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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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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扶着碧云天走进吉芬的大门,听到守城的士兵说欢迎来到魔法之都的时候,小丫头乐得几乎要不顾自己的伤跳起来。
魔法学院很好找,我坐在休息室里,看着学校的接待人员治好了碧云天的伤,并带着她去见法师公会的服务人员,不由得重重吁了口气。
正在盘算着明天就回普隆德拉去等达克的时候,碧云天走了出来,垮着一张脸。
我笑了笑,“怎么了?还没进学校呢,就被同学欺负了?”
她摇了摇头,“他们说我资质是可以,但是要通过考试才能收我。”
“嗯,那是当然的,考题太难?你不会?”
想当初我也不知道打死多少只树精弓箭手协会才肯收我,想来要做法师,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她又摇头,“也不是很难的东西,材料也不是很难找,只是——”
看着她欲言又止,我皱眉,“只是什么?”
“要斐扬的水溶液——”她咬了咬唇,“人家,不知道斐扬在哪里。”
嗯,这女孩子的方向感这几天我算是领教了。
我叹息,“送佛送到西,我带你过去。”
“真是太谢谢了。”她抓住我的手,两眼亮晶晶的,“真不知要怎么报答你。你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到的——”
我笑笑,打断她,“说这些做什么,我们也算是朋友罢。”
“嗯。”她握着我的手,重重点头。
我只在心里叹息,我想要的,以目前的她来说,根本帮不上忙。
我只是想达克能够平安而已。
买了一路上打来的山货,我们勉强凑了些钱,但只可以传送到普隆德拉。
碧云天坐在街口,看着我手中空空的钱袋,愁眉苦脸的。
关系到考试,我们不可能像之前那样慢慢走去,没有足够的钱实在是件很麻烦的事情。
我应承了她,由我来想办法,但是——
若是达克在就好了。
普隆德拉的大街上很干净,我上次写下来的东西,一个不剩的被抹得干干净净。
其实想也知道,卢恩的首都,怎么可以有那种乱写乱画的东西留下来?
我站在那里,突然就觉得脚下空空的,像是踩在半空的云里。
我和达克重逢的希望或者比天上的云更为飘渺吧?
有个服事在我们身边打出条布告,上面写着“传送1000Z”的字样。
我过去问他,“斐扬可以去吗?”
他点头,“当然可以?几个人?”
“两个。”
“嗯,给钱吧,我用传送之阵送你们去。”
我觉得自己脸上有点发烧的感觉,轻轻道:“我们没有钱,我送个小妹妹去拿水溶液参加魔法学校的考试,你能不能——”
服事冷笑着,打断我的话,“要装穷,也先把头上那东西摘下来藏着吧。”
我怔了下,我头上?
不是只有达克给我戴上的花环吗?
我尤自发着愣,那服事继续冷笑着,“有钱买这么好的头饰,没钱传送?你想骗谁呢?”
“我,这个花环不是买的,是人家送的……”
“有那么有钱的老公还愁着这两个小钱?”
我睁大眼看着他,老公?!他在说什么?
那服事多看了我两眼,笑容开始变得暧昧起来,“你不会真的不知道吧?这个花冠,只有情人之间才会送哦,这可是卢恩的传统。它代表着最纯真的爱情哦,戴多久都不会枯萎,可不是一般的花朵串的,这样的花冠,是要杀死不知多少的月夜猫才有可能得到的。他既然能为你冒九死一生的危险打来这花冠,难道就不曾多给你一点钱傍身?”
我整个人的呆在那里。
我从不知道,这样小小的一个花冠,会有那么多含义在里面。
我咬着自己的唇,将花冠摘了下来,看着一直娇艳的花瓣,眼前不由得浮现出达克在弓箭手协会门口给我带上这个的时候微微泛红的脸。
原来,那并不是阳光映射的结果。
我为了取得弓箭手协会的认同去打树精的时候,他竟为了这个去了尸洞?
达克这笨蛋。
天下最笨的笨蛋。
泪又滑出来,滴在花冠上,犹如清晨的露珠。
对面的服事有些慌了神,“哎呀,我不过随口说两句,你别哭啊,我送你们去飞扬就是了。”
我轻轻的摇了摇头,勉强挤出抹笑容来,“对不起,我只是……”
碧云天拖拖我的手,轻轻说,“要不,我一个人去斐扬吧?”
“没关系。”我擦了擦眼泪,“我们现在有钱了啊。”
她怔了怔,“有钱了?”
我扬了扬手中的花冠,“这个,既然那么难打到,应该可以买到好价钱吧?”
有人从后面抓住了我的手,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你要是敢把那个卖掉的话——”
他说到一半的时候停下来,不知是要加重威胁的成分,还是根本就没想过要拿什么来威胁我。
我转过身,看着抓着我的手腕的骑士。
我从没有像那一刻那么感激诸神,给了我双耳让我可以听到他的声音,给了我双眼让我可以看到他的样子。
既使他的声音咬牙切齿,即使他的样子狼狈不堪。
我看着他身上的缠着的纱布和吊在胸前的左手,重重的叹了口气,任他抓着我的手,“我若卖了它你要把我自己样呢?达克?”
他伸过手来,再次将花冠戴到我头上,“我不是故意要丢下你一个人的。”
“我没有怪你。”我低着头,让他调整花冠的位置。
“可是你说要卖掉它。”
“不然我哪来的钱去找你?。”我抬起眼来,直视他,“你若不在我身边,留着它又有什么意义?”
“你不用来找我啊,你只要像这次一样留言给我,我一定会尽快找到你的。”他的手放在我肩上,轻轻的笑。
我忍不住又想流泪,“我是留了,我在城里写满了你的名字,可是,第二天就已经被人抹得干干净净了……”
“没有哦,七七。”他轻轻的擦了我脸上的泪痕,向空中努了努嘴,“你看。”
我抬起头来,惊呆了。
我写下的字虽都被抹干净了,但是不知道是谁在两个屋顶拉起了一条巨大的条幅,横跨整个中央广场。
上面写着,达克,见字请在中央广场等,七七。
莫说中央广场的人能看到,只怕在城门口都能看清这一排字。
我抱住达克,任眼泪沾湿他的衣服。
他轻轻抚我的背,微笑着:“就算我一时间没有看到,也总会有人提点我的。大家都在希望所有人都能幸福吧。”
身边有掌声响起来,我回过一双泪眼,看向带着鼓掌的碧云天。
小女孩笑得像蜜似的,“这种时候,应该要笑哦,这可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情啊。”
“嗯。”我点点头,挂着泪便笑了。
音乐在笑声中响起,人们让出一条路,让那个弹着六弦琴的诗人走过来。
诗人在我们面前笑着,“祝福你们,我想你们不会介意我把这编成故事去唱吧。”
达克微笑道,“当然不。”
于是那诗人在喷水池的栏杆上坐下来,拨着他的琴,开始唱歌。
“嗯,”我点点头,“我还是喜欢诗人啊。”
“七七!”达克放在我腰上的手紧了一下。
我仰起脸来,轻轻的笑,“是,我知道女孩子只可以做舞者。不用再纠正我了。”
他叹息,皱着眉,喃喃的唤,“七七。”
“嗯,等你伤好了,可以陪我去学跳舞吧?”我笑,“我想这花冠一定很衬我的舞裙。”
他又叹息,“前提是你不把它卖掉。”
“那得有人保证我不缺钱花。”
“我会和你在一起的。”
“永远不会离开?”
“嗯,永远不会离开。”
“以花冠起誓?”
“以生命起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