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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 小爷 ...

  •   万花谷中已经开始筹备婚礼,喜帖已经派人分批发了出去,万花谷是不入世的帮派,但是在武林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上官家也是屹立百年的家族,两家的儿女的婚姻算得上是如今江湖上除了武林大会之外最大的事情了。
      婚期在二十天以后。四月初三。
      雪逸一早起床,小倩还有几个侍婢已经侯在门外,只等着给七少爷穿戴整齐,备好简单的行囊,到万花厅去拜过父亲师傅然后便要启程。
      按照历来的规矩,雪逸需要独自出门,独自去上官家,奉上定亲信物,然后牵手新娘子,带着送亲的队伍回到万花谷,在天下人面前完成婚礼仪式。这体现着一个新郎官在这个历程中独自生活的能力,体现着一个少年已经拥有了去保护自己伴侣的能力,也体现着一个少年人所有的素养与处事能力,没有人可以依赖——这在真正意义上标志了一个人的成熟。
      可惜七少爷是个不懂礼的人,江湖中那一套礼仪,七少爷不懂。七少爷不光不了解江湖,甚至七少爷还不了解这个世界,七少爷在这个世界只是个不到一岁的孩子……
      可是七少爷却又是无所畏惧的,所以当雪逸在万花厅拜别了父亲师傅,她便从父亲手中接过了那个装着信物的精美盒子,当着众人的面,带着满眼好奇的模样,便把盒子给打开了,然后将一块翠色的麒麟玉,直接挂在了自己脖子上。
      万如海当时就摇了摇头——这小少爷不知道何时才能长大,看她的表情怎么都不像是要迎亲的人,这迎娶的信物,本来该珍重的装在有万花谷万花标志的精铁裱花礼盒中,到见了上官玄月才取出来,可是这小爷就这么轻轻松松破了规矩,还摸着这块入手温软的玉,扯着唇角笑着说:“好玉啊……好在这块给了上官玄月,她也得还我一块……”
      可惜封云破只是笑着说:“此去上官府,千里迢迢,甚是辛苦,逸儿一路上注意安全,早去早回。”完全自动把雪逸这个不合规矩的做法给屏蔽了。
      姚逍只是宠溺的笑,白仲青依然是那张死人脸,没有表情。
      临走前,雪逸也没忘记让小倩把她腰上那只酒葫芦给灌了个满,然后终于在一堆花童的簇拥哄笑中提着她的那把刀骑了一匹姚逍特别给她备的白色千里驹出了谷。
      已经不知道是第多少次出谷了,早已经没有了最初要跑路的心态,可是每次走到这里,总还是想起最初逃跑的时候被姚逍带回来,被吴痕赶回来……
      而今自己自由的出谷,可惜却没有了最初那迫切希望逃离的心态。也许这本身只是一个局,可是如今的自己已经入局了。也并不急着出局。
      世界是什么样的?谁知道呢。
      雪逸的刀斜背在背上,刀柄在右肩上方,是她最喜欢的位置,左肩上背了个小小的包袱,里面是一套换洗的衣物,一些吃的,以及银票和一些碎银子。雪逸还在一边感慨,阿雪啊,你怎么就把我送到这个只有冷兵器的武侠世界了呢?你要是把我送到一个有飞机的地方多好,娶妻也不用这样靠骑马了啊。或者把我送到以前看的玄幻小说的那些有魔法的地方也好啊,一个空间传送,不就搞定了?结果这个地方唯一快一点的居然只有轻功……
      轻功确实很快,可是飞机燃的油,轻功燃的却是内力,飞上个把时辰是没有大问题,可是内力耗掉了,可不是一时半会像加油一样就能搞定的。所以这出远门,还真得靠骑马。
      雪逸不喜欢骑马,到这个世界以后才开始骑马,以前没有过,也不需要,只有骑了马的人才知道,骑马出远门是如何的痛苦,无论万花谷出来的千里驹是如何的优良温顺,也无论这马鞍是如何的柔软舒适,七少爷都觉得这是个磨人的事情。
      骑上一整天的马屁股疼,大腿内侧还得磨破,虽然如今的七少爷在长时间泡黑泉以后,身体的自动恢复能力比以前更是有国之而无不及,但是这细皮嫩肉的七少爷依然对骑马是颇有微词的。
      可是不骑马还能怎么样呢?
      走路?那二十天的时间,自己只怕是带不回自己那传说中惊才绝艳的媳妇了……
      雪逸骑着马,顺着万花谷外那条泥土路一直往外,万花谷在山中,骑马第一天的路程大概都是在这山中行走,按照事前看过的地图,雪逸的第一个落脚点是在出了山以后,通州地界一个叫霞鼓的小镇。
      天将黑的时候,雪逸已经在道上渐渐的见到了人影,大抵是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乡民,雪逸也就放慢了速度,任这匹已经一天没怎么休息的千里驹慢慢的踱着步子往镇上走。
      不多一会儿的功夫,脚下的泥地变成了石板路,马蹄踢踏的声音变得清脆悦耳,而在不远处雪逸便看到了立着“霞鼓”二字的牌坊。
      马蹄声在入夜的路上传出很远,那些归去的乡民以及一些收了摊子的小贩在听到马蹄声后自动闪到官道的两边。侧头一看——好俊的人儿啊……一袭青衫飘飞,满目清澈含笑,头顶布巾箍发虽然是朴实无华,可是唇角一点幅度,恰是最有修养的儒生才有的表情,那张俊脸固然已经好看得不像男人,那纤长柔和的身段更像是王家公子才有的优雅。
      只是这个优雅如王公贵族的小少爷背上却背了一把刀,腰上却挂了个酒葫芦……
      刀并不是天下王道的兵器,天下第一器就算不是武林中人的乡野村妇也知道是剑——江湖人多用剑,王家公子挂在身上做装饰的也是剑,只有山野村夫才用刀,砍柴的刀,杀猪的刀,切菜的刀……
      若说剑是贵族,那么刀就是凡夫。而这貌美的小少爷背上背着的确是是刀,弯弯的长刀,没有什么装饰的刀鞘从右肩上一直到左腰下,不像江湖侠士总是将剑挂在腰间,轻灵飘逸,不拔剑也别有一番高雅。
      目光到了左腰,那里偏还有一酒葫芦。
      侠客好酒,贵族好酒,甚至扛着锄头做了一天农活的臭男人回家也想要喝上两口。酒是好东西,甚至酒也是种文化,可惜把酒葫芦挂在腰上的人,却不多,在印象中,若不是扎髻大汉,也定是江湖鲁莽人。
      可惜这小爷那柔和的身段,在腰上偏有那么个酒葫芦……
      小爷的马骑得很慢,识货的人都知道这马一看就是好马,胸腹肌肉凸显,而后腰纤长有力,四肢协调动作敏捷,任小爷放了缰绳,照样走得四平八稳,不疾不徐。
      可惜这里都是乡野村夫,看不出这是好马,却看得出这是个奇怪的少爷。
      这奇怪的少爷慢腾腾的入了镇子,在街上走了一圈,街上唯一的两间客栈的店小二已经出门来招呼了。
      这样的小笑地方最有见识的人是谁?能从别人衣着举止中看出别人口袋里有几两银子的是谁?这特殊的功夫,恐怕没有哪个能胜过客栈迎门的小二,酒楼招呼的知客。
      所以这小爷一进了镇子,两家客栈的小二就已经堆满了笑容出了客栈的门。
      小爷笑了笑,然后在其中一家名字叫“霞鼓客栈”的客栈门前下了马。
      迎出来的小二脸上已经笑开了花,哈着腰接过马缰,拉长着唱腔,大声朝着客栈里面叫道:“贵客到……”
      那跑堂的伙计立刻出来一个,然后躬着身把小爷迎了,刚刚的小二已经牵了马去喂食。
      七少爷相当满意这样的招呼——突然却又觉得自己又在演古装戏了。周围所有的演员都尽职尽责,演得无与伦比的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小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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