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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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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书颐并没有死,他的父亲将他带去了美国,请了世界上最好的专家,给他开刀,
虽然万幸不是恶性肿瘤,但因为拖延了治疗的最佳时期。血块被取出后,书颐却陷入重度昏迷,全身没有知觉,只依靠一支管子,维持生命。
不顾家人的阻拦,明美在不眠不休地照顾他。
寂静的暗夜,坐在他的病床前,望着昏迷的他,明美已经没有了泪。眼泪不会帮助她减轻痛苦。
她轻轻为他擦拭着手,轻柔的,爱怜地擦着。她的无限深情,给了她无穷的力量。她一定会等到他苏醒的那一天。
透过窗子,林染和书宁注视着病房里的一切。
“凯瑟林,好可怜!”书宁低声说。
林染离开病房门口,走向护士站,书宁跟在他身后。
“如果是我昏迷了,你会怎么做?”书宁问林染。
“你没有!”林染说。
书宁站住,认真地道:“如果我为了留住你,故意让自己变成植物人呢?”
林染回身,看着书宁,从容道:“我会离开你。”
书宁发怒,道:“你就不会说句好听的话?”
林染冷笑,道:“我从来不撒谎。”
“你根本不爱我!”书宁叫道。
林染淡笑,道:“这里是医院,不要打搅病人休息。”
书宁怒气冲天,却也无可奈何。
一年后,一个飞雪的早晨,当明美给书颐擦脸时,忽然觉得手下的皮肤在动。她又惊又慌,立刻喊来医生。
“恭喜你!夫人,你丈夫苏醒了!”医生说。
“上帝!”明美激动万分,一下子抱住了医生,用力亲吻他的脸颊。
听说一个重度昏迷的病人苏醒了,所有的护士都赶来,一起鼓掌。掌声响彻在医院里,久久不绝。
程书颐活过来了,经历了漫长的黑暗,他睁开眼睛,看到了五彩的光亮,空气里,流淌着昂扬的生命力量。
“儿子!”父亲抱了抱他。
从他有记忆起,父亲从未抱过他,也从未靠近他的身体,也绝没有如此贴近他。第一次,他感受到属于父亲的温暖。
“哥哥!”书宁欢叫着,“你醒了!你太伟大了!”
“书颐!”起恩上前拍打一下他的肩膀,“你真哥们儿。”
邹医生、霍征,都欣喜地望着他,江姨妈在擦泪,而在人群后,林染平静地看着他。
这时,门开了,明美进来,双手抱着一瓶百合花,白色的百合,娇艳欲滴,一阵芬芳随风飘散在病房里。
这是一家远离都市的城堡,花木扶疏,绿草如茵,漂亮的巴洛克风格建筑,宛如在童话故事中。
书颐坐在长条木椅上,望着前方,一片绿草坪,如同一块锦缎落入凡间,再向前有一个湖,湖水纯净,蓝色的天空倒映在水里,不远处的小山,也倒映其中,山顶有一座哥特式教堂。
这是奥地利的山区。半个月前,经过检查,书颐的病已痊愈,但是身体还需要静养。于是,明美推荐了这里。城堡的主人是她的朋友。
虽然也有护士,有佣人,但明美仍旧事事亲为,照料着书颐的一切。
书颐苏醒后,所有人似乎故意沉浸在他“新生”的巨大快乐里,拒绝去谈论之前的一切。他们似乎更愿意,将过去的一切埋葬。
“戴维!”明美带着一条毯子走向他,把毯子盖在他膝上,和他并排坐下,欣赏着眼前的湖光山色。
“这里真美!”明美笑说,“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若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她竟然也吟诵起中国古诗。
看到书颐诧异的表情,她笑,道:“我是中国人,洋装虽然穿在身,却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我应该了解自己的文化。所以,这一年,我都在学习古诗,还看了《红楼梦》。”她轻叹一声,“以前没有时间,总是忙碌。在医院里,晚上,夜很长,不能睡,看书,比较打发时间。”
“多谢你!”书颐真诚地说。
“是我谢你!”明美说,“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照顾你。”
“也许我不会醒来。”书颐说。
“真诚所至,金石为开。”明美说,“我相信,上帝不会抛弃我。”
没有想任何事情,书颐伸出了双臂,将她抱在怀中。“我们结婚吧!”
“戴维!”明美颤抖地问,“你确定吗?”
“我确定!”书颐说,“你的真诚打动了我。我会用一生报答你的真诚。我再也不会让父亲和你们为我痛苦了。”
“上帝!”明美激动万分,“戴维,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也是我的幸福时刻!”书颐说。
一个月后,在小镇的教堂里,他们举行了婚礼。
当神父问书颐:你发誓,永远爱这个女人,无论生老病死,都不离不弃吗?
书颐没有丝毫犹豫,回答:“我愿意。”当他说出这句话,他也没有丝毫后悔。32岁以前,已经是他的前生了,现在他活在今生里。一个女人无怨无悔爱着他,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更加真诚的给她幸福。
程瑞琛抱紧双臂,凝望着他的儿子。
当新郎新娘走下台阶,和所有道贺的客人拥抱亲吻时,父亲再次展开双臂,将儿子抱在怀里。
“爸爸!”书颐低声喊了一句。
这陌生的呼唤,让程瑞琛的眼眶湿润,他抓着儿子的手臂,用力道:“祝你幸福,书颐!儿子!”
“谢谢您!”书颐说,“给了我生命!”
程瑞琛推开儿子,道:“行了!往前走吧!客人还很多。”
书颐点点头。
“书宁!”明美拉住书宁,“弗兰克没有来?”她环望人群。
书宁脸色不太好,她淡笑一笑,道:“医学院里,功课比较多。”
“凯瑟林!”忽然教堂外的小径,跑来一个女子。
“伊莎贝拉!”明美兴奋地招手,然后对书宁低声说,“她是我的朋友。你哥哥静养的城堡就是她借给我的。”
伊莎贝拉走近,和明美来一个法式拥抱和亲吻。
“祝贺你!”她说着法语。
灿烂的春天阳光下,她一头栗色的卷发,散发着性感的迷人光泽。即使骄傲的书宁,也承认,伊莎贝拉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
“子涧!”伊莎贝拉向一位客人招手,说的却是汉语。
听到这个呼唤,邹子涧推桑一下书颐,低声道:“来了,迷人的伊莎贝拉来了。”
书颐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就看见了那个女子。
“你女朋友?”书颐低声问子涧。
子涧哑然失笑,道:“我想的美。”
明美拉着伊莎贝拉,走向书颐和子涧。
站在书颐面前,伊莎贝拉笑意盈盈,柔和的神情,像是提香画笔下的西斯廷圣母,明亮的目光里,不掺杂一丝尘埃。
“祝贺你!”她用汉语说,然后给书颐一个温柔的拥抱。
“谢谢!”书颐说。
所有人都在草坪上跳舞。音乐、美酒、欢歌笑语,所有人都沉浸在快乐的气氛中。
而书宁却不快乐。当那个伊莎贝拉来后,抢走了所有属于她的光彩。从来都是人群中心的书宁,当然非常生气。
书颐跳舞累了,就坐到树下,休息片刻。
伊莎贝拉走向他。
“这是幸福的时光!”她真诚地说。
书颐笑,道:“你的汉语说的非常好!”
“你忘记我了吗?”伊莎贝拉问,“也许,是的,你失去了一些记忆。”
她的话,像是一枚细针,一下子戳破了书颐记忆的某处,一些事情倏然穿破浓重的浓雾,清晰地闪现。
“书眉?!”他低声问。
伊莎贝拉点头,笑道:“弗兰克说,你不会再恨我了,所以我来参加家庭聚会。”
“林染!”书颐缓慢地说,“他为何没有来?”
“他不喜欢合家欢!”伊莎贝拉轻松地说。
所有的来宾都站在教堂前,拍下一张合照。
程瑞琛在中间,书颐在右,明美在他旁边。书宁在父亲左边,不知何时,伊莎贝拉站到书宁旁。所有人绽放出最美的笑颜。于是一张照片,就将那团圆的时刻定格。
过了半年,书颐提出要工作。但是,他不想回到太华,他的父亲没有阻挠他。书颐参加了北方一个省的市长招考后,做了一个地级市的市长。他的人生航船,在经历了三年的颠簸之后,再次出发了。
又过了一个冬天,第二个冬天到了,程书颐因公,前往另外一个城市。
途中,天空飘起了雪花,满天的大雪,纷纷扬扬,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将整个世界变成一片白色。
程书颐偶尔从公文里抬起头,看到公路指示牌,高高挂着,上写着:宁山县。好耳熟的名字,我曾经来过吗?
窗外的雪,格外的美丽,书颐凝望着,心中有片刻的激荡。又是雪!她在哪里?还记得纽约的雪吗?我记得,永远也不会忘记!
因为雪太大,司机放慢了车速,沿着公路缓缓前行,远方一片住宅区,映入眼帘。它们都已破败不堪,饱经风吹雨打,像是化石一样,矗立在风雪中。
风雪更大,眼前的一切恍如梦境。车子经过一个公交站牌,铁制的牌子已锈迹斑斑,斜插在路边,边角破损,在寒风中,颤抖不已。
有一条土路,此时已覆盖了厚厚一层雪,从站牌直通向不远处的住宅区。
这是哪里?书颐暗想,我来过吗?仿佛是熟悉的。
由于风雪太大,车子行驶困难,书颐让司机停车,走下来,缓步走到站牌前,情不自禁地他望向前方。
一辆老旧的、早应被淘汰的公交车慢慢驶过来。它冒着浓重的黑烟,发出刺耳的声音,摇摇摆摆,像是暮年的老人,疲倦地停在站牌前,一些人陆续下来。
不知是什么力量的牵引,书颐的目光望向公交车的最后一排,那扇窗子还是布满灰尘,飘扬的雪花中,仿佛那里有个人影,十分熟悉,书颐想上前看个仔细,但公交车开动了,他疾步上前,但发现那一排都是空的,没有一个人。
沿着那条土路,书颐慢慢走着,寒风打在身上,雪花飞舞,就像是他许久以来的那个梦。隐隐身后传来呼唤,如此真切,他遽然回首,却是空空,只有白雪。
不知不觉就走到住宅区,几乎没有思虑,他就转向一条小路,沿着小路,他来到一幢摇摇欲坠的破楼前。
这楼的一侧已经拆除,裸露的砖石、窗框卸下,断壁残垣,无限凄凉。没有迟疑,书颐迈进一个楼道。
旧式筒子楼,楼道黑暗,楼梯低矮。书颐习惯性地垂下头,从一楼踏上二楼。走过两个房门,在一扇门前,他站住了。
碎花的门帘应该有二十年的历史,又脏又破,冷风透过楼道中间的那扇小窗扑来,门帘无助地翻滚。
书颐上前,推一下门,奇异地,门没有上锁,竟然自己开了。
像是电影的蒙太奇,无数的画面扑面而来,他打开了这扇门,也打开了尘封的记忆。
她站在门边,没有泪,腿上流着鲜血,她的妈妈躺倒在厨房的那扇门前,沙发倒了,满地是玻璃渣子,能够打碎的东西全都碎了……
她从背后抱住他,喊着:“哥哥”!梦境里的喊声,不是来自书宁,而是她。
她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头发散发着苹果的清香,她清脆的笑声,在明媚的春风里飘荡……
她从大雪里,跑出来,像一个雪花仙子,她给了他,一个最温暖的微笑,他沉浸在那笑容里,一生都不想离去……
她叫何小瑛,她又叫何雨。
身后响起脚步声,书颐蓦然回首,是一个老人,拎着一瓶酒,站在楼道的阴影里,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程书颐。
“你是谁?”
我是谁?书颐也在问自己。我是如何到的这里?
“都搬走了!”老人摇晃着酒瓶子,身体歪歪斜斜,转身离去。然而,没有走出两步,他突然折回,迅速走向书颐。
站在书颐的面前,老人用力地打量书颐。“你是……?你是小程!”
小程!多么奇怪的称呼!可是多么熟悉、多么亲切,让人感到温暖,感觉幸福和快乐。
“吴叔!”书颐颤抖地抓住老人仅剩的那支胳膊。
吴叔上下端详着书颐,又惊又喜,嘴唇哆嗦了几下,豆大的泪珠,竟然就不受控制地流下。“你回来了,回来了!你没忘,你还记得这里……”
我忘记了!书颐想,我竟然忘记了!
书颐和吴叔站在房中,环视着满地的狼藉,斑驳的四壁。这是何家。
吴叔喝了一口酒,叹息道:“自从建了新家属院,年轻人搬了,其他能搬的都搬了;留下的,就是我们这些好死,死不了的,留在这破破烂烂的地方,想着我们糊里糊涂年轻的时候。五十年前,这里也是生机勃勃,我和老何,做学徒,成天嘻嘻哈哈。楼前那个小广场,常常放电影,翻来覆去,只有那几部片子,可是我们看得津津有味,多少遍,也不嫌烦。”吴叔摸了一把眼泪,凄凉地道,“沧海桑田,从前的花坛,变成了垃圾堆;从前的繁荣,变成了破旧;从前的小伙子,变成了老酒鬼。我没脸说老何,我也是一个酒鬼了。”
“何叔,他去了哪里?”书颐问。
吴叔指指天花板,苦笑道:“死了!总算熬到了尽头。”
“这一家人呢?”书颐低声问。
吴叔摇头,说:“走了。两年多前,彬子回来一次,把他妈接走了。”
“小瑛回来过吗?”书颐缓慢地问。
“她哪有脸回来?”吴叔突然高声,骂道,“不要脸的东西!丢尽了她爸妈的脸。”
这骂声就像一个个耳光打在书颐的脸上。是我,正是我造成了她人生的悲剧。这样的认知,让书颐痛苦不堪。我竟然可以大摇大摆的活着?
“不!”书颐断然对吴叔说,“你们都误解了她!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纯洁的女人,她有一颗最纯净的灵魂。”
吴叔看到书颐激动的样子,很吃惊。
“是我害了她。”书颐忏悔着,“我亲手毁了她,我才是那个恶魔!吴叔,我才是那个无耻的家伙。”
“你在说什么?”吴叔不解。
书颐狂笑起来。天那!他都做了些什么?他竟然亲手扼杀了她!那个他生命中,最深切、最执着的爱!
书颐像个疯子一般,痴痴笑笑,一遍又一遍,来来回回,走在那条从家属楼通向班车站的路上,风雪打在身上,全无感觉。恍恍忽忽,飘飘摇摇,人随着记忆飞舞。
多少爱,那么重,那么深,却被轻描淡写的破坏!可悲的人啊!竟然将灵魂卖给了魔鬼!只因为心底无限的贪念,因为狂热的嫉妒!
最后,他昏厥在雪地里,失去了一切知觉。
书颐大病了一场。当他病好后,明美把一个地址给了他。
“她在那里上学。”她说,“你去吧!”
“我会回来!”书颐说。
“我知道!”明美压抑着痛苦说。
他将她抱紧,用地力气很大,仿佛在告诉她,他一定会回来。
放下一切,书颐启程前往欧洲。他知道,自己一定可以找到她。
当飞机远离跑道,书颐闭上眼睛,逐渐沉入梦乡。
实际上,书颐抵达美国时,林染就告诉了她实情。
知道他没有死,虽然失去了他,但是何雨仍旧感激苍天。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只要彼此有爱,即使分离,又如何?
她改用了母亲的姓氏,为自己取名:陈杉。她决心,要用这个名字,为自己开辟一个新世界!
阴冷的冬雨,随风飘落,空气中,传来风笛声。
陈杉一边收拾着书本,一边随着风笛的节奏,默默打着节拍。
苏格兰人的节日还真的多,一有节日,就有风笛。
这里是爱丁堡。半年前,陈杉从伦敦来到这里。她记得,程书颐说过:爱丁堡是一座有故事的城市,它浓缩了苏格兰的历史。
这几年,她像是追寻着他的足迹,从美洲来到了欧洲,从纽约来到了爱丁堡。
她洗尽铅华,勤奋学习,连续取得了戏剧学士、硕士、文学学士等几个学位。放假时,她到各类戏剧团体打工,打杂、做剧务、临时演一个小角色,她想尽一切办法,学习一切艺术的精华。
电话响了,陈杉接起了电话。
“你好!”她用英语说,“我是陈杉。”
“我是林染。”那端笑说,故意模仿她些微带着汉语腔的英语。
“我在努力改掉。”陈杉用汉语为自己辩解。
“美好的乡音,不要改。”林染笑道。
“有事吗?”陈杉问。
“书颐去找你了!”林染说。
握着听筒的手有些松,呼吸一下子紧促,好一会儿,恢复平静,她才问:“为什么?发生事情了吗?”
“他记起了宁山县!”林染说,“凯瑟林决定把他送到你身边。”
“不!”陈杉低声。
“凯瑟林怀孕了!”林染说,“不过,书颐不知道。小瑛,他不属于你。”
“我知道!”陈杉凄楚地说。是的,他从来就不属于我!
挂断电话,陈杉手足无措,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他要来了,来到我的身边,可是,我不能留下他。这真是人生的折磨!
“你让书颐去见那个女人!”程瑞琛瞪着明美,“你头脑糊涂了吗?”
明美露出一个坚强的微笑,说:“爸爸,让他去吧!我希望他去。”
“为什么?”程瑞琛觉得女人实在很奇怪。
“当戴维躺在医院里,每个长长的黑夜里,我独自坐在他的身边,无边无际的黑暗包围着我。我想通了许多事情。如果我爱他,我就让他自由。”明美说。
“你是告诉我,我应该让他自由?”程瑞琛问。
明美点头,说:“爸爸。戴维在美国治病时,我极度绝望,弗兰克曾经带我去了一个地方:他妈妈的疗养院。”
程瑞琛震惊:“你,你去那里?!”
“是的!”明美说,“多么美的人,多么凄惨的人!难道您会鄙视她吗?”
程瑞琛哑口无言。
书颐实在是你的儿子。霍征和邹文山总喜欢说这句话。他却经常觉得,书颐太温顺、缺乏霸气。然而,事实证明,眼瞎的人是他。他的儿子,分明在走着他的路。
古老的爱丁堡,细雨翻飞,雾气重重。
陈杉默默走在程书颐的身边。
从方才他们见面,一直到此刻,他们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很有默契的,并排走在这条古老的小石子铺就的小径上。
曾经的热爱、热恋,依然埋藏在心底。只是面对必然分开的未来,此时,他们不知如何相处。
站在新旧城分开的王子街上。长长的山丘是天然的分水岭,一侧是古老的城池,处处都是历史的陈迹,甚至还带着王权争夺的血腥;一侧是繁华的现代化都市,不仅有世界名牌产品的专卖店,也有出售各类奇特小物件的小铺。
在这个分界处,书颐抓起了陈杉的手。
仿佛是最自然的事情,他们相拥在一起,带着甜蜜、也夹杂着悲伤,深深的亲吻对方。
这一吻,跨越了分离的岁月,就像他们从来不曾分别,他们始终依靠在对方身旁,牢牢握着彼此的手。
夜幕来临,他们返回住处。
“我害了你!”书颐再次道歉。
陈杉摇头,说:“已经都过去了。”
“我们回宁山吧!”书颐说,“我带你回去。”
“不!”陈杉摇头,“我还没做好准备。”
“你总要面对。”书颐坚决地说,“我造成的恶果,我一定为你弥补。”
陈杉固执的摇头,说:“书颐,你的假期只有两个星期。我不希望全世界都知道,你离开妻子,和情人在一起。”
书颐愕然。
“你妻子让你来见我,我就不能贪心。”她说。
一股沉重的悲伤充满书颐的心胸。他们确实分开了,即使再重逢,也不会改变。他们今生确实没有缘分。
“我们去找伊莎贝拉!”陈杉说,“她和她丈夫一起在哈佛。我本来就安排到那里,学习两个月。”
书颐指指陈杉的眼镜,笑道:“看来你真的很用功,都已经戴上它了。下午,我乍一见,还以为找错了人。”
陈杉推推眼镜框,笑道:“怎么,我变丑了?变老了?”
“不!”书颐说,“更加有味道,更加迷人!”
陈杉娇笑,道:“你的嘴巴变甜了!”
书颐张开双手,夸张地道:“我决定在有生之年,永远都赞美你!”
说着,他站起来,点燃蜡烛,关闭了灯。温馨的烛光里,他轻声吟诵:
我记得那美妙的瞬间:
你就在我的眼前降临,
如同昙花一现的梦幻,
如同纯真之美的化身。
我为绝望的悲痛所折磨,
我因纷乱的忙碌而不安,
一个温柔的声音总响在耳边,
妩媚的身影总在我梦中盘旋。
岁月流逝。一阵阵迷离的冲动
象风暴把往日的幻想吹散,
我忘却了你那温柔的声音,
也忘却了你天仙般的容颜。
在荒凉的乡间,在囚禁的黑暗中,
我的时光在静静地延伸,
没有崇敬的神明,没有灵感,
没有泪水,没有生命,没有爱情。
我的心终于重又觉醒,
你又在我眼前降临,
如同昙花一现的梦幻,
如同纯真之美的化身
心儿在狂喜中萌动,
一切又为它萌生:
有崇敬的神明,有灵感,
有泪水,有生命、也有爱情。
普希金 1825年
陈杉欢笑鼓掌。她喜欢这个程书颐,有些孩子气,有些小浪漫,有点儿傻气。
伊莎贝拉夫妻热情欢迎了他们。
“我们要去旧金山。”伊莎贝拉将家里的钥匙交给陈杉,“朋友,你们可以任用使用这房里的一切,以及外面的那辆老车。”
“多谢你!”陈杉和伊莎贝拉拥抱。
他们夫妻走了。
书颐和陈杉就像普通的恋人一样,住在这座房子里,平静的过着每一天。
他们一起打扫房间,一起做饭,一起整理草坪,一起去超市,一起开车到附近的旧货市场,一起去汽车影院,坐在车里,吃着苞米花,喝着可乐。
仿佛他们的时间不是两个星期,而是一生。
但是一天,陈杉接到了霍起恩的电话。
“你单独一人出来,我们谈谈!”他高傲地命令。
陈杉随便找了个借口,独自一人去见霍起恩。
“董事长已经放手。”霍起恩冷漠地说,“凯瑟林也放书颐自由。所以,你认为,你们可以双宿双飞?”
“你一直都憎恨我。”陈杉平静地说,“然而,书颐他爱我。”
霍起恩盯着她,不带任何感情地说:“你想过吗?即使他的父亲同意,即使他的妻子放手,然而,你们也根本没有在一起的机会。”
陈杉沉默。
“你知道,现在书颐的工作是什么?市长!你认为,他如何把你介绍给他的同事、他的上司?而且太华迟早是书颐的,太华直属公司就有近万名员工,还有海外公司,几万人。你认为,你配做那几万名员工的老板娘吗?”
何雨冷冷地回视霍起恩。虽然,她可以说无论别人如何轻视我,我绝不看轻自己;然而,他们因为轻视她,从而也会轻视书颐。
“我最了解书颐。”霍起恩说,“我们是一起从草原走出来的。他有今天,不是因为他是程瑞琛的儿子,而是他不懈的努力。他把一切痛苦和不幸深埋在心底。即使他的妈妈,也根本不曾真正理解过他。他的生命,就像一个纤夫,艰难前行。每一步,都是一次艰苦的攀登。他需要凯瑟林那样的女人,没有经历过阴暗、没有沾染不幸,生长在晴朗的天空下,一帆风顺,可以把她的幸运传递给周围的人。”
“我是不幸的?”陈杉反问。
起恩冰冷地问道:“你和凯瑟林相比,谁更幸运?”
“既然她已经很幸运,为什么她还要从我这不幸的女人手里,抢走唯一让我幸福的男人?”
“在奥地利,书颐主动向凯瑟林求婚。”起恩说,“那一段时间,我们谁都可以看见,他多么幸福!他们是夫妻,是你想抢走她的丈夫。”
“你来报答不平?”陈杉讽刺。
起恩说,“小的时候,书颐为我和林染打架,结果被他父亲罚跪,跪在煤渣跑道上,整整一夜,至今,他的膝盖还留有疤痕。我们是生死弟兄。我来这里,绝不是为了凯瑟林。书颐需要爱情,但是他也需要事业。离开太华,已经是他心口的一道伤;难道你还想让他离开中国?”
陈杉一下子哑口无言。
起恩又说,“虽然,董事长为了书颐,只好放手,然而,他也绝对不能忍受你踏进程家家门。书颐才和父亲缓和了关系,你想再次拆散他们父子?还有,当书颐做手术时,因为失血过多,一时血液供应不足,他的妹妹为他输血。书宁是轻度贫血,输完800cc的血,人就昏过去了。他们兄妹的感情是何等深厚!书宁是个单纯的孩子,她的价值观非常简单,她根本不可能接受你。你打算让书颐离开他的妹妹吗?
陈杉被霍起恩打败了,假如之前,她还有一点点幻想的话,此刻全都没有了。这个世界根本没给她任何机会。他们的爱情是不受欢迎的、是不幸的,是给周围的人带来痛苦的爱情。
霍起恩走了,陈杉站在街口,望望晴朗的天空,看看路边的绿树,闻闻花香,如此美好的日子,她的心却冰冷。她清楚的明白:这是他们最后的相聚。
最后的日子到了。
清晨起来,陈杉听到厨房里,噔噔作响。她立刻跑去看。
书颐正在剁肉馅。
“你要包水饺!”陈杉诧异。
“昨天,我在超市看到材料。”书颐指指面粉袋,又指指菜板,“中国人嘛,一定要吃水饺。我看那两口子,整个是两香蕉。你看看厨房,全是西餐用具。”
陈杉笑,道:“伊莎贝拉从小就在欧洲。钟少珩,大男子主义,才不肯进厨房。”
“你和他们很熟?”书颐问。
陈杉笑,道:“钟少珩说,我和他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怎么解释?”书颐不解。
“我们都爱上了程家的人啊!”陈杉笑。
书颐也笑。
他们一起包水饺,闲聊着那对夫妻,说起起恩,说起子涧,回忆着儿时的笑话,不时捧腹大笑。
“小的时候,你为什么要打林染?”终于陈杉问。
书颐苦笑一笑,道:“已经记不得原因。那时太小。”
“你分明比他大。”陈杉责备说,“他孤零零一个人去你家,你竟然欺负他。他太可怜了!”
“我错了!”书颐诚恳地说,“我不会再恨他。”
陈杉握住书颐的手,两人许久不语。
中午,他们一起吃了水饺;饭后,一起洗碗;然后一起漫步在校园。走的累了,就到一个树荫下的长条椅上休息,一阵微风吹来,他们头对头,睡着了。
醒来时,暮色涌来。他们慢行在大学城里。碰到一对老夫妻,白发苍苍,互相搀扶,从书颐与陈杉的面前走过。
一些孩子,踩着滑板,变换着花样,风一般,飞跑在街道上,晚风中,送来一曲《二泉映月》。
晚上,他们一起看了肥皂剧。偶尔为剧中人物的夸张表演,笑几声。
陈杉累了,依靠着书颐睡着。书颐将她抱上床时,她却睁开了眼睛。
她不想睡,她不能睡,这样幸福的时刻,不能睡着。瞪大了眼珠,拼命撑住自己,但最终抵不过睡意,她还是睡着了。
她再次醒来,又是崭新的另一天,阳光热烈地洒满整间卧室。
陈杉走出卧室,看到书颐已经穿戴整齐,坐在沙发上。
骤然间,十几天积攒的力量全部消失,她扑进他怀抱中,紧紧抓住他,哭泣道:“不,书颐,你不要走!”
书颐抱紧了她,他们疯狂地亲吻。最后书颐推开了她。
“书颐!”她问,“为什么你要和杜明美结婚?因为她无怨无悔照顾你?我也可以!”
“小瑛,我爱你,我想死在你的怀抱中,可是,活着的我,却不能属于你。”书颐惨痛地回答。
“为什么?”陈杉大叫,“你爱的是我啊!”
“我无法回答你!”书颐说,“也许这就是命运。”
陈杉泪如雨下。
书颐走向前门。
陈杉用力擦去泪水,站起来,坚定地说:“程书颐,这是我们有生之年,最后一次的相聚。既然不能相守,我们就谁也不要打搅彼此的生活。”
书颐回首,望到的是何小瑛坚强的目光,她像一颗钻石,浑身散发出光彩!
“好的!”他回答,“如果再见面,就是将死之时。”
他没有再去拥抱她,只是留给她一个微笑,然后打开门,走出去,关上,从此,也关上了他与何小瑛最后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