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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第 5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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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洛锦看到钟书玉时,吓了一跳。
她浑身是血,有些血已经干涸,凝固在她身上,像一个腥臭的盔甲。她面无表情地走进书房,坐在榻上,道:“让你的人走远一点。”
杨洛锦没说话,他挥挥手,让伺候的下人们离开。
门窗被关上,确认人走远后,他放下手中的书,道:“你出过门了。”
是陈述,不是疑问。
她这副模样,应当想明白了杨洛锦的话。
“嗯。”钟书玉轻轻应了一声。
其实他没错,人与人之间,早就形成了吃与被吃的关系。十年前,钟文宣只因帮一个苦命女子说了句话,便被赌坊老板记恨上,从此与亲人分离,再未归家。
钟家什么都没做,只因赌坊老板一面之词,年仅八岁的钟书玉差点被人掳走卖进青楼,钟父掏出多年积蓄才留下女儿。
千年前,因得了修行天分,被五大家族哄骗换身惨死的人;当今,只因得罪贵人,便被残忍杀害暴尸荒野的人;这些人何其多。
魔族以情绪为食,杀人取乐,人以五谷杂粮为食,压榨起同族来,与魔族不逞多让。
杨洛锦的提议没错,他只是拂去了表面那层漂亮的空壳,把内里肮脏虚伪的本质说出来了而已,他有什么错?
钟书玉问:“你的谋划是什么?和我说那些,总不能是想让我看看现今的盛京百姓有多苦吧。”
杨洛锦笑了笑:“皇后娘娘说笑了,我能有什么谋划?”
“他不在。”钟书玉知道他在担心什么,道,“他很听我的话,我不让他来,他就不会跟来。”
“真好。”杨洛锦道,“曦沐是自杀。”
什么?
钟书玉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杨洛锦解释:“你应该清楚,魔神是神,与我们有本质的区别。南宫问雪神力不足以封印他,所以,我们得想别的办法。”
这个办法,便是下毒。
魔以情绪为食,不吃五谷杂粮,想给他下毒简直难如登天。杨洛锦一筹莫展之际,正好听到钟书玉即将册立为后的消息。
人与魔不相合,长期相处,必然会被魔气侵蚀,从五脏六腑开始腐烂,神仙难救。间灵族乃天地灵气所化,他们的身体,可以驱除世间一切浊气,包括魔气。
只要魔神吃下间灵族人做成的药,就能暂时驱除体内魔气,与普通人无异。杨洛锦当即想出一个计谋。
他们无法短时间内提升南宫问雪的功力,但他们可以削弱魔神的力量,无需太多,只要以南宫问雪的力量足以封印他就够了。
按计划,曦沐服了毒,在魔神找来时故意激怒他自杀,由杨洛锦想办法劝魔神带他回盛京。计划中唯一的纰漏是,魔神没吃。
或许,关键在于钟书玉。
杨洛锦故意在朝堂上大放厥词,不是为了当魔族的狗,而是想让钟书玉注意到他,主动来找他。
他赌对了,以钟书玉的性格,她绝不会坐视不理。
软榻上,浑身是血的钟书玉下意识抚上指根,那儿有一个碧绿色的纹样,所以,他早知道自己会死,故意和她结的婚契?
为什么呢?为了把自己无穷无尽的寿命送给她吗?这是他唯一能为钟书玉做的事?
“你别怪他。”杨洛锦道。
钟书玉缓缓摇头:“不会。”
他们都在为一个目标前行,她又怎么会怪。
“云州也很痛苦,可我们没有其他办法了。”
这件事里的牺牲者何止一个。
钟书玉心口一阵钝痛,那是她的夫君,只听到他的名字,心中就升起暖意的人,他们好像很久没见面了。
“要我做什么?”钟书玉问,“哄他吃药?”
“是,但不着急。”杨洛锦道,“我还有另一个计划。”
朝中世家林立,大部分财富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此次魔神出世,他们更是拼命敛财,以往没什么人注意的药材,被炒成天价,一石粮食从刚开始的十余两,逐渐涨成二十两,三十两,四十两。
吃不起饭的百姓遍布大街小巷,父亲卖女儿,丈夫卖妻子,只为一口温饱。而世家大族,这样的时节宴会不断,粮食堆了满仓,吃剩的酒肉随意丢弃腐烂。
田里无人劳作,赌坊和青楼倒人满为患。
只要最顶上那些人多活一天,他们的天,就不会晴。
杨洛锦道:“威胁人族的,从不是封印里的魔。”
钟书玉离开时,天已经黑了。
晏华在门口等她,手里提着一盏灯,没其他人。他长得很好看,一头璀璨的红发,如宝石一般绚烂,他肤色极白,好似从未见过太阳般,黑暗中如牛奶一般。
五官精致,身材高挑,美得不像人。
钟书玉觉得,自己真占便宜。她嫁……呃,说娶比较合适吧,她娶过的几个男人,长得都很不错,身份高贵,万中无一。
其中最最普通的人族,也是人中龙凤,盛京万千少女想嫁的梦中情郎。
放在以前,钟书玉睡前幻想都不敢这么想,现在竟然发生了。
可她开心不起来。
钟书玉揽住晏华的胳膊,亲昵地像一对寻常夫妻,两人走在回宫的路上,她说:“曦沐是间灵族族长,由他做成的药效果想必更好一些,晏华,我怕死的很,你给我拿一颗,我也要。”
晏华微怔,静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没那么多药,还是留给我吧。”
“嗯。”
回到寝宫,先烧水沐浴。钟书玉身上很多血,大部分已经干涸,洗不下来,晏华用温热的湿毛巾敷着,等软化了才一点点擦干净。
钟书玉累极了,这一个月发生了太多事,她身体大不如前,如今连南宫问雪都比不过。她躺在水里,任由晏华帮她清理。
弹指便能杀一人的魔神,此刻神色认真。血迹很难清理,幸好,他有的是耐心。他很温柔,生怕弄疼钟书玉,血迹一点一点褪去,露出她本来的皮肤。原本一刻可做好的事,他做了半个时辰。
钟书玉瘦了很多,原本圆润的胳膊变得干瘦,整个人轻飘飘的,抱在怀里几乎没什么重量。
奇怪,她今日十分黏人,洗澡的时候窝在晏华怀里,像只受惊的小猫,哼哼唧唧求主人安慰。印象里的钟书玉很坚强,像一颗坚韧的小草,从未露出如此脆弱的神色。
晏华胸腔暖暖的,似包了一汪温水,他没有心,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手不自觉地抱得更紧。
洗完澡,他帮钟书玉擦干,抱着她去了床上。秋风萧瑟,窗外满是恐怖的风声,晏华摸了摸她的脸,温柔道:“睡吧,我陪着你。”
“进来。”钟书玉把被子掀开一角。
她今天,主动的不像她。
晏华略一迟疑,应了。
刚躺下,温热又柔软的身体钻进怀里,属于少女的馨香扑了满怀,钟书玉搂着他的脖子,眼睛如春水一般柔亮:“要做吗?”
“嗯?”他还不太了解人族的语言。
钟书玉没再问,直接亲了上去。
他看起来傻傻的,亲吻也傻傻的,明明任他索取,却僵在那儿不敢动。钟书玉只好自己主动,在被子中摸索到他的手按在胸前的柔软上。
他后撤半寸,收回手,轻轻抚上她的脸颊:“别这样。”
他从前不懂情爱,以为情爱是肮脏的□□欢愉,直到认识钟书玉,才晓得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如此甜蜜。等轮到他,他却尝到苦涩。
苦味从舌根一直蔓延到心口,原本空荡荡的躯壳内,好似生出了血肉,这种感觉不太舒服,他却,舍不得拒绝。
“为什么?”钟书玉靠近了几分,轻喘道,“你不是很早就想吗?我接受了。”
“你在内疚吗?”晏华很不想提起这个词,他隐约觉得,这不是什么好东西,“书玉,我想你开心,不是内疚。”
他希望的是,有一天她可以像接受韩云州一样接受他,不是因为内疚,或者别的原因,不得不这么做。
压在钟书玉身上的重担太多了,他不想自己是其中之一。
一滴泪从眼角滑落,钟书玉张了张嘴,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最后凝结成两个字:“傻瓜。”
真是傻,她都要杀他,他还在说:我想你开心。
钟书玉恨恨的想,他为什么不能像外界传言的一样残忍,如果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她就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的伤害他。
可惜他不是。
懵懂的魔神首次学会的,竟是如何去爱一个人。
他注定受伤。
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让他停下就停下,让他别跟来就不跟来,完完全全的信任,给钟书玉带来的是完完全全的痛苦。
她不够狠,她做不到。
眼泪一颗接着一颗,很快打湿了枕头,晏华心疼地伸手去接,以为这样,就能让她止住泪水。人的眼泪怎么能这么多,像一条小溪,永不干涸。
坚韧的蒲草也会被霜雪打焉,她终究是个凡人,没那么无所不能。
晏华不会哄人,但他见过妇人哄孩子,抱在怀中轻拍,一会儿婴儿就会停止哭闹。他学着记忆里的样子,把钟书玉抱在怀中轻哄,颈侧的湿意越来越重。
心痛的几乎窒息,他不禁问:“要怎样你才能开心,我离开吗?”
以情绪为食的魔神,怎会不知道自己不受欢迎?
害怕他的人很多,对他这张脸产生贪念的人很多,厌恶他,恨不得他死的人也很多。唯独没有喜欢他的,爱他的。
所以初见时,他会因为钟书玉那句“很漂亮”乱了阵脚。
别人都说他是魔物,是怪胎,唯独她,说他好看,头发很漂亮。
他一直小心翼翼,生怕钟书玉会像上一个对他抱有善意的人一样死于非命,也怕她和其他人一样,害怕他,厌恶他。
钟书玉,也想他死吗?
“别乱说。”话音刚落,怀里的钟书玉止住了眼泪,她抬起头,一双眼哭的红肿,“我只是……只是想起一些旧事。”
她在说谎。
晏华垂下眼,轻轻“嗯”了一声。
杨洛锦这几日很忙,因着和钟书玉的关系,他极受魔族信任,是百姓眼中魔族最忠诚的一条狗。
每日,他都带着晏华亲自用魔气炼化的药,来到朝中大臣家中,亲眼盯着他们吃下。一来,是为标记,身上沾染了魔神的魔气,其他魔族识得,不会伤害他们。
二来,是考验他们对魔神的忠心程度,若连一颗蕴含魔气的小小药丸都不敢吃,何谈对魔神忠心耿耿。
这事让他办得大张旗鼓,甚至扬言,只要对魔神忠心耿耿,吃下这药丸,和他一样成为魔族的狗,哪怕目不识丁,也可在朝中封得一官半职。
一时间,盛京车马密,大批大批的人往这里赶。
一部分为了他承诺的官职,一部分,为了杀他。
钟书玉再次见到杨洛锦时,他刚从外边回来,头上是烂菜叶,衣服上被泼了泔水,整个人狼狈不堪。
钟书玉无语道:“你这狗当的好没尊严。”
杨洛锦轻笑:“当狗要什么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