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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你美丽的让我无所是从 ...

  •   一晚几乎都没有睡着,顶着黑眼圈,六点不到就爬起来去做早饭,淘了大米黄米燕麦片玉米粒,切了南瓜准备熬南瓜粥。
      吴筝喜欢喝南瓜粥。
      记得第一次喝是和妈妈争吵后,第二天起床,发誓绝对不要理那个不可理喻的坏大人的时候,妈妈就笑嘻嘻的端过来一碗橙黄的粥,喝下去,甜到心里,却不腻,开心的再盛一碗,早忘记了和妈妈生着气。

      经过一个夏天的日照,秋天的南瓜正是营养最盛的时候,南瓜粥除掉对于吴筝来说有着道歉和好的意义,初秋的南瓜粥也最容易温补肠胃,对天天喝酒的纪念再好不过了。
      把南瓜擦了丝,所有材料都放进锅里,再加了几块冰糖,然后开了火,坐在一边发着呆。

      这个工作也没有很好,待遇也不好,或者说根本没有待遇,伺候一个冷冰冰的大冰块和一个直冒鬼点的小家伙,才两天就已经筋疲力尽气力全失,甚至还等于被关在一个豪华的笼子里,吴筝问自己,你不是最喜欢自由自在了么。为什么,这么怕失去这个工作。

      出着神,右手被握住了,看过去居然是一晨。
      小家伙也有点忧心忡忡的样子,“姐姐不要怕啦。我们是一国的,我会保护你啦。”
      吴筝心下一暖,这小家伙,才一天就被自己收伏了?

      早饭的时候,纪念对餐桌上两个咧着嘴傻笑的人视而不见,径直就走去玄关换鞋。
      吴筝顶了顶一晨,小家伙立刻跑出去,仰着脸,笑容大大的,拉着纪念的手臂摇晃,“姑姑快来吃早饭啦,姐姐做了一个多小时呢。是南瓜粥哦,可甜了。”

      最后的结果是纪念面无表情的喝完了一碗,在两个人的紧张的目光下,伸了碗递给吴筝,“再来一碗。”

      再次出门的时候,纪念顿了顿,看了眼在身边的两个小跟班,把一个车钥匙似的东西放在鞋柜上,也不说话,扭了身子就走了。

      “姐姐,是钥匙诶~!”纪念绝尘而去的时候,一晨捧着纪念留下的东西兴奋。
      “呵,”大喜过后的吴筝身子疲乏。
      能出笼子固然好,不过最好的,还是仍然可以看见大美女了。

      走在伦敦街道上,拽着一晨生怕她跑丢,心里则出着神试图理顺着纪念的意图。
      最后能得出的结果,似乎是,怕把一晨关在屋里惹出更多的麻烦吧。
      早上被一晨拽着吃早饭,一脸的不耐烦,不解释不拒绝,径直就坐过来,除了也许有那么一点点的好心不想驳侄女的面,大部分理由,是怕继续被一晨麻烦吧?
      又想起来一晨来的前一天的疯狂购物,是不是怕被一晨叫出去逛街,索性都买好了放着?
      或者说想赶走自己的亲亲侄女,也是怕麻烦?

      这么想着,吴筝忍不住笑起来,如果这样想,某种角度上说,还是挺可爱的。

      心情好起来,坐了地铁带着一晨去圣詹姆斯公园,圣詹姆斯公园坐落在白金汉宫的一侧,没有围墙,以拥有众多的水鸟而著称,是最美丽的皇家公园之一。

      小家伙不愿意坐地铁,吴筝的脸垮了垮,就乖乖的听话了。
      这下心情更好,昨晚的夜间活动看样子是收买了小家伙。
      路上买了面包和果仁,进了公园,一晨就跑到草坪上去追赶的小松鼠,吴筝买了咖啡放在手边,坐在长凳上舒展着身体,看着一晨兴奋的边跑边喊着,小松鼠,回来回来,我有果仁~
      她笑起来,悠闲的生活又回来了,每一个细胞都是舒畅的。

      午餐后,带着一晨来了国家画廊,小家伙在门口的捐款箱投进去了所有硬币,还没满足,嚷嚷着要去换钱继续投。
      吴筝拽着她乘电梯上二楼,细细的一副画一副画看过去,一晨居然很感兴趣,专注的问东问西,吴筝倒是极乐意培养小家伙的艺术细胞,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所有知道的关于每一幅画的背景,内容,包括作者的八卦都统统讲给一晨。
      再抬起手看时间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两个人居然在画廊里泡了整整一下午。

      赶紧打了车回家。
      不知道纪念会不会回来,但以防万一,晚饭还是要准备的。
      在厨房忙东忙西的时候,一晨也跟前跟后试图帮些忙。
      “出去等着啦。”吴筝如是说着。
      “不要!”倔强的昂着下巴。
      “做饭有什么好看的。”吴筝洗着菜,电磁炉上坐着水。菜花还是棹一下的好吃。
      “我又没看过怎么知道好不好看。才不听你瞎讲。”

      哦,第一次啊,这么说她算是荣幸了,能让小公主下到厨房来。

      吴筝擦干手,从架子上取一个围裙下来,给一晨套上,“那,我教你炒蛋好不好?”
      “好啊好啊!还可以给姑姑尝!”没有纪念附身的小家伙笑起来,像一团阳光柔柔的,是个纯正的小天使。

      遗憾的是两个人吃过饭,等了又等,也不见纪念回来。
      一晨熬不住去睡了。吴筝洗过澡,照例在客厅里抱着笔记本,筛选着今天的照片,写了游记,给主编邮过去。
      打开MSN,和世界那一头的晓络报告了生活现状。

      等纪念回来了的时候,看了看表,又是十一点。
      看来她的作息,某种程度来说也算规律。
      吴筝跑过去迎接,“回来啦。”
      “嗯。”
      “吃过了吗?”
      “嗯。”纪念换好了鞋,拎着包包准备上楼。经过的时候,吴筝又闻到明显的酒味。
      真的天天在喝酒哦。
      “纪念。”跟昨天一样,吴筝叫这个名字需要很大的勇气。
      “嗯?”大美女转回身来,今天似乎喝的多了,脸颊微红,竟然有种别样的妩媚。
      吴筝看着大美女微醺的样子,居然脸又有点热了,低着头赶紧说完要说的:“一晨今天给你炒菜了,等了你整晚。”
      “哦。”然后没了下文,跌跌撞撞的爬上楼去。

      吴筝看着纪念,几次都想冲过去扶,终于是没敢。只是去厨房榨了个柠檬,做了一杯蜂蜜柠檬汁。
      上了三楼,就看见纪念衣服都没有换,手里还捏着包就趴在床上。
      吴筝蹲过去,细细的看这张精致的脸,手指隔着空气偷偷的路过她柳叶般眉,她沉静着的眼,她笔挺的鼻,她微翘的唇。
      世界好像忽然就安静了,只有月光下这个美丽绝伦的女人。
      真美呵,是从画中走出来的吗?吴筝暗自感慨着,在心里笑了笑自己的花痴,什么时候,竟然对女人也犯起花痴了。
      叫醒她,看着她闭着眼无意识的喝下了整杯的水重新倒在床上,才放心的离开。

      躺在床上,吴筝失眠了,睁着眼天花板上就是纪念的脸,闭着眼,脑袋里就是纪念的脸。
      索性掀了被子下床开灯,支起画板拿了笔。

      从哪里下手呢,最美的算是眼睛了吧?虽然不是凌厉的冷光就是事不关己的漠然,但莫名其妙的就是有勾人心魄的能量,更别提偶尔的笑,美丽的倾国倾城。
      然后呢,是完美的唇形,还是刀削般笔挺的鼻子呢?
      吴筝不自觉的微笑,手上握着的笔,在纸上沙沙沙的来来回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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