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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一四、天下第一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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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翎是一种暗器,没有人能形容得出暗器发射的一瞬间那超越了人类想象极限的辉煌与美丽,没有人能够拒绝那样的美丽,所以就只有死亡。
这是古往今来,江湖中无可比拟的,天下第一暗器。
孔雀翎得以名动天下的一战,是当年武功最高的三十六魔星曾想联手毁灭孔雀山庄,人人皆晓,孔雀翎只有一个,魔道的人却是不讲单打独斗公平决战的,然而那三十六人没有一个人能活着离开。
孔雀山庄建立三百年,前往挑战或复仇的人不计其数,但死在孔雀翎之下的却不足三百人。
孔雀翎是天下最可怕的暗器,但孔雀翎被制造的初衷不是为杀人,而是为了止杀。因而它已不仅仅是一种暗器,甚至不仅仅是一种武器,而成为了一种力量,具有威慑力的、他人无法抵抗的力量。
楚留香从未听闻过孔雀翎,但他也并不觉得奇怪。曾经站在武林巅峰的人物,在退隐二三十年后也可能默默无闻,何况千百年间有着多少最终湮灭无踪的传奇。以李红袖的博闻强识,也只能知晓几十年间的武林典故,除了历经数代的门派中或有记载相传,谁又会记得百年前江湖上发生过什么。
所以他认真地听着那惊心动魄的传奇,听着丁喜说到昔日秋老庄主在泰山之巅对决天下第一高手大雷神金开甲的那一战。
“孔雀翎从不会失手,秋老庄主最终赢了那一战,却连他的独子也一直认为胜得并不光彩,因为他父亲用的是暗器……只有战败断臂的金开甲说,刀剑是武器,暗器也是武器,那一战风雷斧对孔雀翎,他输得心服口服,并没有半点不公平……”
楚留香轻轻叹了口气,“我明白了,天下最强大的暗器,并不是让肖小之辈用来躲在暗处伤人的。就如同秋老庄主用孔雀翎与大雷神金开甲正面对决,他躲开了风雷斧,金开甲却躲不开孔雀翎。”
暗器也是武器的一种,凝聚了智慧信心与勇气的巅峰之作的暗器,本就可以与其他的武器一样光明正大地对决。
“孔雀翎正是这样的,不仅仅是一种暗器,更是可以让人突破潜力极限的——信心。”
信心,才是天下间无坚不摧的利器。
有了信心,才可使人立于不败之地,才会让孔雀山庄屹立武林中三百年不倒。
在这个雨夜中,灯下相对而坐谈论暗器的两位青年,他们还不知道,几百年后会有小李飞刀之名传遍江湖。飞刀本也是暗器,但在李寻欢手中的飞刀,却没有人会将其看作是只可暗算偷袭的暗器。
这样的道理,楚留香当然是懂得的,但他还是忍不住又问道:“孔雀翎毕竟只有一个,如果不慎遗失了,孔雀山庄岂不是再无可恃之物?”
丁喜却反问他,“人的力量与反应力,不也会因衰老病弱而衰竭、因死亡而消亡?这与孔雀翎在与不在又有何分别?能够出天下第一剑的人家,也会因为天才的逝世而陨落……”
命运无常,从不无缘无故眷恋某个家族,万物消长,是自古不变的道理。
孔雀翎不是凭空出现的,就如同孔雀山庄也是历经百年后,才有了天下第一庄的气象。
如果孔雀山庄的后人能不负前人的声名,那无论是否有孔雀翎在手,孔雀山庄依然无人敢犯;而后代子孙若不肖,无论前人是依仗天下无双的暗器,还是天下无双的剑法刀法,一样会渐渐平庸而消失在江湖之中。
夜雨还未停歇,油灯不知不觉已暗淡了下去。两人止住了话头,听更漏声早已是深夜了。楚留香随手拨着灯芯,在重新明亮起来的暖色光晕下,暴雨梨花针的银匣子上的闪光落入了楚留香的眼底。
他不觉就想起了病困开封的那个雨夜,胡铁花不知他是为诱敌,着实体会了一把英雄末路的萧索愁苦,正如同丁喜所言,生老病死天命无常,谁都会有身处困顿的时候。楚留香虽然情感丰富,却也非多愁善感之人,只是见这场雨绵绵无绝,想着如此长夜,怎可无酒。
他抬眼看向那位新结识的朋友,见他侧耳听了一会儿雨声后,也刚好转过头来正对上了他的目光,一瞬间两人已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了对方心中所想,情不自禁地微笑了起来。
楚留香与丁喜的生平经历虽是大相径庭,但只有一桩事却是他们从小都很擅长的,就是下酒窖偷酒喝。可惜这家客栈的招牌酒卖得极贵,却不见得是佳酿。
若是白天的时候,他们不管想要喝什么酒,即使是这家客栈中没有的,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也会有人送来。此刻夜已深了,伙计都不知躲到哪儿打盹去了。无星无月的雨夜,道路湿滑,若是要再找人去买酒回来,却不知要到何时。
两人既起了兴致,当下掣签决定了南北,各奔一个方向寻酒去了。
正是沾衣欲湿杏花雨的时节,雨夜之中也未觉寒意。丁喜信步而行,轻烟一般的雨雾笼在他的身上,却不曾打湿了他的半片衣襟。
他往北行出了十数里,在一片黑色的树影之中瞧见了挑出的酒幌子,上书“杏花村”三字。
才过清明,说起喝酒的地方,人人都会想起杏花村。自从杜牧的诗作流传之后,几乎只要是卖酒的地方就会有“杏花村”,不想姑苏也依循此例。
丁喜停住了脚步,微笑的眼睛里浮现出怀念之色,仿佛眼前看到了枫叶林间小桥流水旁的“杏花村”酒家,从名字上看与其他地方的并无不同,只不过当垆卖酒的是一位六十多岁、脾气仍风风火火的叫作红杏花的女子。
丁喜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她了,她看上去很凶,但她会在你没吃的时给你东西吃,在你无处可去时给你一个家。他和小马心中一直把她当作了祖母,把她的家当作了受伤时可以休息的地方,也只有在她面前,酒瘾比谁都大、脾气比谁都大的小马,受伤时只能乖乖地躺在床上,不敢再嚷着要喝酒。
雨丝微凉,拂过他的发,也从记忆中把少年人唤了回来。这里没有他的生死兄弟,却有一位结识不过数日的朋友,还在等着他带酒回去同饮。于是他信步走进了这家“杏花村”,挑了一坛酒就沿路返回了。
他回到了那家客栈,屋子里一片漆黑,似乎还没有人回来。
丁喜的眼中却有着很奇怪的表情,转瞬即逝,然后他微笑着推开了门,仿佛从未停顿过一样。
屋里本应该是一个人也没有的,但在他进屋带上门后,一时间感觉到了两个陌生人的气息,不等他有时间反应,就感觉来人已到了他身后,有一个冰冷的声音道:
“你若是妄动一下,我手中的九天十地搜魂夺命针就会射出了。”
丁喜沉默了一瞬,然后忍不住叹息道:“若是下次要拿暗器唬人,不要说再用这样一听就很假的名字。”也许是因为出主意的是个女子,才会喜欢这样故弄玄虚最后却适得其反。
黑暗中那两人也沉默了一会儿,才听到先前的声音轻笑道:“阁下好定力。”不复方才的冰冷,而是十足的柔媚动人,果然是个女子。
另一个人始终没有说话,却是为了保证注意力不被分散,他手中虽不一定有那么歹毒的暗器,却有十足的信心掌控住了丁喜的背部要害,让他不敢稍动分毫。
那女子也轻声细语道:“我奉劝阁下不要轻举妄动,楚留香此时还未回来,你不觉得奇怪吗?”
楚留香是往南去的,白天他们一路往南出城时,也曾在途中望到过道旁的酒幌子,按理说他应是比丁喜早回来才是,此时未归确实是不太寻常。
丁喜也似乎说不出话来了。
一片黑暗之中,没有人看得到那女子的唇角已有了笑影,她的语气却仍是不急不缓,淡淡问道:
“用你的一条命,换取你朋友的命,如何?”
先将对方的性命握在掌中,再用这样商量的口吻问出这样的问题,实在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
她的话语中虽是信心十足,似乎笃定眼前这人已逃脱不得,但心中也有好奇,此人会如何回答。是会假装应允骗取他们信任再伺机而动;还是自知性命受制于人,故而听天由命?
甚至一听她说出这句话,这个人就毫不犹豫地抢着为朋友去死,她都不会感到惊讶。天下皆知,楚留香最重视的是朋友,而能够与他相交的,大都是重义气轻生死的豪杰。
她与她的师傅并不完全一样,她的师傅太过藐视人性,以为能将所有人都轻易玩弄于鼓掌之间。而她却能了解这种所谓侠士的豪情义气。不但了解,还可以善加利用。这么做或许是卑鄙了些,但她本就不是大英雄大豪杰,她要的是对方的性命,而不是公平。
丁喜也立刻做出了回答,他拒绝得非常干脆。
那女子仿佛吃了一惊,似乎不相信她听到的那几个字,又问了一遍:“你说什么?”
丁喜悠然道:“我只有一条命,还不想把这条命送给别人。”
那女子忍不住问道:“难道你认为自己的这条命,比朋友的命、比楚留香的命还值钱吗?”
丁喜微笑道:“我的命并不值钱。”
那女子如果不是在黑暗中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就会发现这少年的笑容仍是那么的讨人喜欢,但他说出来的话却不一定了。
“假如我有两条命,就算把其中一条拿去喂狗也不会在乎。但可惜我好像也只有一条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