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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四十章 命运之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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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的歧盛像只在母亲盈弱庇护下偷生的小小虫蚁,轻贱得没有自己的姓名。馆子里的姑娘都叫他胜儿,因为他的母亲说过,她的孩子即使此刻低贱到尘埃里却不可丢掉骄傲,她要他做一个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英雄,如同他辉煌的先祖。
那个可怜的女人眼里燃着星星之火,她全部的希望和不甘都寄托在了幼小的儿子身上。她绝望的相信她的儿子终有一天会像龙一般腾飞在天上。可惜,她没有活着看到蒲衣公子淡笑间翻云覆雨颠倒乾坤的今天。她仅仅只活到歧盛五岁。
夕娘在世时虽然无力,多多少少还能为孱弱的孩子遮蔽一些风雨,一旦连这道屏障都不见了,歧盛还能怎么活呢?
他自然要活下去的,娼馆的老鸨想把他卖给人牙子。五岁的小歧盛是条整天在污水里钻拱的泥鳅,但相貌极像他母亲,已经能看出成人后将有的非凡清俊,所以卖做娈童或者卖进宫里做太监都是可行的。这边才用破草席卷了尸体送出去,那边人牙子已经登堂入室。
老鸨揪着他的领子带到后门,一个三角眼的男人等在那里,看到他泪水冲刷出的白皙脸庞,眼睛闪过一丝兴奋。歧盛乖乖的任他蛇皮似的手在自己脸上身上摸索,露出兔子一样的胆怯。人牙子付了三贯钱把歧盛领走了,他对这个怯懦的孩子很满意也很放心,一个五岁的孩子,似乎跟“心机”这样的词扯不上关系。
可偏偏,歧盛从小就是个心机深沉的孩子。
路上人最多的时候他没哭没喊,因为他知道哭喊唤不来人帮他。他从小就明白人要对自己负责,而不能指望别人对你负责。他不声不响,运足力气一口咬在人牙子的手上,趁他松手呼痛间“哧溜”钻进人堆里,小身板这就显出优势来,更别提呲牙咧嘴,甩着手的人牙子半天才回过神来去追。
没过几个时辰,他还是被人找到了。年纪幼小的歧盛,自然不明白地头蛇的组织,他们虽然是没什么用的烂瘤却有一个小城里无处不在的眼线。这些人没对胆敢反抗的孩子手下留情,暴雨般的毒打铺头盖脸落在歧盛身上。
周凤池就是这时候看到歧盛的。
接近垂死,但无哀怜。眼神像旷野里的狼王,能刮得人骨生寒。他觉得玩味,却并没有出手相救。他喜欢有骨气的人,却更讨厌死硬的人。就像他自己常常说的,一切生物都该承受自己的命运,做出正确的抉择来对待自己,隐忍或者反抗。
歧盛抓着他的衣摆求他救自己时,他出手救了。他觉得这个幼小的孩子对自己的命运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聪明的把握住了时机。而聪明的人值得嘉奖。
他把歧盛丢在一个农家养伤,半个月后圣手毒心周风池有了一个使唤小童儿,取名歧盛。意思很简单,歧路边捡的胜儿。他嫌胜字太浅白,易字为盛。
周凤池是信道的。信佛的人讲兼济天下苍生,信道的人讲独善其身,泽及万世不为仁。周凤池这个人冷心淡肠,外表从来都是恬淡自若安然自在,否则不会连老婆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一点小误会就能跟他一刀两断。他肯留歧盛在身边,说明他很喜欢这个孩子,只是还没喜欢到收为徒儿的地步。
他不收徒弟并非怕什么师徒反目之事,只是不想跟太多人牵扯上更深的羁绊,说白了纯粹的懒而已。他这一辈子只对两个半人另眼相待,一个是他妻子聂纨纱,一个是司马兰廷,另外半个就是歧盛。
所以当司马兰廷求他收歧盛为徒时,他略一考虑就应了。第一,歧盛在他身边这么多年耳濡目染,本身也是聪明伶俐举一反十之辈,教起来其实不用费什么力。第二,他教一个也是教,教两个也是教,既然已经享不了清闲还不如多教一个让他们自己研讨,省得老来烦自己。
从此,歧盛的运便开始顺畅起来。有的人你给他铺好了路,架好了桥,他也不定能走上康庄大道,一犯混他干脆跳水里扑腾去了,司马兰廷的宝贝弟弟苏子鱼就是这种人。有的人你只要给他铺点小石子儿,他就能给你变座城池出来,歧盛就是后者。
到今天,已经没有人能看清歧盛藏刀的笑容了,他不但能把握机会也能创造机会。从看懂母亲留书的那一天起,他就在酝酿覆灭杨家的计划,更何况今天做这件事已经不单单只为自己的私怨,更为了司马兰廷的理想和抱负。十八岁从西秦回大晋后,他开始一步步走进杨家,成为杨骏的门客,又成为杨骏的心腹,再成为杨骏的间谍,从头到尾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陌生青年。彻骨的恨和怨,被他埋藏得很深,深到司马兰廷很多时候都只能雾里看花,甚至起了介怀。
所以,对司马兰廷的试探,歧盛没有丝毫不悦。司马兰廷对他来说早就不是主公、朋友、师兄、爱人……任何一个词可以涵盖得开的意义。在他清苦的十一年岁月里,司马兰廷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他微笑,真心真意关怀他,为他着想的“别人”。
他想维护他,成全他,爱他,即使献上生命,他也甘之如饴。只是这些心思,他藏得也很深。
不过,感情并不是可以潜藏的东西,更何况他私心里是希望司马兰廷能够体会的。但要一个心思没在自己身上的人,体会自己藏匿的心思显然是奢望,司马兰廷不懂也不想懂,即使懂了也会装作不懂。他的耐心给不了歧盛,但歧盛的耐心,有另一个人懂。
两人做了一番恳谈部署,歧盛顶着灰狼的脸出了大明居。他的身份不适合过多逗留在王府,所以得趁天明之前回到自己的小宅里去。刚一跨进院子,便看到屋里燃着灯等他回来的那个人,一袭青衣,刚毅冷漠的线条却映着火光透出微微的温柔。
歧盛清雪般的俊颜透露出和风似的笑,那双淡如春水的眼,带了几分飞扬,几分赞叹。
“好快的速度。”
等在屋里的是先他一步回来的灰狼。昨夜他用了灰狼的身份,以灰狼的行事作风即使对信任如歧盛之人,仍会尽责的守在司马兰廷身后以防不测。所以灰狼只可能比歧盛晚走,不会比歧盛早离开王府,现在却仗着绝佳的轻功先歧盛到家,替他燃好灯等他回来。
灰狼用衣袖扫扫身旁的座椅,似乎对这句赞扬听而不闻,但以歧盛对他的熟悉还是捕捉到那眼里闪过的一抹柔和笑意。
歧盛不客气的坐在被灰狼擦得蹭亮的座椅上:“你受他影响太多,老是这么寡言少语。如果你这些年跟着我,保准你现在是人见人爱的爱心果。”
灰狼无语的望着他得意洋洋的俊颜,天快亮了,他知道该催歧盛去休息一下,可还是忍不住小声反驳出来:“你自己也不是人见人爱的开心果。”
歧盛扬眉,坚决维护自己的名声:“我怎么不是!你打听打听,从楚王府到太傅府,凡是知道蒲衣公子的人,谁不说他是开心果?”
灰狼小小声:“主子就不这么认为。”
歧盛的气焰小了下去,想了一下叹道:“自己人我干嘛还要一直扮开心?悲喜由我才是英雄本色……他是不是这几年被我整怕了,有跟你抱怨?”想起什么,清清淡淡的笑起来:“你怎么叫他主子了?”
灰狼本想说,主子毕竟是主子,最终还是忍住了。
他知道,多年以前三人联手闯荡西秦的时候走得太近,近到模糊了界限忘记了身份,这段飞扬肆意的青葱岁月是他们彼此记忆里闪闪发光的黄金之宝。只是,当时的三人已经回不去了。
司马兰廷心思太过广博,珍宝众多,这段过往对他来说恐怕早已放在一边丢开老远了。而自己,早早就明白界限分明的壁垒,即使未忘也将之封锁在记忆深处,轻易不去开启,因为他明白开启无用。
只有歧盛,还紧紧握着拽着不愿放下。太重感情,太重过往会陷入时间未老,旧情未易的错觉中。
灰狼担心,他迟早会为此后悔。
第二日夜里,歧盛顶着灰狼的脸又来了。
司马兰廷对他的进步夸奖道:“孺子可教。今日步伐轻重,呼吸缓急都像了。”
歧盛人才进门又被叫破,也不惊奇气馁,嘻笑着坐到司马兰廷身旁:“嗯。我不知道你跟灰狼的会面模式,所以调扮得再像也没用。”
他见司马兰廷头冠已摘,脱了外袍罩着浅紫淡纹的裼衣露出玉琢似脖子,烛光下的轮廓那么匀美一时间心头猛跳,急忙转开眼去好一会儿才敢回视过来。
司马兰廷问他:“见过杨骏了?”
当初武帝病象还未严重之时,司马兰廷便开始未雨绸缪,计划今天的一切。虽然灰狼是方翰从小教导出来专门保护他的,但歧盛的见识心智其实更得司马兰廷倚重。他先设法安排了歧盛的出身,使得歧盛混入杨府做门客无后顾之忧,哪知道杨骏又看上了歧盛的随机应变,没两年便把他派到楚王身边做奸细。这下子两头吃好,更称了司马兰廷的心意。
歧盛脸上露出一种阴阴的笑意:“明日赏菊会,那老贼会让你大吃一惊。”
司马兰廷虽然不明白,也不催他解释,召了奉祥进来给他奉上果物水酒,自己半合着眼不言语。
奉祥进来,看见嬉皮笑脸的灰狼坐在司马兰廷身边吓了一跳,心里虽然狐疑也没敢多看。等他下去了,歧盛自己咦了一声,问道:“怎么自律起来了?你那个水灵灵的丫头呢?”
“送到许昌服侍子鱼去了。”
歧盛哈哈笑道:“你倒是真舍得。”想一想又笑道:“难不成,真像外面说的有了那个周小玉,你什么都没兴趣了?”
司马兰廷眼都没睁,也不瞒他:“你看像吗?”
歧盛摇摇头,几乎肯定的说:“不像。他样貌再好,在你看来恐怕也不过就是一件玩意儿罢了。只是不明白你要做什么,不管怎么样你总不会为他失了分寸的。”
司马兰廷淡淡一笑,他不大喜欢被人一下子猜中心思,不过歧盛和他默契相合他还是很满意的:“他不一样。小周虽是娈童出身,但学识和气度值得栽培,如果这年间他在我身边能安分呆下去,后面我自会给他寻个出身,让他不再以色侍人。”
歧盛一愣,瞳眸里所透露出来的神色是爱慕是欣慰,是一切复杂的情愁,司马兰廷这种骨子里的豁达不羁是让他最敬服的地方。当初若不是有司马兰廷伯乐识马的眼光,恐怕自己还继续在周风池处做个下人而已。即使自己心计再多,可有限的阅历怎么能斗得过周风池,在他身上讨到什么好?自己要报仇雪恨怎么也没这么快捷容易。
“如果他是有远见之人必定会感谢你。他现在虽红,也已经年近十六,免不了净身之命。现在有你这句话,等于重投人世了。”
他只当司马兰廷看重了周小玉潜藏的才华,动了惜才之念,却不知道周小玉虽有学识,却不是司马兰廷看中的能力。若不是苏子鱼随口交代的一句话他那里会去花这个心思。
司马兰廷知道歧盛想到他自己身上去了,微微一笑没有接话。
反倒是歧盛嘿嘿笑起来:“说起来,我今晚来找你也是因为你这能识人的本事造了福。”他转而哈哈大笑,似乎想到了什么极乐之事:“你不知道杨骏那老贼在想什么。他大概真是突然想外孙想疯了,竟真的在寻思跟你交易合作。”
司马兰廷这下子终于睁开眼来,双眉一挑:“仔细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