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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737% 打分:0 [2010-08-17 21:32:12]
因为觉得与这边的作者有话说相关,于是丢在这儿~ps.半巫妖大人吸收的灵魂记忆与书籍知识中,难道没有‘常识类’的书籍吗?在小天狼星提出过两次他的礼仪方式有误后,他居然还能再给出这样诡异的论点……──是说,以智慧著称的拉文克劳,代表色是蓝色与青铜色,为什么半巫妖大人没有注意过这点……OTZ&关于波特夫人,我一直觉得教授会把她看那么重,记那么久,有很大一部分是阴错阳差的结果:他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好到能为彼此抵抗住各自学院的压力而继续往来,可是后来因为教授的一句之差,决裂了。──当然,我们也能很黑心地猜测其实当然的伊万斯小姐很有可能是因为长久以来学院里给她的压力已到了临界点,于是她正好趁此机会断个干净。离开了学校,没有各自学院的压力,本来可能复合的情谊,却因为伊万斯小姐的择偶眼光与彼此加入的阵营而更显艰钜。在此可以看出伊万斯小姐是真的决心断绝了过往近十年的交情,从她选择的配偶,与随之加入的阵营就能清楚得知。但教授做不到。伊万斯小姐选择的时机太好,好到一切都像是教授的错,于是她可以断个干净,教授却必须为此内疚。这些本来不是很严重的事,或许时间久了,看得开了,它将会成为一个遗憾。事过境迁,或许未来仍有重新成为朋友的机会。可是突然一夕之间,教授发现他还放不下的朋友有了大难,而这个灾难是自己带来的,于是他愧疚,于是他在被主人拒绝后只得把自己卖了。多可笑,那位敌方首脑如果真如他所象征的那么正直,他不该说‘你能为我做什么?’,而应该义正词严地说‘他们是我的部属,我自然会保护他们!’可惜当时的教授太年轻,他如溺水之人一般付出了一切,只为求得一个承诺。斯莱哲林重视承诺,不做没有价值的事,所以教授满心以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就该有等价的对待。然后呢?他把自己卖了之后,他想保护的人还是死了。因为已经死了,所以他的道歉永远得不到原谅;因为已经死了,所以那位朋友在他心底升华;因为对方的死有自己的责任在,于是对方在心底升华的越美好,造成这种局面的自己负罪就越沉重。如果上一评里作者的评语:“感情方面的事情如果不是自己做决定,是不会断的干干净净的。”可是另一个当事人已经死了,这份感情也永远断不干净了。活人永远难与死人相争。死去的人成了烙铁,在活着的人心口烙下印痕,永远永远,不能抹去。&然后是老邓。在我看来,教授与老邓之间,是一场交易,教授知道自己的价码太轻,于是说:‘Anything.’他付出了一切,谈成了交易──但却是一场失败的交易。他想保护的人还是死了。对此结局,那位正义的领袖说:‘他们信错人了。’他不说:‘我没完成我们的交易。’、也不说:‘这是我的疏忽。’他只说:‘他们信错人了。’──潜台词就是:‘错不在我。’他的行为分明就是收了货款,却把出货的事丢给别人去做,直到出了问题,才说一句:‘是他们做错了。’如果他没有和教授做了交易,那么他说这句‘他们信错人了。’没问题;可问题是他做了交易,他得到了一个能探得最深的间谍,却没能实现自己的承认,难道他连一句‘对不起’、‘是我的错,我以为他们能自己处理好’都说不出口吗?之后更绝的是,这个老家伙居然还能要求教授继续为他潜伏,在未来必然到来的那个时刻;要求教授保护那个孩子,那个他付出一切却没能换回的女子的孩子──而这次,这位老人不用付半点代价,只须不断地戳开他的伤口,不断地说着那位女子,不断地提醒他应该忏悔应该赎罪……但说真的,这是谁的罪?教授在这事上是有错,却只能说是无心之过,站在他当时的身份立场上,他并没有做错(把重要情报告诉自己的boss能有问题吗?不说才有问题吧!他当时又不知道已经断交的朋友预产期在何时);那位‘告密者’是必然有错的,可是,老邓就没有错吗?──他做了承诺,却做不到承诺。甚至还能说出“你知道她怎么死的,为什么会死,别让她白死。帮我保护她的儿子吧。”这样的话,他到底能忝不知耻到什么地步?(╯‵□')╯︵┴─┴前评里作者的回覆曾提到,老邓为年少时的过错而逃避、而否定过去的自己,而当波特一家遇难后他不曾对教授致歉的行为(因为是他这一方没实现承诺),是否可以说他已经逃避成习惯了,连认错都不会了!因为逃避自己的过错,于是自己就是正确的,于是就能得寸进尺地提出要求吗?这个老人,一面不断地说自己做错了,一面却不断地继续犯错。少年时是,击败第一任黑魔王后是,甚至在击败第二任黑魔王后,仍是。当哈利.波特第一次到霍格沃兹时面对的环境,是孩子们大声地说斯莱哲林将来都是黑巫师,家里都是食死徒。放任这样言论持续在校园里弥漫,放任着三院敌视蛇院,这样的情况,谁会相信这个老人是真的知道错了?至少,我不会。
[1楼] 网友:轩子 [2010-08-18 01:09:23]
我可以问一下吗?为什么我对《【HP】不死生物是如何影响HP世界的》的评论会被这么痛快地放在其它文下,而我沒收到任何转载申请?又为什么明明是我的评论卻被冠了他人之名,甚至连一句「这是我转的」都沒说?而且从関键字搜索同標题,发现被大量複制了不止一篇= =(对作者先致歉,因为我刚巧先在这文下发现了,所以就在此提出)是说,麻烦取用他人心血前,可否做个告知或转载申请?您这般不告自取且任意狂发的行为,给个人的感覚相当差,且相当不礼貌。如果方便请把同内容无断转载评文删去,如果觉得不方便请到原出处提出转载,并另行标出原作者另有其人。如果都做不到,那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但请容我对您的人品与道德观质疑。
[投诉]
[2楼] 网友:7 [2010-08-18 13:00:14]
只是觉得子轩写得非常好,想让这篇评论有更多人看到,对一篇好评论又不能像文章本身一样打2分,既然不合适就请删了吧,转载申请?不知道在哪里申请又怎么申请,汗没特别标明子轩的名字是因为不少作者留名字看起来都很随意,有些人只留一个字母或数字
[3楼] 网友:轩子 [2010-08-18 20:29:22]
回『7』评论能让您欣赏是我的荣幸,但说不能申请却让我不能茍同。事实上,当发现此篇评论是我对他文的长评时,我第一件事是到该帖原发处查看跟帖留言,看看是否有申请转载而我没注意到──很显然,并没有。而让我决定以原评论者身份跳出来的原因,是这次无断转载广发,不但没有申请转载,甚至连提一声「这篇评论是我转的」这一类的话都没有,完全是不告自取外加张冠李戴。我并不介意自己的发帖被转载,对没有申请就转载也不会太责难,但我很介意转帖人以『自己』的名义,甚至未告知该帖作者另有其人的情况下,成为『原作者』。而且,在发现这篇帖时我有上网查了下,虽然我只找到14个张贴地,但事实上在JJ长评自建的专栏下同内容文章却又「48」篇之众!数字之大让人很难沉默。最后,看到您连我的名字都打反,我真的很难看到您的尊重在哪里。P.S.再次向此處文章作者致歉,很抱歉打擾到你們了。
[4楼] 作者回复 [2010-08-19 09:31:42]
由于是0分评,我无法删除,我只好在收到此书评的当晚提交删除申请,但到现在此评依然挂在这里。除此之外,这位7同学将这一篇评论同时也发到了其他47篇HP同人文下面,我实在不明白,7同学你这是什么意思!
[5楼] 作者回复 [2010-08-19 09:35:32]
回3L没事。事实上,看到这个评论我也很困扰,我也很想要早点把这个删除
[6楼] 网友:7 [2010-08-20 00:51:37]
我很遗憾:为我居然曾经试图解释,我非常遗憾: 为我现在才知道您根本不值得我解释
[7楼] 网友:7 [2010-08-20 01:21:37]
我18号中午已经跟网站申请了全部删除了,其他的实在不值得我废话了
[8楼] 网友:小五色 [2010-08-20 21:33:17]
你是我的偶像、你的评论好精辟啊、、、还能说的那么长。真的是偶像啊。。。
[9楼] 网友:0924 [2010-08-21 00:17:06]
OTL我路过。7同学你那解释不成立。转载一个有作者的东西至少知会作者一声是常识,在哪申请也容易,留个言就明白了。人家名字随意你就可以当人家不存在?那比如DNAX的文你是不是可以随便拿走然后说“因为她名字都是字母嘛,人家以为无所谓嘛,她肯定也不在意嘛要不然怎么起这么个名字嘛?”
[10楼] 网友:a942192203 [2010-08-21 20:36:13]
我很遗憾:为我居然曾经试图解释,我非常遗憾: 为我现在才知道您根本不值得我解释我也路过你这些话太过分了 他又没骂你 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他那里不值得你解释了 你转载评论写上原作者的名字是很正常的 人家写那么长的评论也很辛苦 而且还不是凑字数的 后面他也没骂你 写的评论也不过激 态度已经很好了 道歉一下会死啊 还给自己找借口 鄙视
[11楼] 网友:2 [2011-06-19 09:42:38]
转发一下是看得起你 小肚鸡肠的神经病,赶紧去投胎吧,别再这里恶心人了
[12楼] 网友:7 [2011-06-19 09:48:15]
转发一下是看得起你 小肚鸡肠的神经病,赶紧去投胎吧,别再这里恶心人了多大点事见到这么莫名其妙的人,没完没了地恶心人,网上什么东西都有,还换个马甲来骂人?1空虚阿?无聊啊?人生没有价值阿?
[13楼] 网友:7 [2011-06-19 09:53:11]
谁说我道歉了,以为自己配阿
[14楼] 网友:luo [2011-07-14 20:27:26]
这位名叫【7】的童鞋,有点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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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737% 打分:0 [2010-08-17 21:32:12]
因为觉得与这边的作者有话说相关,于是丢在这儿~
ps.半巫妖大人吸收的灵魂记忆与书籍知识中,难道没有‘常识类’的书籍吗?在小天狼星提出过两次他的礼仪方式有误后,他居然还能再给出这样诡异的论点……
──是说,以智慧著称的拉文克劳,代表色是蓝色与青铜色,为什么半巫妖大人没有注意过这点……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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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波特夫人,我一直觉得教授会把她看那么重,记那么久,有很大一部分是阴错阳差的结果:
他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好到能为彼此抵抗住各自学院的压力而继续往来,可是后来因为教授的一句之差,决裂了。
──当然,我们也能很黑心地猜测其实当然的伊万斯小姐很有可能是因为长久以来学院里给她的压力已到了临界点,于是她正好趁此机会断个干净。
离开了学校,没有各自学院的压力,本来可能复合的情谊,却因为伊万斯小姐的择偶眼光与彼此加入的阵营而更显艰钜。
在此可以看出伊万斯小姐是真的决心断绝了过往近十年的交情,从她选择的配偶,与随之加入的阵营就能清楚得知。
但教授做不到。
伊万斯小姐选择的时机太好,好到一切都像是教授的错,于是她可以断个干净,教授却必须为此内疚。
这些本来不是很严重的事,或许时间久了,看得开了,它将会成为一个遗憾。事过境迁,或许未来仍有重新成为朋友的机会。
可是突然一夕之间,教授发现他还放不下的朋友有了大难,而这个灾难是自己带来的,于是他愧疚,于是他在被主人拒绝后只得把自己卖了。
多可笑,那位敌方首脑如果真如他所象征的那么正直,他不该说‘你能为我做什么?’,而应该义正词严地说‘他们是我的部属,我自然会保护他们!’
可惜当时的教授太年轻,他如溺水之人一般付出了一切,只为求得一个承诺。斯莱哲林重视承诺,不做没有价值的事,所以教授满心以为自己付出了,那么就该有等价的对待。
然后呢?
他把自己卖了之后,他想保护的人还是死了。
因为已经死了,所以他的道歉永远得不到原谅;
因为已经死了,所以那位朋友在他心底升华;
因为对方的死有自己的责任在,于是对方在心底升华的越美好,造成这种局面的自己负罪就越沉重。
如果上一评里作者的评语:“感情方面的事情如果不是自己做决定,是不会断的干干净净的。”
可是另一个当事人已经死了,这份感情也永远断不干净了。
活人永远难与死人相争。
死去的人成了烙铁,在活着的人心口烙下印痕,永远永远,不能抹去。
&
然后是老邓。
在我看来,教授与老邓之间,是一场交易,教授知道自己的价码太轻,于是说:‘Anything.’
他付出了一切,谈成了交易──但却是一场失败的交易。
他想保护的人还是死了。
对此结局,那位正义的领袖说:‘他们信错人了。’
他不说:‘我没完成我们的交易。’、也不说:‘这是我的疏忽。’
他只说:‘他们信错人了。’
──潜台词就是:‘错不在我。’
他的行为分明就是收了货款,却把出货的事丢给别人去做,直到出了问题,才说一句:‘是他们做错了。’
如果他没有和教授做了交易,那么他说这句‘他们信错人了。’没问题;
可问题是他做了交易,他得到了一个能探得最深的间谍,却没能实现自己的承认,难道他连一句‘对不起’、‘是我的错,我以为他们能自己处理好’都说不出口吗?
之后更绝的是,这个老家伙居然还能要求教授继续为他潜伏,在未来必然到来的那个时刻;要求教授保护那个孩子,那个他付出一切却没能换回的女子的孩子──而这次,这位老人不用付半点代价,只须不断地戳开他的伤口,不断地说着那位女子,不断地提醒他应该忏悔应该赎罪……
但说真的,这是谁的罪?
教授在这事上是有错,却只能说是无心之过,站在他当时的身份立场上,他并没有做错(把重要情报告诉自己的boss能有问题吗?不说才有问题吧!他当时又不知道已经断交的朋友预产期在何时);
那位‘告密者’是必然有错的,可是,老邓就没有错吗?
──他做了承诺,却做不到承诺。
甚至还能说出“你知道她怎么死的,为什么会死,别让她白死。帮我保护她的儿子吧。”这样的话,他到底能忝不知耻到什么地步?(╯‵□')╯︵┴─┴
前评里作者的回覆曾提到,老邓为年少时的过错而逃避、而否定过去的自己,而当波特一家遇难后他不曾对教授致歉的行为(因为是他这一方没实现承诺),是否可以说他已经逃避成习惯了,连认错都不会了!
因为逃避自己的过错,于是自己就是正确的,于是就能得寸进尺地提出要求吗?
这个老人,一面不断地说自己做错了,一面却不断地继续犯错。
少年时是,击败第一任黑魔王后是,甚至在击败第二任黑魔王后,仍是。
当哈利.波特第一次到霍格沃兹时面对的环境,是孩子们大声地说斯莱哲林将来都是黑巫师,家里都是食死徒。
放任这样言论持续在校园里弥漫,放任着三院敌视蛇院,这样的情况,谁会相信这个老人是真的知道错了?
至少,我不会。
[1楼] 网友:轩子 [2010-08-18 01:09:23]
我可以问一下吗?
为什么我对《【HP】不死生物是如何影响HP世界的》的评论会被这么痛快地放在其它文下,而我沒收到任何转载申请?
又为什么明明是我的评论卻被冠了他人之名,甚至连一句「这是我转的」都沒说?
而且从関键字搜索同標题,发现被大量複制了不止一篇= =
(对作者先致歉,因为我刚巧先在这文下发现了,所以就在此提出)
是说,麻烦取用他人心血前,可否做个告知或转载申请?
您这般不告自取且任意狂发的行为,给个人的感覚相当差,且相当不礼貌。
如果方便请把同内容无断转载评文删去,如果觉得不方便请到原出处提出转载,并另行标出原作者另有其人。
如果都做不到,那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但请容我对您的人品与道德观质疑。
[投诉]
[2楼] 网友:7 [2010-08-18 13:00:14]
只是觉得子轩写得非常好,想让这篇评论有更多人看到,对一篇好评论又不能像文章本身一样打2分,既然不合适就请删了吧,
转载申请?不知道在哪里申请又怎么申请,汗
没特别标明子轩的名字是因为不少作者留名字看起来都很随意,有些人只留一个字母或数字
[投诉]
[3楼] 网友:轩子 [2010-08-18 20:29:22]
回『7』
评论能让您欣赏是我的荣幸,但说不能申请却让我不能茍同。
事实上,当发现此篇评论是我对他文的长评时,我第一件事是到该帖原发处查看跟帖留言,看看是否有申请转载而我没注意到──很显然,并没有。
而让我决定以原评论者身份跳出来的原因,是这次无断转载广发,不但没有申请转载,甚至连提一声「这篇评论是我转的」这一类的话都没有,完全是不告自取外加张冠李戴。
我并不介意自己的发帖被转载,对没有申请就转载也不会太责难,
但我很介意转帖人以『自己』的名义,甚至未告知该帖作者另有其人的情况下,成为『原作者』。
而且,在发现这篇帖时我有上网查了下,虽然我只找到14个张贴地,但事实上在JJ长评自建的专栏下同内容文章却又「48」篇之众!
数字之大让人很难沉默。
最后,看到您连我的名字都打反,我真的很难看到您的尊重在哪里。
P.S.再次向此處文章作者致歉,很抱歉打擾到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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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作者回复 [2010-08-19 09:31:42]
由于是0分评,我无法删除,我只好在收到此书评的当晚提交删除申请,但到现在此评依然挂在这里。除此之外,这位7同学将这一篇评论同时也发到了其他47篇HP同人文下面,我实在不明白,7同学你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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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作者回复 [2010-08-19 09:35:32]
回3L
没事。事实上,看到这个评论我也很困扰,我也很想要早点把这个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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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7 [2010-08-20 00:51:37]
我很遗憾:为我居然曾经试图解释,
我非常遗憾: 为我现在才知道您根本不值得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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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7 [2010-08-20 01:21:37]
我18号中午已经跟网站申请了全部删除了,其他的实在不值得我废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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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小五色 [2010-08-20 21:33:17]
你是我的偶像、你的评论好精辟啊、、、还能说的那么长。真的是偶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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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0924 [2010-08-21 00:17:06]
OTL我路过。
7同学你那解释不成立。转载一个有作者的东西至少知会作者一声是常识,在哪申请也容易,留个言就明白了。人家名字随意你就可以当人家不存在?那比如DNAX的文你是不是可以随便拿走然后说“因为她名字都是字母嘛,人家以为无所谓嘛,她肯定也不在意嘛要不然怎么起这么个名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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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a942192203 [2010-08-21 20:36:13]
我很遗憾:为我居然曾经试图解释,
我非常遗憾: 为我现在才知道您根本不值得我解释
我也路过
你这些话太过分了 他又没骂你 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他那里不值得你解释了 你转载评论写上原作者的名字是很正常的 人家写那么长的评论也很辛苦 而且还不是凑字数的
后面他也没骂你 写的评论也不过激 态度已经很好了 道歉一下会死啊 还给自己找借口 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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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2 [2011-06-19 09:42:38]
转发一下是看得起你
小肚鸡肠的神经病,赶紧去投胎吧,别再这里恶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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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7 [2011-06-19 09:48:15]
转发一下是看得起你
小肚鸡肠的神经病,赶紧去投胎吧,别再这里恶心人了
多大点事见到这么莫名其妙的人,没完没了地恶心人,网上什么东西都有,还换个马甲来骂人?1空虚阿?无聊啊?人生没有价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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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7 [2011-06-19 09:53:11]
谁说我道歉了,以为自己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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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luo [2011-07-14 20:27:26]
这位名叫【7】的童鞋,有点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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