子,实际只是爱上了那种感觉;以为失去对方就会死去,其实只是想拯救内心的孤独……我们很蠢,被情与欲、灵与欲之间,挣扎地存活,永无翻身之日。
即使我爱你,亦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梅苏搭着摆渡船,从城东到城西。
船身很老很旧,散发着一种霉掉的味道。
她拎着沉着的铁皮工作箱,站在了船头。
夜里的江面,一片漆黑。船缓缓地摇晃着,江水有节奏地泛起波浪,深不可测的模样,似乎随时会从江底窜出可怕的怪兽,吞噬一切。
风很淡,很舒服。
她自言自语地说,沈墨,我想你。
我真的,很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