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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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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了,我被唐文儒结实的手臂一圈,就像个娘们那样被他抱在怀里,只来得及看到穆风踢开门,往身后扔下电锯,低下头从腰间拿出了什么——
我从唐文儒怀里举起□□18型,在被抱入房间前对着门口开了两枪,试图在唐文儒找到掩体之前稍微阻挠一下疯子的脚步,然而右利手的我对左手准星一点盼头没有——门口传来的疯子式经典怒号也证明,我浪费两发子弹只是激怒了他。
唐文儒虽然抱着我一个快80公斤的大男人却健步如飞,他带着我冲入我的房间,将我小心翼翼的放下,最后才从我手中拿去□□手枪,贴墙站在房门右后侧。
房门外,一阵骇人的枪声响起,我立刻想起,外面这个疯子习惯使用冲锋手枪疯狂扫射。
我真心佩服唐文儒,在外面有个疯子拿着M军入侵ILK时装备的冲锋手枪,跟他只有一墙之隔,他还能惦记着要把我轻拿轻放避免拉扯到伤口。
唐文儒使用的□□18型只有标准的17发弹匣,使用了2发子弹。
穆风使用的冲锋手枪应该是20发弹匣,使用了5发子弹。
然而唐文儒带着我这个累赘。
幸好,穆风是个出门带电锯不带大脑的、没有经过任何专业培训的疯子。或许是因为我那两发子弹让他没有看清唐文儒神一般的带人速度,他对着厨房又开了三枪,继续保持浪费子弹的节奏。
剩下的可以藏下两个大男人的地方,只有我们身处的房间了。
这太糟糕了,万一穆风带着手榴弹或者烟雾弹,龟缩在这里的我们必死无疑。
我对着唐文儒飞快地做手语:留活口。
唐文儒专注地对着门口单手举枪,拿手肘顶开我。
——混蛋,你这还当老子是你师傅吗!
我转身在房间的桌子上抽出他在我身上使用过的麻醉枪,检查了一下弹药,可用。
然后我不顾唐文儒不赞同的眼神,估算了一下穆风应该即将穿过杂乱的大厅,我开口道:“穆风,选错了合作伙伴了吧,陈庚这个伪君子只是在利用你而已。”
穆风在门外怒号道:“怪物!你闭嘴!”
却并没有再做出浪费子弹的愚蠢行径。
我对着无奈的唐文儒地做着手语,同时快速地说着:“我导致你公司破产是无心的、非我意愿的,但陈庚是在明知的情况下一边利用你,一边踩着你们发展他的公司。你杀了我,除了再一次眼巴巴地看着他发达什么都改变不了——”
穆风大叫道:“不!你们这些狗娘养的说的话全都是屁!这次我绝对会杀了你自己去把公司做大!”
我继续说道:“那又有什么用呢?你无论怎么发展,只要陈庚来杀了我,你的努力全部付诸东流,只有我活着离开你们投入的努力才有意义——”
穆风神经质地说:“闭上你的狗嘴!怪物!陈庚已经做了!无论如何我都要先杀了你再说!我绝对不会允许陈庚自己发达去了!去他的——”
他的嘶吼变了调。
一阵疯狂的狗吠声打断了穆风的呐喊,那只土狗冲入屋里死命地往穆风腿上扑,露出一口尖牙,竟是一副要撕咬穆风的凶狠架势。
穆风退后两步,对着凶猛的土狗开枪,随即传来土狗的哀嚎——它中弹了。
在穆风将视线移向土狗的短短两秒内,唐文儒已经助跑冲进大厅,无声无息地扑向穆风,使用手枪狠狠砸向穆风脖子后——
穆风在被袭击后只觉头晕目眩,勉强对着天花板胡乱扫射了四发,便被唐文儒一脚踢开冲锋手枪,重重掐住脖子按压在地板上。
我靠在门边,借着力对着穆风近距离发射了麻醉枪,为了避免神经病的抗药性特别强,还补了一发。唐文儒整个人坐在穆风身上捏着他喉咙,直至确定穆风已经彻底晕厥过去才从他身上爬起,看了一眼死去的土狗凄楚的尸体,举起□□就要结束穆风这疯子的生命——
我用手握住他的枪口。
唐文儒用那种阴冷的眼神看着我:“曹恒,刚才你说要留活口,我出于情况危急顺从了你的计划,但现在,应该是我的判断比较正确。”
我捏了捏他的手,只觉他比我这个重伤未愈的人更加冰冷:“不,先不要杀他,听我说。”
唐文儒没有放下手枪:“不,你是不知道才会阻止我,这个机会太难得了。要将那些有你身体成分的人踢出轮回外,就必须杀死他们,这样他们才不会再带着记忆再一次回到2014年5月5日。机会难得,必须杀了他,否则敌人的数量只会越来越多——”
我双手紧紧握住他的手:“冷静下来,先冷静下来好吗?”
唐文儒嘴唇动了动,仍是点点头,脸上放松下来——又恢复到那个无害的青年一般,然而他抓着枪的手完全没放松。
我说:“你不是跟我说,相信这是最后一次向我解释了吗?只要我活着,他们就不可能恣意妄为。这个疯子闹出来的动静太大了,邻里一定是报警了。也许你以前开枪杀人时有好好地销毁了证据,但这次的时间太短了,你一旦杀了他,你人生就毁掉了好吗?既然你相信能让我活下去,就应该知道,杀了穆风之后再也没有什么一键还原——为了这样的贱人赔上自己的人生,不值得,真的。”
唐文儒眨了眨眼:“那你打算怎么做?”
我说:“我会联系陈庚。他这种出卖合作伙伴唯利是图的人我最了解不过了。与这种人交际,只要给他们足够的利益,什么都可以商量。他很明显是这些疯子的头领,只要跟他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弄脏你的手也可以把事情解决的。”
唐文儒低下头说:“好吧,听你的。”
我也松了一口气。
我踢了一脚穆风的脸。
这是我第一次有闲心仔细打量这个疯子的长相。
他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大叔,脖子青紫一片,眉头紧锁,模样怎么看怎么狰狞。
死不足惜的人渣,为了小年轻的前程,先饶你一命。
我小心翼翼地弯下身,从穆风的裤袋里翻出了手机,在他的通讯录里查找陈庚的联系方式。我用余光留意着唐文儒,发现他从旁边杂乱的物品中扯出一件衣服,小心翼翼地,像是想给小狗盖被子,又怕惊醒沉睡中的小狗一样,包裹起它的尸体。
唐文儒抱着被叫做小曹的中华田园犬,将头埋在它身上,轻轻地哽咽着。
唐文儒长长的眼睫毛被泪水沾湿,泪珠很快滴落到那件包裹着小狗的衣服上,完全分不清是泪水还是小狗的血液把衣服弄湿。他狠狠地擦了一把泪水,嘴里喃喃着什么。
我心下一片酸楚,一时不知如何安慰他。
平日他也没怎么对小狗特别热情,基本上他吃什么,剩下的就给土狗吃,偶尔土狗伸着舌头在他脚边乱跑,他都打着手势把它赶出去,让它自己去找熊孩子玩。
没想到,小狗的牺牲对唐文儒来说是如此大的打击。
我实在不知如何开口,毕竟小狗是因为我而死的,我只得埋头翻找穆风的通话记录——这家伙的手机通讯录林林总总的记录了几百人,却没有“陈庚”或者“庚”之类的名片,我只好从通话记录下手,也许在他找过来袭击我们之前,曾拨打过一个电话,去质问陈庚的背叛。
在我不断翻找的时候,身侧传来一声枪响。
我错愕地回头,唐文儒脸上毫无表情,只有两道泪痕证明他就是方才那个抱着小狗哭得像个小孩的青年。
他准确地在穆风的额头中央开了一枪,红黑的血浆还是脑浆,缓慢地从黑乎乎的洞里流出,落到地板上。
唐文儒用他那双还含着泪水的桃花眼,对上我的双眼说:“曹恒,你还是太过妇人之仁了。首先,他这里留下的动静太大了,警察一定会来我们这里检查和盘问,无论是这里的硝烟反应,还是你身上的伤口都无法掩饰——就算将穆风藏起来也无补于事。”
“其次,奢望于陈庚去阻挠警察的脚步简直是与虎谋皮,这个人根本没有合作的价值。”
“最后,”唐文儒看了一眼土狗小小的尸体,透露出一些疲惫的神色,“我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前途不前途了,曹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