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第三封信 ...
-
现在我终于明白,早在那个时候,我就全心全意地爱上你,永远永远的迷恋上你了。
我知道你的作息,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你会在早上的五点钟起床,然后在平坦的屋顶锻炼。每当你开始锻炼的时候,也就是我开始收拾屋子的时候,你训练完毕,我就换上我最好的衣服去打水。
写到这里,你应该有些模糊的印象了吧?在第三十三天的时候,我们终于说上话了。
那天,我打完水回来,正好你刚刚训练完,从屋顶上翻身而下,正好落到我的面前。我吓了一跳,你却朝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眨了眨眼。
一直到现在,想起你那潇洒的动作,我依旧怦然心动。你下来之后就直接准备回屋,我那时心底十分慌乱,看到你准备走,我也不愿再多停留,加急两步想要回到屋子里,这样反而挡住了你的去路。
我们两个差点就撞在一起,我赶忙朝旁边退了一步,慌乱地鞠了一躬,低声说了一句对不起。你很自然地看了我一样,眼里充满了温和、柔软的感情,就像一阵微风轻轻爱抚着我。
接着,你——该怎么说好呢?彬彬有礼的对我微微一笑,然后,用着一种非常轻柔的,仿佛跟我相当熟稔的口吻说道:“该说不好意思的是我,美丽的小姐。”
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亲爱的,在一刹那接触到你充满柔情的眼光之后,我就明白,我已经完全属于你了。
后来,我才知道,你的眼神天生就具有勾魂摄魄的魅力,不管是从你身边走过的女人,还是你去买东西时替你结账的女店员,甚至任何一个帮助过你的女孩,你都会对他们投以这种温暖的,让人情不自禁露出微笑的眼神。
其实,你的眼光并不是真的表示你有多爱慕那个女人,只是因为你天性温和,大多数时候都会十分温柔。可是,当时才十岁的我根本不懂这些,我以为,你眼中的柔情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
就在一瞬间,我内心原本被绝望充溢的心房再一次被希望填满了,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成熟了,变成了一个完全属于你的女人。
这时候,我哥哥揉着困倦的双眼出来了。
“他是谁啊?”他这样问道。
我一下子答不上来,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不愿意说出你的名字,只是觉得在这神奇的一刻,在我的心目中,你的名字突然变得无比神圣,成了我心底的秘密。
“好像是新版来我们这边的邻居。”我细声说道。
“奇怪了,你是病了吗?声音怎么有点发抖?”
哥哥用一种不解风情、榆木疙瘩一般的表情看着我。可他的话却在无意之中正中靶心,我觉得一股热气直往脸上冲,不由得满脸通红。
我有些恼羞成怒,尴尬的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盯着他,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再说了。没想到哥哥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卖弄上的疑惑倒是越来越浓重。
我最后实在是起的没办法了,泪水不自觉的涌上了眼眶,最后,我干脆不理他,朝着你用了我最大的勇气微笑颔首,一口气跑回了屋子。
我对你的爱越来越深了。我相信,你这个被世界宠爱的男人,生命中一定听过不少女人对你这么说。可是,请你相信我,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全心全意,始终如一的爱着你。
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一样,纵是暗中怀了你的孩子,为了不连累你,我也委曲求全地隐瞒事实。在这个世界上,还有那种爱情比得上我这种完全包容的爱?随着时间流逝,我的爱不要求任何回报,不抱有任何期待,只是心甘情愿地默默守候着你,这和那些大多数女人那种贪求无厌的爱情是完全不同的。
只有像我这种从小孤独的女人,才能够把满怀的热情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而不像其他人,早就在社交活动之中滥用了自己的感情,把它消磨殆尽了。
她们常常听别人谈论爱情,也常常在小说里读到许多爱情故事,她们知道,爱情是人类共同的命运,因此她们玩弄爱情,就像耍弄玩具一样,玩腻了就扔了。
她们得意洋洋地四处炫耀自己的恋爱历史,就像是男孩子第一次学会抽烟的样子。
但是,我身边没有别人,没有人可以倾听我的心事,我没有见过世面,也没有任何准备,就这样一头栽进了自己的命运中,就像跌进了万丈深渊。我心底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你,连睡觉做梦都只梦见你,我把你视作我唯一的知音。
我的父母很早就过世了,我的哥哥整天在外忙碌,求得生存。总是每天带回来一堆铜板,便倒头呼呼大睡。而贫民区里其他的女子,都个个放浪形骸,她们态度轻佻,把爱情当做儿戏。
她们的心底没有任何对某个人的爱情,这是让我最无法忍受的,在我的心中,爱情是至高无上的感情。所以,我把原本可能七零八落的感情,以及羞涩而又热情奔放的心灵,全都奉献给你。
任何比喻都不足以形容我对你的感情:你是我的一切,是我全部的生命。因为你,我的生活完全不同了。原本我在贫民区只是一个躲躲藏藏的小耗子,自从那天之后,我忽然觉醒了。
那个时候我知道了港口黑手党的诸位都是有超能力的人,可我没有,这让我眼前一黑,但我不愿意放弃,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放弃,我一定要想办法。我要去学习知识,我知道当我认字了,就能去港口黑手党当一个普通的文员,那并不要求超能力。如果学的好些,会有更多的机会。
于是,在哥哥早上起床后,一个小女孩的伟大冒险便开始了,我用最快的速度,半个小时,将家里大致收拾出来,潜入一家学校,从窗口扒着,偷偷向里面张望。
我捡别人升学后不要的课本,用剩下的笔头。躲在窗户底下,耳朵紧紧贴在墙上,生怕错过一个字,还要当心被学校的保卫发现。
可这样我便无法再想方设法和你相遇,每当我踏着月色满身疲惫地回来时,我总会不由自主地看向你屋子里亮起来的橘色灯光,那一盏灯就像是点燃了我的灵魂,驱走了我所有的疲惫,让我不由自主微笑出来。
因为我知道,知识和看书多少有关,所以我到处搜寻书本,别人不要的报纸,缺了半本的旧书,我每天都尽力地看书,甚至有时看到深夜也不觉累。
我把衣服刷了一遍又一遍,仔细的缝补,只为了让你看到干干净净,讨人喜欢的我。我平时穿的那件蓝色罩衫,是我母亲曾经穿过的,裙子左边有一朵花补丁,我觉得非常碍眼,我很怕你当时会看到这个补丁,瞧不起我。
所以,偶尔早上遇到正在巷子里的你,我总是快步擦肩而过,还用手遮住那个补丁,紧张得全身发抖,唯恐被你撞见。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我是多么傻气啊。其实,自从那次偶遇之后,你几乎没有正眼瞧过我一眼。
而我呢?除了每天吊着脖子去偷听必要的文化课,和看着你屋子里散发出的让我灵魂安详的灯光之外,我什么事都不想做。这就是我全部的世界,啊,亲爱的,你可别笑我傻气,在那些日子里,我的心情就像一根绷紧的琴弦,为你而颤动。
纵使现在回想到当时的自己,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好害羞的,我的心始终为你跳动,可是你根本感觉不到。这根发条在暗中为你数着一分一秒,为你计算时间带着沉默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
而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之中,你可能只会匆匆的地瞥它一眼。我知道你所有的事情,知道你每一个生活习惯,记得你每一条领带每一套衣服,认得来你这里拜访的每一个人——我没有被发现灭口真的是谢天谢地。
在我十岁到十三岁的岁月之中,我每一个小时都是耗费在你的身上。我做了多少傻事啊!我一直将你送给我的那件外套视作宝贝,它甚至超过了我的生命,我将它偷偷藏在柜子最深处,外面用六件其他的衣服包好,并且常常拿出来查看,保证不会生虫发霉。
每一次看到那位牵着小姑娘的男士前来拜访,我总是吓得停止心跳,因为我知道你又要出门了。在你出门的那几个礼拜,我就仿佛一具行尸走肉,觉得活着没什么意义,心情恶劣到极点,整天无聊的要命,即使是去听课也不能缓解。
另外,我还得十分小心,不能让我的哥哥发现我偷偷出门的实情。不能让他发现我哭肿的眼睛,发现我内心的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