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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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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屋内的哭声一顿,随即就传来张千雪的歇斯底里:“张小七,你说什么?你的心怎么那么黑——”
“有你婆家黑?”
“……”
“你哭得那么撕心裂肺有什么用,给爹妈看,爹妈心疼你,可他们说什么你又不听。你哭给那个丑男人看,人家玩过就不把你当回事了。没有偷偷把你卖了,都是看在你亲爹的人缘太好的关系上。
呵!你也就是现在能哭哭,再等等,你怕是哭都没地方哭了。人家能把你赶回家一次两次,就能永远把你赶回家。在你不拿证跟人在一起,在你不给自己爹妈面子的时候,你在外面就不会再有人给你面子了。
离开爹妈,你算个什么东西?
呵,你怨天怨地,可最该怨恨的不该是你自己?
有本事,你现在就去找那个男人拿证,要不然,等人家真正把你赶回家的时候,你的工作恐怕都保不住。”
张坤水知道,他这个三姐是有脑子的,就是不太多。而且还自恋,总觉得天下就他聪明。
张坤水看着紧闭的房门,房内已经寂静一片。他也不指望能有本事一举把这位大聪明的姐姐骂醒,但身为血缘关系的弟弟,他到底不希望对方真得如书中那样鱼死网破,万劫不复。
“唉!我知道你不爱听,这天底下你可能觉得就你最聪明。家里人说什么就是害你。反正,你可以再等等,估计要不了多久了。你家那老太婆没催你要孙子?”
“你,你说真的?”房门被哐当打开。张千雪双眼通红的出现在张坤水面前,眼睛死死的盯着他,“你说他们会收回我的工作?”
“那不是肯定的吗?”张坤水‘居高临下’,表情讥讽,“你看看你孩子都生俩了,现在还是临时工,还不明白吗?
不管生男生女,孩子难道不是他贾家的种?
别人干几年转正,你干了多少年了?
周家现在正在算计爹的大队长位置,这件事公社里应该很多人都知道了。你觉得,你为什么这时候会被赶回家?你觉得等爹下来,你在你那个所谓的婆家,还能呆得下去?还是你觉得,到时候你这个临时工位置还能保住?”
“……”张千雪脸上闪过一阵慌乱。
她现在的男人并不是清河公社的,而是长河公社那边分配下来的,当初过来的时候,对方说第一个老婆不生,所以才要在这边找一个。
可在她婆婆眼里,清河公社就是乡下地方。而她之所以能被那老男人看重,现在看来说不好就是因为她亲爹。
要是她爹真不当大队长了,姓贾的再直接申请调到别的对方,那她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觉得吧,你要是真是只图那男人给你的工作,就得想办法把你的工作变成正式工,实在不行,你也得想办法跟他拿证。”
“他……”不会跟她拿证的。
张坤水从对方表情里看出些什么,心酸,叹息道:“他不会跟你拿。”
“……”
“真不知道你算计来算计去,到底算计了什么?我听说你的工资,每个月都是交给你婆婆的。所以,张千雪,你图什么啊?别到最后什么都捞不着。给人玩儿了,给人生孩子了,工作几年的工资都给人家了?见过蠢的,没见过你这么蠢的。你这是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啊!古时候的奴才都没你这么惨的,至少人家给主子工作,但不用生孩子。”
“不。”张千雪的脸色在一顿变换之后,变得狠厉起来。
张坤水微微挑眉,他就说,记忆里的三姐,绝对不是在供销社见到的那个看着明朗活泼,爽利大气的模样吗?
张千雪像是拿定了什么主意,转身去屋里拿了她带回来的包袱,而后走出堂屋。本以为要直接走人了,结果人转身就去了厨房,把昨天没吃完的锅盔馍馍拿了一块,里面还夹上了多多的蘑菇酱,一边咬着一边往外走。
张坤水:……雁过拔毛啊这是。
“不用给我留饭,我回去了。老娘赚得钱,绝对不能便宜那死老太婆。”张千雪扬扬拿馍馍的手,头也没回的大步往大门口走。
张坤水看她大口吃馍馍的样子,挥挥手:“那祝你旗开得胜,一举成为千元大户。”
千元大户!
现在这个年代,谁家有几百块钱就很让人羡慕了。要是有一千块钱,那可是有机会能在城里买一份工作的,还能吃喝不愁的。
张千雪没有回头,但是张坤水的话,无疑她是听到了心里。既然那男人不仁,就不要怪她不意。
“啧,这是不是有点三观不正?”送走张千雪,三好青年张坤水就靠在堂屋门口纠结,“无量那个天尊,反正那姓贾的也不是好人,恶人自有恶人磨。”欠了张千雪的,总得给人补回来不是?
不能让人最后一无所有的黑化,用小命去弥补曾经犯下的愚蠢。
而且,才一千块钱。张千雪嫁给对方四年多,就算一直没转正,一个月二十块钱的工资,四年多也是绰绰有余的。
“说少了,怎么也得要个两千,毕竟青春是无价的,孩子也是无价的。唉!只能寄希望于聪明的张大雪同志,能心黑点了。”
“做饭做饭,好久没吃米饭了。”张坤水收敛了情绪,揉揉饿得不行的肚子。因为家里米不多,他自穿越来就学他妈做各种面食,或者直接用菜代替主食。
可他到底是吃惯了大米的,连续一个星期吃面食,真有点受不了。胃里老反酸。
只是这新的水稻还没抽穗,家里的大米也不太多,就算张村长是大队长,手里的粮票估计也没多少,买粮什么的有点不现实,还是需要细水长流。
做纯纯的大米饭不行,就他们家几人的饭量,可能还得加上他二姐,一顿饭估计就能把家里的存米用去三分之一,那就只能做二米饭了!
张坤水想到了曾经吃过的大米和玉米碴一起的米饭,尤其是其中的玉米吃在嘴里Q弹Q弹的。
虽然现在的玉米不是后世那种,随随便便煮一下就能软的,但山人自有妙计。
张坤水在屋里转了转,舀了两碗玉米粒出来。一边仔细将其捏碎,一边动用灵气淬炼玉米,务必让对方能跟着大米一起熟。
为了让玉米粒充分熟透,在煮饭过程中,他还特意将玉米碴子先放锅里煮了又闷了一会儿,这才放入了大米,煮熟,去汤,闷。
今日,张村长和敖胤之出门的时候,把家里唯一的自行车骑走了。这中午去水库送饭就得提前,否则等他走过去,说不定那边都要上工了。
而且他下午还得去摘棉花。
所以,张坤水十点钟就开始做饭。
为了把饭菜做得有营养,除了干煸豇豆和酸辣土豆丝外,他还把前几天就养着的田螺给煮了,挑出了肉用辣椒炒了。另外就是灵鱼肉做的鱼头鱼丸汤了。
因为不知道亲爹和敖胤之会不会在家吃饭,大夏天的他也没敢多留菜,就留了一小碟辣炒田螺和鱼头鱼丸汤。其他全部打包带走。
“堂姐,今天怎么没骑自行车。”为了抄近路,张坤水选择了走村东头去水库,而没选择平时骑车走的南大路。谁知道刚出村子,村北边来得小路上就走来一个同样提着篮子的熟人。
张坤水;唉!哥哥是个宅男啊,不善交际。女主你为啥不是那种高冷人设呢?话多不好啊!
“我爹骑走了。”张坤水心里吐槽,面上稳的一匹。
女主张甘露甜甜的笑了下:“那我和你一起。”
张坤水:能说不行吗?
不等张坤水说什么,背后又传来一道有些粗犷的女人声:“哟,今儿咋这么巧,甘露和小七一起去送饭?”
“六婶子。”张甘露转身,冲快步走来的,看着四十多岁的大娘甜甜的喊了一声。
张坤水:糟,最怕和这种婶子打交道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