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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靠山吃山(改错字) ...

  •   事实证明,季平是个平凡的人。即使发现自己一觉醒来完成了东方不败的梦想——从身体上变成女人,季平也不会突然间做出自杀之类的举动。事实上,季平很是没心没肺。在心里深切问候了满天神佛的祖宗十八代,并且重点关注了其中的女性亲友之后,季平爬到岸上,开始穿衣服。

      “那个,叶翔,你也下去洗洗!”季平根本没有变成女人的自觉,一边慢慢地套衣服一边跟叶翔说话。衣服太脏,可是也没有其他可换的,无奈之下季平只好将就了。

      “……你转过身去。”

      季平乖乖地转过身坐下。身后传来哗哗的水声。

      切,小屁孩还知道害羞。在季平的认知里,自己怎么着也是成年人了,叶翔就跟自己的侄子差不多。当然,原来的季平还真有个小侄子,是自己那精英老哥的孩子。小小年纪就一副我是精英的样子,很是让他这个小叔叔没有面子。臭小子,皮的要死,哪有叶翔乖。

      估计自己在那个世界是死了吧,现在就是自杀也回不去了。父母早就分开过了,各自都有了家庭孩子,伤心什么的也少得多了。哥哥应该会很难过吧,不过他有了嫂子和小侄子,伤心难过也有人陪伴。爷爷留给自己的那份应该是给了哥哥了吧,这样更好,他在公司里的地位就更牢固了。反正自己也对公司的事一窍不通,交给哥哥才真正能实现爷爷的愿望吧。

      唉,前尘旧事如梦。不提了。现在最最关键的是,怎么能填饱肚子过上正常的生活。

      想起来就想继续骂。季平长叹一口气,早知道要穿越回古代还穿成个小乞丐,打死也要学些实用的东西。物理学,牛顿爱因斯坦那些先贤们可没有告诉他要怎样更好地讨饭。季平只能感激现在是夏天,要是冬天的话自己肯定得死于饥寒交迫。

      这样下去可不行,不能坐以待毙,得想出办法来。问题是现在自己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年龄又小还是个女,嗯,就是卖身为奴也没人要啊!带着的这个就更不用说了,10岁的小屁孩,还得养活他呢。

      季平突然想到一个方法,马上叫叶翔上岸穿好衣服跟他走。

      “你知道附近哪里有山么?就是那种长着野菜蘑菇还有兔子野鸡什么的地方?”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宁县算是个大一点的县了,城外只有一座不高的山,还是有主的,旁人不能随便进去。”

      “那远点的呢?”

      “咱们之前落脚的那个牛家村不就是山里的么?可是要是走到那得要两天呢。高姐姐你问这干嘛?”

      季平一听心凉了半截。两天的路程,走过去也早饿死了。摸摸饿的空瘪的肚子,季平把心一横。自己一个人肯定是不行的,但是叶翔也小了点。算了,管不了那么多了。

      “为了填饱肚子冒点险你敢不敢?”

      “姐姐叫我干啥我就干啥,我都听姐姐的。”叶翔信任地看着季平说。

      “那你过来,咱们好好计划一下。对了,你别姐姐长姐姐短的,以后就叫我高老大,记住没?”季平虚张声势地挥了挥拳头,叶翔似懂非懂也没有问为什么。

      没错,季平打的是那山的主意。古代跟现代不同,山里野生动植物遍地都是。加上这林子还是有主的,肯定会种些东西养点野物,要是能偷点出来……季平也知道这实在算不上光彩的行为,但是现在实在是没有办法了。靠山吃山,整个山头都能包下的肯定是大财主,少个一星半点的应该影响不大。季平暗暗下决心,等以后弄到了钱,第一个就来补偿这地的主人。

      望山跑死马。季平跟着叶翔走到山脚下的时候,太阳都快落山了。季平不敢进山,带着叶翔在山脚的林子里捡了些枯枝枯叶,铺在地上凑合休息一夜。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季平拿着用枯草搓的绳子,带着叶翔进了山。

      山上看来是常有人走的,居然还有石阶小路。季平怕被人发现,并不敢走那路,带着叶翔在林子里钻。大半天过去了,总算是弄熟了一小片地形。虽然看到山鸡跳来跳去的,但是季平知道自己这水平也抓不住它们。只是跟叶翔一起摘了些蘑菇野菜,又用绳子套了两只笨兔子。

      季平第一次感谢自己父母那场闹的惊天动地的离婚。当时十岁的季平被爷爷送回了老家,那是在深山老林里号称革命老区的村子。季平年龄小,跟着村里的孩子们就敢进深山,采蘑菇挖野菜,捉野鸡套兔子的事情都没少干。有次他们还遇到了狐狸,可惜毕竟年纪太小,眼睁睁看着它跑了。

      生火是叶翔的事,季平负责用石块剥下兔子的皮。现在叶翔对季平简直当成神似的崇拜,季平估计自己让他去跳楼他都干。当然,这也没楼可跳。不过叶翔也有优点,别看年龄小,身手很是敏捷。

      兔子肉烤熟了很是肥美,可惜没有作料,腥味就压不住了。兔子皮被季平剥的有些破损,季平只好自我安慰,能卖一点是一点。俩人分吃了一只兔子,又烤了些蘑菇野菜,算是饱饱的吃了一顿。季平把生火的痕迹处理了,让叶翔脱下衣服兜着蘑菇野菜,自己拎着剩下的那只兔子一起下山了。

      季平带着叶翔就在山脚下落户了。白天上山,晚上就再林子里露宿,弄来的东西都藏在林子里。之后的几天他俩几乎跑遍了整个山头,很是攒了些活兔子,都用绳子拴着。

      该回县城了。季平还不太认识路,就留在林子里看着东西,让叶翔一个人拎着六只兔子进城。季平一遍一遍地嘱咐叶翔,就说自己是牛家村的孩子。父亲是猎户,打猎受了伤,只好自己一个人进城。不要送到酒楼,也别去市集,就去小些的食铺。要是老板盘剥的厉害,就说要拿兔子换钱买药,总之不要太吃亏了。换了钱就直接去铁匠铺买匕首,然后就买个背篓,若能身下些钱就买点盐。

      叶翔直到日落才回来,身上背着个篓子,怀里除了匕首和一包盐,还揣着一个馒头。季平提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没事就早点回来,能省就省,还买什么馒头。”季平口是心非地盯着两个馒头,叶翔笑着拿出来递给季平。

      “我都吃过了,这是给你的。”

      “什么吃过了,肯定没吃,这样,你吃个半个我吃半个,配着兔子肉吃肯定香!”

      晚上跟叶翔一起躺在枯草堆里,季平第一次有种放松的感觉。明天就能背着蘑菇野菜什么的去城里换些钱了。剩下的两对兔子不能再卖了,若是能养出小兔子来以后就方便多了。可是在哪里养是个问题,自己上无片瓦的,更不要说给兔子弄个窝了,这可怎么办是好。

      “高老大,今天我进城听说城里藏着个江洋大盗,但凡是有钱人家晚上都让家丁巡逻守夜呢。我打听了一下,咱们待的这山原来是城里一个王老爷的,刚刚送给了刘县令家的小舅子。”

      “我说咱们上山怎么没遇到人,原来是城里最近太乱,王老爷的人撤走了,县令家的小舅子还顾不上派人来管。叶翔!咱们得动作快点了。那个什么江洋大盗的事,也就能再折腾个几天。就算不被捉,那也肯定跑了。到时候那小舅子闲下来了还不赶紧带人来这里。以后要是有了看林子的,咱们的生计可就全断了。以后,说不定咱们得换地方了。”

      “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只要让我跟着你。”叶翔扭过头来,一字一顿地说道。季平看着叶翔认真的眼神,心里暖烘烘的,不由地笑了出来。

      “傻瓜,睡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靠山吃山(改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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