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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黎明之乡 ...

  •   卡默洛特这座城市诞生已经很久了,它作为王都已经存在了很多年。它是统治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富饶小王国潘德拉贡的国都,传说中一位大魔法师降临在人间,帮助王国统治者的先祖建立了国家,那一年记为卡默洛特元年。如今已经到了卡默洛特224年了。
      这一年的黄金之城还与战争没有半点关系,城中人流如织,叫卖声此起彼伏,整个不列颠岛再也找不到比这里更繁华的地方。上午的阳光暖洋洋地洒在石板路上,那石板因为多年的人踩马踏变得光滑无比。一个留着褐色短发的少年牵着马,不时躲过街上不顾时间地点打闹的小孩和载满货物的推车,走得颇为惊险。可惜他的主人似乎并不理解他的苦处,头都不回一下,很快就把自己的侍从跟马落在了后边。不得已,少年侍从只得不顾尊卑地叫道:“先生,等等我!” 一边说一边三步并两步追上主人,嘴里的嘀咕了一句,“嘿,他倒是轻省。”
      不料他的自言自语被耳聪目明的主子听了进去,后者看了他一眼,悠然道:“光顾着对比卡默洛特今昔的变化,把你给忘了。”
      罗兰吐了吐舌头跟在主人身边,心想我哪有那么没存在感。“您以前来过?我怎么不记得跟着您来过啊。”罗兰说道。
      他的主人似乎故地重游心情很好,眉眼间都流露出惬意柔和的神情:“都快50年过去了,那时候还没你呢。”这个皮肤白皙光滑没有一丝皱纹、微卷的金发色泽明亮而没有一根银丝、浑身上下一点也没显露出任何老态的“年轻人”如是说。
      这或许是卡默洛特另一个奇妙之处,坐落在远离大陆的不列颠岛上,小岛上的居民享受着别处没有的长寿的恩泽——他们的寿命比大陆上的居民长了一倍不止,看上去不谙世事的少年罗兰,其实也有好几十岁的年龄了。
      “一切都变样了啊……”罗兰身旁的金发青年感慨,旁人听来很有种倚老卖老的嫌疑。
      罗兰已经跟了他二十多年了。他出身于一个地位不算很高的英格兰骑士家庭,和加拉哈德产生交集的过程是一个俗套的报恩故事,骑士先生救了他的命,家人十分感激,在被救的孩子自己愿意的情况下,他成了骑士先生的侍从。当然,罗兰发誓他那时候不知道加拉哈德在高卢是那么尊贵的人物,否则他打死也不敢跟去的。总之,现在的情况是他在这个人身边度过了大半辈子。然而,有一个疑问这么多年一直没有释清。
      几十年过去,他的主人几乎没有变化,据罗兰所知高卢人的生老病死遵循自然规律,可自己身边就有个特例。罗兰很不解,但是也从没试着探寻过答案。

      在闹市中又行了一阵,他们走进了一家客栈。加拉哈德让罗兰把马牵去马厩,自己在一层的酒馆中找了个靠边的位置坐下。酒馆的环境还比较整洁,但三教九流的人混在一起难免嘈杂,尤其是在现在这个特殊时期,就更热闹了。他们随意点了些果腹的食物和两杯酒,经过长途跋涉已经很饿的罗兰二话不说地吃起来,他听到对面也传来刀叉声,不过很快就停了。
      罗兰喝了口并不好喝的酒,看着加拉哈德一副没有食欲的样子,忍不住有些好笑地说:“先生,我小时候您就经常给我讲您四处游历的故事呢,那时候您可没说过您很挑食呀。”
      加拉哈德耸了耸肩,泰然自若地为自己开脱:“是啊,那时候我也没想到过久了优越的生活会把口味养刁,否则我当初绝不会给你讲那些。”的确,养尊处优了太久,曾经能浪迹天涯居无定所的他都变得娇气了。
      “快吃你的菜。”不再看罗兰,加拉哈德低下头对付自己面前品相并不可爱的食物。罗兰嘿嘿一笑,也不再说话。
      他很喜欢这种感觉,和他的加拉哈德先生既是主仆,却又有着超越主仆的深厚感情。有时候他甚至大胆地想,或许他们已经能算朋友了?当然这是绝对不敢去问加拉哈德的。
      这顿午饭接近末尾的时候,门口又进来一对类似主仆搭配的人。前面的是个身材高大的青年,似乎是这一对主仆里的主人,他有黑色的头发和沉稳的湖蓝色眼睛,沉默寡言的似乎不太好接近。他和客栈老板简单谈了几句,带着侍从和行李直接上楼去了,并没有注意到角落里的加拉哈德和罗兰。倒是加拉哈德,他的眼睛从那人进门起就一直跟着他转,直到他消失在楼梯的拐角处。
      “不错的客栈。”放下酒杯,金发骑士以此作结。
      ※

      用过午餐以后罗兰将沉重的行李扛上二楼,上楼梯时加拉哈德跟在他后面准备在必要时帮衬一把,但罗兰执拗着不让他插手,硬生生一个人将“含金量”很高的几箱行李抬了上去。在这繁重的劳动之后,他把自己扔上旅馆的床时,究竟是柔软舒适还是腰酸背痛只有他自己知道了。伴随着一声放松的喟叹,罗兰在床上摊成一个大字型再懒得挪动。
      加拉哈德倚在门边,好心底提醒他:“洗个澡再睡,能睡的好一点并且身上不会有汗。好好休息吧,今天够你累的了。”罗兰颇为感动,想着回去以后有的跟同僚们炫耀了:你们的主人可不会像这样关心你们吧?
      谁知加拉哈德大喘气后还有一句:“休息够了记得清理盔甲,虽然我一直很嫌弃那堆铁东西,但三天后的比武必须要用来撑门面,所以你也认真点。”
      哦,敢情关心是为后面提出要求做铺垫啊。罗兰假模假样地抱怨了一下辛苦,实际上也没多在意。侍从嘛,平时不就干干这些事,他早就是熟练工了。让加拉哈德放一百个心,在他走后又躺回了床上。
      三天后是比武大会的日子,也正是他们来此的缘由。
      卡默洛特的上一代君主乌瑟王就是有名的骑士王,他的麾下最精锐的力量是闻名遐迩的圆桌骑士团,世界上最优秀的骑士以进入圆桌骑士团为荣,在这里人类最高尚的品德都能得到最完美的彰显。然而成为骑士团的一员门槛是很高的,不仅要有绝对高贵的出身(这一条就挡住了无数像罗兰这样的人),更要有出类拔萃的武技。
      比武大会就是较量武技的平台。大会五年一次,届时将吸纳新成员加入,补全外派或离团者的缺。前来参加比武的往往有数百人之多,他们会被安排在第一天进行内部的角逐,胜出的人参加第二天的比赛,这天的比赛仍然不会有现任圆桌骑士现身,只有在复赛再次胜出的人才有机会面对面和他们较量。复赛结束两天后举行决赛,决赛上将圆桌骑士击败的人就有资格获得象征至高荣耀的骑士团狮子章。
      加拉哈德此次前来志在必得,目标直指那枚闪亮的银徽。

      接下来的两天罗兰不知道加拉哈德去了哪里,几次推开他的房间都没有人影。他只当加拉哈德是另有安排没必要告诉他,也没有追究的兴致,本本分分地按照主人的吩咐把盔甲清洗一番,干完以后就在旅馆里发呆消磨时光。
      从旅馆的窗户往下望,罗兰能感受到越来越强烈的比武大会的气息,紧张夹着兴奋,等待着最终时刻的喷薄而出。城里围起了好几个赛场,相距不远,看台顶端插满的旗帜猎猎作响,遥相呼应。那些旗帜上的花纹与圆桌骑士们的盾徽相同,罗兰能分辨出来许多著名人物的家徽,还有卡默洛特的黑底金狮子王旗。盾徽大多代表了骑士们属于的家族或者效忠的领主(这在卡默洛特另当别论),但也有些是不明所以甚至是仅凭个人喜好决定的。比如加拉哈德的盾徽就是随便选的,蓝底金玫瑰,是高卢贵族青睐的典型。
      时间在无所事事中唰唰飞过,比武大会的日子很快就到了。从踏进那顶挂着加拉哈德盾徽的休息帐篷开始,罗兰就一刻也没闲着。加拉哈德倒是一副风平浪静的样子,他按部就班地指挥罗兰为他穿好覆盖全身的盔甲,检查马匹和鞍具,佩戴好武器,八风不动就好像这几天他是去思考人生现在顿悟了一样。等打点好这一切,大会就开始了。加拉哈德离开帐篷的时候不经意地将罗兰紧张的表情尽收眼底,于是他习惯性地抬手揉了揉罗兰的头发:“别担心,这些人的水平也就够我跟他们玩玩。”
      罗兰回给他一个略微扭曲的笑容,天呐被铁手套按到头皮可真疼。
      所有参与比武的骑士在正式比武开始前首先要一起亮相朝观众致意,有王室成员在的赛场还要追加一条向王室致意。加拉哈德和所有骑士一起出现在人们面前时,看台上响起了一阵欢呼。他趁机将挂满盾徽的指示板仔仔细细看了一遍,现在所有盾徽都挂在指示板最底层,将来谁得了胜谁的盾徽会上移一层遇到新的对手。他找到了自己的,然而没找到另一个白底黑十字盾徽,这让他有些庆幸,又有些失望。
      礼仪结束后,裁判长宣布第一轮比试开始。因为场地和裁判人数的限制每一轮只能比四组对手,加拉哈德不在这一轮之内,和其他暂时不参加比赛的骑士们退到场外等候。在场外他又看到了罗兰的身影,这家伙站在看台边缘偷偷看着里面的比试,试图分辨这一轮的选手有没有自己的主人。加拉哈德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投去一个无奈的眼神。
      首轮的比赛顺利得超乎想象,这些人来之前或许都自诩武艺超群,然而真正一对上高下立见。有些组的两名选手实力差距悬殊,强者轻而易举就能将弱者挑下马背,换来观众一阵兴奋的唏嘘声;有些组则在比武中尽显骑士风度,比赛结束后两人优雅地向观众行礼,握手言和,在掌声中离开。不过到目前为止上场的大多数人,无论他们是胜是负,在加拉哈德眼里并无区别。他们都会是比武的失败者,如果他们成功,某位心高气傲的高卢贵族会拒绝和他们坐在同一个圆桌上。
      很快轮到了加拉哈德和他的对手上场。场上有两组还进行得热火朝天,另一组和加拉哈德一样也是新上场的对手。裁判挥起红色的旗帜,那一组两人瞬间冲撞到一起,再分开时竟然就有一名骑士被挑落马下,头盔滚落到一边。一击绝杀——没有受伤,却极尽狼狈。
      看台上的观众顿时目瞪口呆,自比武开始还没有这么快就结束的。直到胜利者动作夸张地向他们行礼,才有人想起来鼓掌,然后是山呼海啸的掌声。那个人趾高气昂地离开会场,就如同他黑色盾面上那只嚣张的红鹰。
      那位持红鹰盾牌的骑士消失的同时,加拉哈德的对手气势汹汹地手持长矛朝他冲来。加拉哈德收回目光,避过对手的矛杆,策马向前一冲将长矛精确地打击在对方的胸甲上。伴随着金属碰撞的声响,加拉哈德的矛杆划过恰好的弧度,既没有刺伤对方又没有将其挑落在地,却明明白白地让人知道,假若是在真的战场上,他再加一点力,对方就将成为刀下亡魂。裁判按照规则随即宣布这一组比赛结束,过于平淡的比赛过程只赢得了稀稀落落的掌声,加拉哈德也不甚在意,尽到本分地行礼握手,然后离开。
      路过指示板的时候他忽然想,这一次的比武或许没有他想得那么简单,毕竟还有红鹰这样的对手在。嘴角弯起一个笑容,虽然危险,但总算不无聊了。

      踏进那顶临时休息用的帐篷,罗兰凑上来帮他解下盔甲,迫不及待地问这问那:“您是赢了吗?肯定是赢了吧?噢,那个对手是不是很弱?快跟我讲讲吧,您是把他挑下马还是刺下马的?”
      “看了就看了,装什么装,这么不坦率。”加拉哈德悠悠然地揭穿他,“我又不会追究你居然对我缺乏信心。”
      罗兰顿时垮下脸:“别这样啊先生,我只是有点紧张……人之常情嘛。”
      加拉哈德笑了:“当然,我知道,谢谢你关心我。去帮我打点水吧,我渴了。”
      罗兰答应后跑出了帐篷。加拉哈德在帐篷里一把椅子上坐下,向后靠在帐篷的支柱上,放任自己的思想松弛。漫无目的的思考,总会引出一些久远的回忆。
      他曾经到过卡默洛特,不止一次,这里有他认识的朋友,也有一些他喜欢的风土人情。但是自从上次离开,他已经很久没回来过了——毕竟谁也没有到和旧日情人分道扬镳的城市故地重游的兴致。
      不过自那以后,真的是过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了呢。那些青涩的往事,很早以前就尘埃落定了。现在的那个人于加拉哈德而言只是一个感情深厚的朋友,一别多年让他分外想念,没想到竟然会在卡默洛特和他再次相遇。只可惜没能在比武场上遇见,那样的话估计会更有戏剧性一些吧。像他那么淡定的人,真想看他在比武场上意外地看到自己时是个什么表情,加拉哈德微微一笑,可惜了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黎明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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