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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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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铃声把我从沉沉的睡眠中惊醒,我挣扎着,象一个气球,从深深的海底被带出海面,在出水升空的瞬间,迅速地膨胀,炸成了碎片。半晌,我的神识才逐渐回拢,汇聚成形。
我抓过床头的手机,喂了一声,对方标准的机器人广告音,开始自顾自地推销某某地产,我气极,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挂掉电话,又扎进枕头。在睡意又要将我沉入深海之际,一个模糊的念头闪过,我一机灵,坐起。摸到眼镜戴上看表,下午五点钟。我彻底清醒。
我从床上爬起来,奔去卫生间,用冷水洗了把脸,套上衣服,拿起车钥匙,迅速出门。
经过酒店外面的花圃,我顺手掐了几枝开得正艳的月季,几枝三角梅,摘下手上的皮筋,扎成一朵花束,披头散发地上了车。
温暖的海风,湿润的空气,路边高大的椰子树结着沉甸甸的果实,象是在向澄澈的蓝天虔诚献祭。连绵的山忽近忽远,明晃晃的太阳在绚烂的晚霞里将坠未坠,在一望无际的海面洒下粼粼金光,极目望处,水天一色,间或有鸣叫的海鸥乱飞,涛声阵阵,浪头飞溅在黑丛丛浓郁郁开着各色繁花的绿色植物之外……
我开着车,在环岛高速上疾驰。
三亚的凤凰机场不大,我把车停到停车区,连跑带走赶到到达厅,便听到报航班到达的播报,三三两两的游人已经从出口鱼贯而出。我抹抹额头的汗,抓着栏杆,认真地打量每一个从面前经过的男人。身边和我一样接机的人,相继接到了他们要接的亲友,大家欢叫、寒喧、拥抱。而我却等得望眼欲穿嗓子发干,直至出口再无游客出来,也没有接到我要接的同哥。我的目光在大厅里逡巡,来来去去的人无一在我身侧停留,我看着怀里已经有点蔫掉的花,摸摸兜里的手机,刚刚下去的汗意又上来了。这个假美国佬儿只给我发了航班信息,没有给我留电话!
有个男人拉着一个箱子在大厅里转悠了一圈又回来,有意无意地围着我转了两圈。我立刻察觉,也连忙回看过去。男人很高,身材挺拔,衣着简单清爽,棱角分明的脸上星眉剑目,眼镜是无框的,显得既儒雅又透着成熟的沉稳和令人不敢靠近的冷酷气质。看见帅哥我下意识地害羞,但我顾不得,一边抠眼屎拢头发,一边仔细打量,把眼前的这个人和我印象里的那个人做比较。他察觉我在看他,也再次转回来。两人相互犹疑着对视一秒,再转头看看四周,又四目对视了两秒。我感觉我们再这样来来回回地瞄来瞄去,就可以当场跳探戈了。可我实在不能把眼前的这个形貌与气质兼备,气质与气度皆俱的帅气男人与我十几年前的记忆和电脑里存着的照片联系在一起。记忆里的男孩害羞青涩,电脑里的那个只知学问不重形象的男人,不是头发被风吹得乱篷篷象个盲流,就是咧着一张大嘴在实验室里笑得呆里呆气。这是同哥吗?这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同哥吗?
我迟疑地走向他,两人再次对视了两秒,才一起笑了起来,同时说:“同哥,如琢。”
同哥笑着张开手臂,我迎向他,把花塞到他怀里,嘴里却不由自主地胡言乱语:“同哥,你走的时候还有青春痘呢,你的青春痘呢。”
同哥被刺扎到,唉哟一声,冲我调皮一笑,猛地抱起我,象小时候那样,把我抱得双脚离地,又转了两圈才放下我,低头深深看我,摸了摸我的头,语气温柔之极:“如琢,时间过得真快,咱们竟然十五年没见了。”
他重数字,而我重感觉。我差一点要吟诗:“是啊,咱们已相逢不识,尘满面......”
同哥的眼神变得慈祥:“你都长成大姑娘了。”
我瞬间活泼,摸着脸哇哇叫,象小时候那样用拳头使劲捶他:“什么大姑娘,我都已经是老女人了。”
同哥也不躲,做了一副美国式的夸张表情:“哦,麦高,我的妹妹竟然三十岁了。在我心里,你还是那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怪不得我不敢认。”
我气哼哼地从他手里接过拉杆箱,拉着他往外走:“一走十几年,你这没良心的,良心都被你夹在汉堡里吃掉了!我都认不出你来了。”
“我不是一直给你写信吗?”
我的恨意未消:“直男癌,你发的照片都是谁给你拍的,我恨他!”我踮脚伸手在他脸上拧了一把,“你比相片里帅多了,帅得我都不敢看。”
可能他的那个身高摸头是最舒服的动作,他伸手又摸我的头,象摸宠物一般:“我的妹妹也长得这样好看。”
我觉得两人有互相捧臭脚的嫌疑,但身侧有帅哥,在被不远处几个女人的默默注视下,怀壁其罪的感觉使我虚荣心爆棚,便又拉着他使劲用我的小拳拳一通乱捶:“你说你不想我,你不想你妈吗?十五年哪,你一出去十五年都不回来,她盼你盼得都眼都快瞎了,你回国怎么不先回家看她,跑来找我干什么?我也是来工作,马上就要回去……”不知为何,见了十几年没见的同哥,好象只有用暴力才能表达我的感情:兴奋、喜悦、委屈、愤怒、伤感……
他仍然不躲,好象知道如果不给我把心中的怨气发完是不会罢休似的,,结结实实地承着我的拳头,嘴里蹦出几句美国口音的英语:“骚瑞,艾姆嗖骚瑞,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骚瑞个屁!”我带着他在停车场穿行,走到车前,开车门,装行李,上了驾驶室,“确实麻烦,公司把人都当牲口使,为了省钱赶时间,连着拍了一天一夜,只睡了五个小时就爬起来接你,你看我的眼袋,都快砸着脚后跟了。”
“我给你买了礼物。”同哥笑吟吟地冲我眨眼。
“什么礼物?”我停止抱怨。
他伸出手,手腕上赫然戴着一块亮闪闪的女表:“东西太多,怕丢,路上一直戴着。”
我一脚刹车,把车停下,不顾后面气急败坏的鸣笛,探过身去从他手腕把表扒下来戴到自己手上,冲着阳光欣赏了半天,才满足地叹口气重新开动车子。这种戴着一块女表跨山跨海回来的举动,也只有他这种脑子里都是数字和符号的憨人能干出来。
我点开音响,从播放列表找到野菊花乐队的《请不要担心》,全仁权那声象叹息一样充满沧桑的呐喊一出,两人马上像当年那样,随着音乐一起嘶吼。
十几年未见的一丝陌生感终于消失,时光好象瞬间倒流,我们又重回到十几年前,我是那个被父母忽略,要靠吃,靠向他索取零花钱和各种礼物,才能填补内心缺失的孩子,他是那个和我同病相怜,却仍把手里仅有的一点零碎无私给予我的哥哥。这也是十多年前我们的相处模式:我要,他给。我们是寒夜里依偎取暖的两个小可怜。
当年的两个小孩,在人世间懵懂地初尝人生的苦涩与无奈时,音乐是他们的抚慰。他们收集各个国家各种不同的音乐,一起躲在房间里欣赏、跟唱、讨论,同哥就是那个时候发誓,一定要出国,一定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是以他发奋读书,先是考上清华,四年后又考了全额奖学金去了美国的波士顿,读了博士,进入一个顶尖的试验室继续搞科研……
从他考上大学去北京的那天,他就再没回来过,一转眼竟然十五年了,在这十几年,我们一直通信通邮件,我了解他的每个动向,每一个决定,他的困苦与挣扎……我只是没想到,这十几年,当年那个青涩内向的小男孩竟然被时光打磨得如此耀目。我忍不住一边开车,一边胡言乱语:“唉,哥,你这么优秀,是不是有很多女孩追?也不知道要便宜哪个幸运的女人,呀,一想起来就心痛,如果在古代,你是表哥,我是表妹,你一定是我的,我绝不会把你拱手让人……”
“你和余栋梁怎么样?”
就不能让美梦做得长一点。同哥的一句话将我拉回现实,让我清醒知道自己的已婚身份。我一下气丧,闷闷地说:“你也知道,我妈有多强势,她说余栋梁是最好的结婚对象,我不敢反抗,只有顺从她。我和老余现在也没什么大矛盾,还好吧,就是余栋梁最近老催我生孩子,我不想生,要说我现在有房有车有工作过得也没有比别人差,但就是觉得活得没滋啦味……”
同哥静静地听着我的倾诉,脸上没有表情,只默默地递纸巾给我,让我擦不自觉流下的猫尿。我觉得我有些丢脸,我已经三十岁了,不是应该成熟坚强了吗?
回到酒店,一出电梯,拍摄组的小白蓬头垢面两眼无神地从她房间出来,先是看到我,问我一声:“刚才去你房间敲门,这么早你去哪了?”
“早?”我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表,“现在是下午七点。”
“我饿了,明天就要走了,晚上,咱们去喝一杯......”说着,看到我身后的同哥,愣了一下,转而露出花痴般的神情,开始结巴,“喝……喝杯饮料也行。”
我将同哥拉上前:“给你们介绍,这是我表哥,崔大同,你叫他同哥就行。这是我同事,摄像助理小白,白云。”
同哥并不上前,只颔首点头,说句你好,小白明显有些失措,先是抚抚乱七八糟的头发,又揉揉眼,嗑嗑巴巴地对同哥说着你好,快速退向她的房间:“我先回房梳洗,一会儿咱们大堂见。”
我返身用房卡打开房门,对同哥说:“哥,晚上一起喝酒,你先洗个澡,休息一下。”
“能不能咱俩单独吃个饭?我有事情要跟你说。”他跟着我进屋,放下背包,拉开窗帘,窗外的阵阵涛声和腥甜的海风扑了进来,他站在窗口,背对着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寥落。
“好啊,就咱俩,一会儿咱俩偷偷出去,躲开她们,不过,小白她们那帮女人会疯掉的,她们都是看见帅哥就走不动的主儿……”我说着,看着同哥的背影,被一种莫名的伤感击中,我突然很想上去抱他,就象抱一个流落在外多年又重新找回的孩子,他并不如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坚强,他已经将自己放逐得太久,他更需要安慰。
可我并不是个善解人意的人,我所能运用的语言又那么苍白。我上前,跟他一起面朝大海,看着海浪翻涌,夕阳一点点沉入海平面,五彩斑斓的天空渐渐归于沉寂,良久,把手搭在他肩上:“哥,呃,你几天没刮胡子了?”
同哥摸摸下巴喃喃自语:“我回来了,我终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