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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食人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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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造化弄人,万没想到,这一世的仇人,竟是自己苦寻多世的孩儿。
钟夜亡了东陵家族,也算是报了前世阿懒为父不养的仇。
但终究不是自己亲手补偿的,没什么真实感,阿懒觉得还不能算两清。因为那一世的记忆恢复后,不知怎的异常清晰难忘。虽不是轰轰烈烈的一世,也没什么特别难以忘怀的事情,就连人物设定也是个彻头彻尾的卑劣小人物,娶的妻子也是个平凡女人……
但就是难忘,比有几世刻骨铭心的爱恋都难忘。尤其是对妻儿的愧疚,久久不能淡去。现在想想,之所以这样,或许正是因为命里还要再遇见,要他记得,才能偿还。
还,是一定要还的,可可可……可这小子说什么?要娶樊尘?这这就有点太过分了吧。说这种话,就是让人乱棍打死也不为过。真要是让人听见了拖去打死,阿懒必定挤进去添上一脚。
谁让他不自量力。哼,黄口小儿,倒把他爹掂量多年的一句话,就这么轻飘飘地抢先说了出来。过分。
不过话说回来,他还是带着钟夜回到了华夜城下。吹了骨哨召唤掌血飞龙来接,掌血飞龙来时,又盯着钟夜打量了许久,不大乐意地问说:“你怎么又带外人回来?”
阿懒颇喜欢小龙用的“外人”这个词,说的就好像樊尘是他内人似的。不由得喜笑颜开,说:“瞎说什么实话!快去通报樊大人,就说他干儿子来了,问他许不许干儿子上去小住几日等轮回日期。”
“好嘛,上来吧!樊大人回来时吩咐了,说你要带什么人回来,都随你。”
“就知道阿尘温柔大方善解人意。”阿懒一边招呼钟夜骑到掌血飞龙背上,一边拍拍他的犄角,“乖啊,小龙,不许再那么粗暴,把我摔个屁股开花。”
“自己坐稳,摔死不管。”掌血飞龙貌似有“见生人气”,每次他带人回来,都一副懒得理他的态度。
回到城中,已是天明。阿懒一路领着钟夜前去住处,路上遇见音铃,才想起来自己又把帮她找琴弦的事情忘了个干净,于是没敢抬头,装着不认识就过去了。
送到住处,阿懒止步:“行,轮回之前,就暂住在这里吧,吃穿用度,都不必客气,有什么需要,就来跟爹说。你先进去安顿一下,爹先回去补个觉去,昨夜逛鬼市逛得有些累了。等明日午后,爹来找你叙旧。”
钟夜心不在焉听他说完一段话,开口只有几个不相关的字:“他住哪里?”
“哦,阿尘他住在……”说着就要指樊尘寝殿的方向,指了一半又觉得不对,就势抡起巴掌作势要打他,斥一句,“臭小子,这是你该问的么?”
“你不是说要补偿我?”钟夜理直气壮,“我没什么要你帮助的,就只这一件。我要娶他。”
“除此之外。”
“别无他求。”
“那不可能。”
“为何?”
“……”阿懒咬牙切齿,“理由太多,我都数不过来,反正就是没可能,如果不想死得太惨,你最好死心。”
“为何?”
“……”哎这谁下的熊崽子,怎么这么讲不通话呢?阿懒叹口气,又道,“你才第一次见他,想必也不知道他的身份。你为何执着于他?我知道我知道,他这个人很容易让人有一见倾心的感觉,但你要是泥足深陷甘于沉沦,就是自找苦吃了。放弃挣扎吧少年,不要去想他的美貌,过两天就能平复了。”
“你不知道。”钟夜摇头,有些落寞,“我寻了他好久。生前未能如意,死后是定要娶他一回的。”
“生前?你生前,遇到过阿尘?”
“嗯。”
阿懒连连摆手,觉得荒唐:“那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不会。我记得他的长相,绝不会认错。”
“阿尘从不曾投生为人,也不能投生为人。”
“为何?”
“他是鬼神,永世为鬼的。”
钟夜低头认真思考了一阵:“那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我与他早有旧情,他对我念念不忘,所以特地去人间寻我再续前缘?”
阿懒恨不能扑上去打他:“……你以为你是谁?”
“不可能吗?我看话本里多的是这样的故事……”
“哼哼……有也不可能是你跟他。”本来想着先回去休息休息,其他事情稍后再谈,现在既然说起来了,阿懒干脆跨进门内,招呼钟夜“里面说”,“你确定你见过的人就是他么?或许是一个与他长得很像的人?”虽这样说着,可连他自己也不大相信。若真是有这种人,那一定也是世上绝顶好看的人。
“说不清,我不知道……”钟夜皱起眉头,回忆得有些吃力,“如果真是这样,那一定是长得非常像他……”
阿懒听了半天,突然觉得不对,这才想起来问:“你记得生前的事情?”
钟夜愣了一下,矢口否认:“不记得。”
“不记得?”阿懒不信。
钟夜垂眼装傻。
阿懒又上下打量他几眼,才发觉软金丝铠甲下面,血衣斑驳。“你饮过孟婆汤了么?”
“饮过了。”
饮过了,便该忘得一干二净才对。又不是人人都像他一样,拥有不忘的能力。再说即便是他,要记起世上往事,也是隔世的事情。阿懒伸手挑开钟夜胸前护甲,出乎意料,看到了一个大大的空洞,在本该是心脏的位置。
“你受过刑了?”
“嗯。”他答得不痛不痒,“剜心之刑。”
“何罪?”如此之重。
“忤逆君上,谋朝乱政。”
“……”阿懒叹了口气,“念儿,你这一世好大的能耐。”想一想又道,“是否你在孽镜中看到了故人的模样,所以知道他的长相?”
“或许。”
“那也不对,即便看见,也不能感同身受的,并不会像你现在这般执着……”窗外传来食人鸮凄厉的嘶鸣,因冲不破华夜城的结界而在远方徘徊,声音却比往日的要密匝许多。阿懒又认真看了看他,见他遍体鳞伤,新痕老痕交叠,看着触目惊心,于是问说,“你老实跟我说,是否在鬼市上做过什么交易?”
钟夜沉默不语。
没有否认,那便是默认了。阿懒不由得皱起眉头:“你拿灵魂换了‘入骨’?”
钟夜有些惊奇,抬眼看他:“你也换了吗?”
“换你个头!还真是啊!”阿懒愕然,“你可知道,服下‘入骨’也并非真的不忘。用千世轮回换几年不忘,何苦呢?”
“因为……不甘心呢……”钟夜苦笑说,“有些话,还想要问他一问……”
“意气用事!”阿懒叹惋,“你不忘,别人也是要忘的。本来饮了孟婆汤,这一世就了了,各自相忘,去过下一世,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说你们……真是何苦,为了一些早已不记得自己的人,当真值得吗?”
“哪有什么值不值得,你都说了,是意气用事。既是意气用事,那就是不这样做,便如同烈火焚心,比受尽十殿刑罚,还要难忍受。必须要这样做的,自己没给自己留退路的。”
阿懒无话可说。与这等痴魔狂徒,说了也是无用。“你既然服用了‘入骨’,又怎么会错认了故人?”
“你还是认为,我认错了人?”钟夜低头想了想,“或许商人在药里掺了水吧,我也觉得,药效并不很好,记忆模模糊糊的,除了那人的相貌,和心里的一点不甘,我已经快要把什么都忘记了。你瞧,前几日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来着,如今连名字也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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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懒从钟夜屋里出来时,已是晨光微曦。天边飞瀑流莹,璀璨得炫目,整个华夜城,都洒满了淡金色的光泽,如一场空明幻梦,叫人不忍醒来。
“入骨”也是一种禁药。能将记忆刻入骨髓,令服用之人即便饮下孟婆汤、堕入忘川深渊,也不忘前世记忆的秘药。然它的药效也只有很短时间,几年到几十年、抑或勉强百年,因人而异。
代价有三——首先是堕出六道,获罪天地,若被捉拿,魂消魄散;二是待入骨的记忆消逝后,魂消魄散;三是被食人鸮蚕食,魂消魄散。
阿鼻地狱有一种怨魂化生的恶灵鸟,在阳间以食人鲜腐血肉为生,在阴司则靠吞噬魂灵果腹,名唤“食人鸮”。食人鸮本来只在阿鼻地狱中生活,却偏有鬼魅喜欢养来玩儿。
鬼市中曾有厉害的商人饲养食人鸮,每每有人来买东西,譬如“入骨”,他便要对方拿灵魂来换。不要钱财,不要珍宝,只要灵魂,来喂养自己心爱的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