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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夕何夕 ...


  •   □抽屉

      2001.6

      今夕何夕兮,搴中洲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知得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个人的智慧都有其上限,有些人是另一些永远企望不及的坐标。

      周灵王十二年(BC560)
      我从晋国返回舒鸠和会姜寄住在公子鸠阳处。按理说,舒鸠只是外家,母亲归省小住数日未尝不可,但一呆就呆了四年;父亲是懦弱的迂夫子,心中难过平日也只得诺诺,喝醉了便愚顽不可及起来,撕下脸皮和妻家说些愤懑话,醒后又惶惶自悔,让人厌烦不已。

      我那时自以为聪明,同长辈们也无话可说,终日和会姜躲在靠江露台上读些酸文。当时楚公子围几乎是“南蛮”时尚的领头羊:豢养了大批风雅人物,“娇弱无力”是此后几十年间最强音。游园屯猎诗会的抄本能一直流传到齐国!按那些诗辞来看,达官贵人都有种脱力的纤巧优雅感,而我们最开心的莫过于嘲弄这种奇怪的装模作样了——“大脚装小脚”!我们总用些粗口来把自己笑得前仰后合,这种高尚的面孔合该用两大桶臭大粪浇浇。

      “你们太刻薄了。”公子鸠阳时常会加入这种胡闹,他有些喜爱会姜,说她是活在现世中的女人——当然是只敢对我说;而我——终日死在梦里,既不适合作母亲也当不了妻子。的确,只要我愿意,便可以缄默一年而自得其乐不已。

      “你不能总呆在瓶子里。”
      “可我没找到比这更好的生活。”
      于是他给我们看那首《今夕何夕》,“心悦君兮君不知——这是好东西。”

      “说的是姑娘。”我和会姜交换眼色又吃吃笑起来,那时江中也一定有人在划艇,但肯定都是些老汉蛮胚。鸠阳这位表哥大人,我们揣摩,大约是哪里看中位姑娘,正意淫着她爱自己爱的要死。女人是因为相互忌妒才爱男人的。一年后会姜出嫁当晚我也差点私奔,只是和以前一样仅仅限于胡思乱想而欠缺行动,关键的是根本没人可供私奔!真颓丧。

      “诗人总得说点什么。”鸠阳那天背靠着栏杆同所有认真的男人一样自以为发起光来,这让人越发无趣。

      “得与王子同舟”,会姜垂着眼帘,她两道月牙眉轻飘飘的总令人误会她在笑。

      “女人和政治——男人永远的话题。”望出水面,南方是越国,这首诗的老家,“澜兮……”[注一],然后一位壮硕的楚国人将之改写成辞,心几烦而不绝兮,在权力面前男人也变成娼妇。

      “作者比你小一岁,”鸠阳看着会姜,而后转向我,“也是十六。”
      “这种男伢儿不可靠,一逮着趟,连后门都会献给主子。”
      三人互视了一记,扯平似的笑炸开。
      “于戈于戈,你还是个姑娘,怎么老望下三路套!”
      “行啦行啦,表哥——政治男娼候补生,快去磨阴谋论罢!再说贞操也不是用嘴守的。”

      庶出的公子鸠阳常年在鲁国厮混,即将举行冠礼。我们都挺喜欢他,这是另一回事,并不妨碍我们嘲弄他。

      “国事之于男子,责任所在。”他故做严肃,“虽然是低贱活。”这群纨绔子弟都沾染了年少的轻狂气,认为权力必使人腐败,金钱必使人堕落。是他那帮风雅绰约的鲁国——虽说是在鲁国,其实也是各国各色浮华世家,承蒙祖上福荫挥霍青春、欲将牢骚作学说——的朋党相互墨染。

      友谊与责任,那是男人的问题:虽然“责任”一词只不过是他们自我膨胀的恶果,世上本没有“非我不可”的事情。他们想做家长,于是无一户不鸡飞狗跳;欲成霸主,则天下遭殃。

      舒鸠的宗主国楚,不那么几年就来场弑君政变;东方的吴国安定了几年便拔河般与之拉起锯来;南方的越国只好倒霉蛋似的两边之间来回滚,派兵在双方战场上自相残杀。

      对于卷入旋涡的女人而言,这也成了她们的“责任”,就像后来的会姜;对于热爱责任而言的男人,身首异处就是最好的奖章;至于那些还未被委以责任的男女,其急于献身之状也颇为楚楚可怜,犹如这首《今夕何夕》。

      “他写得比我好。”我抚摩着这排“不訾诟耻”。
      “你会超过他的。”会姜是在安慰么?
      “不,他比我走的更快。他叫什么?”
      “这里有写……飞廉……是个化名吧。”
      “不就是燕子吗,扑腾什么!”
      “欲化鹰犬~~~”我们又哄笑起来。

      如果总想着明天会让人愁断肠的,把今天过完就很幸福了。我们是附庸国中无足轻重的女人,也许正恰如其分地体现着这个朝生暮死的时代……蝼蚁的灵魂并不见得比匪夷所思的越国神秘宫廷中有两千年古老血统的灵魂卑微。

      今夕何夕兮——
      十一年后,公子鸠阳被越国人杀死,头颅盛在木匣子里送给了已成为楚王的公子围。执刑的是名英俊的独眼龙,据说越君允常爱称之为……飞廉。

      周灵王二十三年(BC549)
      今天舒鸠君来看主公,带给我同摇光一卷随笔。

      “是个叫于戈的自作聪明的女人写的,她嘲笑一切。”

      “有何不可?”摇光越过我的肩膀探过来,□□压在我背上,“不过……哦……我要到了母亲那样的年龄再谈政治,现在只要爱情”,她抽走书板。

      “这一页是十一年前写的。”

      “哦……”摇光发这个音几乎是叹出来的,介于嗷和呃之间,有趣的腔调。

      “有时笔调那么优雅阴郁,有时又那么粗俗暴戾。”

      “同我们很像。”摇光笑起来,“但……她只活在内心风暴中,肯定一次恋爱都没谈过。”她抛回书板,跳回自己的须虑小艇上。

      “不好看吗?还给鸠阳罢?”

      “允常大约喜爱……”
      “又是他!如果他爱于戈(的书),我发誓,定然不会爱你!”

      “以行动代替思考,如果有那么多誓言要发,不如集本长卷……宛如……于戈……哦。”

      “已经月余只字未写,原来我可以不需要任何人而活的照样很好了。”随笔的最后一句,“周灵王十九年。”

      “七年?二十三岁。”我喃喃自语,望向飘出去的摇光朝舒鸠君和越君的主艇款款划去,轻轻绕开正微笑着的允常的副舟,卫队长飞廉恭腰,倒影很长,“九年后我也能像她那样了吗?不必思念任何人了……”

      

      注一:《越人歌》的原词。
      因越语为胶着语,《今夕何夕》是将其翻译成楚辞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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