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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十二章 女红针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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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金光穿窗而入,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
如清凉的泉水在炎夏里漫过全身,若水就在这种舒服的感觉中缓缓地醒来,一夜无梦。她不想睁开眼睛,虽然阳光已映在她脸上,眼帘上方一片光明。凉风习习,若水很惬意地呼出一口气,好久没有这么舒服过了,那焚身的金乌魂让她老是觉得如处三伏,而这凉风来得太是时候。凉风转寒,冰冷刺骨,若水有些惊奇,抬眼向那风的来处瞧去。一个人影竟然似要跳进屋来,若水呀的一声轻呼,下意识地把被子往上拎拎,直拉到鼻子底下。
多日不见的厉龙从窗户伸了大半个身子进来,正笑吟吟地望着若水,他张口一呼,又是一团白雾从他口中喷出,罩向若水。见若水醒来,他高兴地嚷嚷,“若水小丫头,我的衣裳呢?”久违的阳光洒了厉龙一身的金色光芒,今天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看清是厉龙,若水松了一口气,很不好意思地道,“哦,对不起,厉龙,我还没有裁呢。不过没关系,我今天就去求娇云帮忙,然后给你做出来,好吗?”
厉龙呼地扔了一件东西到若水榻上,正是他那件满是破洞的白衫。“老大说你最好别去找娇云。你就帮我补补得了。”若水心中一痛,本来以为是新的一天了,却原来每一个新的开始都无法摆脱旧的阴影。罢了吧,人总是要活下去的,一个人不能决定自己活在什么时代,也不能决定别人如何对你,但至少可以决定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对待自己,对待生命中的每一天。
若水点头笑道,“好吧,不过可不许嫌我做得难看!”她打量着厉龙身上的白衫,“你身上这件挺好的呀,一模一样,还没有破洞。旧的不要也罢。”
厉龙促狭一笑,白衫凭空消失,身上再无寸缕。他肩阔腰细,形态威武,身形完美无伦。“那是我的龙皮,我没有穿衣服!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子比较帅一些?”
若水面红过耳,这条臭龙,亏得他只有半个身子从窗户里露出来!
厉龙也不敢过份,将身一抖,白衫复现,他嘿嘿笑道,“小丫头,别让我太长时间不穿衣服,我要是上瘾了,这蜀都的小丫头们可就惨了!”说罢拱手大笑而去。
若水梳妆洗漱完毕,把厉龙的旧衣和那一包奇锦都拿了出来,放在几上。若水就是打不起精神来做这女红活儿,她拼命地在心里给自己鼓劲,却收效甚微。毛毛球从榻角窜了出来,跃到几上,有些神困疲乏的样子。若水轻轻叹了一口气,把毛毛球抱到怀里,抚着它光滑细软的毛。像是对毛毛球说话,又像是自言自语,她幽幽地道,“我该怎么办呢?这个世界里,我似乎做什么都不行,还不识字!”若水始终对不识字耿耿于怀,“我不会做这要命的针线活,但厉龙就像是我弟弟一样,我真想帮厉龙把这衣裳做好,可他,他不让我去找娇云。”若水的声音有点哽咽,“我真的那么笨吗?毛毛,”若水把毛毛球举起来,看着它的眼睛,“毛毛,你说,我真的那么讨人嫌吗?”若水想起了在雨夫人那里无端所受的委屈,心中又是一痛,隐约之中她觉得自己似乎在毛毛球的眼里看到了一丝怜悯。
若水勉力挤出一个笑容对着毛毛球,“我不会有事的,如果连自己都放弃自己,那这个世上就连一个在乎我的人都没有了。”若水的声调里有一种做作的活泼,她把毛毛球放到一旁,拿过包着三匹奇锦的缎包,笑道,“哼,我就不信,以我的水平,还会搞不定这女红针线?该厉龙倒霉,”若水的笑容开始变得真实起来,“我就拿他这件破衣服来练手,然后再用他的新衣服进一步熟习,最后给自己做件漂亮的长裙,你说可好?”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若水没有提及那匹青色的奇锦,她正要打开缎包,门上传来剥啄之声,温文的声音响起,“若水,厉龙说你醒了,你好些了吗?”
若水伸出的手僵在缎包上,心中却是五味杂陈,难以言表。青泠半天不见若水应声,走到窗前,正好看到若水如泣如诉的眸子。这丫头竟然又瘦了,两个眼睛显得又大又黑,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那眼光里闪烁。
“你瘦了,整整一天多没吃东西了吧?娇云特意给你煮了一些稀饭,快去吧。”
原来他还是记着自己的,可为何总是娇云不离口呢?若水望着青泠,唇边渐渐露出微笑,不管怎样,能在阳光下看到青泠总是好的。她推开缎包,随着青泠去了。
青泠看着若水把一大堆食物吃掉,总算是放心了些。看来不是金乌魂出了问题,可能还是生病了,只是,金乌魂虽然对若水是种折磨,却也应该是极好的护体之火,若水怎么可能被寒气所侵而生病呢?青泠百思不得其解。
若水真是饿了,看她吃得那么高兴,娇云心里甜甜的。她不知道若水与青泠有什么关系,但她能感觉到青泠对若水深深的关爱,那感情也许连青泠自己都不曾察觉,但足够让所有敬畏青泠的人对若水也爱屋及乌,何况水妹妹是那么气质幽远,兰质蕙心的一个女孩子。
今日的天气不如昨日,微雨霏霏对漆来说是极好的天气,在湿气氤氲中干燥的漆料上面永远会带一种流动的光泽,所以自己一直便在坊中髹漆。不过今日倒可以雕几个木胎,这蜀都的天气,阴雨日不少,有的是时间髹漆,倒是可以用来干燥木胎的天气少。娇云突然想起昨日以绝高的价格卖出的漆盒,多亏了水妹妹的那句话,不如让她挑一个喜欢的,自己好好研磨后髹上漆送给她?
娇云兴致勃勃地拿了好几个漆器的木胎过来,放到几上请若水一一察看。有厉龙早上的那句话,若水这才发现,原来娇云真的是很少跟自己接触的,即便这漆盒,她也并没有递给自己,而是先放到几上再请自己去看。现在想来,自己几乎便没有碰到过她的手。
若水虽心中狐疑,注意力却被娇云那些尚未髹漆的漆器吸引了过去。她曾找娇云要过一件小小的漆器带去送给雨夫人做礼物,而漆器究竟是如何做出来,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在蝶梦星系,庄家有几个祖传的漆盒,被恒温恒湿地保存着,而联邦的漆器就更少,因为漆树已经绝种了。
眼前的这些木胎,大多是漆盒,高半尺,径一尺到一尺半,盒外雕有各种花纹,回旋萦绕,如变化多端的云气。而盒盖上则雕各种人物或是花木,有的盖上有钮,钮多为兽头,狰狞者居多,偶而口中而含一小环。似那天卖与楚商的大木盒也有,另外还有几个小小的漆碗漆杯之类的用品。
若水一边看一边赞不绝口地夸赞,赞得娇云面如红霞,眼睛放光。
若水的拧劲儿上来了,故意沿着几走到娇云身边,把一只漆盘递给她,“这只漆盘里雕的可是凤凰?”若水促狭,见娇云并不伸手来接,便欲放到她的手里。
“是吗?我看看?”一只手接过了漆盘,正是一边冷眼旁观的青泠,他不动声色地接过漆盘,正好站在娇云和若水中间。
好拙劣的手段,若水皱眉想。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青泠不让自己与娇云接触?若水望向青泠,后者虽然手持漆盘,却并没有如他所说地看看,反而看着若水,眼神清澈。若水觉得心中一累,罢了罢了,真是命中的克星,我便当什么都不知道罢,别人的事,与我何干?
若水想起家中那重宝般的漆器,其中一只上面嵌有一些五彩斑斓的东西,大哥的女朋友曾告诉自己那是一种已经绝种的生物,是淡水中的蚌。“娇云,你会在这凤凰的尾羽上镶嵌一些东西吗?凤凰应该是种美丽的鸟。”
娇云拿起另一只漆盘,道,“水妹妹,你刚才拿的那只是凤,这只才是凰。凤凰应当是一对的。”她把漆盘递给青泠,眼前这两人便如凤凰一般,也是一对璧人,只不过,凤凰要想成对,总得需要凤求凰。“我有时会镶嵌一些金银在漆面上,不过多是客商要求才那么做。我不太喜欢金银铜铁那一类的东西。”
“金银?哦,娇云,这江边有蚌吗?”
“有啊,很多。”娇云有些奇怪,若水怎么突然想起蚌来了,房前的江边有不少这种东西,孩子们常常拾来玩耍。
“那壳很漂亮啊,你要是不喜欢金银,可以用蚌壳的七彩天然来镶嵌凤凰的尾羽,会非常漂亮的。要是有阳光映照,我估计那凤凰会飘然若飞呢。”若水抿嘴笑道。
娇云耸然动容,两眼放光,水妹妹这主意相当不错。她兴奋地说,“我这就让人去找两个蚌壳来。”急急地转身便出了房门,只剩下青泠和若水两人在房中。青泠看看手中的漆盘,再看看抿嘴轻笑的若水,这女子还有多少可以让自己觉得惊讶的地方?
若水很坦然地回望青泠,这男子很好看,很飘逸,很洒脱,很让人心动,很可以依靠……可是与我何干?她释然地对青泠笑了笑,道,“厉龙呢?他从漆山回来就只知道找我给他补衣裳么?”
“老七请他喝酒去了。上次老七吹牛说要弄巴乡清给他,他老揪着不放,老七无奈,答应请他喝上一天的酒,酒肆由着他选,所以一大早两人就出去了。”
“一切可都顺利?”
想起厉龙当时的话,青泠就觉着好笑,“厉龙道漆山的人很好骗,所以老七的侄子连害人都不会掩饰,漆山的人答应好好看着他,再不放他出山。不过新漆下不来,要等到夏天。”青泠嘴角有一丝笑容,就如父母说起淘气的孩子,“厉龙这懒骨头,居然想把银鲤弄来替他跑船。”
“对了,你昨天去见雨夫人了?什么叫错有错着,疑心尽去?”
若水发现自己已经渐渐地可以面对现实了,她举重若轻地答道,“我不识字,雨夫人给我看《道德经》我就愣住了,所以她再提及关尹我也就没什么特别的反应。”若水抬起头来坚定地说,“青泠,你说得对,这雨夫人绝对不简单,她昨天的一席话,试探的味道太重了。我不相信她与关尹之事没有一点关系。只是,我们在成都人生地不熟,如果去四处打听像她那样的高门显族,只怕上午刚问完,下午便会传到她的耳中。这叫我们如何去查?”若水皱着眉头,沉思起来。
青泠觉得自己有一种古怪的想法,要拼命压制住才不至于伸出手去替若水抚去脸上所有的烦恼,“若水,”青泠一想起李冲便忍不住露出微笑,“今天晚上陪我在院里走走,我让你先见见将来会替咱们去查的那个人。”
与兴冲冲地带了蚌壳回来的娇云再聊了半天的螺钿镶嵌,时已近午,若水不得不振作精神回去面对那令人烦心的女红针线。
刚推开门,若水便吃了一惊。她急急走到几前,几上只剩下一个缎包,厉龙的旧衣竟不翼而飞。若水四下环顾,却无任何别的踪迹,她心中一动,打开缎包。果不其然,那匹买给厉龙的奇锦也不见了。这是什么意思?莫非娇云想替自己把这活干了?不对啊,娇云这半天几乎一直和自己在一起,那么,是厉龙改变主意,拿出去找别人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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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梦星系。
蝶梦星系的迁徙既然势在必行,在师鹤的安排下,各项准备开始如火如荼地进行起来。
全部迁徙将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是先行者,由几乎半个“御风”舰队和星际移民所用的巨大的银梭组成。这一批的移民量并不大,因为既要为庞大的银梭寻找稳定的星路,又要在南冥找到适合居住的星球,并建立新的居住城。虽然以前探测的结果看上去不错,但究竟会有什么危险在等待着庄氏一族,谁的心里都没底。
等第一批基本安定下来,第二批的数艘银梭便会一一出发。说是第二批,其实又会分为若干拨,庄家大部分的族人都应该是在第二批到达南冥。
第三批则是最后一批,主要是一些留守的族人,他们会负责扫尾工作以及一些监测的事宜。这最后一批人相当少,族里决定一直留守到危险逼近的时候。毕竟蝶梦星系在人类聚居区的附近,与宙斯联邦及母星地球也相当近。如果华族,甚至整个人类,需要庄氏家族作一些什么贡献,庄家决不会推辞。
因为不知危险会在何时逼近蝶梦星系,族里认为应当尽量加快迁徙,所以除了银梭,还有更大的浩梭在研制之中,当然,移民舰越大,星际穿越就越难,毕竟,量增大到一定的程度便会出现质变,而这正是那些研制者们伤脑筋的问题。
第一批的名单已经敲定,按庄正道的想法,师鹤应该留下来主持大局,但这一次师鹤说什么也不答应,一定要亲率“御风”舰队为银梭开道护航。两人争执不下,师鹤最后被逼无奈,竟跪下道,“父亲,让我一生中有一次机会去做我真正热爱的事情吧!”
望着几乎是郁郁不乐了一辈子的儿子,庄正道昂首向天,喉间竟有些咸咸的液体让他品尝出片片苦涩。这个本来极有天份的孩子被责任和义务磨去了满腔豪情,如果做“御风”的领袖,他无疑将是联邦首屈一指的天才,如他曾经的称号“晨星”,世人只能仰望,永远无法企及。而作为族长,他显然一无建树。他太执着于完美,太执着于逻辑,太执着于真相。这种人,可以高高站在科技的浪尖之上俯视众生,却永远无法成为一个真正厚重的思想领袖。更何况,他太善良,妇人之仁啊,妇人之仁只配去吟诗作画,在和平的时代里还无所谓,但一到了大动荡的乱世,没有魄力和决断,他将无所适从。
庄正道长叹一声,也许那个正在沉睡的孩子才是最适合的族长人选,只是当年……。也罢,放了师鹤吧,再把他强留在族长的位子上很难说对庄家会是幸运还是不幸。
师鹤于心不忍,正要开口安慰老父,却听庄正道正色道,“好!师鹤,我放你去御风。这族长一职,就让我这把老骨头来担它一担。不过我得警告你,御风现在可是我们庄氏全族的希望,不要让我将来后悔今天放了你!”
师鹤惊喜抬头,父亲竟然如年轻时一样,霸气豪迈。
轩文岸没有回轩辕家族。他和他的人带着所有的仪器和设备全都留了下来,誓要守得云开见月圆,成天地呆在施楠身边,把施楠所有的生理数据都记了下来,详尽到了可以克隆的程度。连如月都笑他,莫非寻寻觅觅了大半辈子,现在才发现原来当年师鹤身后的小丫头才是心中最爱?轩文岸哈哈大笑,不置可否,却偷偷对师鹤道,那样倒是不错,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天天和你在一起……哦……在一起喝酒了!师鹤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去死吧!”
师鹤的变化让轩文岸欣慰不已。真是族长一职害人,师鹤一抛开族长的羁绊,马上就变回了当年的“晨星”,也会说笑了,也会扁人了,脑子也会动了,举手投足之间全是自信,整个人弥漫着星空的气息,浩瀚而深远,怎一个潇洒两字了得?那天他在御风舰队的就职演说,听得轩文岸心潮澎湃,恨不得背生双翼,随他遨游冥天。那些天生就着迷星空的“北冥之鹏”们自然更不必说,御风岛上欢呼声如雷声轰鸣,震耳欲聋。
再以后,各居住星上便开始频频出现各式的云梭,而蝶梦星系外的小行星带上就像一次又一次地经历着流星雨,在北冥上都可以感到行星带上的狂风暴雨,远望去就像有无数的烟花在那里迸放。三个月内,庄氏的星象站往宇宙边界再推进了数万光年,宇宙全息投影里,又新添上了数以百万计的新星,浩梭的研发出现突破,银梭的制造速度大大提高……这师鹤啊,鲲之于海二百多年,一旦振翅化鹏,便是扶摇直上千万里!
一切都在井井有条地进行,只等第一批庄氏族人出发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