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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虾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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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灯下,叶开正认认真真地熨着傻仔的一件衬衣。这件衬衣是上个星期刚刚定做好的,上好的料子,高纱支长绒棉,敷在皮肤上柔软舒适,穿在身上笔挺有型。布料泛着淡紫色的哑光,经线里隔几道便缠织着一缕极细的金丝,叫灯光一照,朦朦胧胧的煞是好看。叶开想了想,翻开一个精致的长条形天鹅绒首饰盒,里面放着一组一组各式精致的袖扣,有的镶着细碎的钻屑,有的镀着复杂的纹饰,叶开挑了一组薰衣草色丝绒底上镶着金色卍字花纹的,郑重地和熨得笔挺妥帖的衬衫放在一起。
自从向应天安排他来照顾傻仔的起居之后,傻仔的穿衣吃饭就由他全权负责起来。叶开对傻仔也确实是有心,并不是胡乱地对付了穿得利索干净就完事大吉的,他知道向应天喜欢在一些重要的场合带着傻仔,因此给傻仔打扮的时候便多花了几分心思,连向应天第一次见到精心收拾过的傻仔时,都按捺不住眼中的惊讶。他听跟了向应天十几年的刀疤提过,向应天还是街头一个不起眼的小混混的时候,他的原配曾经给他生过一个儿子,不幸是个脑瘫儿,好在两公婆并不嫌弃,一直把孩子抚养到了十岁,可娘俩连一天福都没有享过,就因为一次意外双双过世了。这个话题几乎是向应天的死穴,“永远不要在天哥面前主动提及这件事”,刀疤讲完还不忘嘱咐叶开一句。
叶开想,大概傻仔是让向应天想起了死去的傻儿子吧,接触向应天时间越长,越发觉得他不仅仅是把傻仔当个修车手艺好、人又可靠的马仔那么简单,反而越来越有把他当作自己亲生儿子来疼的意思。社团里的兄弟都有目共睹,这一二年虽然向应天不像以前那样整天把傻仔绑在身边,但在吃穿用度上,简直把傻仔宠得没边儿了,豪车、美食、高级定制的服装,只要向应天想得到、做得到,都恨不得拿来给傻仔,他还打算明年在浅水湾买一幢临海的别墅,让傻仔搬过去一起住,他这样的身份却让自己的孩子挤在普通公寓里,也太说不过去了。于是叶开也有心地把傻仔打扮得俨然一副集团总裁少东的模样,高贵、洋气、又透着斯文,如果不说话,外人不仔细的话还真看不出傻仔是傻的。
熨完衬衫,叶开熄了灯,两臂枕在头下仰脸躺在自己床上,开始思索起刚刚刀疤打来的一个电话。刀疤在电话里通知叶开,明天下午六点到虾村老宅集合。虾村地处偏僻,是原来隆兴社的几个退出江湖的叔父们养老的地方,平时没有人去。所谓虾村老宅,指的是虾村的祠堂,地处虾村村后半山腰一个幽静的所在,一般路不熟的人不容易找到。以前隆兴社还由龙哥话事的时候,龙哥尊重这几个父亲给他留下来的叔父,每每社团有大事要宣布、或者是逢年过节的庆祝活动,都要在祠堂里举行隆重的仪式,并郑重邀请几位叔父出来共同主持。可自从八年前隆兴社的话事人由龙哥变成了向应天,隆兴社之后又改头换面变成了向氏企业,这些叔父们就真的只能在虾村颐养天年了,除非是一种可能,那就是向应天要清理门户了。向应天每次都别有用心地把清理门户的事情安排在虾村祠堂,一来那里地处偏僻,出什么事不会马上引起警方的注意,二来也可以顺便敲打敲打这些久不见面的老家伙们,防止有个别不服老的有什么不安分的想法。
估计向应天是要对飞仔开刀了。叶开这么想着,不由得回想起上次的行动。
两个月前,香港海关在入境处截获了几名假扮成缅甸旅游团队的旅客,一共两个大人五个孩子。据可靠线报,这些孩子身上携有大量毒品,但无论是安检机器还是人工搜检都无法检测到毒品的确切位置。海关把他们作为“重点旅客”截留下来挨个问话,据孩子们说,他们每个人在上飞机前,都被要求吃了一袋子五颜六色的糖豆。海关工作人员立刻带着他们去医院拍了X光,发现每个人胃里都有很多粒状的不明物体。在医院的洗手间里,海关人员忍着臭味从这些孩子的排泄物里一共捡出了八十六粒所谓的“糖豆”。经检测,这些“糖豆”里面一共被包入了一千三百多克高纯度□□,这是今年香港海关截获的人体□□案件中,数量最大的一宗。
不过,以向应天狠毒的性格,出了这么大的漏子,出事一个星期之内就该收拾飞仔了,不会等事情过了两个月以后再来追究,向应天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呢?叶开断断续续地琢磨着,渐渐迷糊了起来。和傻仔住一起,他并不用担心夜里会说梦话,相反还偶尔会被傻仔嘟嘟囔囔的梦话吵醒,比起其他做卧底的来说,能睡个安稳觉,这恐怕是一件莫大的幸事了吧。
(二)
第二天下午,当叶开如期赶至虾村祠堂的时候,发现里面静得怕人,连咳嗽一声都像是惊天动地。
祠堂当中一把太师椅,向应天歪靠在上面,翘着二郎腿,他并不说话,只是一双阴鸷的眼睛不停地在飞仔身上扫来扫去,仿佛要把人打穿几个洞一样。向应天身后,刀疤像一尊泥塑一样竖着,仿佛对这一切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向应天右手边,一溜排开放着两把椅子,上面缩着两位早已经吓得哆里哆嗦的叔父,真让人担心他们会不会突发心脏病就此去见阎王了。向应天的左手边,第一把椅子是空的,第二把椅子上坐着明姐,正眼观鼻鼻观心地盯着自己的鞋尖,明明是一副大气不敢出的样子,却又忍不住担心地偷偷用眼角瞄一瞄飞仔、瞄一瞄向应天。
左边第一把椅子的主人,此时正直挺挺地跪在向应天眼前,紧张得喉结一跳一跳的,满脸都是汗。这也难怪,飞仔本就一直负责货物的交接,货物丢了他脱不了干系,偏偏这次又是他主动向向应天建议,由他亲自安排可靠的人手从缅甸带货来香港,他曾赌咒发誓地跟向应天保证这次绝对天衣无缝万无一失。他本想是借这个机会,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地去缅甸摸一摸向应天的底,最好能接触到那个神秘的卖家,为将来从向应天手里撬来个把金主做准备,结果不但底没摸成,还给向应天捅了这么大个篓子,这下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连自己也受带累,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向应天抿着茶,不慌不忙地打量着飞仔。要说飞仔的爹妈真是给了飞仔一副好相貌,白白净净,剑眉入鬓,秀鼻朱唇,没得挑。只可惜生了一双轻佻的桃花眼,再配上一对斜斜飞挑的眼角,于是连带整个面相都轻浮起来,没来由地让人心生讨厌。人说,相由心生,因此飞仔的行事风格也是浮躁得很,又缺乏深谋远虑的头脑,始终是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就这样把飞仔晾了足有一盏茶的功夫,向应天这才慢条斯理地开口说到:“说吧,差佬是怎么知道的。”
跪在地上的飞仔苦着脸说到:“我叮嘱过阿忠,让他从那批买来的孩子里面挑几个老实不爱说话的,按照老办法哄着他们吃了药丸,在缅甸那边送上飞机的时候还没出什么事情,我心想香港这边咱们都接了好几次了,只要缅甸那边没问题,咱们这儿就应该出不了什么岔子。谁知道这里面怎么就出问题了。那边负责送货的阿忠、押货的阿红和阿美,以及这边接货的阿祥都是可靠的老人了。这批货因为是比较贵的好货,除了他们几个人,每次和那边谈的时候,也就是天哥您偶尔带着傻仔……”
“放肆!傻仔也是你叫的?!”向应天突然一声断喝。
“是是,我是说,知道这次生意具体情况的人,咱们这边除了我手下经手的四个人,就是我、还有……呃……骆少和您知道了,连明姐都不清楚这里面的事情。所以我实在是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飞仔擦了擦汗,心想今天这个堂不好过,平时大家都“傻仔傻仔”地叫着,也从来没看见老头子在这事上挑刺儿。
“呵呵。”向应天冷笑了一声,“你倒是一推六二五甩了个干净,照你的意思,你没有问题、你手下的人也没有问题,问题是出在我们身上喽?!”
我们?在向应天心里,和傻仔已经亲如一家了么?那这些为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又算什么?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不快的情绪在飞仔的脑子中一闪而过,他知道当务之急是应对眼前的状况,一时紧张,他说话都结巴了。“我怎么敢怀疑天哥和傻……骆少呢,再说骆少的脑子……呃……骆少的身体状况,是绝对不可能的。我在想,会不会是……巧合?”说到巧合的时候,飞仔已经没有了几分底气,那两个字说得比蚊子还轻。
“嗯,巧合。好一个巧合啊!”向应天伸出脚,用鞋尖挑起飞仔的下巴,恶狠狠地盯着他的脸,厉声说道,“你告诉我,香港国际机场每天接送的旅客有多少?而那天被海关截留下来的旅客有多少?”见飞仔茫然地摇摇头,又逼问道:“哼,巧合?!亏你说得出口!你当我第一天出来混的?我告诉你,香港机场平均每天进出旅客十五万人次,而那天只有他们几个人被海关截留!现在你再告诉我一遍,这是巧合,嗯?!”
“不!不是巧合!不是巧合!是……有内鬼!对……对……一定是有内鬼!”飞仔紧张得脸煞白,他知道,以向应天的脾气,越是生气话就越是说得不紧不慢,以现在说话的速度,想结果了他的小命,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他膝盖往前蹭了两步,就势抱住向应天的腿,哀求道,“天哥,天哥我求你天哥,给我一个机会,我,我一定帮你,帮你把这个内鬼揪出来!我保证!我保证!你信我吧,信我吧天哥……”
向应天厌恶地一脚踢开他,不怒反笑地仰起一侧嘴角,说道:“好!我就信你,免得别人说我向应天是个不分青红皂白的暴徒,可你总得让叔父们看看你的诚意,你说是么?”说罢冲身后的刀疤一扬下巴,“当啷”一声,一把一尺长的砍刀扔在飞仔面前。
飞仔整个身子猛烈地一颤,心知是躲不过去了。他缓缓地从地上爬起来,颤巍巍地抓起那把砍刀,紧咬牙关闭眼一使劲,三根鲜血淋漓的手指便掉在他的膝前。飞仔疼得脸色惨白成一张纸,整个人都蜷缩在地上,捧着自己满是鲜血的只有两根手指的左手,牙关咬得格格作响,抽着冷气含糊道:“货、货在我手上弄丢的,我现在废了这只手还给天哥!三个月内,一定帮天哥挖出内鬼,如若不然,愿、愿凭天哥处置!”
向应天面不改色,还是一副冷笑地样子,抿了抿茶依旧慢条斯理地说:“好!就三个月!三个月后,要么拿住内鬼来见我,要么,呵呵,掂量掂量自己的小命!”说罢,把茶杯“哐”地一声重重砸在桌子上,茶叶瞬间泼洒得到处都是。向应天看都没看一眼匍匐在地的飞仔,一抬脚从他身上跨过,大踏步走出了祠堂。
(三)
“你真的确信飞仔不是内鬼?”明姐从背后轻轻环住了向应天的腰,仰着脸在后者耳边吹着气,柔声问道。
向应天裹着真丝的浴袍,站在自家别墅的阳台上,叼着一根烟,烟头上的火星明暗不定,正如此时向应天的心情。一丝晚风拂过,撩起他有些凌乱的额发,额发下的皱纹里深深隐埋着他不愿为人所知的疲惫。他握着明姐环在自己腰上的手,出神地看着阳台外面目光可及的那一片旧公寓区里热热闹闹的灯火辉煌,像是被触动了什么心事,定定地愣了一阵,才慢慢说道:“从阿协带着孩子离开我那天起,我的字典里就再没有确信两字。”
听见“阿协”这个阴魂不散的名字,明姐脸上浮上一阵不耐烦表情,可很快就消失不见了。她向前伸了伸,使自己的身子贴在向应天后背上,试探着轻声说,“可是飞仔好歹也跟了你这么多年……”
“正因为这么多年我太相信他了,才会让他有机会背着我吃里扒外!”像是被“飞仔”这个名字惊动,出神的样子在向应天脸上一闪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平时那副阴晴不定、让人捉摸不透的样子,他猛地掐掉了香烟,恨恨地说,“他当我是聋的、是瞎的,他去缅甸接货,都带了什么人,又见了什么人,真以为我不知道?!就算这次机场出事不是他透的风,私自查我的货源,也足以让人怀疑他的心不安份!这次只能算是小惩大诫,让他长点记性,别以为这两年我放手把一些事情交给他去打理,就以为我老眼昏花,想把我当作虾村的那些叔父,哼!就凭他,这辈子都别想!”
“可是你也不该这么快就废了他,万一内鬼不是他呢?万一他没有非分之想呢?以后你还不是少了个得力的手下。” 明姐试图为飞仔争辩道。
“我不是没给他机会,我给了他足足两个月的时间,就是想给他个机会给自己开脱。可是你也看见了,今天在祠堂上,他都胡扯了些什么!是他自己不给自己机会!既然这条狗已经不再忠心于我,那我也没有必要再好吃好喝养着他!其实他应该庆幸,尚没有确切的把柄被我抓住,况且现在我还没有找到真正的内鬼,他对我也不是毫无用处,否则今天他留在虾村的,就不止三根手指了!”
说到这里,向应天突然扭过身子,一只手捏着明姐的下巴,饶有意味地盯着她:“你今天好像对飞仔很关心啊……”
明姐偏过头去,一只手轻轻推开向应天,掩饰着自己心中的慌乱,娇声媚气地说:“瞧你,一大把年纪还吃上干醋了。人家还不是关心你,怕你少了个左膀右臂的,以后做事不方便嘛。再说,你这么凶,人家心里也害怕,我又不像飞仔那么机灵,万一哪天不小心说错话、办错事得罪你了,手指头都不够给你砍的。”
向应天冷笑了一声,霸道地将明姐一把拽进自己怀里,两只手死死地攥住她的两肩,在肩膀上掐出了白色的印子,那么用力,像一只发怒的狮子,可他的嘴角却分明带着一抹笑意,一个字一个字说道:“你听好,这世上还没有我向应天离不开的人,那些不安分守己的,我是一个也不会放过。作我的人,尤其是我的女人,最好还是不要太聪明,免得聪明反被聪明误,玩掉了自己的小命尚不自知。”
他的声音不大,可明姐却觉得每一个字都像石头一样砸在了心底,撞得自己的心一窜一窜,仿佛一张嘴就会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在向应天一脸的笑意中,她分明又看见了飞仔血淋淋的手指和向应天当时刀子一样的眼神,不由得脊背一阵发寒。
向应天倒像是很享受明姐这幅表情似的,松开明姐的胳膊,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后背,似乎是想安慰她,却不自觉地伸进了明姐的衣襟,另一只手又像逗小动物一样捏了捏明姐的下巴,笑道:“瞧你吓得那副样子,花容失色的倒真叫人心疼。你放心,我暂时不会对飞仔怎么样,我还等着他帮我把内鬼挖出来呢。我真是好奇了,究竟是谁有那么大胆子,居然敢在我的身边做手脚!待我把他揪出来,我会让他知道什么叫作生不如死!”说到这里,手中稍稍一使劲,明姐的内衣扣“啪”地应声而开,他用力把明姐往怀里一揽,顺势压了上去……
(四)
在离向应天的别墅不远的深水埗一幢旧公寓里。傻仔在一旁睡熟了,偶尔翻个身嘀咕两句谁也听不懂的梦话,叶开走过去,拉过一条被单给傻仔搭了搭肚子,又返身坐回灯下。
他的面前摆着一个精致的长条形天鹅绒首饰盒,里面放着一组一组各式精致的袖扣。他拿起其中一枚四周镶着碎钻的祖母绿色袖扣,用镊子在上面轻轻敲了两下,歪着头听了一阵,又拿起另外一枚茶色底镶着金色十字花纹的袖扣,同样地敲敲听听,就这样,每一组袖扣他都这样鼓捣了一番,很满意地笑了笑,然后挑出了一组薰衣草色丝绒底镶着金色卍字花的,郑重地和傻仔熨得平整妥帖的衬衣摆在一起。最后,叶开小心翼翼地把其他袖扣收好,放在傻仔床头柜的抽屉里,熄了灯,躺在自己的床上,掏了掏耳朵,从里面掏出一个看起来和普通隔音耳塞并无二致的耳机,认真地收在贴身最内层的口袋里,踏实地进入了梦乡。
(第三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