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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最后的探戈 ...

  •   文学社常规的活动有两样:不定期出版自己的报纸,还有开茶馆。
      茶馆是免费开放的。
      每期我们会拟出一个主题——为了向学校批经费,通常它需要和文学沾边——再做好海报在学校的宣传栏里张贴出来,然后在约定的时间里等人上门。
      茶馆的白墙上贴着我以前央DRAGON写的大幅墨笔行书:“从来佳茗似佳人。”苏东坡的句子。这所学校里男生的数量要远远大于女生,大部分人一看见“佳人”之类的词语便双眼放光。
      曾经DRAGON看着我写给他做样本的句子,居然把它抄成了“从来佳人似佳茗”,我哭笑不得的勒令他重写。过后我卷起他写错的条幅,偷偷占为私有,他的字写得实在是好。
      每一个登门的人都被奉上清茶一杯。
      来人可以选择讲一个与主题相关的故事,或者针对主题发表意见。
      茶馆的馆主,自社长起,由各个部长轮流担任。
      馆主并不好当:每一次活动都有陌生人闻讯参加,开始时需要诱导他们讲话,开启话头,中间也要调节气氛,适时的予以打断或者帮助抒情,掌控好谈话的节奏。
      全部的谈话内容,我们不做公开,不做记录。
      为了让所有来参加的人都能畅所欲言。
      所有为顺利举办一次活动而付出的全部辛劳,在听见很多人敞开心扉,讲述心声时会化为乌有。
      我非常的喜欢我们的茶馆。

      因为办报纸更琐碎。
      每一次把打好样的校刊送到上头去审核的时候,我都觉得麻烦的要出人命:调子必须要光明。不能写颓废,不能讲黑暗,连灰色也不可以接受。太过风花雪月也不行。保险起见还不能做新闻。
      这个样子审核出来的报纸还能有什么看头。我觉得编辑部简直白劳碌。辛苦出的报纸被很多寝室拿来垫泡面。
      不过他们手头能积累下历来的报纸做为纪念,也算出过自己的作品。
      不像办茶馆,那可真的是风行水面,过后无痕。

      在这一年的三月十二日的晚上,我在茶馆里遇见DAN。

      这天我提早到了场地,准备帮着做点布置。
      因为时间尚早,来人还不多,房间里只疏疏落落的站着几个人。基本都是文学社的社员。
      我第一眼便看见DAN。
      他穿一身黑色的校服(校服!),身材瘦高,百无聊赖的斜倚在一张桌子旁边,侧着脸正在同SAN讲话。
      他的声音很好听,有几分低沉,而且带点磁性,口音标准到一听就知道是北京人,但并不是那种拿捏的极度夸张的京腔京调。
      我情不自禁的朝他们走了过去。

      SAN看见了我。
      他停下了同DAN的交谈,笑着冲我做了一个手势来打招呼,又把站在他旁边的DAN一把拖过来,一本正经的介绍给我认识。
      DAN是他的室友。
      DAN的容貌很不容易描述。从某一个角度看,面容似乎极之英俊;但是换一个角度,又让人觉得他长的一点儿也不好看。
      便是这样奇妙的长相。
      不过我自己的情况也类似。喜欢的人说我长的温柔甜美,不喜欢的说我长的木木呆呆,神情迟钝。

      不知道为什么,远在DAN开口和我讲话之前,我就莫名的为他所吸引。
      因为在他身上我感觉到一种我无法形容的,但是十分熟悉的气息。
      我有一种预感,他会是我的同类。
      往后的日子,也印证了我的这一预感。

      这是我和DAN的第一次见面。
      更准确一点说,在我的印象和记忆里,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我把这个日子里的这一次会面,写进了我的日记。
      在这以后我们逐渐熟悉起来,成为朋友。

      时值春天。万物生长,欣欣向荣。
      校园里花开不败。连空气都跟着一起甜蜜起来。
      我决定振作,改掉冬季里慵懒的作息习惯,从春天开始,尽量多做运动,处世也要跟着积极,以顺应节气的变化。借此效法《京华烟云》里我最喜欢的姚木兰。
      于是接下来我日日早起,捧了英语书去教学楼下的花园晨读。——英语并不见得因此长进多少,心里却时常感到安慰。
      我每天早上一般能朗诵英语课文约45分钟,然后踏着教学楼响起的第一遍的预备铃声进教室,如果第一节我有课的话。如果没课,就去图书馆一楼大厅的自习教室,或者上二楼,翻看各种报刊杂志。

      我十分努力的经营生活,打扮自己。态度乐观积极。
      然而只要一安静下来,我就时常能听见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询问:
      “你还在等?”
      我沉默不语。
      我双唇紧闭。
      时间在一片寂静里无声无息的流淌。无限悲伤。
      半晌,我听见我的心这样说:
      “是,我还在等。我一直在等。”

      时间进入四月。这是一个暖春。
      在去上体育课的路上,我注意到蔷薇花都开了。这种植物扭着身子攀缘在架子上,碧绿的叶子在春风里摇曳,花朵一簇簇的迎风绽放,粉红粉黄,既绚丽又烂漫。花很香。
      我一路微笑着走进舞蹈教室。
      整个学校里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这里。
      房间四四方方,地上铺着光洁的松木地板,当年的红漆基本已经脱落褪尽,露出松木的木纹和肌理,反而清爽好看。两边是很大的窗子,窗外种着密密的一排水杉树,树已经很粗,差不多有三层楼那么高。窗下是练习用的横杠。
      教室里镶着一幅巨大的镜子。因为年代久远,镜子微微有些泛黄了,但是在日光里依旧十分明亮。
      预备铃声响了。所有上课的女生都赶紧换上跳操用的紧身衣,在镜子前卡位站好。
      我们等着老师进来,音乐响起。

      教跳操的老师梳着漂亮的小圆髻,笑容满面的进来,她拍拍手,叫我们聚拢过去,按照身高排成一行站在她身前。
      老师很是开心,清清嗓子,说话的语气里带着点欢喜和炫耀:
      “学校刚接受了我的建议。
      学校会在‘五四’青年节举办一个集体舞大赛,每个系负责各出一支队伍。所有我班上的学生,都要参加。
      原则上学校要求各个系出的舞蹈得不一样。你们这个班的舞蹈基础是所有上我课的班级里比较好的,所以我给你们选中的项目是探戈!”
      我觉得我想晕倒。
      上帝,探戈!号称舞步之王的探戈!这,这……谈何容易啊。
      没错,这个班里有好几个女生学舞蹈学跳操都学的很快,姿态十分爱娇,所以深得老师宠爱,故而她一直偏爱我们这个班级。但是,我可不包含在其中啊,我比较笨手笨脚。

      我已经觉得头晕目眩了,但是老师还在高高兴兴的往下讲:
      “你们的舞伴我请好了。梁老师已经同意把你们系里上他班级课的男生借出来。他们10分钟以后上楼。
      鉴于你们在期末还需要考50米游泳,而游泳的考试成绩又会在你们本学期体育课总成绩当中占到40%,所以我会根据这次集体舞大赛中你们的表现给你们打平时分,这项平时分会在你们的总成绩里占到20%,上个学期游泳成绩不太好的同学要注意好好表现,这样才能把你们的期末总成绩拉上去……”
      老师说话一向滔滔不绝。

      我站在镜子前面,呆呆的看着镜子,镜子里长着张小圆脸的女孩子也睁着一双大眼睛呆呆的回看着我。我的心里浮现出恐慌。
      不,不是你推想的那样,我的游泳还可以,至少能通过测试拿到那40分,我担心的是要叫我跳舞。唱歌和跳舞都是我的弱项,我实在没把握。

      很快我听到了男生上楼的脚步声和说话的喧哗声。要命,我听见LEE的声音也夹杂在其中。他也是这个该死的梁老师的班里的吗。
      我忍不住开始出汗,我忽然产生了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我两眼死盯住镜子开始虔诚的向上帝祈祷,希望他不要在这个时候抛弃我,“我最亲爱的上帝,虽然我到现在还没有信仰你,但是如果你显现出你的神力,助我逃过这一劫,我愿意投到你的门下做你的信徒……”
      我听见老师欢快的声音,她指挥着男生叫他们按照身高排成一行站在我们后面,男生迅速的走动起来,踩的地板咚咚响,我的视线被牢牢的抓住粘在镜子上,我觉得一切都难以置信。我想我在劫难逃。

      “全部女生一二三向后转,站在你们面前的就是你们的舞伴!”
      我不得不转过身来。
      上帝没有理睬一个平时不信仰他的人。
      我的眼睛和LEE对了个正着。
      我简直不敢对视他的眼睛。时至今日,我都没办法在他面前表现自如。
      我的脸迅速涨红。

      老师选的曲子是《Por Una Cabeza》。(著名的《闻香识女人》里的那只探戈舞曲,中文名字叫做:“只差一步”)
      探戈的舞步是2/4拍子,每小节2拍,每分钟32-33小节。
      要求舞蹈者行步刚健顿锉,于流动中伴以短暂的停顿,动作必须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探戈是一种难度很高的舞蹈,舞风变化莫测,高手能令观者眼花缭乱。
      当然,老师只教授我们最基本的舞步步伐。风格也不是表演式那样激昂雄壮的。我们比较柔和,缓慢。
      不过这也足以叫我们手忙脚乱。
      三个多学期的舞蹈和健美操课上下来,女生大多有点基础,忙乱了一阵子以后便基本跟上了老师的口令,相形之下,男生就显的极为笨拙,动作以及姿态都往往错乱的令人忍俊不禁。
      连我都慢慢放松下来,开始跟着女生一起指指点点,嘻哈大笑。

      LEE显然不是舞蹈方面的行家里手,这一点令我暗自庆幸。我甚至可以手把着手教导他如何踩步子。
      这还是我第一次握住他的手。
      他的手掌宽大,温暖,而且干燥。样样都与我相反。
      我忽然觉得自己不再那么生涩尴尬的叫自己讨厌了。

      接下来上的课,是我一生当中所度过的最美妙的时光。
      在所有的人都大致掌握了基本舞步动作,能够踏准音乐的节拍以后,一行男生,一行女生,在优美的音乐里彼此交错着翩翩起舞,配合出来的效果是惊人的。
      老师非常的开心。
      我几乎可以想见我们租来礼服后在灯光下正式比赛时衣香鬓影的盛况。

      我在舞蹈教室的大镜子里看见自己醉红的脸颊,沉迷的身影。
      我悚然动容。
      天哪。我在恋爱。
      我在热恋。
      我想这音乐和舞蹈的魔力让我第二次爱上他。
      这一发现令我极度震惊。
      但是我几乎不加思索,我根本全无抗拒。
      我一直在等待。我一直在爱他。
      这只是一个契机。是谁曾经说过,舞蹈,尤其是探戈,男人的姿态全是求偶以及以提防的姿态在守卫爱人。
      LEE不是跳舞的高手,他的块头略大,但是依样葫芦的做起来,我已经不能抵御。
      有谁能抵挡你爱的人就站在你面前,然后拥你入怀,在音乐声里与你共舞?
      我想我已经中蛊。
      我完全被迷惑。
      我在劫难逃了。
      我温柔而惨痛的凝视着LEE与我近在咫尺的脸,他的眉毛很浓很黑,他的眼睛很亮,他在冲我微笑,他的手正揽着我的腰,——我很高兴我有一条纤腰,还有V字形的线条美丽的背——他的一切,在爱他的我眼中全部十全十美。
      教我如何不爱他。
      音乐声细细碎碎,一切都在飘摇浮动,地板似棉花,一步一步都踩在云端,我已眼盲耳迷。

      按着舞蹈动作,他搂住我的腰身,我顺势下腰一把倒下,这瞬间真正后悔已经剪去那把长发,如果还留着它,我或许会不顾老师的要求,玩个小花样拆散它,就让它瀑布流水般泻下来……
      我要他记得我。记得我的娇姿美态。
      让他知道我爱他。
      上帝,我是多么爱他。请你垂怜我。

      我不知道这是最后的探戈。

      舞蹈课上足两小时。
      下课以后人群一涌而出。我夹在中间,很快便被急吼吼赶着回去争抢浴室龙头的人甩在后面。既然已经落单,我索性放缓步子,走上花园的小道,攀花牵柳的慢慢走着想心事。
      我仍然觉得心潮起伏,汹涌澎湃。
      终究是心意难平。
      是谁说过,爱上一个不可能喜欢你的人,是一件比死亡还要痛绝的事情。

      我在花园的水池边坐下来。这是下午3点钟,没有别人。
      水面倒影里我看见自己依旧红粉绯绯的脸蛋。热血尚未退去,仍聚集在头顶沸腾着,心脏在激越的跳动,一记记撞击着肋骨。胸口疼痛难忍。
      爱情。青春的热血。老天不肯放过我。
      我觉得异常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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