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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叶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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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骄阳似火,八月的香港没有一丝风,热得教人透不过气来。就算到了傍晚,日头还是赌气似的迟迟不肯落山,依旧这样霸道地铺撒下来,漫天漫地的金色令人眩晕,好像非要把人心底的那些隐秘都翻出来大白于天下,让人无处遁形。叶开这样想着,不由得有点烦躁,他用力抓了抓一头被汗水浸湿的头发,仿佛这样能让自己舒服一些,在“铛铛铛”聒噪的红绿灯提示音里,摇着长长的影子,晃到了马路对面,走进一家空荡荡的茶水档,拖了张折凳,赖着柜台坐下来。
“冻柠茶,唔该!”
茶水档的老板,是个黝黑精瘦的中年男人,约莫五十来岁的年纪,高颧骨、凹眼眶,一看就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他穿着一件黄色的旧汗衫,后背已经被经年的汗水浸出了星星点点的小窟窿,一条土灰色的四方大短裤也有日子没洗了,一双磨得快透底的人字拖,却并不将脚丫子伸进去,而是大喇喇地踩在上面,脚趾头随着手上游戏紧张的节奏,不自觉地一翘一翘的。
听见叶开的招呼,他不情愿地一回身从后面的冰箱里拿出一杯饮料,一只手递给叶开,眼睛和另一只手都没有离开游戏。叶开一把揽过杯子咕咚咕咚地灌下去,一抹嘴苦着脸道:
“哇,大佬,你这里面是哪个世纪的柠檬啦?整杯茶除了冰味就是馊味,回头我要是拉肚子,肯定是你害的。”
仿佛没听见叶开的抱怨,茶水档老板的眼睛丝毫没有从游戏上挪开的意思,又一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扔给叶开:“点点,这个月的。”
叶开打开烟盒,瞟了一眼便揣进他那条破牛仔裤口袋里,佯装抱怨道:“还用点咩,一摸就知道没几张啦。我说齐sir,做卧底也是要吃饭的。这点钱我要是在你这里喝坏肚,都不够上医院挂水的。”
“臭小子!再大点声啊,我觉得马路对面那个收纸皮的阿婆还没听清哩。”被叫做齐sir的人百忙之中抬起头翻了叶开一个白眼,又一头埋进游戏里,“说正事。”
“我收到风,马上会有一个重要人物来香港和向应天见面,就在这几天。这个人叫杨宇,不知道什么来头,我只知道向应天很重视他,特地叫我在中半山给他租了个单位,还嘱咐我,如果有人打听租单位的事情,暂时保密。”叶开说到这里,冲齐sir已经不太茂盛的头顶挤了挤眼睛,“哎,你猜,这个杨宇会不会是向应天包养的一个小蜜啊?”
齐一心挑了挑眉毛:“衰仔,少胡说八道了,快点儿接着说!”
叶开涎皮赖脸地又往柜台上蹭了蹭,一伸手说:“说好的东西呢?”
齐一心没辙,只好放下快要长在手里的游戏,一弯腰又从柜台底下掏出一个油乎乎的小纸袋子,扔到叶开手里,没好气地说:“早上专门去莲香楼买的,排了两个小时的队啊!吃吧,撑死你,早晚肥成叉烧!”
叶开喜滋滋地叼了一个叉烧包在嘴里,不清不楚地嘟囔说:“除了那个杨宇,还有个事我也觉得可疑,上次我们的行动让向应天损失挺大的,他现在到处找内鬼,飞仔是负责上次交接货的,那么一大批货没有了,他难逃干系,向应天要是不怀疑他,那就不是向应天了。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向应天还不动手,也不知道在等什么。”
说到这里,叶开撑起身子趴在柜台上,伸长手指虚点着齐sir的手机说:“你得集中火力打这一角,另外那个蓝色小鸟是散弹,弹出来以后你再点一下屏幕就散开了。一个弱智游戏玩了半年都没打过去,你现在越来越老年痴呆了,齐sir!”
齐一心的嘴角微微扯了一下,终于放下手机,一脸淡定地冲叶开点点头:“杨宇的事情我会安排人查一下,这次的消息很有用。回去记得买肠胃药,那杯茶里的柠檬起码泡了有一个月了,拉肚子我可不给你算工伤!”
叶开故意把脸一耷拉,弯着腰捂着肚子,夸张地“哎唷哎唷”叫着扭出门去。齐一心终于绷不住乐出来,心里暗骂一声“死马骝”,又不无担心地对着叶开的背影嘱咐了一句:“自己小心啊!”
(二)
从齐一心的茶水档出来,叶开跳上一辆小巴,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把头轻轻倚在车窗上,一边吃着手里的包子一边望着街景出神。当小巴经过油麻地的一片旧居民区时,叶开微微地侧了侧头,闪过一丝留恋的神情。
这个居民区是港英政府在七十年代统一修建的公屋,狭小、破旧,却到处弥漫着亲切的市井气息,一到晚上,这个在白天毫不起眼的片区就成了附近最活色生香的风景。临街一面的外墙上,总是见缝插针地挂满了各种招牌和灯箱,晚上霓虹灯一开,便是满眼的繁华。比繁华更喧闹的,是楼下坚叔的茶餐厅,这边柳婶家有出息的荣仔,刚刚结束了中环没日没夜的OT,一把拽开勒了一天的领带,屁股还没坐下就吵吵着“坚叔!快给我来碗河粉,饿死了!”那边年近四十的娥姐趿拉着拖鞋坐在门口,披着挂了丝的蕾丝开衫,全然不顾山寨的领标在脖子后面迎风飞扬,冲着邻桌的阿强有一搭无一搭地递着秋波,尽管她这位当年的“索腿天后”现在已经被街坊们改称为“索腿太后”了。阿强的老婆,比阿强还强壮的阿花,一面摁着自家不听话的小子用奇怪的调调读着英文,一面不忘记狠狠地剜了娥姐几个飞刀眼。门口卖鱼蛋的鱼蛋阿婆,慢悠悠地推着车从门口走过,嘴里哼哼着早就荒腔走板的粤剧唱腔,鱼蛋车上的昏暗灯光一晃一晃的,引得大扑棱蛾子不停地往上撞。
这片居民区有叶开五岁以后的记忆中最熟悉的味道。
叶开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坚叔的时候,他还不是茶餐厅的老板,只是个卖牛丸的小贩。每天天不亮,他都要和坚婶穿过大半个九龙去买最新鲜的牛肉,剔骨切块之后,厨房便准时传来一成不变的笃笃声,不管刮风下雨,从不停息。坚叔说,好的牛丸一定是潮汕师傅亲手按着均匀的节奏和固定的方向一下一下打出来的,手上的力道要均匀、不能偏也不能使蛮力,这样的牛丸才会弹牙,这样做出的牛丸河粉,汤汁里才会饱含牛肉的香气。对这片公屋的街坊来说,每天听到坚叔每天虔诚的打牛丸声,就好像是听见了妈祖庙的木鱼声,心里各外踏实。
那时,叶开住在公屋北区一个简陋的福利院里,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只记得福利院的嬷嬷是个不苟言笑的老太太,孩子们都有点怕她,但嬷嬷的心地是极好的。有时候叶开淘气,会偷偷溜出门去,在坚叔坚婶的摊档前看一会儿卖牛丸,再跑去鱼蛋阿婆那里蹭几枚鱼蛋解解馋,然后把一双脏手在街坊们搭在门口湿嗒嗒的衣服上面擦一擦,就拐个弯坐在街角的马路牙子上,一边数着今天又过了几辆汽车,一边想着荣仔怎么还不放学,今晚可有张国荣的告别演唱会呢。待挤在荣仔家的电视机前看完整场演唱会,叶开一边哼着“thanks, thanks, thanks, Monica”,一边溜达回福利院,这个时间大门是肯定已经上锁了,但旧房子周围总是不缺少可以攀手攀脚的地方,所以叶开总有办法爬回去。
和大多数男孩子一样,叶开的少年时代都是这么混混沌沌地过着,每天一睁眼好像就有无数开心的事情等着他去做,至于将来要干什么这样死脑细胞的问题,叶开是从来抽不出时间想的。因此叶开能考上警察,完全是个意外。可命运就是这么奇怪,你越想做什么吧,越不给你,越是无心插柳,越柳树成荫。叶开明明是陪荣仔去报考的,他还记得荣仔当时紧张得那个怂样,登时就义气发作拍着胸脯保证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只要不被涮下来,一定陪荣仔考到底。结果西天是到了,“佛”却被涮下来了。天底下竟有这么荒唐的事情!叶开当时就不想去了,可是警校岂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况且眼光老辣的齐一心第一次见到叶开的时候,就觉得这孩子机灵、活泼,骨子里却又透着乐天和沉毅,一眼认定了这是一个做卧底的好苗子!
对于卧底这件事,叶开其实并没有纠结多久,和在警队里呆板拘束的日子相比,他反而有点喜欢卧底这种更自由一点的身份,再说爱刺激爱冒险本来就是男人的天性。况且,还可以时不时地见一见齐一心这个老头子。齐一心还真是个有趣的小老头!叶开想。每次和齐一心接头之前,叶开都忍不住猜想两件事:第一,今天会给我买什么好吃的点心;第二,齐一心今天会扮成什么样。每一次接头,齐一心都会装扮成不一样的身份——和物体。有时候是茶水档的老板,有时候是拖着口水的痴呆阿婆,甚至有时候是街边的一只垃圾桶,还有时候是星光大道上的一尊雕塑,有一次叶开发现兰桂坊门口那个千娇百媚的站街女,居然隐隐露着胡茬的时候,差点没把隔夜饭吐到大街上。
想到这些,叶开的嘴角忍不住挂上一弯月牙。没有人打扰的时候,他就喜欢回忆这些有趣而温暖的往事,等这些温馨把心填满的时候,那块缺失的记忆带来的怅然、以及与卧底身份如影随形的惶惑,就仿佛真的感觉不到了。
(三)
已经成为向氏企业总裁向应天的私人助理的叶开,当然不可能再住在那个旧居民区了,叶开现在住在深水埗的一幢旧公寓的顶楼,这里离向应天在石硖尾的别墅很近,和他同住的还有傻仔。向应天曾经想让叶开搬到自己的别墅和佣人一起住,这样有事需要叶开的话会方便些,叶开以“老城区生活便利、方便照顾傻仔”的理由拒绝了。如果没有后来那些事情,叶开觉得这世上他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傻仔了。
傻仔姓骆,当年他爸妈带着他从蛇口游水来香港淘金的时候,他还不到两岁。傻仔小时候本来不傻的,三岁的时候不小心从阳台上掉下来跌伤了脑子,傻仔的爸妈在香港没有身份,不敢去医院,怕被警察知道了遣返,硬是把抢救的时间给耽误了,等傻仔再醒来的时候就变成了傻子。后来,傻仔的妈抛下爷俩跟一个有钱佬跑了,傻仔的爸找不到工作,又拖着个累赘,就只好干起了古惑仔,跟着看看场子、砍砍人什么的,挣一份糊口的钱。再后来,傻仔的爸在一次折凳片刀乱飞的混战中被砍死了,连被谁砍死的都不知道,也没有人想起来过问。从那时起,傻仔就成了彻底没人管的孩子。饿了就去垃圾箱翻点吃的,困了就钻到桥洞下睡一宿,街坊们看不过去,偶尔接济接济,傻仔居然就这样胡乱活了下来。
别看傻仔整天疯疯傻傻的,却是一把修车的好手。傻仔常住的水泥管旁边,有一家不起眼的修车行,叶开不来找傻仔说话的时候,傻仔就拖着口水蹲在一旁定定地看着修车行的师傅忙来忙去。修车行的师傅知道他傻,只要不太碍手碍脚的也并不怎么赶他,偶尔还会管他一顿午饭。一来二去的,傻仔居然学会了什么是离合、什么是发动机,有时候还会适时地给忙得满头大汗的师傅递上一两件工具,十次大概有九次都能准确地猜到该递扳手还是钳子。修车师傅觉得这个傻子有趣,不忙的时候就正儿八经地教教他,时间长了,真把傻仔当自己的徒弟了,遇上不是很复杂的毛病,就让傻仔自己应付,慢慢地经常来修车的客人都知道这里有一个会修车而且手艺还不错的傻子。
傻仔被向应天看中,是缘于一次偶然。当年的向应天不过是“隆兴社”老大龙哥手下的一条得力的马仔,帮着龙哥守着油尖旺区大大小小上百家酒吧和KTV,除了防止别的社团来踢馆以外,还要留心散“货”的时候别撞上警察。有一次,向应天带着自己的贴身保镖刀疤带一批“货”到深水埗,路过修车行附近的时候,正赶上有古惑仔在附近砸场子,引来了警察的例行检查。向应天急忙命刀疤掉头,该死的车居然在这个时候抛锚了!他们只好下车,情急之下把手上的“货”全都扔进了附近的排水沟。就在向应天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却猛然发现几步远的地方站着一个衣着邋遢的年青人,流着二尺长的口水,正冲着自己的车一边傻笑一边说:“修,车,修……”情急之下,刀疤抬手就用枪顶住了傻仔的后脑勺,傻仔没有任何反应。
几乎是一瞬间,向应天一把按下刀疤的枪,厉声说道:“附近都是差佬,不想活了!”又转过头来看着傻仔:“你……会修车?”听见“修车”,傻仔目光涣散地点了点头,然后又缓缓地摇摇头。
“大哥,跟个傻子废什么话啊!一会差佬过来就麻烦了!”
向应天沉住气看着傻仔:“到底会不会修?”这次傻仔没吭气,径直走到车前打开前盖,低头忙活起来。只见他拧拧这里、扳扳那里,不消五分钟,傻仔再次抬起头来,瓮声瓮气地说:“好了!”要说傻仔的手艺真不是盖的,就这么两下,居然真的就把趴了窝的车鼓捣好了!向应天跳上车,冲着刀疤使了个眼色:“带他走!”两人挟持着傻仔一路绝尘而去。
向应天觉得,傻仔简直是天赐的宝贝。以前车出了问题,为避免引起怀疑,送修之前手下都要花很大的力气洗去各种蛛丝马迹,但向应天并不放心他那些素质不高的手下,这些人没什么世面,两杯白酒一灌或者抓去警局被人一吓唬,你问他上辈子的事他都能交代出来,根本不值得信任。傻仔就好太多了,一门心思的只知道打理车,别的事情你就算告诉他也听不明白,还有比这更让人放心的家伙么!
(四)
认识傻仔的时候,叶开还做着他的江湖梦。十二岁那年,孩子们开始流行看武侠小说,和所有这么大的孩子一样,叶开满脑子都被行侠仗义、豪气干云的武侠世界占据了,一会幻想自己是任性洒脱又重情重义的令狐冲,一会又幻想自己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郭靖,想象着自己一刀一剑锄强扶弱替天行道,最后和红颜知己一同消失在茫茫天地间。和很多这么大的孩子不同的是,叶开真的付诸行动了。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叶开像模像样地收拾了一个小包袱,腰上别了一根树枝当作是自己的青锋宝剑,就这样义无反顾地闯荡江湖去了,出门的时候,外面刮起了大风,叶开心里还挺满意,因为这样的天气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气氛。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简直就不是悲壮可以形容的了。我们的小叶大侠不知道,那天晚上台风过境,天文台挂起了八号风球,那一宿的遭遇让十二岁的叶开觉得可能死过一回的感觉也不过如此了,要不是那天晚上没人管的傻仔从风雨中捡到了落汤鸡一样的叶开,两个孩子抱在一起躲在立交桥下的水泥管内瑟瑟发抖地熬了一夜,叶大侠的小命恐怕就和他的江湖梦一起终结了。所以接下来的很多年叶开都不想提他勇闯江湖的往事。
那晚之后,叶开和傻仔成了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同病相怜得原因,叶开颇有些同情这个没爸没妈的好心眼的傻子,会经常跑去修车行给傻仔送点好吃的、跟傻仔聊天,给傻仔讲永远也讲不完的笑话。渐渐地,叶开发现,傻仔其实也没有那么傻。虽然傻仔讲话不那么利索,却总是在不留神的时候蹦出一两个字,搞得叶开哭笑不得的。“傻精傻精的”,是叶开专门用来形容傻仔的词。
无忧无虑的日子就这样过了八九年,突然有一天,傻仔不见了。叶开没有想到,等他再见到傻仔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了奉命接近向应天的卧底,傻仔则成了向应天身边的红人,虽然依旧懵懵懂懂半疯半傻,可向应天走哪儿都愿意带着这个满脸喜庆人事不知的傻子。
所幸的是,傻仔虽傻,却还清楚地记得那个给自己带各种好吃的点心、有事没事就来陪自己说话的叶开。不用齐一心提醒叶开也知道,想接近向应天,这是一个绝好的契机。
当傻仔第一次把叶开领到向应天面前的时候,向应天连正眼都没瞧他一眼,但看见傻仔一脸欢喜拉着叶开舍不得放手的样子,想了想还是让叶开留下来了,但只让他照顾傻仔的生活,别的事不许他过问。向应天信任傻仔,不代表他信任傻仔的朋友。况且傻仔的这位朋友长得实在是太机灵了,一双狡黠的黑眼睛滴溜溜乱转,说话的时候满脸跑眉毛,手舞足蹈地一刻也停不下来。叶开也明白,有傻仔在,要取得向应天的信任,靠装傻是混不下去的,因此只好先安顿下来,再慢慢找机会让向应天认识自己,一点一点取得向应天的信任。
叶开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引起向应天对他的注意,应该是在向应天四十五岁的寿宴上。那天向应天带着傻仔坐在大厅正当中,叶开站在傻仔身后,社团的大小头目依次上来给向应天敬酒,气氛一团和气。突然大厅的门被人一脚踹开,几个染着黄毛儿的家伙抱着枪站在门口就冲里面突突。叶开当时没来得及多想,身子一跃就把傻仔扑倒在地,同时也扑倒了没反应过来的向应天。经过重重一摔,回过神来的向应天一招手,迅速从大厅两侧窜出了几十个带枪的古惑仔,把那群黄毛结果在当下。叶开后来才知道,当时向应天和龙哥争夺下一任“隆兴社”话事人的斗争已经白热化,向应天已经拉拢了帮内三位叔父中的两位,龙哥的颓势已经日趋明显,那几个黄毛儿是龙哥雇来的杀手,企图作临死前的最后一搏。
那次事件使向应天意识到,自己和可靠的几个心腹年纪都大了,是该有个腿脚灵便眼神灵光的年轻人跟在自己身边,于是开始让叶开慢慢接触社团的一些事情。很快他就发现,这个年轻人虽然有时候略显得胆怯了些,可好在腿脚灵便,头脑更是机灵得不得了,很多次自己的货都是靠这个年轻人的主意转闪腾挪躲过了警方的追查。更可贵的是,做事极其懂得分寸,不该他过问的事情,他便一个字也不会多问。
不过向应天还是对叶开有所忌惮,一方面怕他年纪轻轻,太得势了会引起手下旧人的猜忌,搞得社团不合,另一方面也怕叶开有一天翅膀硬了,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因此对社团的人,向应天只说叶开是司机,平时负责照顾傻仔和自己的饮食起居的,做一点杂事而已。后来向应天成功地干掉龙哥成为了隆兴社的话事人,一年后又成立了向氏企业,摇身一变成了大财团的总裁,俨然一副商界精英的模样。于是,叶开的身份又变成了向氏企业总裁——向应天的私人助理兼司机。
(第一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