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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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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雁已有数月未收到恩师的来信,她一面欢喜恩师一切尚好不必再忧心,一面担忧这次恩师托付她去救治一位很重要的人物,她能否完成的了?而此时已容不得书雁多想,门外来人又在催促了,书雁便收拾了药箱准备出门。
一开门,门外乌压压十来个人让书雁吃了一惊,不过请人出诊而已,用得着这么多人跟着来吗?安娘胆战心惊的跟在书雁身后,小声问:“雁儿,你真要自己去吗?我真是不放心,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我也不知道,反正不会伤害我,安娘你快进去吧。”
安娘轻点了点头,转身关上了大门。
“请带路吧。”书雁低声冲那些人道,粗略打量,这些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腰系玉带,配着长剑,好生威武清肃,令人望而生畏。
“姑娘请。”一位身着黑色劲装的高个男子上前道,夜色昏暗,书雁看不清他的模样,只好跟随着他的脚步前行。
出了巷子,书雁看到一辆马车停在前面,书雁莫名的觉得这辆马车眼熟,可这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书雁在心中苦笑,这一天里,她不禁有幸坐了轿撵,更加有幸坐上眼前这辆气派的马车了。
“怕要委屈一下姑娘了。”说着,那男子从袖口抽出一条黑色绸带。
书雁心中一慌,“你要做什么?”
“姑娘不必怕,在下不会伤着姑娘分毫,只是事出有因,在下必须这么做。”
书雁咬紧了下唇,知道自己反抗不过这些人,便不再言语,由着那黑衣男子蒙住了她的眼睛。
马车行驶了很久,书雁坐在车厢中却不敢乱动,方才那黑衣人一直坐在她身旁看着她,此时书雁真是有些后悔答应了这些人出诊。
一路上不管书雁问什么,那黑衣人只是回答:“姑娘不必多问,到了便知。”几番下来,书雁只好乖乖坐好,再不言语。
约一炷香时间,马车终于停下来,书雁跟着下了马车,自然有人来接应,书雁仍然被蒙着双眼,书雁只是隐隐察觉自己到了一个了不得的地方,不然为何用得着这般隐秘?
待蒙眼的黑绸被人撤去,书雁眼前朦胧一片,许久不见光亮,书雁被这屋里的亮光扰得半天才适应。
入眼便是一张硬木八仙桌,左右各有一把太师椅,正中精美雕刻的翘头案上摆放着一把镇宅宝剑,光彩璀璨,剑鞘上的七色玲珑宝石无数,闪耀夺目,墙上悬挂有一大幅陈雨霁的《秋日山水图》,名家之作为这富丽堂皇的屋子凭添风雅潇洒之气。
带着书雁进来的那黑衣人悄声关上了屋门,毕恭毕敬的请书雁进入内室,才道:“我家公子爷已恭候姑娘多时。”
书雁这才看清他的容貌,方脸粗眉,说话生硬洪亮,身材高大,腰杆挺得笔直。
书雁不知这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缓步入内,穿过几层帷幔幕帘,书雁发现罗汉榻上正坐着一个人。
“回禀爷,人已带到了。”
书雁抬眼打量此人的同时,正好撞上同样审视的目光,幽黑深沉的眼眸中透着凛冽,只是看了一眼,便迫得书雁不得不低下眼眉不敢再去看,目光向下落在此人的鞋面上,黑面做底,用细线绣着如意纹,衣服下摆处金线勾边,腰系着褐色纹带,身着织金锦料子制成的锦袍,袖口衣角处缀着和衣摆一样的连珠纹络,这般华丽繁复的衣衫几欲看花了书雁的一双眼。
“嗯,倒是挺快。”低沉有力的嗓音,虽短短几个字就透着威严。“想不到李守成竟有这般年轻的弟子,但不知你的医术与你师傅比起来相差几何?”
这人竟直呼书雁恩师名讳,书雁料定他身份不凡,此时听他问话,书雁这才敢稍稍抬头,“小女承蒙恩师教诲,已属三生有幸,不敢与恩师比高。”
“可我却听他夸赞你颇有天赋,已然青出于蓝,你倒谦逊。”说罢,那贵公子轻微咳了几声,候在一旁的黑衣男子立马上前送上一杯热茶。
“我家主人受了伤,今日特请姑娘来这里治伤,只是……”黑衣男子神色复杂的看了那贵公子一眼。
“劲松,无妨的,你替我说下去吧。”
“是。”原来这身形高大的黑衣男子唤作劲松,书雁暗自记下。
“只是这伤却总不见好,沈姑娘既然技承高人,不知可有办法?”
书雁答:“得让我先看过才可知有无办法,不知公子您伤在何处?”
“右臂。”
书雁扫了一眼这二人,“那便脱去衣衫,容我查看伤势。”
劲松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不过稍纵即逝,而那贵公子依旧面容不改。
劲松面色犯难:“男女授受不亲,怎可使得?”
书雁望了这二人一眼,正色道:“心不正则言邪,言邪则行歪,敢问现下是为公子诊治要紧?还是要避讳男女之防?”
二人皆是一阵沉默。
随后劲松上前可是解开繁琐的衣衫,动作倒是小心翼翼,除却外衣只剩内衫时,书雁看到那右臂上臂处隐隐渗出了血迹,待将上衣完全脱去,书雁更是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位看似雍容华贵的公子,身上竟有这么多的旧伤,大大小小遍布上身,从那些伤痕来看似有些年头了,早已愈合,只留下难看的疤痕。
那名字唤为劲松的男子就要解开层层包扎的绷带,书雁忍不住上前道:“我来吧。”
劲松微微愣神,默然起立站在一旁,书雁接过手,单腿跪下,使得身姿放低。
动作迅速的去掉那层层累赘,待只剩最后一层时,书雁左右查看了下,抬眼道:“怕有些疼,请公子忍着点。”
那贵公子并未做声,冷峻的脸上无太多表情,只是将目光转向别处。
书雁手势极快,将那已经与皮肤几乎贴合在一起的绷带迅速揭去,那贵公子“嘶”地抽了声气,脸上难掩痛苦之色。
“这伤已经化脓了,怕是不好。”书雁看那伤势红肿,并排有两处,约摸各有两个铜板大小,已经溃烂,挨得又近,因溃烂连成一片,书雁用手轻轻一按,立时便有脓液往外流出。
劲松在一旁看得揪心,见自己主子疼得猛抽气,便上前制止书雁,抓住书雁纤细的腕子,厉声呵斥:“你竟敢对我家公子无礼!”
书雁被抓得痛了,杏眼一瞪,道:“我若不仔细查验,又怎么治得了你家公子的伤。”
劲松瞪目结舌,再看自家主子惨白了的脸色,这才放开手。
“沈姑娘,请恕我这下属无礼,他素来脾气急。”那贵公子缓了口气,开口道。
书雁揉着自己的腕子,继续刚才的验伤,仔细看了那伤口方道:“这伤势耽误了,错过了最好的治疗时期,方才看了,便知里面都是烂肉脓液,恐难以长好。”
“你可有把握治好?”
“有无把握,恐还要公子听我一言。”书雁抬眼对那贵公子道,看他三十左右年岁,气宇轩昂,面容如刀刻斧劈一般硬朗,不怒自威,书雁猜他身份不凡,与他说话就连语气也变得谨慎拘谨起来。
“你说吧。”
“看这伤倒像是暗器所为,且这暗器有毒,想必已有人预先为公子排出了毒血。”
“不错,只是想不到这伤会变得这样严重,用了上好的金疮药止了血,却总不见好。”
书雁接着说:“金疮药虽止血作用强,可是药粉入了这伤口却不妙,与脓血混为一体反而不利伤情,淤血不除,变化为脓,使得伤口越来越深,若损至经络筋骨,到时就连整条胳膊都会跟着烂掉。”
在一旁不语的劲松不服气了,嚷嚷道:“休得胡言,我家公子用得可是最好的金疮药。你若没本事医治,就莫要胡言乱语唬人。”
“再好的金疮药也只限于止血,用的不得当,适得其反,由利变弊,想必你也是一日日的看这伤口逐渐扩大的吧。”书雁说到此,就见那劲松低头再也不语,到底是个愣头青。
“劲松,方才告诫过你不许胡言,你当我的话是耳旁风?今夜已晚,明日自行去领罚二十棍。”
“是……”劲松咬咬唇,虽心有不甘,却知再辩解也是无用。
书雁心中吃惊,此人好生严厉,不是一般人物,也不知恩师他是如何结缘此人,书雁一边思索着一边将伤口重新包好,而后发觉此人身体烫烫的,便伸手过去搭了脉象。
“我先为你开一剂退烧药,需静卧休息。”书雁收回手,开始写药方。
“劳烦了。”折腾了一番,书雁瞧他已无力气说话,便让劲松将他穿好衣服,扶他躺下。
“这伤是万万耽误不得了,我今晚回去需好好拟定下再来回复。”
“既然如此,我让人备下客房。”
书雁十分为难道:“这……怕是不妥,我从未在外留宿过。”
劲松在一旁笑语:“方才瞧你胆大,现在却顾忌男女之防了?”
书雁听了这话,冲着劲松翻了个白眼,心道这愣头小子当真欠揍。
而无奈劲松继续补刀:“这个时辰想必城门已关,姑娘就是赶回去也来不及了。”
“姑娘大可放心住下,早年我与你恩师曾有过一面之缘,我姓萧,单名一个烈字,我年长你许多,若是不嫌弃便唤我一声萧大哥吧,只是还要烦劳姑娘一事。”
“公子…呃…萧大哥但讲无妨。”书雁试着叫了一声。
“不管姑娘究竟有无办法为我治伤,请姑娘今后不要对外人说起今日之事,与你与我都好。”萧烈幽深的目光中并无太多波澜,语调平和。
书雁听后,虽然疑惑却并未多问,点头应下了。