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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神医马小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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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城,回春堂
一间不大的四合院,隐藏在不易察觉的胡同里,大门口挂着一块老旧的回春堂匾额。乍一眼看去,只是一间破败不堪穷困潦倒的医馆。
这不是为了凸显老字号的深厚神秘,而是主人囊中羞涩,没钱修葺。
没钱,一是因为这回春堂地处位置偏僻,二是因为坐堂的马小二医术实在有限。嗯,主要是因为第二个原因。
马小二是个孤儿,自处流浪,偶然学了些医术的江湖郎中。
因为最开始在江湖上扛着郎中的番,偶尔蒙中治好了几个不举的举人,有了点银子买下这庭院。还承蒙举人题词,得了这回春堂的招牌,好歹有了一方容身之地。
后来马小二就一直半吊子开药治病。患者吃不死,也吃不好,混日子罢了。庭院旧了,也没银子修葺了。
嗯,没人上门看病,也又他名字的原因——马小二,怎么听都是个跑堂的。
外加上马小二一脸麻子,和旁边总是抢他生意的华佗馆那些小白脸医生比起来,生意惨淡,他都无力埋怨……
实际上小白脸的医术虽然和他也是半斤八两不相上下,可总是有小姑娘争先恐后的,抢着付诊金,啧啧,真是,好好的医馆,是卖药啊,还是卖笑啊……
唤作马小二的医者,此刻正懒洋洋地倚在药台后,无聊地摆弄着称药黄铜小秤,一手摇着一把古旧团扇,懒洋洋地晒着正月后的午后阳光。
“小风风,我要吃桂花糕,小蓝蓝,我要喝菊花茶~~”
被易容后的孙禹熙声音依旧是软软的女子声,和一副五大三粗的麻子脸,实在是忒不般配,听得蓝灵和吴风浑身一激灵。
“熙儿啊,最近你红光满面,好吃懒做,吃了就睡,是要变成猪的前奏啊!”
蓝灵吐着烟圈,白了她一眼。自从她们三个外加一个雷松风离开分舵,住进这回春堂后,没了春花和秋月的服侍,她就经常被这小妮子使唤,而且愈发不知收敛。
“雷松风不是被你支使去买栗子饼了吗?等一等吧,蓝灵说的不错,你的确胖了不少啊!”
吴风上前,捏了捏孙禹熙红光满面的脸蛋。这小妮子以前瘦得可以,现在竟然还有肉,不可思议。
“我配了个方子,可以丰胸,需要补充营养嘛!不过这马小二是个男的,可惜了了。晚上我脱了你看,肯定大了不少~~”
孙禹熙解释道,傲然地挺起胸脯,忽然意识到自己束了胸,挺了也看不出来。
吴风腾地红了脸,烫手般松开了捏脸的手,去后堂烧水了。
蓝灵望着孙禹熙向她显摆平坦的胸脯,沉默地抽烟。
他们已经到这里一周。那个叫墨白的左护法果然厉害,竟然找到了死在家中马小二,并用他制成了人皮面具。
马小二死的原因正是患上了都城内流行的瘟疫,好在脓疮还没有发在脸上。因为他孤家寡人,只有个回春堂,还有一条看门狗叫大灰。当他意识到自己命不久矣,写了封遗书。遗书的大概思议就是谁要是能为他的大灰养老送终,就将回春堂拱手相让。
于是,他们四个就登堂入室,住进了这回春堂。留下抖老头和左护法墨白看家,其实主要是需要抖老头看着那个墨白。
孙禹熙总觉得那个墨白太能干,出现得太及时,长得太和蔼可亲玉树临风,太没有破绽——所以太可疑。
因为只有孙禹熙一人的画像被贴到了大街小巷,所以只有她一人成天顶着张人皮面具四处招摇。
透过弥漫飘散的烟雾,蓝灵看着孙禹熙,她现在的确佩服孙禹熙多管闲事的本事——
此次瘟疫,即便是风云会焚烧未净的蛊毒作祟,孙禹熙也没必要挺身犯险,在这个全国通缉的时候,搅这趟浑水。
吴风和雷松风似乎这几日也察觉到,回春堂免费医治得了瘟疫的患者,这和孙禹熙一贯贪财的本性不甚相符。
而且皇帝明明已经派了那么多御医诊治,可只有孙禹熙能治好,治好后,还喂了他们短暂失忆的汤药,扔到惠民署门口,努力撇清关系。如此,只有一个原因解释——这瘟疫必与孙禹熙有关。
但是二人见怪不怪。吴风曾在她身边寸步不离呆了三年,自然知道她是如何培育蛊毒。而雷松风更是了解,他是见证孙禹熙变化的第一人。
在雷家的那五年中,孙禹熙因为目睹了爷爷孙伯仁和弟弟培礼的死亡的打击下如何用在他看来近乎自虐的狠毒培育最初始的蛊虫,现在仍然历历在目。
因为了解,所以信任,不需多言。
被扔回惠民署的患者,醒来后也不知道自己曾到过回春堂。不过前几日,不知是哪个患者和家人说自己要去找马小二下棋顺便再看看病,当然那个患者也不知道自己已经得了瘟疫,孙禹熙照样医好了丢去惠民署。
惠民署的医馆大惊,询问了患者家属,还带着他们兴师动众地来找孙禹熙,吓得孙禹熙装病,躲着好几日不见。
她虽然扮成了马小二,可声音还是女子的。而且对马小二的了解,也是根据吴风和雷松风使了美男计,从街头巷尾买菜的大妈口中得知,经不起连珠炮般的询问。
这一番闹腾,马小二又出了名,这两日总是有得了瘟疫的患者来,孙禹熙忙了几日,终于平息了不少,享受着难得的安稳午后阳光。
汪!汪汪!!!
突然,大灰在门口狂吠。
狗分好狗,歹狗,孬狗。大灰就是条好狗,从来不对他们四个和患者乱叫。
来的人,不是善类。
孙禹熙和蓝灵对视,来的人,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